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墜崖孕婦怎麼處理
⑴ 泰國孕婦墜崖案後續如何了
距離2019年泰國墜崖孕婦案已經過去將近4年時間,近來當事人王暖暖稱由於在泰國的案件尚未結束,兩人仍未離婚,身心重創的王暖暖仍舊沒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因為刑事案件發生在泰國,還涉及賠償問題,與財產分割也有關聯,而泰國刑事官司尚未結束這可能是離婚官司無法進行的原因。
2017年獨自在泰國打拚創業事業有成的王暖暖遇到了同為江蘇人的俞曉冬,熟悉的鄉音讓兩人熟悉起來,很快王暖暖就在俞曉冬得柔情攻勢下墜入愛河。
王暖暖稱雖然俞曉冬承認自己之前有過犯罪記錄,但俞曉冬一直展現給王暖暖的完美男人形象讓她還是選擇了給他一次機會。當時陷入愛情的她相信愛能改變一個人,兩個人相互扶持一定可以走很久,雖然身邊的朋友大多不理解,但兩人很快閃婚。這個選擇也讓她一步步走入俞曉冬的溫柔陷阱,離危險越來越近。
2017年兩人婚後,俞曉冬逐漸露出本來的面目。王暖暖回憶因為沒有工作也不想工作,俞曉冬每日沉迷游戲,大部分時間都在打游戲,對王暖暖毫不關心。
結婚一段時間後,俞曉冬向王暖暖哭訴懺悔,稱自己在國內仍有100萬外債,希望王暖暖幫自己償還。當時的王暖暖覺得夫妻兩人既然選擇走到一起就該相互扶持,雖然生氣於俞曉冬的隱瞞,但還是希望能通過這次事件改變丈夫,她承諾幫他還50萬,剩餘50萬希望丈夫靠經營她名下公司自己工作償還。俞曉冬答應了,並在這之後作出了一點改變。
但好景不長,現實很快再次打臉王暖暖,俞曉冬在一個秋天私自拿材料轉走公司500萬後不知所蹤,聯系不到俞曉冬的王暖暖選擇報警。王暖暖稱7天後,警方帶回了將500萬在賭桌上揮霍一空的俞曉冬,他跪在王暖暖腳下哭訴懺悔道歉,並希望王暖暖不再追究這件事,心軟的王暖暖再次選擇了原諒。
2019年6月懷孕3個月的王暖暖跟俞曉冬在泰國旅遊時,被丈夫推下懸崖,僥幸生還,全身多處骨折,身心嚴重受創。而俞曉冬在王暖暖尋求警察幫助後也被立案調查,泰國孕婦墜崖案轟動網路。
俞曉冬謀殺妻子的原因並不完全如網上所說的殺妻騙保,王暖暖確實購買了人身保險,受益人為俞曉冬,但保單金額僅有33萬元,俞曉冬貪圖的是王暖暖的公司及財產。兩人沒有孩子出生,王暖暖如果去世,那俞曉冬就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筆財產不僅可以幫他還清外債,還可以讓他實現財務自由,貪婪的慾望讓俞曉冬對王暖暖痛下殺手。
2020年2月案件在泰國一審開庭,王暖暖回顧庭審,本以為案件事實清晰,俞曉冬會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俞曉冬不僅聘請了三明泰國當地律師組成律師團做無罪辯護,對全部罪行予以否認,還請來了母親和朋友作證。俞曉冬在庭審中謊稱他看懸崖下方風景時以為王暖暖獨自離開,由於懸崖風大未聽到王暖暖墜落也沒聽到王暖暖的呼救。其母親更在庭審時謊稱家庭條件非常好,自己有工廠,謀財害命的殺人動機根本不成立,但其母親並未提供相關證據。
2020年3月泰國法院一審宣判俞曉冬被判終身監禁,喜極而泣的王暖暖以為案件到此結束,但俞曉冬選擇了上訴。
2021年5月泰國二審改判,被告終身監禁改判10年,改判的理由為警方沒有找到繩索,刀具之類的殺人工具,法院認定不構成蓄意謀殺。法院認為俞曉冬構成殺人罪,由於當事人倖存屬於殺人未遂。二審改判後,王暖暖的代理律師稱二審法院事實查明不夠細致,案件細節證據沒有充分論證,王暖暖將上訴至最高法院。
2023年4月王暖暖經過幾年的康復治療終於能自己站起來,穗鍵戚但泰國的案件仍然沒有結束,而由於案發地在泰國,根據屬地原則,只有泰國的刑事案件結束後才能處理兩人的離婚民事官司,兩人仍未能結束婚姻關系。
王暖暖重感情是好的,但識人不清,所託非人,一味的善良和原諒最終讓自己陷入危險。江山易改本性難移,不要試猜陵圖亮燃去改變一個人,及時止損,擦亮眼睛作出正確的選擇也是一種智慧。
