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泰國警察喜歡搞募捐
❶ 泰國佛教改革運動組織的主張是什麼為什麼與傳統泰國的佛教對立
一九七○年成立的查摩凱基金會是由佛教僧侶組織起來的提倡現實精神與利益的經濟實體。該組織在特摩差侑的改革理論指導下,標榜實行新的宗教實踐,關注經濟上取得的成果和效益。基金會擁有大筆資金,並將其投資到制葯、出版、印刷、土地、旅館、旅大態明游、石油等盈利行業,取得豐盛的收入。為了籌集更多的資金,基金會還在國內主要城市實行定期募捐活動,規定每周六早上是募捐日。僅一九八六年的一個周六早上,就募集到二千二百美元的捐款。他們還利用現代信息科技和廣告等新聞媒介,廣泛進行宣傳,爭取更多的信徒和更多的施主,擴大影響,吸引投資。凡參加該組織的人都要求有一定的世俗教育水平,宣誓過一種與傳統寺院不同的生活,組織嚴密。上層僧人生活豪華,袈裟用瑞士進口布縫制,出門有高級轎車,據說甚至乘賓士車進行募捐,為此受到人們的指責,斥之為對世人慷慨捐款的浪費和揮霍。
一九七五年建立的山迪.阿輸克中心雖然也是近年出現的新的有影響的佛教改革派組織,但它與查摩凱基金會完全不同。該組織在浮特迪克的領導下,以勤奮工作、節欲自律,遵守原始簡朴道德生活為己任,信徒的捐助至少要經多次證明確屬發自內心,才被接受。但是由於此派在觀點上過激,特別是全面否定現存的佛教傳統,因此受到了傳統僧伽的反對,也受到泰國宗教當局和警察的監視。一九八四年泰國靈魂拯救高級委員會對其進行了審查,認定為非法組織,盡管中心做了申訴,並引經據典,證明並非違法,然而並沒有取得諒解,迫不得已只好與當局斷絕關系,建立自己的僧伽體系。隨著其信滾告徒增加,組織規模擴大,政府閉歲開始重新認識其存在的現實。一九八八年八月靈魂拯救委員會重新審查了阿輸克中心,最後提出原諒中心所做的一切,接納浮特迪克和他所建立的寺院中心,但是又規定了浮氏本人只能在固定區域宣教。政府終於把該中心控制起來,同時又加強了限制,表明了這個中心具有潛在的勢力和相當的號召力及影響力。
❷ 泰國警察沒有法律嗎
泰國警察有法律。泰國通常被視為一個法律鬆懈的國家,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向違法的政府官員行賄來解決。導致泰國警察很猖狂。
❸ 泰國旅遊警察有用嗎
泰國旅遊警察當然有用,泰國專門設置有旅遊警察,就是為遊客服務的,當然,效率會比國內效率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