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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用弓箭為什麼打歐洲

發布時間: 2023-02-04 12:22:24

❶ 漢弓、青海弓、匈牙利弓、土耳其弓、清弓、蒙古弓有哪些區別

其實漢弓、青海弓、匈牙利弓、土耳其弓、清弓、蒙古弓在樣子上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他們只是在稱謂上是不一樣的而已。

實際上,青海弓,蒙古弓,清弓就完全是一個樣子的,只是因為他在不同的地方出現過,所以才會有不一樣的稱謂。

所以說,除了土耳其弓以外,你所問的幾種弓箭實在是沒有太大實質上變化,他們只為因國家不同,製作材料不同,還有弓梢的長短而有的區別而有不一樣的名字,其實他們真的十分相似。

所以我認為其實漢弓、青海弓、匈牙利弓、土耳其弓、清弓、蒙古弓並沒有什麼太大的區別,他們只是在稱謂上是不一樣的而已。

❷ 世界歷史上比較著名的弓有哪些

因為古代弓是中國的發明,所以就說中國的吧。古代十大名弓
第十:龍舌
用龍筋製作弓弦的傳說中的名弓,速度和准確性極高。三國時呂布用龍舌弓轅門射戟,見《三國演義》。呂布是三國中很牛的人,用的弓也很牛,但是他背信棄義,老做小人,只能排第十名了。
第九:萬石
用比鋼鐵還要堅硬但非常輕的紫檀木製作而成的弓,為三國時黃忠所用,《三國演義》中黃忠能開二石力之弓,百發百中。戰長沙時他本可以射殺關羽,幸二人都是義士,英雄惜英雄怎生下得了手。
第八:遊子
力猛弓強,離弦之箭如遊子歸家般急切。北宋時花榮所用,花榮,梁山泊英雄中排行第九,馬軍八虎騎兼先鋒使第一員。原是清風寨副知寨,使一桿長槍,箭法高超,有百步穿楊的功夫。清風寨正知寨劉高陷害宋江,花榮得知後造反,大戰黃信、秦明,救了宋江。花榮多次用箭法建立奇功。宋江三打祝家莊,花榮射落祝家莊的指揮燈,使祝家莊兵馬自亂。
第七:神臂弓
史書記載——神臂弓 「實弩也。以山桑為身,檀為弰,鐵為槍膛,鋼為機,麻索系札,絲為弦」「射三百步,透重札」。
第六:靈寶
李廣所用之弓,漢武帝時,匈奴侵入漢朝邊境,殺死了遼西太守,打敗了韓安國將軍。後來,李廣被封為右北平郡太守,匈奴人由於懼怕李廣,數年不敢入侵右北平郡,稱他為「漢朝的飛將軍」。李廣鎮守右北平郡時,有一天外出打獵,遠遠看見草叢中有一隻老虎,就拔箭射去,隨後走近一看,原來是塊石頭,而箭已經射入石頭中。唐代詩人盧綸還專門為此事寫了一首詩:「林暗草驚風,將軍夜引弓。平明尋白羽,沒在石棱中。」
第五:震天弓
公元661年,薛仁貴奉命率軍在大山一帶與突厥人決戰。突厥人為北方游獵民族,強悍善騎,素有彎弓射鵰之風。突厥人方面率軍作戰的就是號稱為「天山射鵰王」的頜利可罕,率兵十多萬。戰斗一開始,對方突厥軍就精選十幾個驍勇強壯的將士向唐軍挑戰,頡利可罕最賞識的三員大將元龍、元虎、元風出現在前面。只見薛仁貴鎮定自如,持此弓射擊,三箭連發,龍、虎、鳳應聲倒下。頓時,突厥軍嚇得亂作一團,紛紛投降。唐軍取得重大勝利,金軍欣喜若狂,薛仁貴的威名大震。「將軍三箭定天山,戰士長歌入漢關」,成為唐軍長期傳唱的歌謠。
第四:軒轅弓
本是軒轅皇帝所鑄,選用泰山南烏號之柘,燕牛之角,荊麋之弭,河魚之膠精心製作了一張弓,名叫軒轅弓,蚩尤被黃帝軒轅用此弓三箭穿心而亡!在封神演義中又名乾坤弓,為李靖所用,骷髏山白骨洞碧雲童子被這一箭正中咽喉,翻身倒地而死。
第三:落日弓
傳說中後羿和嫦娥都是堯時候的人,神話說,堯的時候,天上有十個太陽同時出現在天空,把土地烤焦了,莊稼都枯幹了,人們熱得喘不過氣來,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因為天氣酷熱的緣故,一些怪禽猛獸,也都從乾涸的江湖和火焰似的森林裡跑出來,在各地殘害人民。人間的災難驚動了天上的神,天帝常俊命令善於封射箭的後羿下到人間,協助堯除人民的苦難。後羿帶著天帝賜給他的一張紅色的弓,一口袋白色的箭,還帶著他的美麗的妻子嫦娥一起來到人間。後羿立即開始了射日的戰斗。他從肩上除下那紅色的弓,取出白色的箭,一支一支地向驕橫的太陽射去,頃刻間十個太陽被射去了九個,只因為堯認為留下一個太陽對人民有用處,才攔阻了後羿的繼續射擊。
第二:霸王弓
這把弓乃是當年楚霸王項羽的隨身之物『霸王弓』,威力無比,弓身乃玄鐵打造,重127斤,弓弦傳說是一條黑蛟龍的背筋。相傳項羽15歲那年,烏江中有黑蛟龍作惡,危害四鄉。項羽聽說後,當夜單槍匹馬來到烏江,找到黑蛟龍。與黑蛟龍搏鬥了一天兩夜,把黑蛟龍殺死,取得此筋搓股為弦。黑蛟龍乃至寒之物,堅韌異常,故此弦不畏冰火,不畏刀槍。」
第一:成吉思汗的射鵰彎弓
成吉思汗用他的弓箭和鐵騎打下了世界上最廣大的國家,亞洲除日本以外,幾乎占據了所有國家,他的軍隊到達了非洲的埃及,佔領了歐洲的一些國家,甚至他的子孫貼木兒汗在旗幟上畫了三個圈,象徵佔領了世界的四分之三。

