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土耳其和阿拉伯帝國什麼關系
①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的統治民族是哪個它與阿拉伯帝國是同一個時期嗎哪個國家更強大
統治民族是突厥人(中國歷史上的突厥的後裔)
阿拉伯帝國在1258年亡於西征的蒙古軍隊(主將旭烈兀)
奧斯曼帝國成立於1299年,雖然只是相差幾十年,實際卻不是這樣,9世紀阿拉伯帝國開始衰落,哈里發領地也急劇縮小,最後僅局限於巴格達周圍的兩河流域;而1299年奧斯曼剛剛建國,實力並不強大,起初也只是羅姆蘇丹國的附庸而已,但是到1566年蘇萊曼大帝去世為止,這個帝國一直保持著蓬勃發展的氣勢。1571年勒頒多海戰的失利,帝國的擴張勢頭受阻,此後,帝國屢遭慘敗,徹底衰落了。因此兩個帝國的鼎盛時期則相差數百年。
論疆域 鼎盛時期的阿拉伯帝國更大一些
兩個帝國不是同一個時期的,沒有多少可比性
② 阿拉伯帝國與奧斯曼帝國發生過戰爭嗎
沒有,這兩個帝國根本不在同一時間段內,阿拉伯帝國在奧斯曼帝國之前就被滅了。所以兩國不可能發生戰爭。
阿拉伯帝國(632年—1258年)是中世紀時地處阿拉伯半島的阿拉伯人所建立的伊斯蘭帝國,唐代以來的中國史書均稱之為大食,而西歐則習慣將其稱作薩拉森帝國。阿拉伯帝國歷經626年,主要有四大哈里發時期(632年—661年)和倭馬亞王朝(661年—750年)、阿拔斯王朝(750年—1258年)兩個世襲王朝。極盛疆域東起印度河及蔥嶺,西抵大西洋沿岸,北達高加索山脈、裏海以及法國南部,南至阿拉伯海與撒哈拉沙漠,國土面積達1340萬平方公里,是人類歷史上東西方跨度最長的帝國之一,亦是是繼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亞歷山大帝國、羅馬帝國、拜占庭帝國之後地跨亞歐非三洲的大帝國。由於其獨特的地理位置,阿拉伯帝國的興起改變了周邊許多民族的發展進程,在中世紀的歷史上產生了非常重要的影響。1258年,巴格達被大蒙古國的西征統帥旭烈兀攻陷,阿拉伯帝國滅亡。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為土耳其人建立的一個帝國,創立者為奧斯曼一世。奧斯曼土耳其人初居中亞,後遷至小亞細亞,日漸興盛。極盛時在亞歐非三大洲擁有廣闊的屬地,領有南歐、巴爾干半島、中東及北非大部分領土。西至阿爾及利亞北部;東抵裏海及波斯灣;北及今之奧地利,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和烏克蘭南部;南達今之蘇丹與葉門。自消滅東羅馬帝國後,定都於君士坦丁堡、改名伊斯坦布爾,且以東羅馬帝國的繼承人自居。故奧斯曼帝國君主蘇丹視自己為天下之主,繼承了東羅馬帝國的文化及伊斯蘭文化。
奧斯曼帝國位處東西文明交匯處,並掌握東西文明的陸上交通線達六個世紀之久。在其存在期間,不止一次實行伊斯蘭化及現代化改革,使得東西文明的界限日趨模糊,對東西方文明的傳播和融合有著巨大的貢獻。奧斯曼帝國對西方文明影響舉足輕重,其建築師希南名留至今。
奧斯曼帝國建立於1281年,滅亡於1922年。奧斯曼蘇丹是伊斯蘭世界的領袖。16世紀日趨鼎盛,成為世界強國。其領土在17世紀達最高峰。其海軍更掌控地中海。但奧斯曼帝國於17世紀趨於衰落,在與俄國,奧地利,英國等西方強國作戰中敗下陣來,淪為「歐洲病夫」,失去了其廣大的領土。一戰時參加同盟國陣營。戰敗後被迫簽訂亡國的《色佛爾條約》。土耳其愛國青年凱末爾領導起革命,擊退歐洲勢力,建立土耳其共和國,奧斯曼帝國至此滅亡。
③ 馬其頓、羅馬、希臘、奧斯曼、日耳曼、波斯、阿拉伯帝國之間是什麼關系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3
④ 簡要概括阿拉伯帝國,奧斯曼帝國的建立發展過程,政權文化,經濟特徵
