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祥为什么留日本胡子
❶ 林子祥在歌坛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林子祥在歌坛中,应该是一个无解的存在吧。。。
虽然我们提倡歌手不以唱功论,唱功不以高音论,但林子祥的唱功和高音,真的是乐坛一绝! 别人唱歌,都是一首歌放一段大招,林子祥唱歌,整首歌都在放大招!
祥叔的声线比较特别,极具辨识度,号称铜喉铁肺,嗓子又辣又呛,没几个人能模仿得来,即便能模仿,他的音域又宽,几乎用不到假音,跌宕起伏,别说一般人,就是顶级唱将也很少能做到。
林子祥的爆发力和持久力,可以称得上是当世无匹。他能把整首歌都挂在高音区上演绎,并且达到字字爆炸般的效果,充满质感和雄性之美。
说完高音再说说他对细腻歌曲的处理,感情渲染丝毫不输谭咏麟、张国荣,早年有他与邓丽君合唱的视频,不服气的同学可以找来观摩。大家都知道邓丽君的技巧高超、感情充沛,林子祥与天后配合起来也是行云流水。
林子祥是香港乐坛的柱石人物,地位比起歌神许冠杰、歌圣罗文,也不遑多让,大家都知道80年代香港歌坛有段谭张争霸,林子祥不需要争,因为他的别名就是乐坛霸王!
男儿当自强、长路漫漫伴你闯、真的汉子、选择、成吉思汗、最爱是谁、分分钟需要你、在水中央,这些歌随便摘出来一首,就可以笑傲歌坛了,况且林子祥的成绩还不止于此。
香港歌坛的殿堂级荣誉——金针奖,设立以后就是为了表彰对香港歌坛做出过突出贡献的艺人和团体。
迄今,拿到金针奖的歌手不到20人,金针奖的颁发顺序,大概就可以视为香港歌手实力+贡献的综合排序。
许冠杰、徐小凤、罗文之后就是林子祥, 再加上排在他后面的邓丽君,可以凑成香港五绝的阵容。你说林子祥到底牛不牛。
林子祥在华语乐坛,绝对称得上无解的存在。如果将香港乐坛的顶级唱将各自回到巅峰期比拼高音,那么林子祥无疑会是乐坛霸主。
提及香港乐坛,人们会说上世纪80年代是谭张争霸的时代,上世纪90年代是四大天王的时代。提及歌神,人们会说出许冠杰、张学友、陈奕迅三个名字。但即便在这些被定义的时代中,林子祥的光芒依旧无可掩盖。林子祥的声线极高,号称铜喉铁肺。包括《男儿当自强》、《真的汉子》、《十二分十二寸》等代表作,几乎高音贯穿整首作品,完全不需要用假音。放眼当今乐坛,几乎无人敢于模仿
。即便模仿,也无人能够演绎出林子祥独特的爆炸力和感染力。上世纪80年代,同处巅峰的谭咏麟、张国荣与谭咏麟同台飙歌,都唱至破音败下阵来。2001年拉阔压轴演唱会,时年54岁的林子祥更是将如今的歌神陈奕迅直接完爆。林子祥的高音之强悍由此可见一斑。不久前,已过70岁高龄的林子祥登上某综艺节目舞台,一曲《真的汉子》不仅勾起无数70后的回忆,高音更是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如果真要给林子祥一个定义,那么他无疑是任何香港歌手都不敢同台对唱的实力唱将。除了高音无可取代外,林子祥还是很多天王级歌手的伯乐。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刘德华。刘德华当年是在林子祥的指点下,才有信心踏入歌坛。而张学友也曾表示,有林子祥的地方,自己不敢称歌神。(文H)
林子祥在香港歌坛的段位很高,应该属于香港歌坛的元老级的人物。林子祥属于香港歌坛最早巅峰期最具有代表性的歌星。和林子祥处在同一时期的着名歌星比如像罗文和徐小凤等,都是经典殿堂级的歌坛前辈。林子祥号称“歌隐”与“歌神许冠杰”、“歌圣罗文”,同时被誉为当时香港歌坛的“三驾马车”。他们的实力和影响力毫不逊色于后来“三足鼎立”的谭咏麟、张国荣和梅艳芳,甚至接下来的“四大天王”刘德华、张学友、黎明和郭富城。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在香港,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正式进入香港乐坛。1980年凭借《在水中央》和《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获两个金曲奖而走红。
1997年林子祥与比自己小14岁的女歌星叶倩文结婚,之后便逐渐过起了半隐居式的生活。如今已73岁古稀之年的林子祥,虽然白发苍苍,但身体依然健朗,经常和一众好友一起出游拜访寺庙。
知道林子祥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吧,那时是他和叶倩文合唱歌曲最火的时候。那时香港歌手演绎国语歌的很少,印象最深的是歌词特别好,特别有意思。
后来又开始听他的粤语歌曲,朗朗上口,首首经典。林子祥的声音辨识度很高,音好歌好,在当年那个时代很有代表性,是当时香港乐坛大哥大级的人物。还是华语乐坛不可多得的巨星。
林子祥在香港歌坛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和林子祥扎实高深的唱功是分不开的。林子祥虽然属于中音领域的歌手,但是他在演绎歌曲的时候,高音也是相当的厉害。有很多歌曲界的专家,曾评价林子祥是“铜喉铁肺”,形容林子祥的嗓音具有极强的冲击力和爆破力,并且林子祥的声线非常特别,极具张力和辨别度,据说在高音最巅峰的时刻,“比中央C还要高八度”。
在那个时候,林子祥还是乐坛前辈,别的明星开演唱会台下都是粉丝,而他开演唱会台下坐的都是明星。最为乐坛最老的前辈,林子祥唱过《男儿当自强》、《长夜漫漫伴你闯》、《十分十二寸》等脍炙人口的歌曲,他的声音很有辨识度,特别是男中音特别出色,人家唱高音可能还会用假音,但是林子祥不需要,依然稳如泰山,他的爆发力和持久力很强,当今乐坛,很少人能比得上。
张学友是四大天王中在音乐上很有造诣的一个人,但张学友也曾说过:“只要有林子祥在,不要叫我歌神。”甚至刘德华都给林子祥办过舞,在四大天王眼中,林子祥林叔,就是偶像。曾经林子祥参加了一个节目,唱了《数字人生》这首歌,不少人惊呼“连陈奕迅唱这一段都要用假音,原唱林子祥一开口,就把陈奕迅给比了下去。”
很多明星在唱高音的时候稳不住,即使稳住了,也可能用的是假音,但是林子祥的表现,真乃歌神一样的存在。而且女神叶倩文曾经也是林子祥的学生。
神一样的存在,有他在四大天王都不敢说是天王,张学友说过以后有林老师的地方请不要叫我歌神
记得最清楚的是他的《选择》和《男儿当自强》,他的歌柔情中带有男儿气概也略显伤感,而后劲十足,他的歌好比一壶老酒,好上口,不闷头,但是有味道,有后劲,有内涵,简单中不失华贵,低调里不隐奢华,一代歌隐林子祥,受晚辈一拜!
