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為什麼參加萬隆會議
① 萬隆會議內容
萬隆會議
Banng Conference
1955年4月18~24日在印度尼西亞萬隆召開的反對殖民主義,推動亞非各國民族獨立的會議。又稱亞非會
議。由緬甸、錫蘭(今斯里蘭卡)、印度、印度尼西亞和巴基斯坦5國發起,邀請阿富汗、中國、柬埔寨
、寮國、泰國、埃及、菲律賓、尼泊爾、伊朗、約旦、伊拉克、黎巴嫩、土耳其、葉門、沙烏地阿拉伯、
越南民主共和國、衣索比亞、蘇丹、利比亞、賴比瑞亞、黃金海岸(今迦納)、敘利亞、日本、南越等
國家和地區參加。中國總理周恩來率代表團參加。會義廣泛討論了民族主權和反對殖民主義、保衛世界
和平及與各國經濟文化合作等問題。會議期間,某些原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國家利用一些國家製造紛爭
和矛盾,並對中國發出詆毀性言論,企圖分裂會議。周恩來提出求同存異方針。在中國和大多數與會國
努力下,會議一致通過了包括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屬地人民問題和關於促進世界和平
和合作宣言等部分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確定了指導國際關系的10項原則。這10項原則是和平共處
五項原則的引申和發展。會議號召亞非各國團結一致、和平相處、友好合作、共同反對帝國主義與殖民
主義,被稱為萬隆精神。
最後公報還提出了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精神相一致的、促進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十項國際關系原則。這
十項原則是:
(1)尊重基本人權、尊重《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
(2)尊重一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
(3)承認一切種族的平等、承認一切大小國家的平等。
(4)不幹預或干涉他國內政。
(5)尊重每一個國家按照《聯合國憲章》單獨地或集體地進行自衛的權利。
(6)不使用集體防禦的安排來為任何一個大國的特殊利益服務;任何國家不對其他國家施加壓力。
(7)不以侵略行為或侵略威脅或使用武力來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
(8)按照《聯合國憲章》,通過如談判、調停、仲裁或司法解決等和平方法以及有關方面自己選擇的任
何其他和平方法來解決一切國際爭端。
(9)促進相互的利益和合作。
(10)尊重正義和國際義務。
② 萬隆會議的背景是什麼為什麼沒有帝國主義參加
背景:
1、國際因素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亞非拉地區爭取國家獨立和民族解放的斗爭風起雲涌,亞非拉民族獨立解放事業蓬勃發展。戰後初期,東亞、東南亞成為反帝斗爭的中心地區,廣大前殖民地國家相繼贏得獨立。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連同二戰前已獨立的國家,在亞非兩大洲已涌現出30個獨立國家。
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推動了非洲、拉丁美洲人民的解放運動的發展。一系列前殖民地的獨立敲響了殖民統治的喪鍾。這是幾百年來國際關系史上一個空前未有的變化,它為亞非國家獨立自主地召開一次大型國際會議創造了條件。
這十項原則體現了亞非人民為反帝反殖、爭取民族獨立、維護世界和平而團結合作、共同斗爭的崇高思想和願望,被稱之為萬隆精神。十項原則包括了1954年由中國、印度和緬甸三國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主要內容,被認為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准則,成為國際上公認的處理國家關系的基礎
③ 萬隆會議
亞非會議,又稱萬隆會議,1955年4月18日至24日在印度尼西亞萬隆舉行。1954年4月,印度尼西亞政府提議召開亞非會議,同年12月,緬甸、錫蘭(今斯里蘭卡)、印度、印度尼西亞和巴基斯坦5國總理在印尼茂物舉行會議,就召開亞非會議問題達成協議並聯合發起。應邀參加亞非會議的共29個國家,除以上5國 外,它們是:阿富汗、柬埔寨、中國、埃及、衣索比亞、黃金海岸(今迦納)、伊朗、伊拉克、日本、約旦、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利比亞、尼泊爾、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蘇丹、敘利亞、泰國、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國、南越(後與越南民主共和國統一)和葉門(今葉門共和國)。會議由印尼總理阿里·沙斯特羅阿米佐約任主席,印尼總統蘇加諾以《讓新亞洲和新非洲誕生吧!》為主題致開幕詞。兩天大會之後,分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個委員會分別舉行5天秘密會議,討論了民族主權、種族主義、民族主義和反殖民主義斗爭、世界和平、與會國的經濟和文化合作等問題。會議就有關亞非國家的利害關系和共同關心的一些重大問題達成了一致,通過了《亞非會議最後公報》,內容包括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屬地人民問題、其他問題、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以及關於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的宣言等7部分,並提出了處理國際關系的十項原則。會議所反映的亞非人民團結一致、反對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爭取和維護民族獨立、保衛世界和平和促進各國人民友誼的精神,通稱為?萬隆精神?。此次會議促進了亞非各國的團結和合作,鼓舞了殖民地人民的民族解放斗爭,對亞非各國人民反帝、反殖斗爭的發展和團結的加強起了重要作用。