兩者由於存在時間上的先後問題,所以有較大的差別。
阿拉伯帝國早期,哈里發權力與地方割據勢力和部族勢力一直處於一種權力制衡態勢,隨著帝國的擴張,王權逐步加強,但地方分權現象也很嚴重。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作為軍政合一的擴張政權,在前者的基礎上,確立了絕對君主制,蘇丹統括軍、政、神權。地方行省被中央政府和蘇丹的官僚所把控,這樣使得國家的力量更為集中,也更為適應中世紀之後生產力提升的社會背景。
影響:
阿拉伯帝國和奧斯曼帝國一樣,作為伊斯蘭世界的前後兩位代表,都體現了伊斯蘭文化在中世紀和近現代的特點,即由開放自由趨於封閉保守,由包容進步趨於壓迫反動。這在兩國的政治體制,軍事體制上都不難看出。瘋狂擴張之後是長久的穩定,為了維持龐大的疆域與眾多的民族,君主必須加強自身的權力與威望,這也使得權力機關在長久的集權之後變得腐朽僵化,最終,伴隨著20世紀初民族獨立運動的興盛,嘗試改良但慘遭失敗的奧斯曼土耳其也走向滅亡。但是自7世紀起,由阿拉伯人及其後繼者土耳其人所建立的伊斯蘭帝國,橫亘於東西方文化的交匯處,對東西方政治、經濟、文化都留下了深遠的影響。
下文是關於兩者的較為詳細的介紹:
阿拉伯帝國
存在於AD632-AD1258的由阿拉伯人所建立的封建君主國,鼎盛時期國土疆域橫跨亞、非、歐三大洲。
阿拉伯帝國的興起主要伴隨著伊斯蘭教的興盛與傳播,帝國統治者被稱為哈里發,意為繼承者、代理人。帝國採取政教合一的方式進行集權統治,哈里發集宗教與世俗權力與一身,早期的哈里發們往往同時掌握軍權,神權和政權。其基本政治制度沿襲了東羅馬帝國舊制,在倭馬亞王朝時期,政治中心從麥加轉移到大馬士革。全國被劃分為9大行省(依照羅馬行省制度),後改為5大行省,行省總督被稱為埃米爾,手握地方軍政大權。但同時,倭馬亞王朝的君主權力往往受到各省總督和阿拉伯部落酋長的制約。
AD750年,倭馬亞王朝被阿拔斯王朝推翻,標志著阿拉伯帝國進入一個新的發展時期。阿拔斯王朝遷都巴格達,將國家中心由地中海沿岸的敘利亞轉移到美索不達米亞地區,又參照波斯薩珊帝國的東方專制君主制度重新確立哈里發的集權統治權威。阿拔斯們建立了龐大的官僚機構來維持帝國的運轉,此時的官僚機構與倭馬亞王朝時期不同,官僚們由新興的商人、地主、軍官和伊斯蘭宗教學者組成,而不僅僅是傳統的阿拉伯貴族。官僚機構的首長被稱作維齊爾,相當於首相,此外,全國分為24個行省,行省總督享有除財政權以外的軍政大權,但要受到哈里發的都察院和欽差大臣的節制。這一時期,哈里發的權力空前集中,使得阿拉伯帝國與其被征服的各族空前團結,也是其對外擴張比較有力的時期,阿拔斯王朝在8世紀到9世紀中葉達到極盛。
奧斯曼帝國
奧斯曼帝國前身是塞爾柱人所建立的羅姆蘇丹國的藩屬部族,存在於AD1299-AD1923。在羅姆蘇丹國陷入分裂之時伺機獨立,與AD1453年攻陷東羅馬帝國首都君士坦丁堡,使得舉世震驚。
帝國主體民族為土耳其人,希臘人和阿拉伯人。帝國統治者採用「蘇丹」頭銜,同時也採用「哈里發」頭銜,奧斯曼蘇丹是國家的絕對統治者,由於建立時間相較於阿拉伯帝國晚,所以君主權力也更為集中,奧斯曼帝國的國家機構分工明確,以中央官僚和行省總督共同管理帝國,同時,宗教政策也較為寬松(奧斯曼宗教容忍法)。蘇丹掌握國家大小權力,設立大維齊爾,由大維齊爾組織政府內閣,作為蘇丹的軍政幕僚,最終向蘇丹本人負責。
相較於阿拉伯帝國,奧斯曼帝國的不斷發展,使得蘇丹權力逐步集中,官僚機構也日漸龐大臃腫,行省總督職權進一步受限,地方分離勢力被壓制,顯示出了一個近代絕對君主制國家的姿態,與同一時期的法國君主相比也顯得更加集權。奧斯曼帝國的政治制度繼承自東羅馬和阿拉伯,同時吸收了義大利地區的軍事政治思想,在相當長的時期內都保持著世界領先地位,最後於15世紀至16世紀中葉達到極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