知道林子祥大概是读初中的时候吧,那时是他和叶倩文合唱歌曲最火的时候。那时香港歌手演绎国语歌的很少,印象最深的是歌词特别好,特别有意思。
后来又开始听他的粤语歌曲,朗朗上口,首首经典。林子祥的声音辨识度很高,音好歌好,在当年那个时代很有代表性,是当时香港乐坛大哥大级的人物。还是华语乐坛不可多得的巨星。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于中国香港,中国香港男歌手、演员。只要听到这个名字我想大家都会被他唱的歌吸引,因为许多歌手都不敢唱他的歌,他的歌高音堪称一绝,只要跟他合唱那都是陪衬,铁肺不是白叫的。
然后说回他的成就,他在学生时代就开始组织乐队,大概就是60年代就开启了音乐的道路,1976年正式发布音乐专辑,因为当时香港都是以英文歌为主,所以第一张专辑自然就是英文专辑《Lam》,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和《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获两个金曲奖而走红,从此开启了自己的巅峰之路,各大音乐颁奖典礼都会有他的身影,经典金曲很多都是出自80年代,有:男儿当自强、长路漫漫伴你闯、真的汉子、选择、成吉思汗、最爱是谁、分分钟需要你、在水中央、十二分十二寸等。经典歌曲不计其数,被人传唱的歌曲更多,1994年获得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金针奖,说到金针奖不得不说说一下,前面我有一篇文章是专门介绍金针奖的,能够获得金针奖就代表你在歌唱领域的地位有多高,可见金针奖的分量有多大。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2016年获得第38届十大中文金曲名人堂奖。这些奖项可谓是对林子祥一生对于音乐事业的一个肯定。
他在电影领域也有一些作品,并且也获得了一定的肯定,当时的香港盛行唱而优则演,许多歌手在音乐领域有一番作为后都转身投入到电影事业,林子祥也不例外, 1983年,在电影《投奔怒海》的演出,获提名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
不得不说那个年代的歌手是真的有实力,林子祥就不用多说了,他是很多着名歌手的偶像,甚至是很多天王级别歌手的偶像和老师,那他在歌坛的地位就不言而喻了。
骨灰级的人物。
林子祥在歌坛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鹏鹏先说结论,绝对的歌坛大哥级任务,谭张争霸的年代可以说谭张是面子,他是里子的巨星,辈分应该算现在香港能找到的最高一级的人物了。
阿Lam不得不说从出道至今这么年标志性的胡子可以是一直都在,和大多数歌手不一样的是,1947年出生的他,1976年以专辑《Lam》出道,那时候他已经29岁了,全专辑是英文歌。唱功来说, 音域极其广阔,高音饱满有力。
1978年的时候,许冠杰作为粤语流行乐第一人掀起第一波浪潮,在大环境影响下,Lam也推出了第一张中文专辑《各师各法》。
打歌成绩方面,他一共有32首歌成为香港电台冠军歌、15首歌成为TVB劲歌金曲冠军歌, 而他更是有22首歌成为“四台冠军歌”。
你想想那时候罗文的四台冠军歌是20首,陈百强和张国荣16,许冠杰11首、关正杰14首,同期值输给了谭咏麟的30首。
如果要以成绩论资排辈,阿Lam绝对是80年代华语乐坛的天王巨星,而如果从音乐造诣上来看,阿Lam也是比肩许冠杰、徐小凤、关正杰这批人的殿堂级歌手。
与此同时,也是刘德华的歌唱老师和伯乐;叶倩文的音乐老师、粤语老师、制作人、最后成为精神伴侣。
阿lam真的是上古洪兽 他当时唱monica那爆发力和高音 据说哥哥在后台目瞪口呆,说个趣事,梅艳芳说自己决不能接受朋友留胡子,但是林子祥除外。叶倩文也说最讨厌男人留胡子,结果却嫁给了他。
以上就是《 林子祥在歌坛是一个怎样的存在? 》全部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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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为什么这里没有林子祥的资料,哪位大虾知道帮忙一下,详细点
林子祥资料
中文名字:林子祥,昵称阿Lam
英文名字: George Lam
出生日期: 1947年10月12日
职业: 香港着名歌手兼演员
星座: 天秤座
身高: 5呎9吋
軆重: 145磅
血型: AB
生肖: 猪
出生地: 香港
宗教: 道教
语言: 国语、粤语、英语
小学: Tak Sun School
中学: 拔萃男书院
高中: 英国 Dover College
大学主修: 美术
家庭状况:
父亲在世时是位妇产科医生;母亲现在是YOGA教练;有一个弟弟名叫林子辉Tony
婚姻状况:
1980年与前妻吴正元结婚,育有两个小孩:大儿子林德正、小女儿林德怡,1994年与前妻离婚; 1996年7月17日与叶蒨文结婚
工作经验:
网球教练、电话推销员、股票经纪人、儿童节目主持人、音乐节目主持人、演员、歌手、唱片制作人、作曲人
香港演员、歌手。又叫阿Lam,香港出生。曾就读于拔萃男书院及英国Dover College。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包括《各师各法》、《抉择》、《活色生香》、《海市蜃楼》、《爱情故事》、《最爱》、《日落日出》、《最难忘的你》、《祈望》、《单手拍掌》、《Lessons》、《缘是这样》、《好气连祥》、《只有林子祥》、《Until We Meet Again》等。
70年代末参演电影,先后接演《各师各法》(1978)、《疯劫》(1979)、《摩登土佬》(1980)、《鬼马智多星》、《再生人》(1981)、《难兄难弟》、《投奔怒海》(1982)、《我爱夜来香》(1983)、《猫头鹰与小飞象》、《英伦琵琶》(1984)、《最爱》(1986)、《通天大盗》(1987)、《三人世界》、《今夜星光灿烂》(1988)、《最佳男朋友》、《三人新世界》(1989)、 《乱世儿女》、《一咬OK》(1990)、《豪门夜宴》、《富贵吉祥》(1991)、《三人做世界》(1992)、 《皆大欢喜》(1993)、《拥抱朝阳》、《基佬四十》(1997)、《六壮士》(2004)等。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
