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傳統貴族是什麼意思
⑴ 看泰國電視劇里等級觀念很強,現在泰國還有貴族么姓氏都有什麼
有皇族,階級觀念是強,姓氏,,好長,除非是華人後裔什麼的。
⑵ 梅塔文是泰國貴族嗎
不是。
泰國貴族的爵銜按其級別的高低分為五等,既:昭披耶、披耶、帕、鑾、昆(或坤)。這些爵銜相當於中國封建王朝的公、侯、伯、子、男。貴族的爵銜是由國王賜予的。
梅塔文歐帕西安卡瓊(Win),1999年2月21出生,泰國男演員,泰國國立法政大學在讀。代表作品《只因我們天生一對》。
⑶ 貴族是什麼樣的,什麼地方可靠
貴族指的是奴隸制、封建制、君主制、教會制、種姓制等國家和地區的一些特有的群體,通過血緣、姓氏等某種特有的制度來繼承知識、權力、財富而形成的傳統。通常貴族財富明顯多於其他人。在現時,一些國家和地區依然有完整的貴族傳統。
貴族同其他階級的最明顯區別是擁有世襲爵位或者擁有對世襲爵位的繼承權,其特點是世襲以及擁有與爵位相對應的特權,受到國家政權和君主的保證。終身爵位的擁有者一般被認為是貴族;其他勛位、榮譽稱號的擁有者也被認為是貴族。高級官僚往往可以憑借貢獻獲得賜爵,大多是終身爵位;軍事將領可以憑借戰功獲得封爵或賜爵,或是世襲爵位,或是終身爵位。
由貴族祖先衍生出來的家族,僅擁有貴族血統但無世襲爵位,則通常被看做是世家或士族;他們或許仍然具有崇高地位與影響力,卻因為沒有實質性的爵位和相應的特權,而成為貴族階層中的邊緣者,不過在現代社會中,他們因為累積的家世和財富龐大,不少家族也在西方社會佔有一席之地。
⑷ 泰國貴族等級區分是什麼
泰國王室貴族等級分三等,從高到低排列:
1、昭法,是高等王室成員出生後的爵位,分為兩等:第一等是王後或者東宮娘娘所生的子女。第二等是西宮娘娘所生的子女。
2、帕翁昭,是次於昭法的王室出生後的爵位,分為三等: 第一等是王妃所生的兒女。 第二等父親是昭法母親是昭的王孫。第三等父親是第一等的昭法,母親不是昭的王孫。
3、蒙昭,次於帕翁昭的王室爵位,帕翁昭的子女稱蒙昭。
泰國王室現狀:
泰國王室(泰語:จักรี),即曼谷王朝、卻克里王朝,是從1782年起延續至今的泰國王室,曼谷王朝的君主在1932年之前是擁有專制權力的統治者。1932年之後,泰國成為君主立憲制的國家,此後歷代國王都只是國家的象徵性元首。
曼谷王朝的建立者拉瑪一世曾被吞武里王朝的鄭信大帝封為王子(義子),故曼谷王朝的王室成員的都以鄭氏為王族中文姓氏,如拉瑪一世名為鄭華,拉瑪二世名為鄭佛等等。
1786年(清乾隆五十一年),拉瑪一世自稱鄭信之子鄭華,遣使赴清朝朝貢。乾隆冊封其為暹羅國王。此後,拉瑪一世、二世、三世、四世均多次向清廷朝貢。
現任君主為瑪哈·哇集拉隆功(鄭冕、拉瑪十世)。泰國王位由王子世襲,後因缺少合法男性繼承人,泰國現行的王位繼承條例規定,女性可繼承皇位。國王擔任武裝部隊統帥,並根據憲法,通過國會、內閣和法院行使權力。政府每年撥一億泰銖供王室開支。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泰國王室
⑸ 泰國宮廷里的官位與爵位有哪些
泰國宮廷里的官位與爵位分男女兩種:
一、男性爵位
1、昭披耶,昭披耶是公爵,是當時最高的官職爵位。
2、披耶(候爵)
3、披/帕(伯爵)。伯爵在當時的泰國等級也較高。
4、鑾(子爵)
5、坤(男爵)。男爵五爵之中最低的,地位僅高於平民。
二、女性爵位
1、探普穎。昭披耶之妻的封號為探普穎,(又叫公爵夫人)
