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少将和中将怎么分别
⑴ 日本军官分级
日本军队等级的划分,日本陆军前期军衔分为长官(军官)、长官相当官(军佐)、普通士兵、专业士兵4类。
其中长官分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3等,长官相当官分将官相当官、上长官相当官、士官相当官3等,普通士兵分准士官(准尉)、下士官(军士)、兵3等,专业士兵分准士官相当官、下士官相当官、兵3类。
日本军衔是指日本的军队里面被授予的职位名称,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中央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
(1)日本少将和中将怎么分别扩展阅读
日本军衔发展分为传统和现行军队
传统的军衔发展,明治维新以后,天皇根据兵库县知事伊藤博文的建议,建立起中央直辖的军队,分为陆军和海军两个军种。大元帅为最高统帅衔,授予天皇。当时的日本宪法规定,天皇为陆海军之统帅,全权定陆海军之编制及常备兵额,并宣战讲和及宣告戒严,凡有重要之军事,皆亲裁之。
现行的日本自卫队现行军衔设6等18级:
1、将官:将一、将二、将补。
2、佐官:一佐、二佐、三佐。
3、尉官:一尉、二尉、三尉。
4、准尉。
5、曹:曹长、一曹、二曹、三曹。
6、士:士长、一士、二士、三士。
日本军衔发展史:
自贞观四年,日本第一次派出遣唐使之后,此后百年间,不停的有使团前来学习唐朝先进的文化,将这些带回到日本,传播给众人。这些文化不但包括农学,天文学,绘画,艺术等,还有唐朝的政治制度,以及官僚制度。
一直从公元700年前后延续到近代。当西方列强为了进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时候,同在亚洲的中国和日本双方都受到了侵略。日本人为了自强开始向西方学习,走上自强的道路。
⑵ 日本军衔的等级从大到小怎么分
新日军军衔等级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新日军1970年增设了准尉,1980年又增设了曹长(即军士长)。
目前,日军官兵的军衔共有6等18级。
日军上将是最高军衔,授予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和陆、海、空三军参谋长;陆军各军长、海军舰队司令、空军航空方面队司令为中将;陆军师长、海军队群司令、空军战斗航空团团长为少将;陆军师参谋长、团长,海军舰长、空军战斗航空团副团长等为上校;陆军副团长、海军副舰长、空军飞行队长为中校;陆车宫长为少校;陆军连长、海军分队长、空军中队长等为上尉;陆军排长、海军分队长、空军小队长为中尉和少校。
⑶ 日本的军衔怎么划分的
日本陆军军衔共计6等16级,即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日本陆军也有元帅军衔,但规定由日本天皇从战功显赫或资深的大将中选任,颁赐元帅封号,自明治维新后至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共有17位陆军大将被天皇颁赐元帅军衔。日本军衔与有些国家不同的是,大尉、大佐、大将的领、肩章上都只有3颗而不是4颗星。在日本陆军中,军司令官常是中将或大将军衔,师团长多是中将军衔,旅团长多是少将军衔(也有个别是中将军衔的),联队长多是中佐或大佐军衔,大队长多为少佐、大尉军衔,中队长多为中尉军衔,小队长多为少尉军衔。 对于步兵来说,中队长以下的军官是徒步行军的,而中队长以上的大队长、联队长等都是乘马的。 在步兵联队中,军马主要担任兵器运输与弹药、补给搬运的工作。以九二式重机枪小队为例,九二式重机枪重55公斤,因此每小队编制有驮马五匹(其中一匹为预备马),除了背负机枪外,负责驮运弹药时标准是每匹马需要驮负四个540发弹药箱,但是战时考虑长期行军的影响,实际上每匹马以驮运两箱为原则。 在炮兵联队中,以野炮而言若不计入火炮本身的挽马,单单每炮的附属车辆──弹药车、观测车、预备品车──就需要三匹挽马。而就山炮而言,山炮分解后是由六匹马以驮运方式运动,另外弹药驮运马每匹则驮运12发炮弹。
⑷ 请问日本的军衔制度的划分.
