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泰國人結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Ⅰ 與外國人結婚需要辦哪些手續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
一、提交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提交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一) 中國公民須持有: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派陪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 離婚 、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二)外國人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 身份證 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三)外國僑民須持有: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 婚姻登記 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
二、和外國人結婚,辦理 結婚登記 的具體程序 與外國人 辦結婚證 即進行結婚登記的具體程序,與中國內地人普通辦理基本大致相同,也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在申請環節存在一定區別。
(一)申請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
①本人戶籍證明;
②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③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
①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②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③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 結婚條件 ,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櫻羨燃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1.予以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 結婚證 ;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 離婚證 。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涉外婚姻 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2.不予登記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脊虛關不予登記:
(1)未到 法定結婚年齡 的;
(2)非自願的;
(3)已有配偶的;
(4)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5)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按照我國政府的規定,中國公民中現役軍人、外交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以及正在接受 勞動教養 和服刑的人,不準同外國人結婚。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的形式說明理由。當事人認為符合婚姻登記條件而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的,可以依照 行政復議法 的規定申請復議,對復議不服的,可以按照 行政訴訟法 的規定提起行政 訴訟 。 在我國境內與外國人登記結婚的,一般是到本國居民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 結婚手續 。而此時對於雙方當事人,其實都是會對各自的條件作出審查,另外也會要求實際提供相應的證件材料。這些對結婚證的領取都是很重要的,所以一定要格外注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Ⅱ 求助 中國人和泰國人結婚如何在泰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未婚聲明公證。中國公民與泰國人結婚,需要來我館辦理未婚聲明公證。辦理此類公證的申請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詳細填寫《未婚聲明公證申請表》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護照資料頁和最後簽證頁的復印件一份;
3、提交中、英文的未婚聲明書(或離婚後未再婚聲明書、喪偶後未再婚聲明書,使館可提供樣本供參考)各二份; 4、提交在泰國的兩名證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各一份,並由證明人親自書寫並在使館領事官員面前簽名的擔保證明書各一份,證人的姓名要與英文的聲明書和申請表中的姓名一致; 5、提交兩名中國證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及親筆書寫的擔保證明書各一份;6、提交結婚對象的身份證件和復印件一份; 7、如離婚或原配偶死亡,需提供離婚證原件或死亡證明原件;
Ⅲ 倆中國人在泰國如何領取結婚證需要什麼手續
中國人在泰國領結婚證要在中國駐泰國使館、領館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在泰國申辦領事結婚登記須遞交的材料及履行的手續:
1、雙方當事人的有效護照和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當事人的3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
3、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屬於再婚,應提交離婚證、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書原件;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屬於喪偶,應提交相關證明;
4、雙方當事人在中國領事面前親自填寫並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5、雙方當事人宣讀各自的《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6、經中國領事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雙方當事人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的「當事人領證簽名或按指印」處簽名或按指印,並當場領取結婚證書。
(3)與泰國人結婚需要辦理哪些手續擴展閱讀
中國公民在外國依照當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當事人回國後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記機關重新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1997年《好世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對中國公民的境外結婚證件問題的復函》(廳辦函[1997]63號)規定:兩個在國外長期學習、工作、探親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華僑除外)在國外結婚,原則上應在中國駐該使館、領館辦理結婚登記(居住國不承認的除外)。
如該國和我國無外交關系或該國不承認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的結婚登記,當事人在該國依照結婚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系在中國境內有效。
因此,兩個中國公民在國外依當地法律結婚,回國後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Ⅳ 中國人跟泰國人結婚需要辦工作證嗎
需要辦工作證,按照我國婚姻登記法,與外國人結婚是需要其辦理工作證明的。
Ⅳ 我是中國人,我對象事泰國人,我們在中國登記結婚,雙方都需要什麼證
中國公民與泰國人結婚,需要辦理未婚聲明公證。辦理此類公證的申請人需提供下列材料: 1、詳細填寫《未婚聲明公證申請表》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護照原件及護照資料頁和最後簽證頁的復印件一份;
3、提交中、英文的未婚聲明書(或離婚後未再婚聲明書、喪偶後未再婚聲明書,使館可提供樣本供參考)各二份;