❸ 19世紀的時候歐洲為什麼要用槍 當時的火槍和箭還有弩炮比起來似乎沒有任何優勢啊

你好
針對一些關於弓弩與早期火槍威力的討論以及火槍取代弓弩的原因。正好在看一些關於近代戰爭的著作,無論在東方還是西方,16世紀正是火槍取代弓弩的關鍵時代。

2. T.N. 杜普伊對於火槍與弓弩優劣的論述

在筆者看到的對於火槍與弓弩優劣所有中文的著作以及討論中,具有代表性的是漢譯本的「武器和戰爭的演變」(作者:T.N. 杜普伊)的論述,除此之外,其他的作品或者討論,無非是重復,論證,或者一定程度上發展了其觀點。

「早期的火槍命中率低,射程短,射擊速率慢而且使用起來極不靈便。表一列舉了各個歷史時期中各種兵器的相對殺傷力。從表中可以看出早期火槍的殺傷力實際上還不如同時代的長弓和十字弓。但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步兵經過短時間的訓練便可很快掌握,相反,要有效地使用十字弓,就得經過幾個月時間的練習,而要真正精通則需數年時間的刻苦訓練。」

相應的,T.N. 杜普伊給出了兵器的「理論殺傷力指數」,根據兵器的射程,發射速率,精度,可靠性等,弓弩和火槍的理論殺傷力指數如下:

普通弓:21
長弓:36
十字弓:33
火繩槍(16世紀):10
17世紀滑膛槍:19
18世紀燧發槍:43

作為「戰爭技術分析派」的泰山北斗級人物,T.N. 杜普伊這些數據無疑有相當價值。其中可以看出16世紀的火繩槍和17世紀滑膛槍的「理論殺傷指數」都低於弓弩,然而在16世紀,西班牙法國和神聖羅馬帝國這些歐洲主要軍事強國都基本完成了火槍取代弓弩的轉變。對此杜普伊的解釋是「火槍的使用比較簡便」。

對此,筆者在贊同其基本觀點的同時認為,要想了解這個小小事實的全部真相,還應該去問問做出這些決定的當事人的想法。所謂「如人飲水,冷暖自知」,或者又曰「存在為合理」,16世紀的指揮官和統治者們決定用火槍取代弓弩,自然有其自己的考量。這個取代過程長達百年,其中戰亂不斷,參戰國往往對於火槍和弓弩各有側重,可以用實戰來檢驗各種兵器的優劣。比如義大利戰爭(1495-1525)之初,法國雖然擁有歐洲最強的炮兵,並且在人類歷史上首創了使用野戰炮兵和以野戰炮兵決定勝負的先例,其單兵射擊武器卻是Crossbow(十字弓,即為弩)。在同以火繩槍為主力的西班牙軍隊幾番較量後,很快走上了火槍取代弓弩的道路,毫無疑問是對實戰經驗分析的結果。在這里,筆者打算以火槍取代長弓作為例子來說明這個問題。

3. 長弓在冷兵器單兵射擊兵器中的地位以及選擇的理由

選擇長弓的理由很簡單,因為它是冷兵器時代威力最大的單兵射擊兵器(或者至少也是其中之一)。以弓箭手脊柱變形為代價,長弓實現了近似於強弩的射程,5倍於強弩的射速,在加上傳說中長弓手「連射三箭,分走高中低彈道,同時擊中同一目標的」達標精度。在歐洲戰爭舞台上,長弓的威名壓過了其他三種主要單兵射擊兵器,即Crossbow, Arbalest, 和Composite bow。 其中Crossbow(十字弓)以腰腿力開弓,更重型的Arbalest則使用了類似於弩炮的絞盤-棘輪開弓器。實際上很多時候Crossbow, Arbalest可以通用,這可能跟絞盤-棘輪開弓器可以拆卸有關,力量不夠的人用絞盤慢慢開弓,力量足夠的人直接用腰力開弓。Composite bow (復合弓)可以土耳其大型復合弓為代表,現代研究表明其與蒙古復合弓有近似的形制和威力,實際上這兩者具有親緣關系。

至於東方的弓弩,如果我們不去看因為那些令人吃驚,自相矛盾,並且由於古代度量而模糊的古書數據,僅僅從能量的角度分析。那麼不妨近似認為使用腰腿力,並以人類最大腰/腿力為上限的神臂弓,撅張弩,腰引弩等等,跟同樣使用腰力的Crossbow處於同樣的水平,可能會略弱於裝備了絞盤-棘輪開弓器的Arbalest。 同時從蒙古復合弓與土耳其復合弓相同的形制和威力不妨認為東方復合弓的威力也與土耳其復合弓在同一個水平。更進一步,從東方復合弓與單兵弩長期共存與西方Crossbow, Arbalest, Composite bow勢均力敵的事實不妨推論東西方的弓弩水平在那個時代達到了類似的水平。在古典時代,東方的弓弩無疑優於西方,不過隨著貿易和技術的交流,西方有了長足的進步。除了前面的蒙古復合弓和土耳其復合弓的血緣關系以外,Crossbow也有可能在技術上受到了阿拉伯弩的影響,而後者從形制上看無疑是傳自東方。

筆者無意詳細討論這個問題,只是做了一個精度不高的推論,這個推論的意義在於,之後基於西方弓弩與火槍比較和取代原因的分析大體上也可以用於東方,正如西方弓弩受到東方的影響一樣,16-17世紀中國的火槍也是仿製西方的產品。

4. 1595年英格蘭「終止長弓法令」與Smyth-Barwyck辯論

前面說過,到了16世紀20年代義大利戰爭結束時,歐洲大陸主要國家都已經使用火繩槍作為主要射擊武器。而在英格蘭,長弓退出舞台的步伐要慢的多。在1569年的Rising in the North中,約克郡Sussex伯爵召集的2000軍隊中僅有60名火槍手。而到了1588年為對抗西班牙無敵艦隊的入侵而召集的軍隊中,許多郡諸如Cambridgeshire, Huntingdonshire以及倫敦的士兵都完全由長槍手和火槍手編成。只有兩個郡(Oxfordshire, Buckinghamshire)的軍隊當中,長弓手數目超過了火槍手。

1595年,英國議會通過了「終止長弓法令」,要求「在未來徵召的軍隊當中,長弓不再被認為是一件合格的武器。這個標准適用於任何地區的任何人。所有射擊部隊都必須裝備火繩槍或者滑膛槍」。這不僅僅是長弓的末日,也基本上意味著歐洲冷兵器時代的結束和熱兵器時代的開始。

