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糯康是什麼樣的
A. 糯康為什麼要惹中國
糯康為了報復中國船隻、陷害中國船員所以殺害湄公河中國船員。2011年9月底10月初,為報復中國船隻被緬甸軍隊徵用清剿該集團,被告人糯康先後與被告人桑康·乍薩、依萊及翁蔑、弄羅(均另案處理)預謀策劃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並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贓陷害。
按照糯康安排,依萊在湄公河沿岸布置眼線、選定停船殺人地點,並和弄羅與泰國不法軍人具體策劃栽贓查船等事宜。
2011年10月5日晨,根據糯康授意,在桑康·乍薩指揮下,翁蔑帶領溫那、碗香、岩湍、岩梭(均另案處理)等人,攜帶槍支駕乘快艇,在湄公河「梭崩」與「散布島」之間的「弄要」附近劫持中國船隻「玉興8號」、「華平號」,捆綁控制船員,並將事先准備的毒品分別放置在兩艘船上。
被告人扎西卡與扎波、扎拖波(均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接到翁蔑等人通知後趕到「弄要」參與武裝劫船。兩船被劫至泰國清萊府清盛縣央區清盛–湄賽路1組湄公河岸邊一棵雞素果樹處停靠,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向中國船員開槍射擊後駕乘快艇逃離。
按照與依萊、弄羅約定,在岸邊等候的泰國不法軍人隨即向兩艘中國船隻開槍射擊,爾後登船繼續射擊,並將中國船員屍體拋入湄公河。
(1)泰國糯康是什麼樣的擴展閱讀
中國回應:事件發生後,中國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指示駐泰國使領館迅速查明情況,全力搜尋失蹤中國公民下落,做好善後等後續工作,同時要求相關國家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對在湄公河相關水域航行的中國船舶船員的保護。駐清邁總領事已在第一時間率員赴事發現場開展工作。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與寮國南塔和波橋外事廳取得了聯系,讓其提供信息 。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11日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襲事件的處置工作批示要求,妥善處置善後事宜,盡快讓滯留在清萊的中國貨船和船員安全返回國內。
2011年10月13日,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襲遇難船員的29名家屬代表離開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從中國磨憨口岸出境,前往泰國清盛縣辨認遇難親人遺體並在事發地湄公河邊舉行追思會弔唁死難者。
B. 湄公河慘案中誰是糯康的情人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左右,「華平號」和「玉興8號」 在金三角遇襲,中國船員13人遇難,這起事件震驚世界,被稱為湄公河慘案。主犯之一金三角大毒梟糯康注射死刑,於是關於糯康簡歷及情婦也曝光了。 金三角大毒梟糯康 一、金三角大毒梟糯康注射死刑 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鑒於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2013年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糯康數罪並罰判處死刑。 糯康犯罪集團殺害13名中國船員一案在二審維持原判之後依法進入了死刑復核程序,最高人民法院進行核准後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了執行死刑命令。2013年2月22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糯康等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復核裁定和死刑執行命令,並於2013年2月24日將死刑復核裁定向四名被告人進行了送達。 按照我國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嚴格依法按照死刑執行程序,於2013年3月1日依照執行死刑命令,在昆明市人民檢察院臨場監督下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法院將採用注射方式對四名罪犯執行死刑。 糯康注射死刑 二、糯康簡歷 糯康簡歷 糯康,又名宰糯康、岩糯康,撣族,原籍緬甸臘戌,外號「教父」,是特大武裝販毒集團「糯康集團」首犯。