2003年5月30日,应汪明荃邀请,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中任嘉宾,不慎跌下舞台,头部撞地,令听觉受损,休养了一段时间。2005年11月复出,举办《子有祥情》演唱会。他于1980年与吴正元结婚,育有一子一女,1994年离婚。1996年与歌手叶倩文结婚。
何时开始留胡子: 1976年
为什么想留胡子:
因为见到小弟Tony留胡子觉得不错,所以就试试
学生时期组的乐团团名/担任角色:
The Midnighters 结他手、主音歌手
出道组的乐团团名: 玉石乐队
擅长的乐器: 吉他、钢琴
第一首创作歌曲: “April”
第一张专辑: 1976年发行的英文专辑“LAM”
第一部电影: 1978年的“各师各法”
最喜欢自己的哪张专辑: “85创作歌集”
最不喜欢自己的哪张专辑: “现代人+精选”
最喜欢自己的哪部电影: “基佬四十”
最喜欢自己拍过的哪部广告:Guinness Stout
最喜欢自己的创作曲:“曾经”、“最远偏偏最近”
兴趣: 唱歌、写歌、阅读、打高尔夫球
最喜欢自己的什么优点: 守时
最不喜欢自己的什么缺点: 怕水 (游泳)
喜欢的颜色: 卡其色、银色
最喜欢的食物: 优格、冰淇淋
喜欢的水果: 香蕉
喜欢的饮料: Guiness Beer、 咖啡
喜欢的运动: 高尔夫球、网球
喜欢的歌手: Sam Hui, Eric Clapton
喜欢的演员: Steven McQueen
喜欢的导演: 史丹利库柏力克
喜欢的舞台剧: “蜘蛛女之吻”
喜欢的古典音乐家: Chopin、 Bach、 Handel
喜欢的书籍: The Alchemist
喜欢的杂志: Wallpaper
喜欢的穿着: 休闲服
喜欢的鞋子款式: Timberland
睡眠习惯: 每晚睡6小时
收集品: 手表、太阳眼镜、模型车、Miniature Furniture
最想合作的对象: Ben Kingsley
最不喜欢怎样的人: 鲁莽驾驶者
最喜欢的季节: 夏季
最讨厌的季节: 冬季
想导演什么样的电影: 浪漫喜剧片
擅长煮什么: 法国吐司、西多士
通常写曲花多久时间: 有时非常快、有时非常慢
通常录一首歌花多久时间:通常非常快
最喜欢的人: 我必须说是我的太太,否则她会杀了我
最喜欢的电影: Cinema Paradiso (义大利电影)
最喜欢的电视节目: 任何在History频道上的节目
喜欢的宠物: 狗
喜欢的设计师: Giorgio Armani
最喜欢的地方: 法国巴黎、高尔夫球场
最讨厌的地方: 肮脏的地方
最怕: 怕高、怕水
最难忘的记忆: 打高尔夫球一杆进洞
最尴尬的记忆: 在舞台上忘了柆裤子的拉鍊
愿望: 演出由李安执导的电影
❸ 林子祥简介以及他的歌曲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称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着名歌手和演员。
林子祥曾就读于拔萃男书院及英国Dover College,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1983年,他凭电影《投奔怒海》中精湛的演出,获提名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惜铩羽而归。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他作风低调(曾被冠以“歌隐”之名),给人沉默寡言的感觉,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他的胡子(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成为当年的大赢家。而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是首位唱作人获得此殊荣。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海市蜃楼》、《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除此之外,他也多次作出创新突破的尝试。1985年,林子祥的名曲《每一个晚上》,正是由两首中西乐曲《Cats》及《花非花》拼合而成,却不着痕迹,浑然天成。同年,他把二十二首当时得令的流行作品,以高超的编曲技巧组织起来,做出《十分十二寸》这首经典串烧歌,可谓前无古人,更牵起一片串烧歌热潮,后来周润发、朱咪咪、古巨基也曾以类似形式制作串烧歌。而此两首歌曲均得到当年年终乐坛颁奖礼的评审赏识,林子祥凭前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金曲奖,后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金曲奖。
综观整个八十年代,在这十年之间,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位置,仅次于谭咏麟的28首。
他也是众多演艺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爱的歌手,包括徐小凤、梅艳芳、张国荣、刘德华、关之琳、侧田、方力申和吴浩康等等。 [编辑本段]个人档案昵称:阿Lam
身高:175.26cm
生日:1947年10月2日
血型:A型
星座:天秤座
健身方式:打高尔夫球
度假地点:欧洲的任何一个地方
休闲活动:高尔夫球 阅读
睡眠时间:每天需要睡十二小时
喜爱的颜色:卡其色,银色
喜爱的饮料:黑狗啤
喜爱的艺人:"我必须说是我太太,不然的话她将会把我宰了"
喜爱的食物:肯德基家乡鸡,炸薯条
喜爱的地方:法国巴黎及高尔夫球场
喜爱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爱的电影:天堂电影院
喜爱的演员:Steve McQueen
喜爱的书籍:The Alchemist
喜爱的杂志:Wallpaper (英国)
喜爱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爱的饰物:太阳眼镜