作為威震歐洲三百年的英格蘭民族驕傲,支持長弓反對改革的保守派自然不少。在文藝復興的大背景下,保守派和改革派雙方在公開場合和出版物中進行了大量爭鳴和辯論。改革派要想淘汰長弓,不但要以理服人,而且要用淺顯的道理讓並不那麼懂軍事的國會明白自己的觀點方能取勝。而上面的「終止長弓法令」,就是這場大辯論的最終結果。而其中最精彩的一個橋段,莫如長弓派代表人物Sir John Smyth與其對手Humphrey Barwyck之間的經典之戰。這是至今為止筆者看到的過的最精彩的辯論之一,特別是看到Humphrey Barwyck的逐條反駁的時候不禁拍案叫絕。其中我們可以看到16世紀末的軍事家們,對於火槍和弓弩兩者之間優劣的代表性觀點。

現在我們來分析一下。第一和第六條是長弓的主要優勢,即精度和射速。對此,Barwyck在第一條反駁中指出長弓手需要艱苦訓練才能達到理論上的精度,而16世紀末期的長弓手普遍達不到這個技術。這個實際上是用火槍手易於訓練的優點來抵擋。對此當時英格蘭名將Sir Roger Williams給予了更明確的說明,這位將軍說他「寧可帶領500名訓練良好火槍手而不是1500名長弓手上戰場」,因為「現在的長弓手水平參差不齊,5000人中裡面大約只會有1500人能夠shoot strong shoots」。第二第三條非常精彩,可以說Baywyck將對手的觀點完全駁倒。第四條則是Baywyck一定程度上的詭辯。

最重要的是第五條,因為它揭示了一個被許多人忽視的地方:長弓手(實際上包括所有的弓弩手)的能量來源是自身體力,人的體力有很大局限性,不但更容易受到外界環境的影響,而且在戰場上的持續戰斗能力也不足。而火槍的能量來源是火葯的化學能,不但對於射手體力要求和能量消耗都小的多,而且有更大的上升空間。Barwyck第六條中關於將眼光放長遠的說法是有其道理的。這點上Sir Roger Williams也指出在經過三個月的冬季戰役(或者比較寒冷的秋季或春季)之後,「not one archer in ten can keep up his proper bodily strength。Few or none of these will then do any great hurt at twelve or fourteen scores」。而火槍手們「will shoot as ever if the soldier has strength enough to touch off his piece」。

對此筆者想啰嗦兩句,實際上這個能量來源也是弓弩威力的主要限制。以腰力開弓的東方弩和西方的十字弓,最大的張力都以人類腰腿力量為限制。要想更大的威力可以使用絞盤-棘輪,代價是開弓時間延長或者開弓者人數增加。另外一方面,在進行一定射擊的體力消耗後,射手們的體力下降就會影響接下來的戰斗(不論肉搏或者射擊)。總之人力一定時間裡面能做的功有其限制,要想在一方面獲得好處,其他方面就要付出代價。就算少數猛將能力開強弓,對於整個軍隊的意義並不大。

6. 長弓穿甲能力的分析

看完16世紀末英國人的想法以後,筆者還想增加一個觀點,即15世紀開始的歐洲冶煉技術革新對於裝甲技術和長弓命運的影響。下面先用幾個戰例說明一下長弓殺傷效果與鎧甲發展之間的關系。具體戰役的過程將被略過,只關注長弓對不同時期鎧甲的殺傷效果。

1298年Falkirk戰役

參戰雙方,蘇格蘭軍隊指揮官為William Wallace, 兵力為500騎兵,8000長矛手和1500弓箭手。英格蘭軍隊指揮官為King Edward I,兵力為2250騎兵(重騎兵和100騎馬十字弓手),5500長弓手,7000長矛手和400十字弓手。長弓的主要目標是蘇格蘭長矛手,裝備12-14英尺的長矛,排成密集方陣(Schiltrons)。除少量可能擁有鎖子甲以外,其它都只有簡陋的護甲。其防護力非常低下。長弓的戰果卓著,在長弓的打擊下,蘇格蘭長矛手損失慘重,「They fell like blossoms in an orchard when the fruit has ripened」。最終,嚴密的蘇格蘭長矛方陣被射的千瘡百孔並在英軍騎兵的打擊下崩潰。

1346年Crecy戰役

這是一場眾所周知的戰役。長弓在開始的對射中擊敗了熱那亞十字弓手,之後的主要對手是身披鎖子甲(mail armor)的法國重騎兵。法國騎兵的戰馬多數不披甲。實戰結果表明,長弓對於人馬皆有殺傷力,其中對於戰馬的殺傷要大的多,以至於許多戰馬甚至拒絕前進。如Jean le Bel 所述「The arrows of the English were directed with such marvelous skill at the horsemen that their mounts refused to advance a step」。再一次,長弓成為戰役成敗的決定因素。

1415年Agincourt戰役

70年後,長弓再次遭遇法國軍隊,這次鎧甲發生了變化。稱雄歐洲上千年的鎖子甲(mail armor)開始讓位於更加堅固更加輕便(同等防禦下)的板甲。長弓的第一個對手是裝備板甲(plate armor)乘馬沖鋒的法國騎士,包括Willian of Saveuse的150騎兵,St Remy的300騎兵和Clignet de Brebant的160騎兵。這場在泥濘土地上的沖鋒非常艱難,據Remy的描述,Willian of Saveuse鼓勵他的騎士們直接沖撞英國弓箭手面前的木樁,因為土地很軟,許多木樁倒地,其手下的150法國騎士除死了3個外,其他都撤退了,死亡者包括指揮官Willian of Saveuse。這時候「The English bowmen began to shoot at their now-retreating enemy, maddening the horse with arrow wound」。不論這段混亂描述的真相如何,我們至少可以發現,沒有任何身披重凱的法國騎士遭到長弓慘重殺傷的紀錄。實際上直到Willian的150騎士沖到長弓手的木樁前,居然一個人都沒有倒下(沖撞木樁的時候倒下3個),只是他們撤退的時候倒霉的戰馬成了犧牲品,顯然,戰馬的防護是無法與騎士相比的。