2、坤穎。披耶之妻(即候爵夫人)為坤穎,女蒙拉查翁(即郡主)也稱坤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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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王族的爵位分為兩種,一種是王族成員一出生既具有的爵位,一種是國王封賜的爵位。
王族出生後的爵位是根據本人同國王的血統關系的親疏而定。
凡出生於王室者,不論是王子、王女或王孫,均稱為昭(即親王)。昭又依次分為昭法、帕翁昭
、蒙昭三個等級。每個等級又份為數等,簡介如下:
1、昭法,是高等王室成員出生後的爵位,分為兩等:第一等是王後或者東宮娘娘所生的子女。第二等是西宮娘娘所生的子女。
2、帕翁昭,是次於昭法的王室出生後的爵位,分為三等: 第一等是王妃所生的兒女。
第二等父親是昭法母親是昭的王孫。第三等父親是第一等的昭法,母親不是昭的王孫。
3.
蒙昭,次於帕翁昭的王室爵位,帕翁昭的子女稱蒙昭。
以上三種爵位是用來稱呼國王第一、二、三代後裔的,他們都是昭,既是親王。拉瑪四世王時,稱蒙昭的後裔蒙叻差旺。蒙叻差的後裔為蒙鑾。這兩種爵位限於國王的第四、五代後裔,他們雖然是親王,但距國王已遠,所以別人同他們談話時,可以不用王族語言而用世俗語言。第五代以後的子孫,便不再享用王室的爵位了。
⑹ 什麼是 貴族
所謂高貴者,首先是指國王、諸侯和公爵、侯爵、伯爵。子爵、男爵。他們是貴族,或稱領主和貴族。其次,是一些騎士、紳士和低級紳士,這些人可稱之為小貴族。」這一看法注重的是封號和社會地位。16世紀有人這樣寫道;「我們的出身好,所以我們是最好的。」這是注重譜系和血統,它的重要性往往超過封號。在當時甚至後來的人們看來,僅有封號而沒有貴族血統的人,就不是「真正的貴族」。有悠久歷史能追溯其譜繫到久遠的家族,比起新獲得貴族稱號的貴族之家有更多的榮耀與資本。所以,當時的歐洲有這樣的說法:「國王可以製造貴族,但無法製造高貴者。」
後來,盡管一些貴族對於血統的純正,譜系的久遠仍然有著病態般的迷戀,但諸如財富、權勢、地位、職業等方面的內容開始更多地為社會所承認,且成為衡量和判定一個人是否為貴族的重要標准。最重要的是一個人所獲取的權利、優越性及其高貴的社會地位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即貴族有法律的保障。20世紀初法國學者布洛克就認為作為貴族階級必須包含兩個基本特徵,一是他們有自己的法律身份,法律確認了他們的特權與優越性的行之有效;一是這種身份的世襲性,也許有極少數人能被允許進入貴族的行列,但終究以世襲的特徵為主。
因此,判定一個人是否為貴族,有許多的標准,如封號、出身、權勢。職業、土地財富等。但不可能以這樣求全的包括所有因素的標准來定義貴族。實際上,作為貴族,有時代發展的差異。在早期可能更注重譜系與血統,即出身決定一切。而後來則更強調權勢與財富,即更注重貴族當下的勢力。換言之,個人的貴族意識已經漸漸讓位於土地財富與權勢了。
貴族的起源
在中世紀貴族的起源上,人們有不同的看法。主要集中在「新」與「舊」的討論上,即中世紀的貴族是新貴族還是舊貴族。