二战后,日本于1950年开始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海,空三军,称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其干部仍为将,佐,尉,三等九级,但军衔称谓与旧日军有所不同,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分别相当于上,中,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1970年增设准尉,1980年又增设曹长(即军士长)。目前,日军官兵的军衔共有六等十八级。旧日军 战后自卫队 汉译名
大将 将一 上将
中将 将二 中将
少将 将补 少将
大佐 一佐 上校
中佐 二佐 中校
少佐 三佐 少校
大尉 一尉 上尉
中尉 二尉 中尉
少尉 三尉 少尉
准士官 准尉 准尉
曹长 军士长
曹长 一曹 上士
军曹 二曹 中士
伍长 三曹 下士
上等兵 士长 上等兵
一等兵 一士 一等兵
二等兵 二士 二等兵
三士 三等兵
⑸ 二战中日军的军衔怎么区分
元帅
将官:大将、中将、少将;
佐官:大佐、中佐、少佐;
尉官:大尉、中尉、少尉;
特务曹长
士官生
下士官:曹长、军曹、伍长;
士兵: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5)日本少将和中将怎么分别扩展阅读:
军司令官——大将或中将(大将很少);师团长——中将或少将(少将比较少);旅团长——少将;联队长——大佐;以此类推
日军编制:
1、小队
步兵小队辖一个机枪组(二挺轻机枪)、一个掷弹筒组(二个掷弹筒)和二个步枪组。每挺轻机枪编制四人(指挥官、射手、两名携弹药的副射手),每具掷弹筒编制两人。小队人数在50到70之间。到1945年,步兵小队仅有一挺轻机枪与一个掷弹筒。
步兵炮小队,两门70mm步兵炮
2、中队
步兵中队辖三个步兵小队,人数在194到250人之间。日军的一个标准的180人的步兵中队包括:一个19人的中队部:中队长,执行官,3个军士,4个卫生员,军官的勤务兵,司号员,8个通信员),3个前述54人的小队。
3、大队
和我军团的编制类似。
日军一个标准的1100人编制的大队包括:30人的大队部,一个110人的运输中队(大车和骡马),有的大队将所属的运输中队合并到联队里。四个前述的步兵中队(一些只有3个);一个174人的机枪中队(14人的中队部和3个机枪小队,1个弹药小队),每排4挺重机枪,总数12挺(有的中队只有8 挺);
一个55人的炮小队(1个10人的小队部,1个15人的弹药班,两个15人的炮班各装备1门70mm九二式步兵炮),极少的部队配备一个122人的炮中队(包括一个27人的弹药小队,两个31人的炮小队各装备2门步兵炮)。在这些少量的炮中队中,极幸运的一些可以分到20MM反坦克炮的部队,可以编成4个24人的装备2挺反坦克炮的小队,这种情况下,弹药小队要扩充为39人。
4、联队
日军的一个标准的3800人的联队包括一个54人的指挥部;一个121人的运输队(大车和骡马),携带联队部和
直属各中队一日份的给养以及可能配厨师的野战厨房;一个81人的弹药小队携带一日份的弹药。三个步兵大队;一个122人的炮兵中队,包括一个25人的中队部, 1个观察班,一个31人的弹药小队,三个31人的炮小队(各有2个15人的炮班,装备1门70mm九二步兵炮)。极少数联队有一个364人的炮兵大队,编两个170人的中队,各4门炮。
联队属反坦克中队有122人:20人的中队部,21人的弹药小队,3个33人的炮小队(各有两门37mm反坦克炮)。通信中队有一个电话小队(4到 6个电话班,每班3部电话,一个交换机),一个无线电小队(5到8台电台),在战斗中电话和电台配属到各大队和各直属队。联队的卫生系统配备很薄弱,联队只有2名医生和2名卫生员,大队有3名医生和四个卫生员,中队有四个卫生员。
5、旅团
甲种师团一般含两个步兵旅团,每个旅团辖两个步兵联队。
6、师团
和我军集团军的编制类似,约25000-30000人左右。
日军的师属单位主要有:3个步兵联队,一个野战炮兵联队,一个侦察联队,一个工兵联队,一个运输联队,通讯队。野战炮兵联队编制2322人,有3个688 人的炮兵大队,各装备12门75mm野炮或山炮,只有一些师团将其中一个大队替换成105mm炮。侦察联队编制730人,包括一个130人的联队部,一个130人的骑兵中队(4个30人的排),两个160人的摩托化中队,1个100人的卡车运输中队。
这个侦察联队也可以被一个950人的骑兵联队代替。工兵联队编制900-1000人,几乎没有机械装备,只能承担极少的任务,更专业的任务主要由配属的独立工兵联队负责。运输联队的规模大体上取决于可用的卡车数量,从理论上来说,由一个卡车大队和一个骡马大车大队组成。
卡车大队由2到3个中队组成,每中队最多有50辆载重1.5吨的卡车,许多师团都缺少卡车,一些根本就没有。综合日军一个师团,有54门75MM的野炮或山炮,少数师团用12门105MM炮替换了75MM炮,卡车方面日军最多有100-150辆卡车步兵师团所属骑兵联队:下属2个骑兵中队,每个中队有马步枪123支、重机枪2挺。
7、骑兵联队
下属4个骑兵中队,每个中队有马步枪119支、轻机枪2挺,1个重机枪中队,下属2个小队,有重机枪4挺。 另附1945年日军骑兵第4旅团编制:旅团部,本部15人、卫兵中队80人、通讯班30人、机要人员20人,共计145人
⑹ 日本军官如何区分
旧日本陆军军衔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注:日语中将日军上将写为“大将”,将其他国家的大将译为“上将大将”。 1950年,日本重建军队,至1954年建成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重建的日军军衔分干部、曹士两大类。干部军衔包括将、佐、尉官3等。将官分为将一、将二、将补。将一相当于上将,将二相当于中将,将补相当于少将。佐官称一佐(上校)、二佐(中校)、三佐(少校)。尉官称一尉(上尉)、二尉(中尉)、三尉(少尉)。曹士称一曹(上士)、二曹(中士)、三曹(下士)、士长(上等兵)、一士(一等兵)、二士(二等兵)、三士(三等兵))。