之後長弓的對手是大約8000下馬的法國騎士,全部裝備板甲。沒有長弓對於法國騎士造成嚴重殺傷的紀錄,倒是有記載說前進中的法國騎士被「The arrow storm forced every man to keep his head down for fear that a shaft might penetrate the eye slits in his helmet」。按照常理推斷,如果箭能夠擊穿法國騎士的板甲,那麼是不會有人去關心低頭避免眼睛觀察窗被刺這種事情的。雖然有學者認為在進入近距離以後,英國人裝備的bodkin箭頭可以擊穿法國騎士的板甲。不過筆者看到過英國愛丁堡大學根據Agincourt現場發掘的箭頭和板甲零件金相分析後復製品的試驗,結論是即使bodkin也不能擊穿2毫米的板甲,實際上,箭頭撞擊後直接彎曲或者折斷了。當然板甲不同部位的厚度不同,2毫米是最重要的胸腹部正面防禦。無論如何,說長弓對於1415年板甲的效果極其有限是沒有問題的。

1513年Flodden 戰役

在這場戰役之前,筆者打算先非常簡略的介紹一下16世紀的戰爭。15世紀和17世紀的戰爭為人們熟知,比如15世紀的百年戰爭和17世紀瑞典古斯塔夫稱雄的三十年戰爭。兩者的區別如此的明顯,完全是兩種不同的形式。這個巨大轉變是在16世紀完成的。16世紀最大的一場戰爭是1494年到1559年,以義大利戰爭為起始的the great war。以哈布斯堡王朝統治的西班牙和神聖羅馬帝國以及都澤王朝的英格蘭為一方,以強大而執著的法國加上後來事實上的盟友奧斯曼土耳其為另一方,這是自羅馬帝國滅亡後1000年中第一場席捲歐洲的爭霸之戰。之後這類戰爭就一直沒有停止,包括人們熟知的30年戰爭,7年戰爭,拿破崙戰爭直到兩次大戰。

戰術的角度來說,16世紀戰爭戰場的主宰者是步兵,同時野戰炮兵也開始嶄露頭角。早在百年戰爭中,騎士們就開始以下馬作戰為主要方式。到了16世紀,基本上各方軍隊都以專職步兵為核心,其中最有名氣的包括瑞士長槍方陣(Swiss Pike phalanx),德國的Landsknechts,以及16世紀最強大的部隊-西班牙火槍-長槍大方陣(Tercios)。在絕大多數戰役中,騎兵只佔到總兵力的10-20%,而且騎兵中一半以上是各種輕騎兵。一支萬人左右的軍隊通常只有500左右全身重甲的騎兵。重騎兵式微的同時我們看到的是步兵特別是負責近戰長槍重步兵普遍配備重甲。通常是鋼制的板式胸甲加上一些護腿和手臂的鋼甲。基本上16世紀重步兵的防護力並不比全身板甲的騎士遜色很多。這是從1400年代開始的西方冶煉技術巨大進步的結果,使得製造簡便防護力超群的板式鋼甲可以大規模裝備。Flodden戰役正是這樣一場步兵之間的會戰。

蘇格蘭國王James指揮的蘇格蘭軍隊大約有30000-40000兵力,主力是按照歐洲標准武裝起來的長槍方陣,跟歐洲大陸同期的其他軍隊一樣以火槍手為主要射擊部隊。英格蘭國王Surry的軍隊主力則是英格蘭傳統的長戟-長弓組合,即Bill and Bow。在這場戰役中,過去讓蘇格蘭人吃盡苦頭的長弓再也起不到舉足輕重的作用,因為蘇格蘭長槍手們身披重甲「most assuredly harnessed」並且「abode the most dangerous shot of arrows, which sore them annoyed, but yet except it hit them in some bare place, did them no harm」。戰役結束後第十天,Bishop Ruthal也寫道「They were so well cased in armor that the arrows did them no harm」。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到1400年西方冶煉技術進步進而導致的板甲大發展對長弓造成了致命的打擊。1298年的Falkirk和1513年的Flodden,同樣面對的是歐洲軍隊中裝備簡陋的蘇格蘭長槍手,長弓的作用發生了天翻地覆的變化。16世紀遠射武器與盔甲之間的軍備競賽仍然在繼續,不過遠射武器一方的競爭者換成了火槍以及一些變態的超級弩。如上所述,依靠人力的超級弩只有增加人手或者增加發射上弦時間來獲得足夠能量,最終走入了死胡同。

7. 結論

綜上所述,在16世紀的西方火槍相對於弓弩優勢除了便於訓練以外,還包括對體力要求和消耗較少以及對於對於新式板甲的殺傷力。如果我們嘗試將這個結論擴展到同期的東方,或許可以找到東方火槍取代弓弩進度緩慢的一個可能原因,即東方鎧甲技術對於火槍的巨大穿透力優勢需求不如同期西方。雖然很多人把中國火槍的落後歸於滿清統治者對於祖宗騎射傳統的迷戀,然而不要忘記,英國人對於長弓的迷戀同樣很重。無論對於作為英格蘭驕傲300年之久的長弓多麼熱愛,當這個東西甚至對付不了以前一直能輕松吃定的蘇格蘭人時候,或許是改變的時候了。

❹ 奧斯曼帝國弓箭漫談,最遠射程可達820米!

奧斯曼帝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早期國土擴張劇烈,因為征服了很多國家,吸收了不少其他民族的文化,導致奧斯曼帝國時期的復合弓有各種不同的形制。其中包括現在稱呼的土耳其弓、韃靼弓、波斯弓、波斯—北印度弓(螃蟹弓)等等,這些弓在土耳其各大博物館里均有保存。

▲拆解後的土耳其弓

與多數有機物一樣,這四種材料也顯示出某些相似處:在壓力和拉力范圍內, 它們富有彈性, 但如超出范圍,就會顯出不可逆轉的塑性變形。這種變形叫作「滯後作用」,意思是材料一旦被壓,會變得更軟,從壓力中恢復會有個滯後現象。它們還有一個相似的重要特性:如果力是順著纖維的方向施加的,那麼它們的硬度就會更強;如果力與纖維方向相反,則硬度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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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歐洲中世紀戰爭中使用的是騎兵弓箭手嗎