長期從事制販毒品、綁架殺人等犯罪活動,2011年10月,製造「湄公河慘案」。2012年5月10日,他被抓獲後由寮國依法移交中國。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12年11月6日判決死刑。與其餘六被告人連帶賠償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六百萬元。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高院公開開庭審理。鑒於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於2013年3月1日,在雲南昆明通過注射方式執行死刑。 糯康1996年坤沙投降緬甸政府軍,糯康也隨之「投誠」,通過賄賂緬甸政府軍高層、勾結拉祜族民兵團,在泰、老、緬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帶長期從事武裝販毒、水賊打劫、綁架撕票等活動。 其手下的販毒團伙被稱為「糯康集團」。活躍於緬甸、寮國、泰國邊境交界之處。隨後收編了坤沙的舊部,逐漸成為金三角地區最大的毒梟。制販冰毒、海洛因,而且占據了湄公河地區,對過往船隻的船員行綁架、謀殺、敲詐,因此受到中國、緬甸、寮國、泰國四國的通緝。 糯康簡歷 販毒經歷 作為金三角湄公河沿岸大其力地區崛起的毒梟,其手下的販毒團伙被稱為「糯康集團」,原屬緬甸大毒梟坤沙集團,曾是「金三角」大毒梟坤沙的部下。 1996年坤沙向緬甸政府投降之後,糯康率部下也在大其力就地投降。隨後,通過賄賂緬甸政府軍高層、勾結拉祜族 民兵團,在泰國、寮國、緬甸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帶長期橫行,武裝販毒,組織水匪打劫船隻、綁架船員。直至2009年,他仍然擁有被緬甸政府承認的「合法身份」,即大其力北部一個小鎮的民兵團領導人。 糯康集團最多時擁有成員100多人 ,配備AK沖鋒槍 、M16步槍 、火箭筒 、機槍等武器。 緬甸、寮國、泰國、中國政府都曾經對糯康發出過通緝令。 2006年1月10日,當時的緬甸軍政府突然採取「成功行動」,對糯康在大其力的倉庫和工廠進行大掃盪,繳獲150件武器以及一條安非他命葯丸的生產線。然而糯康因為一些人員的「通風報信」安然逃脫,等風聲過後,他又回到了大其力。 2007年開始,糯康改變了制毒販毒的單一賺錢模式,他的民兵要求過往船隻向他「交稅」,如果不付這筆買路錢,那麼貨船就無法將貨物轉運到他控制的偏遠地區。公安部介紹,據不完全統計,僅2008年以來,糯康武裝販毒集團涉嫌針對中國籍船隻和公民實施搶劫、槍擊犯罪活動就達28起,致死16人,致傷3人。 2008年2月25日,糯康武裝販毒集團在寮國老岳哥附近水域公然開槍掃射我雲南省西雙版納州公安局外出工作的水上公安分局巡邏快艇,造成2名民警和1名船員受重傷。 2009年2月18日,中國「宏源3號」、「中油1號」、「富江3號」、「盛達號」等4艘船舶在從泰國清盛碼頭承載貨物返回途中,至孟喜島處先後遭該團伙槍擊,造成我1名船員死亡,船隻受損。 2011年3月,佤邦領導人的外甥遭到了糯康的綁架,支付190萬美元贖金後才獲釋。 2011年4月3日,糯康團伙在湄公河水域金木棉附近武裝劫持中國「中油1號」、「渝西3號」、「正鑫號」3艘貨船及船員29名,其中中國籍船員17名、緬甸籍船員12名。 毒梟糯康簡歷 2011年4月,糯康集團又綁架了13名在金三角經濟開發區賭場的中國人,在拿到830萬美元贖金後放人。 2011年5月2日,在湄公河距離「金三角」經濟特區上游約50公里處水域,中、老雙方各1人遭該團伙槍殺。 2011年8月23日,糯康團伙在湄公河流域三顆石附近武裝攔截中國旅遊客船「金孔雀1號」(載24人,其中遊客17人、船員7人),搶劫遊客相機、金項鏈等財物價值8萬余元。。 2011年10月5日,「華平號」和「玉興8號」兩艘貨船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劫持和襲擊,13名中國船員不幸遇害。(詳見:湄公河慘案) 湄公河慘案發生後,湄公河流域的治安形勢急劇惡化,河流航運量銳減90%,沿岸國家經濟發展和正常商貿活動受到嚴重損害。 2011年造成13名中國船員在湄公河泰國水域被槍殺的「10·5」案件發生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要求盡快查明案情、緝拿兇手,保護中國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外交部立即啟動應急機制,敦促泰方盡快查明情況。 2011年10月26日,中國公安代表團調查案發現場。10月28日,警方鎖定9名嫌疑人。 2012年4月13日,糯康的情婦因非法持有大量安非他命葯丸而被捕。警方從她的藏身處搜到了一公斤黃金和7400萬泰銖的現金。 2012年4月20日,泰國執法人員逮捕了糯康的副手傘康。當天,泰國禁毒中心曾懸賞200萬泰銖(約合6.4萬美元)通緝糯康。 