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泰國過境多少錢
Ⅰ 去泰國簽證多少錢
過境簽證:180元(可在泰國停留15天) 旅遊簽證:230元(可在泰國停留60天) 商務簽證:450元(可在泰國停留90天) 非移民類ED簽證/非移民類F簽證/非移民類O簽證:450元(可在泰國停留90天) 養老簽證:1200元(簽證有效期為一年) 外交簽證/官方簽證/禮遇簽證:免費
Ⅱ 從寮國到泰國,過境辦簽證需要多少錢
從南寧出發到雲南磨憨口岸出境的、車輛通關費用1500元磨憨出境車手續:駕駛人的護照,簽證費寮國230元/人(下午無需辦理),20000KIP/輛;車輛保險(7天)95000KIP/:車輛費用是兩百泰銖(約合人民幣40元左右);泰國260元/次,簽證手續費、寮國海關小費檢驗檢疫等80元/人;輛泰國入境手續,會曬渡船費,辦理寮國行車許可證及國藉識別標志,進出寮國:車輛消毒:20000KIP/:1000B/:50000KIp寮國出境手續:會曬到泰國清孔口岸開關時間是每天早上八點到下午六點。寮國會曬出境費:10000KIP/;海關單,共兩次。車輛費用(7座以下小客車);輛;人;簽入境20000KIP/、泰國境車輛都不需再辦手續,驗證就可以通過。寮國入境手續:1,蓋了章的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手續費6元。出境檢疫證40元/人;次,車輛保險三百五十泰銖返回:寮國入境手續
Ⅲ 泰國入境規定要攜帶多少現金
在泰王國駐華大使館上,關於攜帶現金的規定如下:
出入境管理人員將會隨機抽查入境泰國的遊客攜帶的現金如下:
1、過境簽:現金貨等值外幣10000泰銖(每人)20000泰銖(每戶);
2、旅遊簽:現金或等值外幣
20000泰銖(每人)40000泰銖(每戶);
3、商務簽:現金或等值外幣
20000泰銖(每人)40000泰銖(每戶)。
泰移民官以隨機方式抽查,現金不足額者將被拒入境。該規定適用包括落地簽在內的各種簽證入境人士。請各位旅客務必遵守泰國移民局新規定,以確保順利入境。
(3)到泰國過境多少錢擴展閱讀
落地簽所需材料:
1、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
2、
一張兩寸白底免冠照;
3、
隨身攜帶
10,000
(個人)
20,000(家庭)泰銖現金或等值外幣(泰國移民局將隨機抽查);
4、
不超過15天往返機票(電子票列印版)。
持落地簽證者除疾病等特殊原因外,不可申請延期。延期申請可前往移民局。
參考資料來源:泰王國駐華大使館-有關簽證及入境的說明
Ⅳ 泰國簽證多少錢
過境簽證:180元(可在泰國停留15天)
旅遊簽證:230元(可在泰國停留60天)
商務簽證:450元(可在泰國停留90天)
非移民類ED簽證/非移民類 F 簽證/非移民類 O簽證:450元(可在泰國停留90天)
養老簽證:1200元(簽證有效期為一年)
外交簽證/官方簽證/禮遇簽證:免費
拓展資料:
各類簽證的簽發權歸使館所有
簽證費用若有變動不另行通知,簽證費一經支付概不退還
簽證官有權要求補加材料信息,如有必要有權要求申請人進行面試
落地簽證:根據泰國內政部最新公告,持有中國大陸護照的公民可在泰國各個入境處申請有效期為15天的赴泰落地簽證。
落地簽所需材料:1.有效期不少於6個月的護照
2.一張兩寸白底免冠照
3. 隨身攜帶 10,000 (個人) 20,000(家庭)泰銖現金或等值外幣(泰國移民局將隨機抽查)
4.不超過15天往返機票(電子票列印版)持落地簽證者除疾病等特殊原因外,不可申請延期。
Ⅳ 泰國旅遊入境時要求帶多少現金
泰國持旅遊簽入境需攜帶相當於20000泰銖/人或40000泰銖/家庭的現金或等值外幣。
根據雙邊協定,持中國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人員入境泰國30日之內免簽。
泰國的簽證分過境簽證、旅遊簽證、商務簽證、非移民類簽證、外交簽證、官方簽證、禮遇簽證七類,其中非移民類簽證分為ED、F、O三種。旅遊簽證有效期為三個月或六個月,可以停留30-60天。持旅遊簽入境需攜帶相當於20000泰銖/人或40000泰銖/家庭的現金或等值外幣。
特別提示:泰國要求護照有效期必須在6個月以上,否則將被拒絕入境。在出國前應仔細檢查護照有效期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5)到泰國過境多少錢擴展閱讀
泰國旅遊的注意事項:
1、旅客攜帶以下物品無須申報,可使用機場海關綠色通道(NOTHINGTODECLARE)通關:合理數量的個人物品且總價不超過2萬泰銖(不含限制或嚴禁攜帶物品),200支香煙(一條煙)或250克煙草(或雪茄),或香煙、雪茄等總計最多不超過250克;最多不超過1公升甜酒或烈酒。
團體旅客應每人單獨購買免稅煙酒並各自單獨攜帶,不要將多人煙酒放在一人行李內,也不要一出海關就交由一人保管攜帶。泰國法律規定,此種行為屬違法,視為一人攜帶超額煙酒,將受到沒收、重罰、甚至監禁等處罰。
2、如攜帶有以下物品應如實主動向海關申報,並從紅色通道(GOODSTODECLARE)通關:個人使用物品數量不合理,隨身攜帶總值超過2萬泰銖的物品或被用於商業、貿易的物品;佛像、文物、宗教藝術品、植物、活體動物、寵物、動物製品、武器、軍火等是出境前應取得泰國主管部門出口許可的物品。
須申報物品而未申報的會被處以該物品和應繳稅金相加後總值4倍的罰款,或10年以下監禁,或兩者並罰,且未申報物品將被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