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警察如何抓人
⑴ 警察抓人需要什麼程序才能抓
警察抓人辦案需要經過以下程序:
1、立案,公安機關受理報案後,經審查,凡符合立案條件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的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公安機關決定立案的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
(3)屬於案件管轄范圍的。
2、偵查:
(1)已經批准立案的,立案單位應確定警力,及時展開偵查工作。在偵查進程中,公安機關可以依職權使用各種偵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採取有關的的強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證據並查獲犯罪嫌疑人;
(2)公民認為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向公安機關的法制部門,紀檢監察部門,督察部門或上級公安機關反映投訴。有權向各級人民檢察院反映;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歸案;
(4)在偵查過程中,偵查部門發現不具有犯罪實情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應當撤消案件。
3、破案,經過偵查,具備以下條件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經偵部門可以宣布破案,並製作呈請逮捕報告書移送本局預審大隊審查起訴,追究犯罪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1)犯罪事實已有證據證明;
(2)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是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經歸案。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八條 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威脅公共安全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依法予以拘留或者採取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⑵ 中國警察能在緬甸寮國泰國境內抓人,並且得到當地警察的協助嗎
中國警察在國外沒有司法權,不能在國外抓人。
這種情況,一般是請當地警察協助,當地警察抓到人後,再引渡移交給中國警察。
⑶ 中國警方可以通過泰國警方抓人嗎
可以了,這在國際上的形式叫做聯合抓聯合那個出警。當然得事先通過對方的一個政府,然後協調,通過之後你才能在人家那地方抓了。
⑷ 警察一般怎麼抓人
法律分析:公安局抓人的程序如下:提請、批准逮捕,公安機關提請逮捕,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逮捕。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辦理案件的過程中,對符合法定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權作出逮捕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條 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准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必須嚴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關規定。
第八十條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須經過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
⑸ 中國公安部通過中國駐泰國大使館抓人泰國什麼部門配合抓人
跨國執法就是對他國主權的踐踏
如果要抓人,就要通過國際刑警組織聯絡泰國警方,請求對方的司法協助
對方控制嫌疑人後,本方代表在使館官員陪同下去提供相關證明,然後辦理引渡
如果真要執行秘密抓捕,大使館就不能提供任何幫助,裝作不知道,執行人員的原則就是我們不能被活捉,到時候有人會幫你
⑹ 在泰國境內,一名中國遊客殺了另一名中國遊客,哪國警方負責抓人與審判
泰國警方負責抓捕然後中國和泰國協商引渡罪犯回國,再進行審判。^_^希望採納。
⑺ 境外犯罪警察是怎麼抓的 是不是非常難抓。
各國對打擊犯罪不遺餘力,中國警察到外國抓人肯定要聯系當地警方配合,人手方面,情況可能不熟,有時還有引渡,因其跨國犯罪,所以難度是有點,但只要想抓,沒有搞不定的。
⑻ 警察都會用什麼方法抓罪犯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來偵查找到犯罪嫌疑人。
1.發通緝令發動群眾舉報:向社會發出通輯令發動群眾協查:2.懸賞:知情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告罪嫌疑人行蹤,核實後給予獎勵:3.定點蹲守:在嫌疑人可能出現的地方蹲守抓捕;4.電話跟蹤:按程序審批後對相關手機電話進行定位跟蹤抓捕;5.通過身份證跟蹤:嫌疑人用身份證開房時公安系統會彈出嫌疑人入住登記的信息,可以實施抓捕。
⑼ 中國人在泰國做電信詐騙被抓了要怎麼辦
中國人在國外犯罪適用中國刑法,但最高刑期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追究。
據《刑法》
第七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規定的最高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條規定: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罪,依照本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雖然經過外國審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國已經受過刑罰處罰的,可以免除或者減輕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作人員和軍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本法規定之罪的,適用本法。
(9)泰國警察如何抓人擴展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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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中文網訊,12月24日在泰國首都曼谷,泰國警方和中國警方聯手破獲了一起中國籍的電話詐騙團伙,詐騙金額巨大,達到1億泰銖(約2000萬人民幣)。
12月24日13:00,泰國警方和中國警方,帶著搜捕令前往曼谷咋都咋區巴差尼威社區的一棟2層別墅進行搜捕行動。據警方事前的摸底調查,這棟400平方米的別墅里,有中國人偷偷從事著電話詐騙犯罪活動。
當警方進屋的時,屋裡的人慌忙四處逃跑,警方立即實施抓捕,最後一共抓獲27人,男20人,女7人,其中來自中國大陸的14人,來自中國台灣的13人,但還有1人趁亂逃離了現場,另外現場還有泰國籍和緬甸籍的保姆各1人。
⑽ 在泰國不穿內褲出門,就犯法了,警察是怎樣查證的呢
泰國是一個佛教國家,國民信仰佛教,在他們的認知里,你在自己家做什麼,別人無法干涉,但是一旦你走出家門,你的所有的行為規范就要受到約束,不然就是對佛不尊敬,為此,泰國還出台了許多奇葩的法律,比如說不穿內褲出門就犯法,而泰國的警察「專業執法」二十年,竟然練就了「火眼金睛」,只要從走路姿態、表情、還有外衣透出的輪廓就能准確判斷出你有沒有穿內褲。
還有既然在泰國不穿內褲出門是違法行為,如果有人沒有穿內褲,當他看到警察的時候,心裡難象有一點緊張,警察只要懷疑某人沒穿內褲,上去盤問幾句,只要你稍露一點心虛的表情,警察心中就有底了。
而且泰國天氣終年炎熱,人們出門也不會穿許多衣服,所以從外面很容易看到內褲的「小邊邊」,有沒有穿內褲真的也很好辨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