在西歐沒有騎兵弓箭手的傳統,原因是:1)飼養和維護足夠力量、敏捷和智慧的馬匹的成本,以適應騎在馬上的戰斗;2)崎嶇和樹木茂密的地形不適合這種部隊。有限數量的適合戰斗的馬匹被培育來攜帶全副武裝的騎士,也就是說,力量大於速度。此外,騎士的武器是騎槍和劍,而騎士精神是一種個人的「威力」,在近距離戰斗,人對人。射箭,本質上是一種遠程武器,是僱傭軍(他們精通十字弓)的領地,後來,「約曼」階層成為後來英國軍隊的骨幹,他們擁有獨特的長弓。但那仍是未來的事。在十字軍東征時期,「箭術」在歐洲主要被視為一種防禦武器,首先在攻城戰中有用。


相比之下,在中東,開闊的大草原是理想的繁殖、飼養和部署輕騎兵。十字軍幾乎一進入亞洲就與土耳其人的高超弓箭手接觸。土耳其騎兵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時就已經征服了中亞的大部分地區。他們是一個可怕的敵人,駐扎在Outremer的法蘭克人在每一場戰役中面對土耳其弓箭手都學會了尊重他們。他們也很快意識到這種戰士在他們現在居住的環境中所帶來的好處。

那麼十字軍王國的騎兵弓箭手是誰?他們來自哪裡?

法蘭克騎兵弓箭手在這一時期的主要來源中一直被稱為「Turcopoles」,這一稱呼具有誤導性。盡管「Turcopole」這個名字是從拜占庭借來的,但在十字軍國家的語境中,「Turcopole」一詞並不是指一個民族,而是指具有不同民族特徵的「騎騎弓箭手」。

❻ 伊土戰爭是怎麼回事

伊土戰爭是奉遜尼派為國教的土耳其奧斯曼帝國同以什葉派為國教的伊朗薩菲王朝為爭奪阿拉伯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和外高加索,控制歐亞兩洲間重要戰略和貿易交通線而進行的掠奪性戰爭。戰爭的結果未分勝負,兩敗俱傷,加速了西亞這一古代文明的衰落,為西歐資本主義強國佔領和奴役中近東創造了條件。

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和薩菲王朝的伊朗都信奉伊斯蘭教,是中世紀西亞地區的兩個大帝國,但由於派別不同,爭奪宗教統治權和爭奪兩河流域領土的斗爭十分激烈。薩菲王朝奉什葉派為國教,土耳其則信奉遜尼派。在土耳其帝國內部有許多什葉派教徒,薩菲王朝利用自己的代理人在安納托利亞四處活動,鼓動叛亂反對遜尼派奧斯曼人的統治,對土耳其構成威脅。1513年,土耳其蘇旦塞利姆一世殘酷鎮壓了什葉派教徒的叛亂,屠殺5萬之眾,並乘機對伊朗的薩菲王朝發動了戰爭。

伊土戰爭共分三個時期。第一時期從1514—1555年。1514年8月23日,奧斯曼軍隊在查爾迪蘭(南亞塞拜然)與8萬波斯騎兵展開決戰。土耳其部隊不僅有步兵、騎兵,還有強大的炮兵,伊朗部隊則主要是裝備馬刀和長矛的騎兵。伊朗軍隊以逸待勞,但軍事上不佔優勢。使用滑膛槍的土耳其耶尼切里兵團在大炮配合下摧毀了伊軍抵抗,擊敗了沙赫伊思邁爾一世,佔領了伊朗首都大不里士。1515年科奇希薩爾一戰,伊朗軍隊再次敗北,土耳其炮兵發揮了決定性作用。到1516年,塞利姆已佔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1516—1517年,土耳其又佔領了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和阿爾及利亞部分領土。1533年,蘇萊曼一世在同奧地利簽訂和約使其北翼安全得到保障之後又對伊朗開戰。1536年,土耳其佔領了喬治亞西南的部分領土。這里是伊土兩國爭奪外高加索和美索不達米亞統治地位的主要戰場。伊朗軍隊有了自己的炮兵之後,雙方的戰爭互有勝負。1555年5月,兩國在阿馬西亞城締結和約,伊朗保有所佔外高加索領土,土耳其則把阿拉伯伊拉克並入自己的版圖。兩國平分了喬治亞和亞美尼亞,確認卡爾斯城區為中立區。

伊土戰爭第二時期從1578年起,延續近半個世紀。土耳其乘伊朗薩菲王朝發生內部爭斗之機再次進攻伊朗。這一時期,奧斯曼帝國擁有克里木諸可汗強大軍隊的支持。1578年,土軍撕毀1555年和約,修復卡爾斯城,開進外高加索境內,並佔領南喬治亞的部分土地。8月10日,伊朗沙赫軍隊在徹爾德爾附近被擊潰,土軍侵入東喬治亞和東亞美尼亞,爾後進入北亞塞拜然並佔領希爾萬。1579年起,土軍同克里木可汗軍隊(10萬人)聯合作戰,奪取整個亞塞拜然和伊朗西部地區。但是在沙赫阿拔斯一世在位期間(1587—1629年),伊朗東山再起,不僅收復了被土耳其侵佔的西部領土,而且吞並了一些新的領土如阿富汗等。由於忙於對烏茲別克封建主進行戰爭和鎮壓國內民眾起義,阿拔斯一世被迫於1590年3月同奧斯曼土耳其帝國簽訂了屈辱性的《伊斯坦布爾和約》。根據條約,伊朗幾乎把整個外高加索和盧里斯坦、庫爾德斯坦大部領土(伊朗西北部)都割讓給了奧斯曼帝國。

16、17世紀之交,阿拔斯一世進行了軍事改革,組建了一支由火槍兵軍(1.2萬人)和騎兵軍(1萬人)組成的常備軍,成立炮兵教練場和炮兵部隊。改革後的伊朗軍隊兵力達12萬人,其中常備軍4.4萬人,封建民軍7.5萬人。大力擴軍之後,阿拔斯一世的軍隊達到30萬人。為准備對奧斯曼土耳其的戰爭,爭取主動地位,伊朗還同土耳其的敵人俄國和歐洲一些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1602年,阿拔斯一反一個世紀以來的被動防禦地位,第一次主動對土耳其發動了戰爭。由於軍隊體制沒有作出相應改革,土耳其面對伊朗的攻勢有些力不能支。1603—1604年,伊軍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打敗了土軍,攻佔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切凡等城市,把30餘萬亞美尼亞人遷往伊朗境內。1602—1612年的10年戰爭,伊朗大獲全勝,1613年11月簽訂的《伊斯坦布爾和約》肯定了伊朗的全部戰果。