喜爱的电视剧:X档案
喜爱的咖啡坊:Latte
喜爱的设计师:Giorgio Armani [编辑本段]歌手履历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集。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林子祥的胡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同年与曾任华纳唱片公司香港区总经理的吴正元结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1年于香港举行第一次个人演唱会《林子祥Show》。
1983年凭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乐坛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爱戴,被公认为香港最具有实力与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演唱会》。
1985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85演唱会》。
1987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
1988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LAM 88-89 LIVE》。
1990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特醇星徽林子祥90演唱会》。
1992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白花油 林子祥有情演唱会》。
1994年与太太离婚。在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1995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寄廿载情演唱会95》。
1996年7月17日与乐坛天后叶倩文结婚。
1998年与叶蒨文共同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叶蒨文好气连场98'》。
1999年在美国夏威夷因戴着未有付款的太阳眼镜离开店铺,被控盗窃罪,认罪后被罚$75美元并留有案底。
2001年举办《最爱接触林子祥》个人演唱会,同年并与陈奕迅联手举办《01年拉阔压轴 林子祥 & 陈奕迅》
2002年举办《港乐˙林子祥》演唱会。
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是首位唱作人获得此殊荣。
2003年5月30日,应汪明荃邀请,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中任嘉宾,不慎跌下舞台,头部撞地,令听觉受损,休养了一段时间。
2005年11月,林子祥复出,举办《子有祥情》演唱会。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与杜莉萨举办《仍然最爱林子祥杜莉萨》演唱会。
2007年,推出全新广东大碟《佐治地球转》
从动人心弦的《千枝针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儿当自强》,林子祥的歌伴随着我们成长。
2009年9月5日,“男儿当自强”林子祥佛山演唱会 [编辑本段]超人歌喉如果说阿LAM林子祥是香港乐坛最高音的男歌手应该不会有什么人反对的,他天生有一副极具冲击力和爆破力的嗓音,换句话说就是歌喉特别“呛”,几乎无法模仿,再说,就算可以唱到阿LAM的高音区也无法比得上他的饱满有力,一般的歌手总是用假音拉上去,有些很具实力的歌手即使用真音拉到高音区,嗓音也会变得尖细单调,很难像阿LAM那样即使将高音拉到极限仍是充满气势,所以说,阿LAM之所以能纵横乐坛,雄霸一时,实力可并不是那么简单的!
先举例《数字人生》 ,这首歌如果你要唱,除了高音还需要十足的中气,不然有两个地方,一个你一定会走音,一个你一 林子祥倾情献唱定会断气:一是“4点34价位暴升变左1004”那里,特别是“变左1004”,记得陈奕迅翻唱这首歌的时候还一定要用假音才勉强拉得了,而且当EASON唱到最高的时候音也明显弱了,而且还变得很单调,没有任何气势,所以很难有歌手能顺利唱到阿LAM那个极限,即使有音也很难有气;另一个地方就是阿LAM重复唱“0434,0434,0232,0232,0646,0646,0878,0878,0515,0515,0242,0242,0696,0696,0272,0272”那里,第二遍的时候这句歌词更是连唱两次,速度快而急促,要唱那一段气息必须首先控制好,不然即使可以唱下第一次也绝对无法唱完第二次,难怪EASON在翻唱的时候把那里省略了!
另一首是公认的“高难度歌曲”《海市蜃楼》,这首歌最难的地方在于高潮部分十分连续急促,而且要渐渐抬上高音,可以说唱高潮时必须要在“留住你,留住你,难放手,难放手,陪伴我,陪伴我,求永久,求永久”那里先调好音节和气息,然后在“梦乍醒,怎接受,无奈她,必须走,情缘象,海市蜃楼”那里再逐渐把高音拉到极限区域,也就是最高的HIGHD,同时要顺利唱完此曲的高潮部分除了要把握好音和气,还需要极为饱满的唱腔,因为阿LAM的高音永远带有一种力量感,所以唱起来感觉一直处于“冲刺状态”,然后在连番“冲刺”中进入极限,也就是“爆发”,因此说唱阿LAM的《海市蜃楼》其实是很考技巧的。然后,阿LAM最后在高潮部分连唱两次,第一次高音结束后中间只有两个音的“喘息”机会,然后又要马上进入第二次的演唱,又再一次从平稳中音过渡到极限高音,虽然《数字人生》也是如此连唱(而且过渡时候没有“喘息”机会直接再唱“0434”),但是它并没有像《海市蜃楼》一样需要拉至高音,旋律一直都比较平稳,如果要说要同时考验你的气息,唱功和气势的运用,还是《海市蜃楼》更加合适,现在起码我看到无论是其他流行歌手还是网友的翻唱都没什么人敢挑战这首歌,不是说他们唱不了,而是他们无法像阿LAM那样饱满有力,而且过程中稍微一个不小心可能会没气或者走音,所以我个人觉得,也只有阿LAM才能演唱好这首《海市蜃楼》!