傳統的觀點以法國年鑒學派創始人布洛克為代表,他認為在12世紀之前,西歐至少是法國無貴族,貴族是12世紀之後新興起的集團。一是他們作為土地階級出現於歷史上擁有庄園是真正貴族身份地位的標志。一是以戰爭為業的騎士集團的興起,他們擁有武裝力量。在一個相當混亂的社會,武力是維持個人財富地位、控制勞動者的必要手段。因此,「騎士」等可視為貴族的代名詞。他的證據是羅馬帝國衰亡蠻族諸王國建立之後,羅馬貴族消亡殆盡,而所謂的「貴重」的蠻族大人物(即那些償命金遠高於其他人的依靠國王或其他首領的大人物),往往是曇花一現,不能久長。而在他所稱的「第二封建主義」時期①,貴族(noble)不是從家世來討論而是從一個人的財富或者自由來討論的,甚至許多負有沉重的低級勞役的人也被稱為貴族。即新貴族的出現有著不同於舊貴族的標准與尺度。當時的人分為3類,祈禱者、打仗者、做工者。在當時的人看來打仗者甚至高於祈禱者,故騎士的出現是貴族起源的重要標志。而騎士與所謂的舊貴族,幾乎無甚瓜葛。
①布洛克將西歐封建主義分為兩個時期,第一時期是所謂的「古典的封建主義時期」指9-11世紀。第二時期指12、13世紀,此時受經濟革命的影響甚深。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布洛克等人的看法一直為學術界的主流。甚至到20世紀六七十年代,德國的許多學者仍然站在布洛克一邊。他們的方法與研究成果使他們與布洛克接近。其中最重要的方法是所謂譜系學方法,即通過對一個家族歷史譜系的追溯來重建當時的情形。此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猜想,故為一些學者所反對。但也有不少人贊成。施密德等人對西歐尤其是對德國某些重要家族譜系的追溯,可一直向前到9世紀前後,再往前就譜系不明了。所以,他們也認為也許有所謂的新貴族突然出現之類的情形發生,但時間上比布洛克有所提前。
反對布洛克權威觀點的有力證據,主要來自20世紀50年代開始的學者們對西歐各地區的具體的個案研究。如杜比對法國瑪高奈的研究,布瓦對諾曼底的研究,畢奇對波瓦圖和阿奎丹的研究,以及一些學者對西班牙、德國巴伐利亞等地區的研究。這些研究證明,羅馬貴族並沒有因帝國的滅亡而完全消失,他們在上述一些地方依然存在著。在以權勢或財富而興起的諸蠻族新貴族與舊的世家貴族之間有著重要的聯系。有些地方是二者完全的融合,有些地方則是並存不悖。繼承的特徵是相當明顯的。並且貴族與騎士之間有不小的區別,不能等同。因此,從六七十年代以來學術界的總趨向是確認新舊貴族之間的繼承性。這些結論多來自個案研究,是否帶有普遍性很難說,但由點及面,它們確也反映了某些的歷史真相。至少,他們的研究證明,否認12世紀前存在貴族是不可取的,也是站不住腳的。
從兩派的觀點可以看出,爭論的焦點在羅馬貴族是否完全消失以及騎士的興起能否作為新貴族出現的標志,即騎士與貴族之間是否有區別。但不管他們的爭論有多激烈,有一些東西是可以肯定的,即騎士的出現顯然較晚,一些舊貴族在社會生活中雖然存在著,卻已經喪失了他們原來的地位與權勢,以致無法與新貴族抗衡而漸漸在生活及文獻中消失。
羅馬帝國的元老貴族是大的土地貴族,在日爾曼征服之後,有許多人在高盧地區殘存下來上變成了新的蠻族國家的中堅。與此同時,日爾曼的世家大族佔有了原羅馬帝國一半以上的土地,而成為大土地所有者。克洛維國王時期,二類貴族之間的障礙由於聯姻而消除,到7世紀羅馬與日爾曼家族實際上已經融合為一個單一的家族網,他們給王國提供統治者,給教會提供主教、修道院院長等人才,是國家中最有勢力的集團。
西哥特王國所轄地區沒有出現如高盧地區那樣的融合,那裡新的西哥特貴族與舊的羅馬貴族同時存在,並且後者事實上構成了西哥特貴族的第二等,但在穆斯林侵入之後他們都消失了。