4、提交在泰國的兩名證人的身份證或護照的復印件各一份,並由證明人親自書寫並在使館領事官員面前簽名的擔保證明書各一份,證人的姓名要與英文的聲明書和申請表中的姓名一致;
5、提交兩名中國證人的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及親筆書寫的擔保證明書各一份;
6、提交結婚對象的身份證件和復印件一份;
7、如離婚或原配偶死亡,需提供離婚證原件或死亡證明原件;
Ⅵ 和泰國人結婚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主觀:
和外國人結婚需要的手續:准備好登記雙方當事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外國人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和經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共同到內運握地居民常住哪姿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法律客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旁緩慶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Ⅶ 中國人和泰國人在泰國登記結婚,需要哪些證明文件和怎麼做,請詳細說明,謝謝,很急
中國人在泰國登記結婚,需要出具單身證明,出生證明,並完成泰國駐中國使館認證
泰國結婚證在中國使用,需進行中國駐泰國使館認證。
Ⅷ 中國女生可以和泰國女生結婚嗎
中國人可以和泰國人結婚。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結婚規定:
一、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僑民)在中國境內自願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二、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有關條款。
三、申請結婚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碰如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鬧吵扒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和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外國人:
1、本人護照或者其他身份證、國籍文件;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住證》或者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者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外國僑民:
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
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和年月、民族、婚姻狀況、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四、下列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1、現身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人員;
2、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
五、凡證件齊全、符合本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本規定的准予登記,1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液昌結婚證。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鋼印)
Ⅸ 泰國結婚怎麼辦理
1. 和泰國人結婚需要怎麼辦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2. 泰國人和中國人結婚怎麼走程序
在任何一個國家按照當地規定登記結婚,去另一個國家備案。婚姻等級只需要一次,世界上任何一個合法政權認可的婚姻關系,都是被所有國家承認的,只是需要在雙方的國家中的另一個備案即可。在中國的手續如下:
1、申請。 凡證件齊全,符合《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謹備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上述證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接受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後,應進行認真審查。審查內容主要有三點: (1)雙方當事人是否自願; (2)當事人雙方是否具備結婚的實質要件; (3)雙方都是外國人的,當事人還需提供本國法律在國外辦理結婚登記有效的條文,以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 3、登記。 經婚姻管理登記機關審查,認為當事人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並應在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要求復婚的,按結婚的程序辦理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應向婚姻管理登記機關交納婚姻證書工本費和登記手續費。所需翻譯費用由本人自付。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 *** 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的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 的證明。 外在中國公民必須持的證件: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在中國公民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 。其他學生(盯畢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 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辦理結婚 登記的程序:申請結婚 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在中國公民,持准備齊全的證件和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婚姻登記機關審查了解,符合我們國婚姻法和《中國公民同外在中國公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定》的,准予登記,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 證》。
3. 中國人和泰國人結婚,需要辦什麼簽證,需要什麼手續
那就是申請探親簽證,這個也不叫護照,簽證的有效時間不會太長,如果是美國,一般最長6個月, 可延期6個月. 可延期幾次不清楚, 估計要延期兩次需要非常充足的理由才行。
如果你辦理長期居留權(綠卡)其實手續和辦理移民是一樣的,只是不走申請入籍的一步,不加入外國國籍就是華僑,各國長期居留權的擁有條件不同,一般居住時間要滿足綠卡要求,否則綠卡會被收回,你還不能犯罪,犯罪可以被驅逐,美國是一年內要住滿半年,到時候就回來,他們也不會強留下你,這期間你還一直是中國公民。
4. 和泰國女人結婚需在中國需要辦什麼手續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 *** 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凱晌芹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中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護照和身份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 *** 、所在單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務(縣級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外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結婚狀況證明,或是由該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再由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此外,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具備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