还有两首不能不提的就是《真的汉子》和《男儿当自强》,这两首歌可以说是“男子汉”的代名词,而且更是出名的“考试 歌曲(在音乐学院的唱功考试上如果能成功演唱出这两首歌保证当场录取)!首先说《真的汉子》,这首歌也只有阿LAM的歌喉才能唱,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极具气势,能一下子震住每一位听众,阿LAM谱写的旋律与郑国江老师的歌词相结合,再经他一演唱,立即流露出了一种“君临天下”的雄壮,让人听得热血沸腾,阿LAM在演唱中将清晰和沙哑的声音相互交替发挥,开头部分嗓音干净:“成或败努力尝试,人若有志应该不怕迟”,到了结尾部分就由清晰逐渐变成沙哑,由“弱”变成“强”,尤其是在“求献身维护正——义”那里,阿LAM在“正”处将高音拖上了C3甚至D3,而且将这个音拉得极长,有时候实在难以置信阿LAM居然可以用真声同时把音符和气势唱出来!演唱《真的汉子》的时候,高音上不上得去其实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在于能不能够演唱出那种刚硬和大气,阿LAM就正是用他的高音和其中饱含的气势将《真的汉子》演绎得酣畅淋漓,从而使得日后再也没人敢翻唱这首作品,前不久才难得听到一个慢速度“婉约版”的,无论哪一方面都根本无法比得上阿LAM!至于《男儿当自强》更是不用多提,阿LAM的版本在气势上完全超越了成龙,歌曲中再高的音对阿LAM来说都完全不在话下,而成龙在“唱歌”来说完全都是“玩票”性质,他的版本倒是中规中矩,不过如果想要唱出《将军令》那种“万马奔腾”的雄壮他还是难以跟阿LAM相提并论(记得他自己在演唱会上都说过:“这首歌好难唱,唱到我‘吊颈’的!”)由于阿LAM的底气很足,所以能很彻底地把《将军令》旋律和黄沾歌词的精华都演绎出来,所以个人认为阿LAM这个版本的《男儿当自强》是最能展现出《将军令》的气势的,其他的也不用多说,只需要慢慢感受就可以了!
阿LAM的唱功不单是表现在高音上,他还有许多作品值得大书特书的:1986年的《AHLAM日记》可以说是华人流行歌手最早演唱的RAP歌曲,而且此曲速度极快,必须要极足的底气才能演唱,难度之高连潘帅的《快乐崇拜》都难以比得上,阿LAM自己写的歌词发音老实说也有些“绕”,RAP的时候连广东人都容易出错(后来在1992年“华纳15周年演唱会”上几位歌手就把《AHLAM日记》改编成《群星日记》来演唱,不过是一人唱一段的),但是《AHLAM日记》并不是算“最高难度”,1985年开创“串烧歌曲”风潮的《十分十二寸》才是真正厉害的,阿LAM在接近十分钟的歌里演唱了N位歌手的歌曲片段,而且都唱出了与众不同的风格,让人不禁佩服他超人的唱功,许多人开始都觉得唱“串烧歌”没什么了不起,但是当他们听了《十分十二寸》后也都不得不感到惊讶,也都不得不对阿LAM的实力刮目相看,后来周润发也学阿LAM唱了新的《十分十二寸》,但是难以比得上阿LAM的水准。而阿LAM虽然是创作歌手,但他也不会每张唱片都百分百原创,有时候可以做出几张创作歌集(比如《85创作歌集》,《林子祥创作+流行歌集》,《93创作歌集》这些,1981年的《活色生香》12首歌曲他也交出了8首个人创作),有时候他也会选择翻唱一些喜欢的外国歌曲,像《花街70号》,《千亿个夜晚》,《长青歌集》这些专辑都以翻唱歌曲为主,但是翻唱归翻唱,阿LAM也唱出了自己的风格,甚至能够超越原版,尤其是《千亿个夜晚》,更是被公认为完全超越原版《LONELYWONTLEAVEMEALONE》的作品,阿LAM的演唱充满无限柔情,由开头的平静到结尾的澎湃,都是叫人感慨万千的,此外《千亿个夜晚》当年还被称为“翻唱歌曲的里程碑”,“改变香港流行歌曲风格的作品”,足见其在乐坛地位,至于另外一首翻唱自《Nothing’sGonnaStopUsNow》的《敢爱敢做》也是公认的可以跟原版媲美的作品,但是阿LAM每次都演绎出了另一种风格,所以完全没有任何“唱别人的口水歌”的感觉,这对于翻唱来说是很了不起的!阿LAM不单是唱高音快歌了得,唱一些柔情慢歌也是很有感觉,比如《这一个夜》便让他唱出了主人公那种渐渐被空虚孤独所吞没的感觉,《千枝针刺在心》则是一种仿佛堕入深渊的痛苦,《每一个晚上》则充满歌颂友谊的深情,《长路漫漫伴你闯》有着《男儿当自强》的气势,而且黄沾还添加了一段RAP词,很具新意, 《古都罗马》让人在雄壮中感受到了一种夕阳下的沧桑,《在水中央》带有江南水乡的柔情恬淡,《活色生香》有着30年代大上海那样的华丽风格,《国旗》则让人听出了国家的尊严……总之,阿LAM无论是写还是唱,都带有各种不同的风格,乡村民谣,R&B,RAP,HIP-POP,中国古典小调,摇滚,拉丁,电子等等都在他的作品中出现过,可以说阿LAM在音乐上是一个很多元化的歌手。
阿LAM对于现在的年轻人来说,除了他那一撮小胡子之外似乎就没有更多的感觉了,但是当你听了他的作品之后,就完全可以发现:这是一个不简单的歌手!不但如此,他那副上天赐予的超人歌喉更是叫后辈歌手望尘莫及,再者,他富有感情的唱腔也是成为后辈们争相学习的对象。阿LAM绝对是80年代的香港乐坛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是让华语流行音乐走上向辉煌的一位重要功臣!