在不列顛,盎格魯薩克森人的征服對原羅馬行省社會的破壞最為徹底,羅馬貴族基本沒有殘存,那裡只有日爾曼貴族。他們受到法律的保護,償命金遠遠高於其他人。再經過維京人的征服之後,不列顛的貴族也就只是單一的薩克森貴族了。而加洛林王朝的建立使其王室周圍形成了一批王室貴族,這與加洛林家族重用奧斯特拉西亞的貴族有關,事實上查理曼的征服及其成功關鍵在於奧斯特拉西亞貴族的忠誠與服役。
與此同時,一批批的地方貴族出現於各地。如巴伐利亞的貴族就是通過土地開墾及與其他高等貴族的聯姻而在8-12世紀一直存在。加洛林帝國解體後,盡管有維京人的侵略及貴族內部的權利斗爭,但在解體後的土地上仍然存在不少貴族。研究證明最大的加洛林家族在10世紀仍然存在。如來自紐斯特里亞的赫爾伯廷家族在8世紀已經很顯赫,到10世紀仍然作為費爾芒德瓦伯爵出現。當然這些只是大貴族的情形。盡管我們對地方小貴族的情形不怎麼清楚,但德國等地仍有不少小貴族一直存在到11世紀,甚至更久。因此。盡管從譜繫上來看,當時的確存在譜系不明的情況,但一些家族的譜系和血統仍然是可以追溯的。並且,根據施密德對10世紀德國一個社區的研究,當時貴族譜系只突出有顯要事跡的人,而不注重血緣。而且家族的血緣極其寬泛,不是直系而是包括母系、父系及一些非家族的成員。更為重要的是財產及血緣的繼承可按父系也可按母系。因此1100年前的貴族結構和認可方式與以後是不同的,當時非單一的親子繼承方式以及注重成就和財產而非血緣的貴族認可標准,都說明不是不存在貴族,而是不存在我們後來所確信的那些標准(如世襲制、貴族譜系等)。
在社會經濟變遷的作用下,總會有或多或少的大小貴族因不能保持其財富地位及人口而失去了貴族的頭銜及地位。但此消彼長,新的貴族也總在不斷出現。利用社會政治的變遷,尤其是新王朝開始之際而接近新的統治者,於是獲取大量的土地(帶有特恩權),謀取政府的高級職位,或者與上層人物結成兒女親家,這些都能使一個人上升到社會階層的頂部,加洛林帝國解體之後,就提供了這樣的契機。不僅國王賞賜其忠誠的支持者以大量的土地而使其進入貴族的行列,就是地方上的諸侯如諾曼底公爵甚至更低一級的領主及修道院院長之流,都採取這樣的方法,來使他們的支持者進入貴族的行列。如11世紀法國的納穆赫瓦地區就有三樁婚姻涉及的是農奴與女貴族繼承入,而且這樣的婚姻竟為農奴的主人所贊同。當然要進入貴族的行列也非易事,來自舊貴族方的反對往往非常激烈。因此,新人的出現不可能是迅速而巨大的。這也是許多學者強調繼承性的原因所在。
新貴族的出現在法國以所謂堡主階級的興起最為典型。他們在封建革命時代,以自己的城堡為中心,攫取了自己領地上的各種權力,以暴力維持秩序。在他們看來,暴力就是秩序。這些地方家強也許沒有很久遠的血統可追溯,也沒有爵位與封號,但他們在地方的勢力使任何高貴者都不能忽視他們的存在,也願意與他們結成極其親密的關系,如婚姻,於是堡主作為新貴族上升到貴族的行列。
從貴族的起源來看,只強調新人的出現是有失偏頗,但不強調新人的出現也是不對的。杜比對法國1080-1100年間克呂尼地區地產上105個富人的研究證明,1100年時的貴族事實上是一個繼承的世襲集團。這105個富人中有28個屬於6個古老的家族,而這6個家族在1100年時已經分化為24個家族。這充分證明12世紀的騎上不是一個新興的階層。