⑺ 日本军衔怎么称呼
旧日本陆军军衔分为将宫、佐官、尉官、准士官、下士官和兵,计6等16级。佐官相当于校官,准士官相当于准尉,下士官相当于军士。
按照日本的称谓,16级次序为:大将、中将、少将、大佐、中佐、少佐、大尉、中尉、少尉、准尉、曹长(上士)、军曹(中士)、伍长(下士)、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
根据1906年颁布的《海军军人之名称及阶级表》,日本海军的军衔分为将官、上长官(校官)、士官(尉官)、准士官(准尉)、下士(军士)和卒,计6等18级。下士官以上的等级与陆军相同,兵的等级比陆军多两级,分为一等、二等、三等、四等、五等水兵。
⑻ 抗战时期日本的军衔怎么分的啊和中国对照的军衔怎么称呼的
日本:根据“陆军定员令”(明治23年11月1日勅令第267号)
旧日军的最小编制是步兵班/分队,记得是8个步枪兵+2个机枪射手或轻迫击炮射手
其上是小队,由3个分队合成,一般为30人,,视情况可加强至50人,相当于排
小队上面是中队,相当于连,一个步兵中队含将校5名、下士10名、兵卒120名、看护手1名计136名,这里的将校是尉级军官,指中队长
大队包括大队部(16名,含战马3匹)+4个中队(各136名)及机关枪中队和步兵炮小队各一
还有一个和大队(小、中大队均为步兵编制)平级的技术兵种编制为连队,一般为装甲兵或航空兵采用
大队的上级是旅团,而旅团可以由连队或大队组成,若是大队,则为旅团本部+4个大队;连队则是2个连队
再往上就是师团了,一个师团下辖三个旅团
基本上到师团级的兵力都以地域划分了如最废柴的第4师团亦称大阪师团
再往上的军基本上就不是一个固定编制了而是根据战役目的编制的例如某某派遣军,其兵力总量不定。着名的关东军实为5个独立守备大队(主要守备南满铁路)和4个师团组成(后增至14个师团)
其军衔基本存在其下对应关系:
下士——伍长
中士——军曹
上士——曹长
少尉——少尉
中尉——中尉
上尉——大尉
少校——少佐
中校——中佐
上校——大佐
少将——少将
中将——中将
上将——大将(最高军衔)
没有元帅军衔,所谓的元帅乃天皇赐予的荣誉称号,无实际军权
各军阶担当的职位如下:大将为方面军司令官、中将为军司令官�9�9师团长、少将为旅团长、中将�9�9少将为各种学校长,大佐为歩兵连队长、中佐为骑兵�9�9战车连队长、少佐为大队长、中佐�9�9少佐为飞行战队长,大尉�9�9古参中尉为中队长、中尉�9�9少尉为小队长�9�9连队旗手,军曹�9�9伍长为分队长。 中国: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陆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海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空军军衔——将官 校官 尉官 文职干部 学员 士兵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上将: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的编制军衔;正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的辅助军衔
中将:副大军区职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正军职的辅助军衔
少将:正军职、副军职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正师职的辅助军衔
大校:正师职的主要军衔;副军职、副师职的辅助军衔
上校:副师职、正团职的主要军衔
中校:副团职的主要军衔;正团职、正营职的辅助军衔
少校:正营职的主要军衔;副团职、副营职的辅助军衔
上尉:副营职、正连职的主要军衔;副连职的辅助军衔
中尉:副连职的主要军衔;正连职、排职的辅助军衔
少尉:排职的主要军衔
现行士兵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1,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2,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兵军衔按等级分为:
1,高级士官:六级士官、五级士官;
2,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
3,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4,兵:上等兵、列兵。
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兵:服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授予列兵军衔;服现役第二年的列兵,晋升为上等兵军衔;
初级士官:义务兵服现役期满,被批准为第一期士官的,授予一级士官军衔;第一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二期服现役的一级士官,晋升为二级士官军衔;
中级士官:第二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三期服现役的二级士官,晋升为三级士官军衔;第三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四期服现役的三级士官,晋升为四级士官军衔;
高级士官:第四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五期服现役的四级士官,晋升为五级士官军衔;第五期服现役期满,被批准进入第六期服现役的五级士官,晋升为六级士官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