希望案件能盡早結束,壞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到時天高任鳥飛,王暖暖也可以徹底告別過去,開始自己燦爛的人生。
⑵ 泰國墜崖孕婦無法離婚,可能有以下原因
2019年6月9日,中國江蘇籍孕婦王靈(化名)與丈夫俞東(化名)在泰國烏汶府帕登國家公園遊玩時,被丈夫推下34米高的懸崖,全身17處骨折,腹中胎兒流產。她在ICU搶救了8天,歷經多次手術,倖存下來。她隨後揭露了丈夫的謀殺陰謀,並與他展開了漫長的法律斗爭。2020年3月,俞東一審被判無期徒刑。2021年4月,俞東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王靈表示不服判決,將繼續上訴。
泰國墜崖孕婦無法離婚,可能有以下原因:
1 泰國墜崖孕婦王女士的丈夫俞某在2019年6月在泰國旅遊時推下她懸崖,導致她全身多處骨折,腹中胎兒流產。俞某一審被判無期徒刑,二審被改判為有期徒刑十年。
2 王女士表示,因為她和俞某的離婚官司還沒有進行,目前在法律上,她仍然還是他的妻子。她說,離婚屬於民事案件,需要等泰國刑事案審理有最終結果後,才能從國內提起訴訟離婚。
3 王女士也可以通過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向泰國法院發起對俞某的離婚訴訟。但這個過程會比較繁瑣,需要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訴訟文書,並等待泰國法院的受理和審理。
4 泰國是佛教國家,整個司法體系都很「佛系」,對嫌犯「寬大處理」。泰國法官對被告殺人是否存在「蓄意」提出了質疑,一下子「無期徒行」變「搜岩有期徒刑十年」,簡直是「慈悲過頭」了。
5 泰國還有皇室成員「大赦天下」的傳統。「大赦天下」不至於清空監獄,但會給犯人們減刑,「大赦對象」包括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以及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犯罪分子。
事情後續可能怎樣發展?
1 泰國墜崖孕婦王女士的離婚屬於有爭議的離婚,需要通過法院程序進行,並且需要根據泰國民商法典第1516條規定的理由提出離婚訴訟。王女士可以根據第1516條第1款規定,即她的丈夫俞某犯有通姦行為或與他人經常發生性關系,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2 王女士也可以根據第1516條第2款規定,即她的丈夫俞某犯有不當行為,導致她受到過度傷害或麻煩,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俞某推下王女士懸崖,造成她重傷和流渣睜產,顯然是一種不當行為,也是一種刑事犯罪。
3 王女士還可以根據第1516條第4款規定,即她的丈夫俞某遺棄她一年以上,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俞某在2019年6月推下王女士懸崖後逃跑,並在2020年11月被泰國警方逮捕。在此期間,他沒有與王女士聯系或提供任何贍養費。
4 王女士不能通過無爭議的如漏歲離婚或行政離婚程序來結束她的婚姻,因為這需要雙方的同意,並且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並由至少兩名證人簽名證明。顯然,俞某不會同意與王女士和平分手。
5 王女士可以通過自己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向泰國法院發起對俞某的離婚訴訟。但這個過程會比較繁瑣,需要通過外交途徑送達訴訟文書,並等待泰國法院的受理和審理。此外,泰國法院可能會優先考慮泰國法律而不是中國法律來處理這個案件。
如果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以參考一下做法:
- 首先,要保持冷靜和理智,不要慌亂或情緒化,要盡可能地保護自己的生命和財產。