金三角大毒梟糯康注射死刑 2012年4月23日,糯康手下8人向緬甸政府投案自首。 2012年4月25日晚,糯康在寮國北部的博膠(Bokeo)省Tonpheung區其情婦的住處被中老特警突擊隊聯合逮捕 。據報道,同時被捕的還有糯康寮國籍的助手Tao Maitaeng以及其他六名手下。 2012年5月10日,「金三角」大毒梟糯康被移交中方 。糯康專機抵達北京後,中國警方在機場對其宣布了逮捕令,隨後,糯康在逮捕證上簽字畫押。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糯康對策劃劫持中國船隻、殺害中國船員等罪行矢口否認。 2012年11月6日,雲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嫌製造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案的糯康、桑康、依萊、扎西卡、扎波、扎拖波等6名被告人進行一審宣判。主犯糯康被判死刑;桑康、依萊、扎西卡均被判死刑,扎波被判死刑緩期執行,扎拖波被判有期徒刑8年。 2012年12月20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湄公河中國船員遇害一案進行二審公開庭審,案件主犯糯康等6人出庭受審。庭審中該案主犯糯康拒不承認一審犯罪供述事實,自稱無罪。鑒於案情復雜,審判長宣布休庭後合議庭進行評議,案件將擇期宣判。 2013年2月28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湄公河「10.5」案四名罪犯糯康、桑康·乍薩、依萊、扎西卡,將於3月1日下午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注射死刑。在死刑執行後,還將對四名罪犯的骨灰、遺書及遺物等向其近親屬或所在國駐昆明領事館進行移交。糯康的家屬並沒有到看守所看他。其所在國的領事館也未派員探視。 三、糯康的情婦 他的情人,也是他的「線人」 糯康的經濟實力很強,他不但控制了金三角地區每年價值上億的毒品生意,還兼顧綁架勒索。據當地人士介紹,一些部落首領的子女經常會成為糯康的目標,這些人要支付的贖金往往是數百萬美元。另據國外媒體報道,糯康還從事人口販賣生意,這一行為也會為他每年帶來上千萬美元的收入。 糯康生性多疑,居無定所。據說,在其常年生活的金三角水域,許多村寨都有他的情人,她們同時也成為他的「線人」。糯康為情人們修建了多處房子,這些房子也是他平日藏身的地方。「糯康似乎更相信女人。」一消息人士說,只有很少的一些人才知道他每天住在哪裡。不過,即便這一少部分人也永遠不清楚他有多少個藏身地點。 糯康的情婦 認為中國人影響其生意 糯康很不喜歡中國人。有媒體報道,他認為湄公河上的中國貨船多商品價格又便宜,讓當地的商人無生意可做。他很抵制中國政府大力推進的「替代種植」項目,因為這會讓越來越多的當地農民棄種罌粟。「糯康認為替代種植對自己的毒品生意屬於釜底抽薪。」一知情人士說,2008年以後糯康就曾流露出教訓中國人的想法。 糯康的情婦 希望子女不要像我一樣 當記者問他這幾天睡得怎麼樣,糯康平靜地說:「兩天睡不著了。想我娃,想老婆,想我媽。」他說,在看守所9個多月的時間里,他想得最多的就是母親、妻子和10個子女。想過普通百姓的生活,農民生活,不想再干壞事。 提到他的10個孩子,糯康非常留戀:「我希望子女不要像我一樣,要好好讀書生活工作。」在一年多沒有見到子女的日子裡,糯康做夢也想,白天也隨時想。對於他來說,不能和他們在一起是件痛苦的事?糯康還提到他被抓時,沒告訴母親,就是怕她傷心。 此時此刻,糯康表露出的都是一個父親、丈夫、兒子的心情。但是他在行凶作惡時,是否又想到過受害者的子女親屬呢? 金三角大毒梟糯康 老婆想要贖糯康 糯康的老婆想花錢將他贖回去,他手下沒有被抓獲的同夥想花錢贖他。他們主要是找寮國交涉。這都是傳說,沒有證實。 四、湄公河慘案經過 2011年10月5日上午9點 中國籍船隻「華平號」和緬甸籍船隻「玉興8號」在湄公河流域被兩艘不明身份的武裝快艇劫持。與被劫船隻一起的還有「華鑫6號」,但由於位置靠後,未被攔截。「華鑫6號」船員證實,看到有7到8名武裝匪徒登上兩艘船後挾船離去,隨後便與其失去聯系。 桑康 10月5日中午12點 玉興8號船長突然用緊急廣播呼叫,船長只說了四句話「我現在在吊車碼頭!馬上叫救護車!馬上報警!有人受傷了!」之後就沒有了消息。事發後,通過緬甸境內的報關員證實,當天中午11點左右,在離被劫持地點5公里的地方,報關員看到兩條快艇押著兩條運輸船通過,但沒看到船上是由什麼人駕駛。報關員通過無線電與運輸船聯系,但沒有得到回應。 10月5日下午13點半 泰國軍方接到毒品走私入境線索,遂加強巡邏和檢查力度。警方的巡邏艇5日在清閑鎮的湄公河上,發現事發船隻,船上裝的貨物是水果,與普通貨船無異,但貨物旁有人在看守,樣子卻不像是水手。警方遂示意貨船停船接受檢查。兩艘貨船並未停下,反而加速逃跑,之後軍方與船上5名武裝人員交火,武裝人員中一名被擊斃,其餘逃離。 