❹ 香港90年代男演员留着胡子叫什么
这个比较模糊,在某一部戏或几部戏中留胡子的很多,而一直留着小胡子的大概是林子祥。
林子祥,1947年10月12日出生于中国香港,歌手、演员。
林子祥在学生时期就开始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和《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获两个金曲奖而走红。1983年,在电影《投奔怒海》的演出,获提名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2016年获得第38届十大中文金曲名人堂奖
❺ 林子祥是怎样在香港做起歌手来的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称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着名歌手和演员。
林子祥曾就读于拔萃男书院及英国Dover College,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集。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结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林子祥的胡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而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
【简历】
1976年发行第一张个人英文专辑《Lam》。
1980年林子祥与曾任华纳唱片公司香港区总经理的吴正元结婚,育有一子一女,1994年离婚。
1981年于香港举行第一次个人演唱会《林子祥Show》。
1983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演唱会》。
1985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85演唱会》。
1987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
1988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LAM 88-89 LIVE》。
1990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特醇星徽林子祥90演唱会》。
1992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白花油 林子祥有情演唱会》。
1995年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寄廿载情演唱会95》。
1997年与乐坛天后叶蒨文结婚。
1998年与叶蒨文共同于香港举行个人演唱会《林子祥叶蒨文好气连场98'》。
1999年在美国夏威夷偷太阳眼镜认罪后,被罚$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举办《最爱接触林子祥》个人演唱会,同年并与陈奕迅联手举办《01年拉阔压轴 林子祥 & 陈奕迅》
2002年举办《港乐˙林子祥》演唱会。
2003年5月30日,林子祥应汪明荃邀请,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中任嘉宾,不慎踏着舞台上的大洞而跌进洞中,头部撞地,结果令他的听觉受损,并需休养一段长时间。
2005年11月,林子祥复出,举办《子有祥情》演唱会。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与杜丽莎举办《仍然最爱林子祥杜丽莎》演唱会。
2007年,推出全新广东大碟《佐治地球转》
❻ 介绍一下林子祥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昵称阿Lam,香港出生,是香港着名歌手和演员。
喜欢一个歌手很容易,却难得可以喜欢得低调:淡然买下张张唱片,报章上偶尔关注他的踪影,每个年头都总会花上不多不 少的时间回味他的旧曲……林子祥,十二岁那年开始的最爱。
多少年了,他总是小胡子配淡淡然的眼神,不见他老,因为认识他的时候他已够老,仿佛从未年轻过,那是一副最经得起时间洗刷的面容,连同他永远激昂的声音,连同他满足你细味要求的音乐。
香港乐坛曾在当年为谭咏麟、梅艳芳封王封后的时候,赠予林子祥“歌隐”的称号。取得好!他的确是乐坛名副其实的隐士,奖项或多或少的拿,唱片不红不黑的卖,他照样悠闲的作曲、钓鱼、摄影……实力明摆着,喜欢他的人不会走开,不喜欢他的人,他也懒去拉选票。早年在百代,后来属华纳,多年来甚至懒跳槽,在香港乐坛,自始至终都这样低调宽厚的人,难能可贵,也算是个宝贝了。
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集。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林子祥的胡子令人印象深刻(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同年与曾任华纳唱片公司香港区总经理的吴正元结婚,育有一子一女。
1983年凭一曲《在水中央》奠定在乐坛巨星的地位,深受歌迷爱戴,被公认为香港最具有实力与高超唱功的天皇巨星之一。
从动人心弦的《千枝针刺在心》到《水仙情》,激情澎湃的《男儿当自强》,林子祥的歌伴随着我们成长。
1994年与太太离婚。而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
1997年与乐坛天后叶倩文结婚。
1999年在美国夏威夷偷太阳眼镜认罪后,被罚$75美元兼留案底。
2001年举办《最爱接触林子祥》演唱会。
2003年5月30日,应汪明荃邀请,在红磡香港体育馆举行的演唱会中任嘉宾,不慎跌下舞台,头部撞地,令听觉受损,休养了一段时间。
2005年11月,林子祥复出,举办《子有祥情》演唱会。
2007年6月7日至6月10日,林子祥与杜莉萨举办《仍然最爱林子祥杜莉萨》演唱会。
2007年,推出全新广东大碟《佐治地球转》
❼ 林子祥的胡子是哪种类型的呢
小日本形
❽ 林子祥个人资料
英文名字George Lam别名昵称阿Lam出生日期或生日1947-10-02国家或地区中国(香港)血型A型身高175 公分体重0星座天秤座职业演员 歌手 其它[林子祥简介] 简介: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综观整个八十年代,在这十年之间,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位置,仅次于谭咏麟的28首。他也是众多演艺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爱的歌手。