- 其次,要盡快尋求當地的醫療和法律援助,報警並聯系大使館或領事館,向他們說明情況並請求幫助。
- 第三,要收集和保存好所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比如傷痕、醫療報告、旅行記錄、通話記錄、簡訊、郵件等,以便日後作為訴訟的依據。
- 第四,要與家人和朋友保持聯系,告訴他們你的位置和狀況,尋求他們的支持和安慰,不要孤立自己或自責。
- 第五,要積極配合當地的司法機關和律師,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訴訟,爭取早日獲得公正的判決和賠償。
⑶ 泰國墜崖孕婦案件的離婚問題是如何處理的
近期發生在泰國的墜崖孕婦案件涉及到的離婚問題,據報道,妻子提出了離婚申請,但丈夫拒絕了,並表示要照顧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
根據泰國的法律規定,如果妻子懷孕了,那麼就需要在離婚前等待孩子出生或等待產假期結束。換句話說,如果妻子懷孕了,要想離婚,婚姻雙方必須等待孩子出生,否則離婚無效。
這個規定的目的在於保護妊娠婦女和胎兒的健康及其利益。 泰國法律鼓勵婦女體檢、頃知預防胎兒畸形、接受產前檢查等,確保妊娠期和分娩過程的安全和狀況。對懷孕的妻子未經協商而提出離婚申請,或同意丈夫提出離婚申請,可能導致孕婦和胎兒身體和心理上的創傷。
因此,即使在墜崖孕婦案中,妻子提出了離婚申請,但丈夫拒絕並表示要照顧妻子和未出生的孩子, 泰國法律也不允許在孕期或育嬰期間單方面提出離婚申請。必須等待孩子出生,或者鎮冊妻子產假期結束後御乎宏,雙方申請辦理離婚手續。即使離婚程序開始,在離婚訴訟的過程中,如果發現妻子已經懷孕, 法院可以暫停離婚程序直至孩子出生。
⑷ 泰國孕婦墜崖後可以離婚嗎
根據泰國法律,如果一對夫妻有了孩子,且其中一方是外國人,離婚需要得到孩子的監護人的同意。而在泰國墜崖孕婦的案例中,孕婦已經無法表達自己的意願,因此無法得到她的監護人的同意離婚。此外,泰國也有可能認為孕婦的離婚行為可能會損害孩子的利益。因此,離婚需要暫停,直到孕婦生下孩子並確定監護權後才能進行。
泰國法律規定,如果一方在婚姻關系中懷孕,那麼這對夫婦就不能離婚。這是為了保護未出生的兒童權利和利益而圓消制定的規定。
具體來說,在泰國法律中,若一方在孕期間提出離婚申請,法院將拒絕該申請。 泰國法律認為,如果允許離婚,則可能會對懷孕的配偶和胎兒造成傷害,並且這可能會導致胎扒爛兒出生前沒有父母照顧。因此,在泰國,只有在所有孩子出生並完成撫養之後才能正式離婚。
需要注意的是,盡管泰國法律規定了這樣的原則,在實踐中仍然存在一些案例可以通過特殊程序允許離婚。不過這種情況相對較為罕見,並且也需要法庭同意才能進行處理。
不太清楚您具體指的是哪一個案例,但在泰國法律中,離婚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序和審批,而且有一些情況下離婚也可能會受到一些限制。例如,在泰國法律中,孕婦如果想要離婚就比較困難,因為法律規定孕婦需要向法院證明自己是否由於丈夫的過錯才懷孕的。如果不能證明是由於丈夫的過錯導致懷孕,那麼孕婦就無法獲得離婚。
另外,在泰國文化中,家庭和諧是非常重要的,因此離婚並不被廣泛接受。盡管法律上有規定可以進行離婚,但在社會文化上仍然存在著對於離婚的消極態度。因此,在一些情況下即使符合了法律規定也可能會遭遇到一定程度上的阻礙或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在我作為AI助手提供信橘此知息時可能存在錯誤或不準確之處,請您做好核實、查閱相關資料後再做決策。
⑸ 孕婦泰國墜崖案,最後的判決是什麼
一個孕婦和自己的老公一起到美麗的泰國旅遊,她老公帶著她看日出、看沙灘、品嘗泰國的美食。她做夢都沒有想到,自己身邊的老公,其實已經做好了殺人的准備。可以想像,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老公?這又是一個什麼樣的人?