10月5日下午14點 14點左右,「玉興8」號船舶業務員從泰國警方了解到:「華平」號和「玉興8號」船停靠在金三角吊車碼頭,兩艘船上已沒有船員,「玉興8」號船上有一具屍體,屍體已面目全非,難於辨認,屍體旁放有槍支。「玉興8」號的駕駛室到處血跡,有多處彈孔,兩艘船上共搜出八、九十萬顆毒品麻黃素,兩艘船上的船員去向不明。 扎拖波 事後幾天 2011年10月7日,在泰國清盛碼頭先後發現了兩具遺體,經證實為「華平號」船長黃勇和「玉興8號」船長楊德毅的兒子。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腹部中彈兩槍死亡;另外一個的眼睛、嘴巴被膠帶封住,頸部有致命刀傷,胸腹部中彈死亡。 2011年10月8日,泰國警方從湄公河打撈起9具中國船員屍體,另有2人下落不明。打撈出來的遺體雙手被手銬銬住,頭上纏滿膠帶,背上有無數的槍眼。 2011年10月10日,泰國清萊府清盛縣縣長色薩·西訕在接受新華社電話采訪時說:在湄公河遭襲的兩艘貨船上13名中國船員全部遇難,搜救人員當天早些時候在清萊府清孔縣境內湄公河水域發現一具中國船員遺體。 由雲南省外事、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抵達事件發生地泰國清盛縣開展工作。經工作組確認,截至11日17時,遇難中國船員總數為12名,仍有一名失蹤者。 如今,湄公河慘案被拍作《湄公河行動》,我還沒有看到此片,不過相信這影片能夠引起很多人的共鳴。但不管怎麼樣,我們都應該銘記這段歷史……
C. 泰國為什麼不保糯康
首先,國防軍和警察和憲兵都不一樣。泰國犯事兒的是國防軍軍官不是警察。
警察憲兵和國防軍軍官都是國家公務人員,是國家機器,有什麼錯誤過失都必須由國家政府負責處理。人家泰國是有主權的國家,中國不能幹涉人家的主權,也就不能把軍官們帶至中國。否則的話,泰國軍人犯跨國界的民事罪行,中國借口此事要引渡泰國軍人到中國受審,這就有順便要泰國暴露所有軍事布置的可能了,這是明目張膽的侵犯人家的國家主權啊!
——人家泰國自己已經先行處理了相關泰國軍人,早於中國處決糯康。而緬甸只是糯康的家鄉,緬甸政府並沒有公務人員涉案。糯康不是軍人,不是憲兵,不是警察,不是政府公務人員,他和緬甸政府沒瓜葛,所以他犯罪就可以按民事犯罪的慣例引渡到中國受審。而從他被引渡的第一天開始,就註定他必死無疑
D. 糯康為什麼要移交中方
糯康要移交中方的原因:
(1)雖然糯康被捕了,但不代表糯康集團已經被徹底摧毀,所以如果不交給中國,繼續留在金三角糯康集團肯定會實施報復或營救行動,而在中國糯康集團是不可能有機會營救的。
(2)中老緬泰在打擊販毒活動、黑惡勢力一定程度上是非常希望和中國建立合作關系,也比較依賴於中國,所以把他交給中國充分表明了他們對希望和中國建立友好關系的態度。
(3)第三中國的要求,糯康殺害了中國公民,中國一方面希望還被害家屬一個公道,另一方面希望在販毒勢力面前樹立強硬的形象。
E. 糯康是哪國人
據悉,糯康是緬甸撣邦人,他曾經是金三角地區最後一個大毒梟坤沙的助手。泰國安全部隊的消息人士透露,26日,糯康和另外7名嫌疑犯在寮國方面實施的一起突擊行動中被逮捕,他們被捕的地點位於寮國波喬省敦蓬縣,波喬省與泰國清萊府中間隔著湄公河,而清萊府境內的湄公河正是去年中國船員被槍殺的地點
F. 糯康為什麼殺中國船員動機是什麼
糯康之所以殺中國船員是因為中國商船不肯交保護費、緬甸方面曾徵用中國商船攻打販毒團伙老巢,所以糯康一直對中國船員懷恨在心,糯康曾表示,要把中國船員捆綁後殺掉。其動機就是中國歷來嚴重打擊販毒,所以對毒梟來說,中國政府是他們天然的仇人,所以殺害了所有船員。
按照糯康安排,依萊在湄公河沿岸布置眼線、選定停船殺人地點,並和弄羅與泰國不法軍人具體策劃栽贓查船等事宜。
糯康最後受到的懲罰。
2012年5月10日糯康被抓獲後由寮國依法移交中國。
2012年9月20日上午9時30分,於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
012年11月6日,一審以故意殺人罪、運輸毒品罪、綁架罪、劫持船隻罪,數罪並罰,被判處死刑,與其餘六名被告人賠償原告人共計人民幣六百萬元(連帶賠償附帶民事訴訟)。一審宣判後,糯康等6名被告人以量刑過重為由向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012年12月20日,二審在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鑒於案情復雜,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2012年12月26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糯康、桑康.乍薩、伊萊、扎西卡四名被告人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2013年3月1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糯康在雲南昆明被依法執行死刑(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