④ 萬隆會議的歷史意義是什麼
萬隆會議促進了各國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加強了亞非國家的團結,是和平共處的生動體現。萬隆會議的成就是亞非人民團結合作、求同存異、協商一致精神的結晶,是與會各國共同努力的結果。
萬隆會議作為亞非團結反帝事業中的一個具有偉大意義的事件載入史冊。它所體現出的亞非各國人民反對殖民主義、種族主義,爭取和鞏固民族獨立,保衛世界和平,要求亞非國家之間和平相處、友好合作的精神,通常被稱為「萬隆精神」。
會議內容
萬隆會議主要討論了保衛和平,爭取民族獨立和發展民族經濟等各國共同關心的問題。主要目的是促進亞非國家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並共同抵制美國與蘇聯的殖民主義和新殖民主義活動。
萬隆會議通過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涵蓋了與會國在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屬地人民問題、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等多個方面所達成的共識。公報中「關於促進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提出了載入史冊的十項原則,是亞非國家對國際關系准則的重要貢獻,是世界歷史進程中劃時代的里程碑。
⑤ 為什麼要召開萬隆會議有什麼歷史意義
原因:亞非會議的召開是戰後國際形勢和亞非地區形勢變化,民族獨立運動蓬勃興起的產物。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世界面貌發生了巨大變化,亞洲民族獨立運動勃興,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推動了非洲、拉丁美洲人民的解放運動的發展。一系列前殖民地的獨立敲響了殖民統治的喪鍾。到20世紀50年代中期,在亞非兩大洲己涌現出30個獨立國家。這是幾百年來國際關系史上一個空前未有的變化,它為亞非國家獨立自主地召開一次大型國際會議創造了條件。
亞非會議的召開也是亞非新興國家與帝國主義、新老殖民主義矛盾和斗爭的產物,反映了億萬亞非人民爭取和保障民族獨立、反對侵略戰爭、維護世界和平、促進亞非國家團結合作的共同願望。
戰後美蘇之間日益加劇的冷戰對峙局勢,嚴重威脅著亞非國家的獨立與安全。由於帝國主義對中間地帶的爭奪,亞非地區成為世界各種矛盾和沖突集中的地區。許多亞非民族主義國家從維護民族獨立和國家主權出發,在對外政策方面,堅持執行和平、中立和不結盟政策,拒絕參加侵略性軍事集團,反對在自己國家領土上建立外國軍事基地。越來越多的亞非國家認識到,為維護政治獨立,發展民族經濟與文化,有必要加強國際合作,並要求與中國等社會主義國家建立和發展友好關系。 歷史意義:
亞非國家萬隆會議是世界歷史上第一次沒有西方國家參加的國際會議。會議產生的萬隆精神和國際關系十項原則是建立新型國際關系的指針。萬隆會議作為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大國際政治事件而永載史冊。
一、萬隆會議是第三世界崛起的開始,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世界政治面貌和國際關系格局。
萬隆會議完全由新獨立的民族主義國家發起組織和參加,這在世界歷史上是首次。此前所有的國際會議都是由大國、強國主要是西方列強發起、主導和參加,而沒有弱小國家的份。萬隆會議的召開標志著新興民族主義國家開始以獨立姿態登上國際政治舞台,和世界事務完全由西方列強主宰與支配時代的終結,揭開了國際關系史上的新篇章。
萬隆會議拉開了世界不結盟運動的序幕。萬隆會議的一些倡導國和積極參加國的領導人,如印尼總統蘇加諾、印度總理尼赫魯、埃及總理納賽爾、緬甸總理吳努和柬埔寨領導人西哈努克親王都是不結盟運動的發起者和主要領導人。萬隆會議的29個參加國後來都成了不結盟的骨幹成員。同時,萬隆會議倡導的和平、獨立原則是不結盟運動和平、中立、不結盟原則的先聲,不結盟運動的宗旨是萬隆會議精神的繼續和發展。可以說,萬隆會議的召開為不結盟運動奠定了組織和思想基礎。在萬隆會議基礎上興起的不結盟運動和以不結盟國家為主體的第三世界國家是冷戰時期反對美蘇兩超爭霸世界及其擴張與戰爭政策、維護世界和平的主力軍。從一定意義上說,萬隆會議是第三世界國家作為獨立於東西方兩大集團的世界政治力量崛起的肇始,也是它們沖破美蘇兩極結構,開啟世界多極化進程的前奏。
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是對《聯合國憲章》與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豐富與發展,加強了現代新型國際關系的法理基礎。
"十項原則"突出了國家主權不可侵犯、不幹涉內政、大小國家平等、維護國際正義、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各國互相尊重、互利合作、和平相處等原則。這些原則是處理國與國關系的理想准則,是新型國際關系賴以建立的法理與道義保證,同舊的國際秩序賴以維系的舊國際法理徹底劃清了界限。"十項原原則"所以能成為新型國際關系的法理基礎,就在與它同舊國際法原則有著根本區別。