無論新舊,12世紀以前的貴族都受到封君封臣制度的巨大作用與影響。此時貴族也就表現出相當鮮明的封建特徵。首先,封土的出現使原先的作為私有財產的土地變成了封建財產。封建財產的特徵之一就是它被納入封建等級之中,由於土地財產的不斷再分封而使土地上凝結著眾多的權利與義務,也使土地的繼承變得復雜多樣。其次,隨著封土上各種權利逐漸為領主所獲得,則領主對於封土就不只是一種經濟關系了。由於特恩權的行使,封土上公權與私權漸趨統一,領主成了領地上當然的管理者與統治者。即貴族在社會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愈發加強了,使當時的政治成了真正意義上的貴族統治。有鑒於此,有學者將封君封臣制下的貴族階級稱為封建貴族。
⑺ 貴族的具體含義是指什麼
貴族最初指的是奴隸制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因權力、財產高於其他階級而形成的上層階級。包括軍事貴族、世俗貴族、宗教貴族。經過演變,貴族制度在一些國家延續下來,形成了穩定的貴族階級。與平民階級相比,貴族階級享有更多的特權,擁有更大的政治權利。貴族同其他階級的最明顯區別是擁有爵位。爵位可能是世襲的,也可能是非世襲的。經過長期的發展,貴族到現在仍然保留的含義有兩條:這個階層的特權被法律所認可;這個階層的身份基本上是世襲。傳統意義上的貴族恐已不多見。但是生活在現實的世界中,我們仍然感到有那麼一個階層,這個階層有特權,他們的特權在一定意義上是可以世襲的。
這是一群什麼人?他們的特權是誰賦予的?為什麼說在一定意義上可以世襲呢?有一批政界、軍界、商界、娛樂界中人憑借自己在各自領域的成就,掌握著相當大的特權,而且每個人又都不斷地經營著這種成就,從而維持甚至擴大自己的特權,他們就是新時期的貴族。這是誰賦予的權力呢?應該將是國家法律賦予的。但是國家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他們就有特權,但是在職權和特權之間並沒有一道那麼清楚明晰的隔斷。有兩類值得說明一下。一是商界,其中一部分屬於政界人士,另一部分的確是一般意義上的商人。前者與政客相似,後者稍有特殊。後者的特權並不是國家法律賦予,也不是人們對於權力的幻覺產生,而是因為財富。由於財富的規模足夠,使得他們具備不少的特權。二類是娛樂界。娛樂界憑借的是人氣的追捧,往往也就不少的特權。他們的特權在一定程度上又極有可能世襲,而這種世襲又區別於傳統意義上的世襲。各界人士會將自己的子女安置在自己熟悉的領域上,但未必絕對地繼承自己的位子。關鍵是這些人士的子女一定會在未來的生活、學習或者工作中,具備普通人不具備的資源優勢。而這種資源優勢往往對於決定他們未來的生活和工作來說是至關重要的。這個社會就會有很多不公平,階層與階層就會相對的固化,階層與階層之間沒有一個互動的通道,導致社會進步的動力是不足的。很多重要的領域或者職位一直被某些貴族壟斷地佔有著,這樣一定是地效率的。
⑻ 泰國現在還有貴族嗎
有的。泰國現在仍然是有王室的,國王是要受到民眾跪拜的,可想而知,整個王室出來的人一定不少,這些不就是貴族嗎?加上代代相傳下來的老貴族等等,所以泰國是有貴族的哦。
⑼ 泰國的貴族等級區分是怎樣的
進入現代社會後,泰國並無等級森嚴的貴族制度。
一、泰國君主專制時代爵位分五等,從高到低排列:
1、昭披耶(公爵):昭披耶是最高的官職爵位。
泰國城鄉發展差距非常大,占泰國人口多數的農民窮困而無政治權利,他們極力想要改變泰國精英掌握政權和經濟資源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