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開榴槤加工廠需要辦哪些證
Ⅰ 中國人去泰國開店需要什麼手續
首先要工商注冊,必須泰國人控股,就是說51%以上。辦理工作簽證,租賃或者購買店鋪開業。
國內的大概流程是:個體工商戶執照,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國稅局辦理;衛生許可證,當地衛生防疫局辦理;個人的健康證,當地衛生防疫局辦理。
簽證的選擇,商務簽:商務簽證太貴,呆的時間長,旅遊簽:只有三個月,三個月以後還要回去續簽,機票,來回的路費也很不劃算。
(1)在泰國開榴槤加工廠需要辦哪些證擴展閱讀:
開店注意事項——
1、市場調查:包括商圈調查、競爭店鋪調查等。
2、經營計劃:店鋪地點確定,測算營業額及規模,投資預算等。
3、內部裝修:包括店鋪內部裝修、貨架定製、所有設備與經營用具、招牌製作等。
4、商品及服務內容:商品及服務構成、政策、商品訂購、重點商品及服務確定。
5、商品采購:理清進貨渠道,並具體實施。
6、陳列方式:確定陳列方式及數量。
7、銷售計劃:包括銷售目標、促銷計劃及收支預算。
8、廣告宣傳策劃:開業前後的廣告計劃、媒介選擇。
9、店規及制度擬定:經營績效評估方法、獎勵制度、服務制度、各種競賽制度等。
10、人事任用:人事任用與店員招聘及教育訓練。
11、總務事宜:報表、購物袋、指示牌、店員制服、店內音樂等事務性用品及總務性工作用品的准備。
12、商品進場:商品進場、陳列布置。
13、開張准備:開張方式擬定、開張贈品准備、開張廣告方式的確定。
Ⅱ 怎麼進的泰國榴槤肉廠
關於泰國榴槤的進口流程小知識~
翼丟丟
榴槤是著名的熱帶水果之一,原產自馬來西亞。現中國市場上80%的進口榴槤產於泰國,因而泰國榴槤最負盛名,被譽為「水果之王」,其中最常見的便是「金枕頭」。
「金枕頭」(蒙通)是目前市場上最受歡迎的品種之一。肉多,味道甜,果肉呈金黃色。其中有一瓣比較大,稱為「主肉」,由於氣味不太濃,是適合初嘗者的入門款。現在金枕頭榴槤基本上一年四季都可以吃到,只是隨著季節變化價格不一,旺季時(一般為6-8月)價格實惠,也是最好吃的時候。特點:核小,肉多,香糯。
那麼對於我們的進口企業來說,榴槤進口時,海關會有哪些監管條件,榴槤進口清關過程彎蠢中會有什麼風險,報關又需要提供哪些文件呢?
海關監管條件:(都可以在海關總署官方網站查詢到哦)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三)《進境水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與馬來西亞農業與農基產業部關於馬來西亞冷凍榴槤輸華檢驗檢疫要求的議定書》。(此條對應馬來西亞的進口冷凍榴槤)
榴槤進口流程:
1.核對准舉鬧廳入條件。
2.與出正隱口方簽訂外貿合同。
3.辦理相關證書。(國外的原產證,植檢證,國內的進境動植物檢疫許可證等)
4.安排貨物運輸。(根據實際貿易條款)
5.貨物到港換單並辦理清關繳稅。(委託報關行辦理)
6.海關查驗放行。(目前水果查驗率較高)
7.國內運輸,倉儲,配送。
榴槤進口過程中的風險:
1.時效性:運輸的時長決定了榴槤的新鮮度。
2.新冠檢測:在國外出口前與出口方協商做一次核酸檢測,防止陽性增加進口成本。
3.准入:切記一定要先查原產國,果園,包裝廠等是否准入,防止沒達到資格貨物無法完成清關。
Ⅲ 在泰國注冊公司需要提前准備哪些資料
在泰國注冊公司需要提前准備以下資料:
1、泰國公司名稱;
2、股東身份證+護照(牌照或掃描),不需要泰國入境記錄;
3、填寫信息表;
4、確定公司經營范圍;
5、新公司注冊地址房東戶口本。
Ⅳ 在泰國開店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挺麻煩的
正常流程的話,要先注冊公司,必須要有至少100萬泰銖的注冊資金,帶一個外籍員工的工作簽證。一般就是留給你自己了。
且必須有泰國合夥人,且所有泰籍合夥人持有總股份不能低於51%
還要做什麼股東章程什麼的。
代辦公司也有,不過裡面貓膩太多。如果你不是很了解泰國最好不要。
用商務簽或者旅遊簽直接開店也是可以的。就是非法經營啦。
不過就等著被移民局掃盪吧。
罰款不少,沒個3,5萬泰銖出不來。
Ⅳ 去泰國做生意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去泰國做生意首先要工商注冊,必須泰國人控股,就是說51%以上。然後可以辦理工作簽證,租賃或者購買店鋪開業。國內的大概流程是,個體工商戶執照,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稅務登記證,國稅局辦理。衛生許可證,當地衛生防疫局辦理。個人的健康證,當地衛生防疫局辦理。
簽證的選擇,商務簽:商務簽證太貴,呆的時間長,旅遊簽:只有三個月,三個月以後還要回去續簽,機票,來回的路費也很不劃算。
(5)在泰國開榴槤加工廠需要辦哪些證擴展閱讀
設立公司須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公司憑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當前,我國公司登記機關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公司須知:實繳制已改為認繳制將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制改為注冊資本認繳制是新修改的公司法最突出的亮點。
根據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注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的規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出資的規定。
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這一改革有利於個體創業、可以促進我國建立信用體系、有利於推動資源配置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