我們來回顧一下案情。2019年6月初,一對夫婦在泰國遊玩時,懷孕三個月的妻子王女士墜落34米的高崖,全身多處受傷。所幸她本人和胎兒均沒有生命危險。
可能有的人會說了,那是不是站在懸崖上的時候,不小心一失足掉了下去。對!空敬皮這就是她的老公希望製造的假象。事發之後啊,王女士也稱墜崖是因為頭暈。這樣一來,一下子不就造成了失足了嗎?而且,王女士也說了「是因為我頭暈」,所以掉下了懸崖。
然而,當地的警方調查之後卻發現,這並不是一起普通的意外,懷疑是她的丈夫於某將她推落高崖。隨後王女士改口稱:事發後丈夫於某從背後使勁一推,把她推落懸崖。她認為,事發地人少,丈夫想要製造意外失足墜崖的假象,圖謀獨吞她的財產。
案件發出之後,媒體迅速做了大量的報道,案情也一步步清晰明朗起來,確確實實是她丈夫於某就是想獨吞她的財產。因為在此之前啊,這位於某嗜賭,因為賭博輸了很多的錢。一開始啊,他給自己的妻子要錢妻子還給。但是隨著這個坑越來越大,他妻子認為這不是個事啊,不能再這么給錢了啊!於是,就拒絕了給於某錢。結果,她的這個丈夫於某就動了殺念。
實際上,到泰國旅遊斗差並不是陪著自己懷孕的妻子去散心的,而就是為了製造這一起殺人案。並且通過製造這樣一起案件,來獲取財富。但他做夢也沒有想到,泰國的警方對這個事情如此的重視。
所以啊,後來的結果我們大家都已經知道了。2020年3月24日上午九點,孕婦泰國墜崖案在泰國宣判:法院認定於某(也就是這個受害人的丈夫),蓄意謀殺罪名成立,判處於某終生監禁。
這個事情啊,我們所有人看了都忍不住要感嘆。如果夫妻兩個沒有感情了,那你可以採取離婚的方式,稿敬為什麼非要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呢?我們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似海深啊!於某採取這樣一種極端的方式,去製造殺人案,實在令人感到震驚!
但我們知道上天是公正的,上天的眼是真的。不管你做了多麼周密的計劃,總會露出破綻。上天懲罰的手,一定會落在你的頭上。而上天的手上,所抓著的就是一把正義的斧頭
⑹ 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二審改判,整個案件的過程是怎樣的
備受關注的“中國孕婦泰國墜崖案”二審宣判了,犯罪嫌疑人俞某被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值得注意的是,俞某此前被當地的法院一審判處終身監禁。面對差距這么大的判決結果,受害人王女士表示自己絕對接受不了,自己已經收到了來自泰國方面宣判文書,但是自己直到現在也不願意相信這是真的。王女士表示自己剛開始得知俞某被改判後,感覺自己都要崩潰了,生活好像沒有了希望!自己現在完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王女士這幾日一直與律師進行溝通,同時她表示自己一定會上訴。如果俞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自己就不會從當初那個“噩夢”中醒來!自己一定會繼續斗爭下去,自己不相信這會是最終的結果。
評價俞某這樣的人太可怕了,為了金錢親手將自己的妻子推向懸崖。只能說俞某在婚前偽裝的太好了,讓王女士對他放鬆了警惕。王女士雖然僥幸活了下來,但是俞某這樣的惡魔應當被嚴懲!
⑺ 泰國墜崖孕婦無法離婚
泰國墜崖孕婦無法離婚,主要是因為泰國的婚姻法規規定了一些限制,導致無法辦理離婚手續。具體原因如下:
1. 泰國的離婚法規定了一些限制埋耐,例如必須經過調解、必須有正當理由、必須經過法院判決等,而墜崖孕婦的情況並不符合這些規定。
2. 泰國的婚姻法規定,如果女方懷孕,離婚必須經過調解和法院判決,而墜崖孕婦的丈夫並沒有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
3. 泰國的文化和傳統觀念也影響了離婚的處理,離婚在泰國被視為不道德和破壞家庭的行為,社會對此有很大的壓亂洞力和反對,這也導致了離婚手續的復雜和困難。
綜上所述,泰國墜崖孕婦無法離婚,主彎陪春要是因為泰國的婚姻法規定了一些限制,丈夫沒有提出離婚申請,並且泰國的文化和傳統觀念對離婚持反對態度,導致了離婚手續的復雜和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