(一)舊國際法理是由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列強制定,旨在協調列強利益與相互關系,為它們"有序"瓜分世界與"和平"分贓服務。"十項原則"則是由新獨立的民族主義國家制定,體現了新興國家反對外來干涉和侵犯、維護自己獨立和主權;反對大國、強國凌駕於中小國家之上,爭取自己的平等國格和平等權利;反對強權國家擴張和戰爭政策,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共同意志和要求,是為建立新型國際關系和整個國際社會的根本利益服務。
(二)舊國際法理雖然也提主權、平等、和平等國際法原則,但列強規定這些原則只適用於"文明國家",而不適用於所謂"非文明國家",實際上是將列強之外的弱小國家和弱小民族排除在國際法保護之外,而任由其宰割。而"十項原則"適用於所有國家,是整個國際社會都必須遵循的行為准則,也是維護所有國家尤其是中小國家正當權益的法理保障。
(三)舊的國際法理的本質是不平等。在其規范下,不但列強與弱小國家不平等,即使在列強之間也是不平等的,是根據實力大小排座次。而"十項原則"明確載明:"承認一切種族平等、承認一切大小國家平等",這是主張一切國家,無論強弱、大小、貧富在國際法面前一律平等,都有參與國際事務的平等權利和地位。
(四)舊國際法理是為列強對外侵略開綠燈的強盜邏輯。列強制定的國際法公開宣稱列強發動的搶占殖民地的侵略戰爭是合法的,認可列強在國際關系中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脅;承認"征服和割讓"是列強"取得領土之合法方式"。這是赤裸裸的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十項原則"完全拋棄了這種強權法理,強調"尊重一切國家的主權和領土完整",明確規定"不以侵略行為或侵略威脅或使用武力侵犯任何國家的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這些是反對侵略和擴張、維護一切國家尤其是中小國家獨立和主權的法理保障。
(五)舊國際法理是戰爭的催化劑。舊國際法不但為列強對弱小國家和民族進行侵略與征服戰爭開綠燈,而且種下了列強相互爭奪與拼殺的禍根。拿破崙戰爭、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就都是因列強實力失衡和舊國際法理失范而引發的。"十項原則"為國際社會提供了消除沖突與戰爭,維護地區和世界和平的根本途徑和法理規范,這也是國際社會的普遍訴求,成為制約戰爭的重要因素
萬隆精神
會後與會各國共同發表了《亞非會議最後公報》,公布體現出的亞非各國人民反對殖民主義、種族主義,爭取和鞏固民族獨立,保衛世界和平,要求亞非國家之間和平相處、友好合作的精神,通常被稱為「萬隆精神」。
⑥ 簡介一下萬隆會議
1955年4月18日至24日,29個亞非國家和地區的政府代表團在印度尼西亞萬隆 召開亞非會議 (Asian-African conference)。這是亞非國家第一次在沒有殖民國家參加的情況下討論亞非人民切身利益的大型國際會議。由於這次會議在萬隆召開,所以也稱萬隆會議。
這次會議由印度、印度尼西亞、緬甸、錫蘭(斯里蘭卡)、巴基斯坦五國發起。除了五個發起國之外,參加會議的還有阿富汗、柬埔寨、中華人民共和國、埃及、衣索比亞、黃金海岸(迦納)、伊朗、伊拉克、日本、約旦、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利比亞、尼泊爾、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蘇丹、敘利亞、泰國、土耳其、越南民主共和國、越南國、葉門等。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團由周恩來總理率領。
萬隆會議會場——萬隆獨立廳
會議本著求同存異的精神,討論了民族獨立和主權、反帝反殖斗爭、世界和平以及與會各國的經濟和文化合作等問題。經過充分的協商,會議一致通過了包括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屬地人民問題、促進世界和平和合作的宣言等項內容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其中《關於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的宣言》,提出了處理國際關系的十項原則 。這十項原則體現了亞非人民為反帝反殖、爭取民族獨立、維護世界和平而團結合作、共同斗爭的崇高思想和願望,被稱之為萬隆精神。十項原則包括了1954年由中國、印度和緬甸三國共同倡導的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主要內容,被認為是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的准則,成為國際上公認的處理國家關系的基礎。
會議共同決議的達成並非一帆風順。周恩來總理在會上異常鮮明地表示了中國代表團求同存異的立場,為會議取得圓滿成功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幾十年來,十項原則經受了國際風雲變幻的考驗,一直為妥善處理國與國之間關系發揮著積極的影響。如今,萬隆精神對指導當今世界國與國之間的關系、解決國際爭端、維護世界和平仍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⑦ 萬隆會議有哪些代表參加
萬隆會議由緬甸、錫蘭(今斯里蘭卡)、印度、印度尼西亞和巴基斯坦5國發起,邀請阿富汗、中國、柬埔寨、寮國、泰國、埃及、菲律賓、尼泊爾、伊朗、約旦、伊拉克、黎巴嫩、土耳其、葉門、沙烏地阿拉伯、越南民主共和國、衣索比亞、蘇丹、利比亞、賴比瑞亞、黃金海岸(今迦納)、敘利亞、日本、南越(今越南南部)等國家和地區參加。
中國的代表是周恩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