土耳其對該條約心懷不滿,遂於1616年對伊朗採取報復行動,但在3年的戰爭中再遭敗績,1618年的《薩拉卜和約》重申了《伊斯坦布爾和約》的內容。伊朗乘戰爭獲勝之機大大擴展了自己的領土,遂准備進行新的戰爭。1623年,伊朗軍隊入侵阿拉伯伊拉克,引發了1623—1639年戰爭。阿拔斯一世趁伊拉克人民反對土耳其蘇丹穆斯塔法一世統治舉行起義之機,興兵攻佔巴格達,繼之佔領了整個阿拉伯伊拉克。17世紀前25年,阿拔斯一世對東喬治亞進行了數次遠征,遭到外高加索各族人民的頑強抵抗。

蘇丹穆斯塔法四世在位期間(1623—1640年),鑒於土耳其對歐洲的征戰屢遭挫折,因而致力於征服東方。1625年,土耳其佔領了阿哈爾齊赫,從伊朗手中奪得了薩姆茨赫——薩塔巴戈公國,並將它變為自己的一個省。土軍還進犯了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佔領了北美索不達米亞和摩蘇爾,但圍攻巴格達9個月未能成功。1630年,土軍轉戰外高加索和伊朗西部,洗劫哈馬丹城,全城居民均遭屠殺。1639年5月,伊土簽訂《席林堡(佐哈布)條約》。伊土邊界保持現狀,但阿拉伯伊拉克劃歸土耳其。

伊土戰爭第三時期始於18世紀初,土耳其蘇丹艾哈邁德又對伊朗發動戰爭。1723年春,土軍乘薩菲王朝崩潰之機侵入外高加索,相繼佔領第比利斯、整個東喬治亞、東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同時,土軍還征服了伊朗西部的盧里斯坦省。土耳其的勝利直接威脅到沙皇俄國在高加索的利益。彼得一世1722—1723年對波斯的遠征和土耳其的軍事勝利,迫使伊朗沙赫塔赫馬斯普二世同俄國簽訂1723年的《彼得堡條約》。1724年6月,俄土《君士坦丁堡條約》在伊斯坦布爾簽訂。條約規定,1723年俄伊彼得堡條約列舉的裏海沿岸所有地區轉歸俄國,外高加索其餘地區、伊朗西部和克爾曼沙阿、哈馬丹兩城轉歸土耳其。土耳其取得如此有利於自己的條約,主要是由於法國的支持。

土耳其強佔大片領土後仍感不足,於是又在1725年進軍伊朗東部並攻佔加茲溫。1730年,伊朗的實權人物納迪爾率軍打敗土軍的進攻,並將其驅逐出哈馬丹、克爾曼沙阿和南亞塞拜然。塔赫馬斯普二世為提高個人聲望,令納迪爾鎮壓阿富汗阿布達利部族霍拉桑起義,自己親征土耳其,但在1731年的哈馬丹城下一戰被土軍擊敗。1732年,他被迫與土耳其簽訂和約,承認土侵佔的阿拉斯河以北外高加索永久歸屬土耳其。1732年,納迪爾推翻塔赫馬斯普二世,並同俄國簽訂《拉什特條約》(1732年),答應肅清外高加索土軍後把庫拉河以北歸還俄羅斯,以換回吉蘭省。1735年6月,納迪爾率7萬大軍在卡爾斯城下打敗了8萬土軍。1736年,納迪爾即伊朗沙赫王,著手改組軍隊,擴大軍隊數量和改善裝備,特別注重發展炮兵。他的軍隊近代化計劃得到英法軍事專家的幫助。薩菲伊朗重新統一穩定之後,納迪爾沙赫為奪回土耳其控制的阿拉伯伊拉克和外高加索,於1743年對土再次發動戰爭。3年的伊土戰爭未分勝負。

16—18世紀的伊土戰爭除各族人民遭到大批屠殺外,任何一方均未獲勝。戰爭阻礙了兩國生產力的發展,加速了這些落後民族和多部族鬆散聯合而成的封建國家的崩潰。這場長達200餘年的戰爭是伊斯蘭教兩大封建國家為爭霸中東而進行的掠奪性戰爭,因此在被征服的各族人民中間不斷激起民族解放運動和反封建斗爭,而雙方又對這種矛盾和斗爭加以利用,以達到自己的目的。在外高加索各族人民的命運中,伊土戰爭是他們許多世紀的歷史上苦難最深重的時期。伊朗和土耳其在血腥的戰爭中兩敗俱傷,日益淪為正致力於在中近東建立霸權的英法兩國的殖民地。

伊土戰爭時間雖長,但軍事學術上卻無甚發展。雙方軍隊的主要類型是封建民軍,主要兵種是裝備矛、盾、馬刀、弓箭、短劍和火槍(16世紀末開始裝備)的正規騎兵和非正規騎兵,其中前者是軍中的快速機動部隊。從16世紀(土耳其)和17世紀(伊朗)組建的常備步兵處於從屬地位。但到17、18世紀,步兵的作用有所提高,這主要是由於西歐經驗的傳人。步兵裝備了射擊武器(前裝槍、火槍),並按正規軍體制編成。炮兵作為一個兵種在土耳其出現較早,它曾是奧斯曼土耳其向外擴張的有力武器。同時,納迪爾沙赫的軍隊中也有戰象隊,交戰時用於突擊敵戰斗隊形中央,減輕步兵壓力。使用射擊武器之前,戰役結局通常取決於大批騎兵的沖擊和圍殲,因為騎兵能突然而迅速地攻擊敵軍。隨著正規步兵和炮兵的出現,騎兵變成了戰斗隊形的主體。騎兵掩護側翼安全,並以騎兵沖擊完成對敵突擊。軍隊作戰採用疏開隊形,到17、18世紀則採用線式戰斗隊形。對潰逃之敵一般不予追擊。奪取要塞多靠長期圍攻。軍事學術在伊土戰爭中發展遲緩,這是因為兩國處於落後的封建社會而且正走下坡路,兩國軍隊都有大量非正規的、不同部族的封建步、騎兵民軍,武器裝備以冷兵器為主,五花八門,極不統一。

