泰國老公陪產假多少天
1. 男方陪產假國家規定有多少天
男方陪產假國家規定根據當地情況而定。
各地情況不一樣7天至1個月不等。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後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後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後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 丈夫陪產假多少天2022年新規定
陪產假國家沒有統一規定,這個是各個省的規定。
比如《山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條:男女雙方晚婚的,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四日。女方晚育的,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六十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七日。增加的婚假、產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l 上海陪產假規定:陪產假是晚育護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關規定陪產假實際上叫做晚育護理假。法律依據是《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三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的晚育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護理假三天。
晚婚假期間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護理假期間享受產假同等待遇。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沒有這個假期。上海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於2016年2月23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
江西晚育護理假15天第四十二條國家工作人員、事業單位和各類企業職工晚婚、晚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晚婚的增加婚假15日;晚育的增加產假30日,並給予男方護理假10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3月24日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變更後,刪除了有關「晚婚晚育,延長婚假」的規定,更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
這使得婚假的總體天數也沒有改變。北京市女職工生育後享受的假期,除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外,還享受30天生育獎勵假;同時,女職工經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個月的假期。並且,增加配偶陪產假;北京女職工生育後,其配偶可享受陪產假15天。
對於再婚夫妻,規定婚前只有一個子女,婚後已育一個子女的,或者婚前有兩個子女,婚後未共同生育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個子女;對於子女病殘生育,《決定》規定,夫妻共同生育兩個子女,其中一個經鑒定未非遺傳性病殘不能成長未正常勞動力的,可以再生育一個子女。
天津2021年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於修改《天津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條例明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的生育假(產假)的基礎上,增加生育假(產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
3. 男方的陪產假多少天
法律分析:男職工陪產假根據各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條例》的規定不同,時間也不同,具體可查詢本省的規定。條例中規定的陪產假一般是15天,晚婚晚育的夫妻可以再延長10天,二胎也可能延長產假。有些地方的產假甚至長達30天,但也有地方的產假僅有7天。在產假中,視為出勤,工資照發,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依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4. 男方陪產假國家規定有多少天
男的陪產假最短的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陪產假,又名陪護假,即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產假期間,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時間看護、照料對方的權利。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並未對陪產假做出明確的規定,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基本都見於各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當然,還存在有的地方有陪產假,有的地方沒有陪產假的情況。
陪產假期間,用人單位同樣要向職工支付工資的。陪產工資結算的方式有兩種:
1、若是用人單位有為職工買生育保險的話,職工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由用人單位向相關部門申請。陪產假期間工資一般是按照當地社會平均工資標准來支付的,若是職工工資高於當時社會平均工資標准,則由用人單位補差額。
2、若是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生育保險,那職工在休陪產假期間的工資則是按照職工合同工資的標准來支付。
國家工作人員和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實行晚婚的,其婚假為30天;實行晚育的,其產假為105天,並給男方護理假15天;
育齡夫妻系城鎮居民,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享受優待與獎勵:
在產假期滿前領證的,女方產假增加50天,並給男方增加護理假5天。
法律依據:《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八條: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5. 男方陪產假一般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陪產假15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男方所在單位應當給予護理假十五日,護理假期間享受在崗職工同等待遇。護理假原則上應當連續使用(單位同意的除外),假期中包活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6. 請教 老公陪產假是幾天
一般來說,十五天陪產假比較常見。陪產假在《勞動法》中沒有明確規定,一般都規定於各省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其性質為各地政府發布的地方法規,以北京市為例,《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2016修正)第十八條規定,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
7. 男方陪產假國家規定有多少天
法律分析:男的陪產假最短的有7天,最長的則有1個月之久,多數地區的陪產假為15天。陪產假具體要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實際規定,並且各地的陪產假都有不同的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七條 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 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三十天,男方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前兩款規定的假期視為出勤,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國家法定休假日不計入前兩款規定的假期。用人單位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給予其他優惠待遇。
8. 老公的陪產假是幾天
法律分析: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法》都沒有明確規定其配偶的陪產假。規定其丈夫享受陪產假的,應該是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根據《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根據《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六條,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四川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六條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一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9. 丈夫的陪產假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在我國現行的《勞動法》中, 目前只有對女職工休產假的具體規定 ,沒有對男職工休陪產假的明確規定。而男方陪產假是根據各地正則不同,陪產假天數也不同,男方陪產假最少的是7天,最長的有一個月。
法律依據:《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二十五條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八條 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的女職工,按規定生育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享受生育獎勵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產假十五天。女職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間,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不得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