个人喜好
喜爱的颜色:卡其色,银色
喜爱的饮料:黑狗啤
喜爱的艺人:"我必须说是我太太,不然的话她将会把我宰了"
喜爱的食物:肯德基家乡鸡,炸薯条
喜爱的地方:法国巴黎及高尔夫球场
喜爱的唱片:Eric Clapton
喜爱的电影:Cinema Paradiso (意大利电影)
喜爱的演员:Steve McQueen
喜爱的书籍:The Alchemist
喜爱的杂志:Wallpaper (英国)
喜爱的品牌: Louis Vuitton
喜爱的饰物:太阳眼镜
喜爱的电视剧:X档案
喜爱的咖啡坊:Latte
喜爱的设计师:Giorgio Armani
荣誉成绩
音乐类奖项
颁奖礼: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所获荣誉名称: 十大劲歌金曲
获奖时间:1988年 (6届)
获奖作品:真的汉子
颁奖礼: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所获荣誉名称: 十大劲歌金曲
获奖时间:1985年 (3届)
获奖作品:十分十二吋
1986年
第4届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十大劲歌金曲
1985年
第3届 十大劲歌金曲颁奖典礼 十大劲歌金曲
星路历程
学生时期曾组织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Lam》,其后推出过多张广东专辑。他亦曾拍过多部电影,包括《投奔怒海》、《猫头鹰与小飞象》、《三人世界》等。1983年,他凭电影《投奔怒海》中精湛的演出,获提名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惜铩羽而归。亦曾在无线电视与汪明荃合作拍摄《不是冤家不聚头》、《四季情》等电视剧。他作风低调(曾被冠以“歌隐”之名),给人沉默寡言的感觉,最令人印象深刻就是他的胡子(他的胡子在1976年开始留的)。
1980年,他凭《在水中央》及《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在第三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连获两个金曲奖,成为当年的大赢家。而在1994年举行的香港电台第十七届《十大中文金曲颁奖音乐会》上,林子祥获颁“香港乐坛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林子祥获得CASH音乐成就大奖,是首位唱作人获得此殊荣。
林子祥是创作歌手,他懂得弹吉他及钢琴。他曾创作多首名曲,如《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几段情歌》、《海市蜃楼》、《追忆》、《谁能明白我》、《这一个夜》等。除此之外,他也多次作出创新突破的尝试。1985年,林子祥的名曲《每一个晚上》,正是由两首中西乐曲《Cats》及《花非花》拼合而成,却不着痕迹,浑然天成。同年,他把二十二首当时得令的流行作品,以高超的编曲技巧组织起来,做出《十分十二寸》这首经典串烧歌,可谓前无古人,更牵起一片串烧歌热潮,后来周润发、朱咪咪、古巨基也曾以类似形式制作串烧歌。而此两首歌曲均得到当年年终乐坛颁奖礼的评审赏识,林子祥凭前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金曲奖,后者获颁1985年度十大劲歌金曲金曲奖。
综观整个八十年代,在这十年之间,他共有23首歌曲登上香港电台中文歌曲龙虎榜冠军位置,仅次于谭咏麟的28首。
他也是众多演艺界人士的偶像或最喜爱的歌手,包括徐小凤、梅艳芳、张国荣、刘德华、关之琳、侧田、方力申和吴浩康等等。
❾ 气场不够胡子来凑男人胡子原来大有用处,怎样留胡子更有魅力
如果你是一位男生,相信你会发现,每天都会长出来的胡子,很难说出它有什么实际的用途。
现在的男生几乎都会选择把胡子刮掉,留不留胡子好像对生活并没有什么影响。
但问题也来了,为什么男人的脸上偏要长着这种可以被刮掉的东西呢?在千百万年的演化当中,男人的胡子应该退化掉才是合理呀?
男人长胡子确实暗藏一些奥秘。
首先第一个问题:为什么男人的脸上会长有胡子,而女人就不长?
有人说在原始 社会 ,男人们每天醒来就要外出打猎,回来已经累成狗,根本没有时间刮胡子,久而久之,长胡子的基因就被遗传下来了。
这看起来好像是时间管理的问题,但这种说法存在一个巨大的漏洞。
因为后来的男人有很漫长的一段时间是不用打猎的,就算要忙于打猎,相比于生儿育女这种大事,把胡子刮掉这种小事还是可以挤出时间来的。
还有人说男人满脸的胡子就像头发一样,可以有效减少太阳光的辐射,有保护皮肤的功效,所以才被保留了下来。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但如果是这样的话,更怕太阳光的女人,也应该长满胡子才对呀。
后来有人干脆就说, 男人的胡子本身就是没啥用,长在脸上就是一种累赘。
但正是这样的累赘,男人偏要长出满满的一脸,他们要用这种方式来向女人炫耀,仿佛在说:你看我的胡子虽然没啥用,但我仍然留着,因为我有能力承受这种累赘。
这就是进化生物学里的 累赘理论。
根据这个累赘理论,雄性孔雀靓丽的尾巴跟男人满脸的胡子发挥的是相同的作用。
雄性孔雀长着靓丽的尾巴,这对它来说也是一种累赘,除了好看并没有其它的实际用途,相反还更容易暴露自己,成为捕猎目标。但雄性孔雀偏要拖着这个巨大的尾巴,趾高气扬地来回炫耀,显示它有能力承受这种累赘,以证明它有强壮的身体,背后的意思是欢迎雌性孔雀来交往。
所以,跟雄性孔雀的尾巴一样,男人胡子的背后,实际上也隐藏着更多的信息,它就像男人挂在脸上的一张广告牌。
留有胡子的男人,在广告牌上写的内容是:你看,我的雄性激素水平不错吧,这说明我的身体也不会差,而支撑我身体背后的基因也是相当优良的,来跟我交往将会是一个明智的选择。
相比于其它衡量身体的指标,胡子这张广告牌的效果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在古代,男人们普遍都会留有胡子。
因为在那个年代,打拼天下靠的是强壮的身体。一个男人的胡子长得好,就说明他的身体长得好,好的胡子就代表了旺盛的生命力。
比如关羽关二哥,罗贯中在《三国演义》里对他描述是:身长九尺,髯长二尺,相貌堂堂,威风凛凛。
关二哥长长的胡子,就是他作为英雄豪杰最显眼的广告牌。
不管在自然界还是人类 社会 ,雄性的竞争永不停歇。在激烈的竞争当中,男人们大打出手通常是决出胜负的有效途径。
但更高级的竞争是兵不血刃就能解决战斗。而想要兵不血刃让对方屈服,就必须亮出自己的硬实力指标。
这时男人的胡子正好可以充当这个指标。因为它显而易见,就像公路边高高竖立的广告牌,告诉对手说:你看我这满脸的大胡子,没有强壮的硬实力能长成这样吗?还不赶紧投降?