❼ 勒班托海戰的詳細經過是怎樣的呢這場戰役的影響是什麼呢

勒班托海戰是指在1571年,在奧斯曼土耳其帝國強大海軍向歐洲發起進攻時,由西班牙殖民帝國、羅馬教廷和威尼斯組成的聯合艦隊與奧斯曼艦隊在勒班陀海角發生的一場大戰。最終聯軍大獲全勝,極大地增加了天主教國家的士氣。這場戰役與732年查理·馬特擊敗阿拉伯人的圖爾戰役並稱為保衛天主教的兩大戰役。

勒班托海戰後,奧斯曼土耳其海軍遭到重創。奧斯曼艦隊最初擁有約300艘戰艦,但只有約100艘戰艦倖存了下來,其中許多戰艦嚴重受損。雖然聯軍獲勝,但由於神聖盟國之間的不和諧,他們未能將奧斯曼帝國趕出東地中海。奧斯曼帝國只是暫時失去了在地中海的海洋霸權。此後,土耳其人只用了一個冬天就重建了艦隊,船隻數量也比戰前有所增加。勒班托戰役標志著劃槳船時代的結束以及帆船和海軍大炮時代的到來。這場戰役之後,人們發現,以風帆為動力的戰艦更加機動,更適合作戰;

❽ 伊朗土耳其戰爭的目的是什麼

伊朗—土耳其戰爭指奧斯曼帝國與伊朗薩非王朝進行的掠奪性戰爭。戰爭目的是為了爭奪阿拉伯的伊拉克、庫爾德斯坦、外高加索的所有權以及歐亞兩洲間最重要的戰略和貿易交通線的控制權。

這場戰爭自1514年起,斷斷續續進行到1746年,是打著伊斯蘭教的兩大流派——什葉派與遜尼派捍衛者之間的斗爭的幌子進行的。

得到遜尼派封建貴族上層人物支持的土耳其佔領者,遭到了15世紀末產生的以薩非王朝為首的伊朗國家的反抗,薩非王朝宣布希葉派為國教。土耳其蘇丹謝里姆一世殘酷地鎮壓了1513年安納托利亞的什葉派教徒起義,殺死什葉派教徒4萬人。從此,開始了對什葉派的伊朗的戰爭。

伊土戰爭的第一個時期奧斯曼帝國不僅擁有封建民軍,還擁有常備軍——土耳其近衛兵和強大的炮兵。

伊朗軍隊由騎兵弓箭手近衛軍、負責保護本部族領導機構並時常攜帶家小驅趕牲畜遠出的游牧民族的騎兵民軍和少量的地方封建主的民軍組成。庫爾奇伊和民軍戰士的武器是馬刀和長矛。在恰爾德蘭平原雙方首次大戰,土耳其蘇丹謝里姆一世的軍隊在軍事上各方面都占優勢,打敗了沙赫伊思邁爾一世的薩非王朝軍隊並佔領其首都大不里士城。

但是,由於給養不足,加之近衛兵內部發生騷亂,謝里姆一世被迫放棄了亞塞拜然。其他地區的軍事行動仍在繼續。在科奇希薩爾附近的交戰中,伊恩邁爾一世的軍隊再次大敗。土耳其炮兵在這次交戰中又一次起了決定性作用。

至1516年前夕,謝里姆一世已佔領了西亞美尼亞、庫爾德斯坦和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1516~1517年,土耳其在敘利亞、黎巴嫩、巴勒斯坦、埃及、希賈茲建立了自己的統治,1519年又統治了阿爾及利亞的一部分。

1533年,蘇丹蘇里曼一世與奧地利簽訂了和約。土耳其在其北陲安全得到保障之後,於同年重新對伊朗採取軍事行動。

1536年,土耳其侵佔了喬治亞西南部的一部分,該地區成為伊土兩國爭奪外高加索和美索不達米亞統治地位的主要戰場。由於伊朗軍隊也有了炮兵,所以戰爭進行到1555年時,雙方已不分勝負。1555年5月29日,伊土兩國在阿馬西亞城締結和約。

按照和約規定,伊朗保有所佔領的外高加索的一些領土。奧斯曼帝國把阿拉伯的伊拉克劃入自己的版圖。喬治亞和亞美尼亞則由兩國瓜分。伊朗得到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的一部分、卡爾特里和卡赫齊亞。土耳其獲得了阿布哈茲、古里亞、伊美列丁以及拉濟人的領土。兩國承認卡爾斯城地區為中立區,全城已遭洗劫,城堡被夷為廢墟。伊土戰爭的第一個時期,就這樣以1555年雙方締結和約而結束。

伊土戰爭的第二個時期,始於1578年,時斷時續地持續了約半個世紀。土耳其利用薩非王朝國內封建內訌的機會,再次進攻伊朗。

這期間,土耳其依靠的是他的附庸——擁有強大軍隊的克里木諸可汗。1578年,土軍違反1555年和約,修復了卡爾斯城堡,繼而進入外高加索境內,佔領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的一部分。1578年8月10日,伊朗沙赫的軍隊在奇爾德爾附近被擊潰,土軍侵入東喬治亞和東亞美尼亞,後又侵入北亞塞拜然並在這里佔領了希爾凡。

自1579年起,土軍和克里木汗的10萬軍隊共同奪取了整個亞塞拜然和伊朗西部。沙赫阿拔斯一世在位期間,伊朗恢復了昔日的強盛,不僅奪回了被土耳其侵佔的西部領土,而且還吞並了一些新的領土。

然而,由於對烏茲別克封建主進行戰爭和鎮壓反封建的起義,阿拔斯一世不得不於1590年3月21日同奧斯曼帝國簽訂了對伊朗非常不利的伊斯坦布爾和約。按照這項和約,幾乎整個外高加索和路里斯坦、庫爾德斯坦的頗大部分都劃歸奧斯曼帝國統治。

16世紀與17世紀之交,阿拔斯一世進行了軍事改革。

最初,他建立了一支常備部隊,其中包括一個1.2萬人的火槍兵軍團和一個1萬人的騎兵軍團;還建立了火炮工廠和由炮手組成的炮兵部隊。火槍兵和炮手只從波斯人中招募。至改革完成時,伊朗軍隊的兵力達12萬人,計有常備軍4.4萬人、封建民軍7.5萬人,封建民軍中有3萬克濟爾巴希人和由土庫曼人、庫爾德人、盧爾人及其他游牧部落和定居的伊朗封建主組成的4.5萬民軍。阿拔斯一世的軍隊很快增至30萬人。伊朗為准備與強大的奧斯曼帝國進行戰爭,還與土耳其的敵對國——俄國和歐洲諸國建立了政治與外交關系。

1602年,阿拔斯一世對土耳其開戰。

整整一個世紀以來,伊朗國第一次成為進攻的一方,而軍事組織未作根本改變的奧斯曼帝國卻成為防禦的一方。1603~1604年,在蘇菲安附近的數次交戰中,伊軍打敗了土軍,攻佔並洗劫了大不里士、納希契凡及其他城市。遵照阿拔斯一世的命令,有30餘萬亞美尼亞人從被征服的亞美尼亞被趕往伊朗內地。

在1602~1612年的伊土戰爭中,伊朗獲得全勝。1613年11月20日,交戰雙方在伊斯坦布爾簽訂了使伊朗保有全部戰果的和約。

由於對1613年伊斯坦布爾和約的條款不滿,土耳其於1616年開始對伊朗採取報復行動。

在1616~1618年薩非王朝與奧斯曼帝國的新戰爭中,土耳其又遭失敗,於1618年在謝拉布簽訂和約,條約基本上重申了伊斯坦布爾和約的各項條款。在最後兩次戰爭中,伊朗大大擴張了自己的領土范圍,接著就開始了進一步的征服。

1623~1639年的伊土戰爭起因於沙赫阿拔斯一世的軍隊入侵阿拉伯的伊拉克。阿拔斯一世利用伊拉克人反對蘇丹穆斯塔法一世統治的起義之機,攻佔了巴格達市,隨後佔領了整個阿拉伯的伊拉克。

阿拔斯一世於17世紀的前25年裡,對東喬治亞的幾次遠征,破壞性特別大。外高加索人民對其進行了頑強的抵抗。在喬治亞,薩阿卡則領導的廣泛的反伊朗起義,動搖和削弱了伊朗在外高加索的統治。

與此同時,土耳其在歐洲的戰事中遭數次挫折後,在蘇丹穆拉德四世在位期間,便重新致力於征服東方。

1625年,土耳其佔領了阿哈耳齊赫,奪取了薩姆茨赫—薩阿塔巴戈公國,將其變為土耳其的一個省。穆拉德四世還進犯了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

同時,他的部隊還佔領了包括摩蘇爾在內的北美索不達米亞。可是他未能佔領巴格達,對該城長達9個月的圍攻毫無成效。

1630年,土軍轉攻外高加索和伊朗西部,毀掉了哈馬丹城,屠殺了全城居民。1639年5月17日,簽訂了卡斯列—席林條約。

按照這項條約,伊土兩國間的疆界沒有變動,但阿拉伯的伊拉克歸屬土耳其。

伊土戰爭的第三個時期開始於18世紀初,土耳其蘇丹艾罕默德三世對伊朗重起戰端。

1723年春,土軍乘薩非王朝國家崩潰之機侵入外高加索,佔領了第比利斯、整個東喬治亞、東亞美尼亞和亞塞拜然。

與此同時,土軍還征服了伊朗西部的路里斯坦省。土耳其人的勝利直接威脅著俄國在高加索的利益。彼得一世遠征波斯和土耳其的軍事勝利迫使伊朗沙赫塔赫馬斯普二世同俄國簽訂了1723年彼得堡條約。

1724年6月23日,俄土君士坦丁堡條約在伊斯坦布爾簽訂。

根據這項條約,1723年俄伊彼得堡條約列舉的裏海沿岸所有地區轉歸俄國,而外高加索的其餘地區和包括克爾曼沙赫、哈馬丹兩市在內的伊朗西部則轉歸土耳其。1724年的君士坦丁堡條約的條款有利於土耳其,這是由於法國對它支持的結果,因為法國害怕俄國勢力加強。土耳其不滿足於已佔領的大片領土,其軍隊又向伊朗東部推進並攻佔了加茲溫。對土耳其侵略者進行抵抗的只有波斯和亞塞拜然的人民群眾。

18世紀30年代初,統帥納迪爾成為伊朗的實際統治者。

1730年,他擊敗了土軍並將其逐出哈馬丹、克爾曼沙赫和南亞塞拜然。

然而,當納迪爾忙於鎮壓阿富汗阿布達爾部族的霍臘散起義時,唯恐納迪爾的聲望增高的塔赫馬斯普二世向土耳其人出征,以期提高個人威望。塔赫馬斯普二世的軍隊在哈馬丹城下遭到失敗。

1732年1月10日,他被迫與土耳其簽訂和約。和約使土耳其侵佔的阿拉斯河以北的外高加索領土合法化。

1732年底,納迪爾推翻了塔赫馬斯普二世,事先與俄國簽訂臘什特條約後,便親自出征土耳其。

按該條約規定,吉蘭省立即歸還伊朗,而庫拉河以北的領土待將土軍從外高加索境內驅逐後歸還。

1735年6月14日,納迪爾的7萬軍隊在卡爾斯城下打敗了蘇丹的8萬大軍。

1736年,納迪爾加冕為伊朗沙赫,著手改組軍隊,以期增加兵員和裝備,尤其是炮兵。在這方面他得到英法兩國軍事專家的幫助。納迪爾—沙赫在鞏固了薩非王朝國家的統一之後,為了從土耳其手中奪回阿拉伯的伊拉克和外高加索,於1743年對土耳其重新開戰。3年戰爭雙方未分勝負而結束。

16至18世紀的伊士戰爭造成了各族人民的大批死亡,交戰的任何一方都未獲勝。戰爭阻礙了伊土兩國生產力的發展,加速了一些由許多民族和部落鬆散地拼湊而成的封建國家的崩潰。

伊土戰爭的非正義性,在被征服的各民族人民中間——特別是在17至18世紀——不斷激起民族解放運動和反封建運動,這些運動都為交戰國的某一方所利用,以建立自己的統治。伊土戰爭對外高加索人民來說是他們自古以來的歷史上苦難最深重的時期。在血腥的伊土戰爭中遭到削弱的伊朗和土耳其,日益淪為在近東和中東建立霸權的英法兩國的殖民地。

在伊朗和土耳其,武裝力量的基本形式是封建民軍,武裝力量的主要兵種是用矛、盾、馬刀、弓箭、短劍和火槍武裝起來的正規騎兵和非正規騎兵。伊朗的正規騎兵和土耳其的正規騎兵是軍隊中靈活機動的部隊。常備步兵與騎兵相比則處於從屬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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