话说当年张飞也是靠着他这奔放豪迈的大胡子吓退了很多士兵。
而我们在动物界也能找到相类似的现象。比如作为森林之王的狮子,平时它也会依靠嘴边这飘逸的鬃毛,吓退很多竞争对手。
这样看来,男人胡子这块广告牌,确实具有立竿见影的功效,既然广告牌这么好用,那除了暗示主人有着强壮的身体和优良的基因,胡子是不是还可以有其它的暗示呢?
随着人类 社会 的发展,男人的胡子在后来还延伸出了另外一种含义:权威。
19世纪中期的威廉一世是德意志帝国的第一任皇帝,他的执政风格以铁腕强权着称,而他的标示性海豹胡子理所当然也成了当时政治权威的象征。
后来在欧洲的很多政要官员也留起了这种海豹胡子,来向别人暗示自己的权威。
甚至还有人认为,在我国清末民初的一些军政要员普遍留的海豹胡子,也是这个含义,胡子的广告效应演变成了一种文化风潮。
如果海豹胡子暗示了强权统治,那么像马克思,恩格斯这种全覆盖的浓密型大胡子又有什么含义吗?
跟海豹胡子有所不同,有人认为这种全覆盖的浓密型大胡子在当时代表了革命或者改革这样的含义,比如后来的卡斯特罗,格瓦拉等更多的革命者,他们脸上留的也都是这种大胡子。
总的来说,男人留胡子会彰显他的男人气概,而人们对于男人气概的理解不同,也导致了胡子的样式有所不同。甚至相同的胡子样式,也会有着不同的含义。
比如卓别林的方块胡子暗示着他滑稽幽默的表演风格,但同样的方块胡子挂在希特勒的脸上,又代表了强权的统治。
还有日本人的方块胡子 ,他们的本意也是想要暗示自己的强大,同时又显得年轻和充满活力。
不管怎么样,男人留胡子是在脸上竖立一张广告牌,来暗示自己的强壮和权威。
但如果你想要这个广告牌的效果到位,就必须对你的胡子作出精心的护理,如果只是任由它乱长,最后给别人留下的很可能只是一种衰老邋遢的印象。
现代的男人对于留不留胡子,有非常自由的选择。大部分的男人会选择把胡子刮掉,不想花时间护理是其中一个原因,但还有更深层的原因。
在现代 社会 ,人们更加崇拜和追求的是知识的力量,男人刮掉胡子,仿佛是在说自己不再依靠肌肉体力来打拼天下了,而选择用大脑来武装自己建立权威。
更何况刮掉胡子之后会让你看起来更加年轻,更加清爽。
当然,作为一个有着丰富阅历的男人,你也可以留着胡子来暗示别人说:哥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正所谓气场不够,胡子来凑,胡子留得好,魅力少不了。
这种样式只需要留着上嘴唇的胡子,一字平躺,一字胡的代表人物有孙中山,鲁迅,林子祥,这种一字胡整理起来相对简单一些。
O字胡是只留上嘴唇和下巴之间的胡子,围起来修理成一个O字母,比如钢铁侠小罗伯特·唐尼(Robert Downey)就是这种胡子,还有胡歌,周杰伦也偶尔留过这种胡子。
这种样式是用上下嘴唇和下巴之间的胡子形成一个倒下的H字母,比如汪涵,张震,还有加勒比海盗约翰尼·德普(Johnny Depp)经常留的就是这种胡子。
这种样式更加奔放豪迈,除了上下嘴唇和下巴之间的胡子,脸部两边的胡子也都全部留起来,U字胡在国外的代表人物有贝克汉姆,雷神索尔,国内的代表人物有修睿,吴秀波,而古天乐也留过这种胡子。
除了这四种基本样式,还有一些更加特别的,比如下面这几种:
总的来说,男人的胡子可以根据脸型和胡子的浓密程度作出适当的修理调整,保持自己个性和风格,让胡子成为你的一个独特标志,将会是一种不错的做法。
最后,阿龙用三句话来总结本文的主要内容:
男人胡子虽累赘,异性炫耀有智慧。
胡子广告最显眼,强体权威靠它显。
不同样式配脸型,提升魅力一招灵。
❿ 林子祥唱功
唱功在整个华语流行音乐界是顶级的。
林子祥(George Lam),1947年10月12日出生于中国香港,籍贯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中国香港男歌手、音乐人、演员。
林子祥在学生时期就开始组织乐队。1975年返港加入玉石乐队。1976年推出首张英文专辑《George Lam Series 1: Lam》。
1978年推出个人第一张粤语专辑《各师各法》。1980年凭借《在水中央》《分分钟需要你》两首歌曲获得十大中文金曲奖,并因此走红。
1981年在香港举行第一次个人演唱会“林子祥Show”。1983年凭借电影《投奔怒海》获得第二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男主角奖提名。
1985年发行串烧单曲《十分十二寸》。
1986年凭借歌曲《最爱是谁》获得第6届香港电影金像奖最佳电影歌曲奖。
1988年凭借歌曲《真的汉子》获得十大中文金曲奖、十大劲歌金曲奖。1990年推出全原创英文专辑《Lessons》。
人物评价
林子祥作风低调,给人沉默寡言的感觉,最令人印象深刻的就是他的胡子。他是香港乐坛高音方面很厉害的男歌手之一,他天生有一副极具冲击力和爆破力的嗓音,换句话说就是歌喉特别“呛”,几乎无法模仿。林子祥有一个男中音应有的全部,又在高音区延伸上去一大截。他的高音区的极限曾去到D5或C5(比中央C高八度)。
一般的歌手总是用假音拉上去,有些很具实力的歌手即使用真音拉到高音区,嗓音也会变得尖细单调,很难像林子祥那样将高音拉到极限仍是充满气势。(南方网、广州日报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