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日本战争赔偿
㈠ 为什么日本无条件投降不需要赔偿
1972年9月29日《中日联合声明》,中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主要是考虑1945年抗战胜利初期,中国当时在同盟国美国的参与下,同意日本以货物和劳役补偿形式赔偿中国的部分战争损失的历史因素,同意同盟国的协同意见。但是并没有放弃,日本在无条件投降书中,接受四大同盟强国搏中美中英苏强制日本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偿付货物赔款”的国际公法权利。这个权利是由“偿付货物”和“赔款”两部分内容构成的。
也就是说,中国放弃对日本国“偿付货物”的“赔迟吵偿”要求,即放弃用实物和劳役的方式充值的日本“赔偿”,并没有放弃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国际法权利,具有向日本国索要赔款的权利。因为《中日联合声明》的大原则是执行《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国际法权利,这是不容置疑必须兑现的,所以日本国明确“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明确承认“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码银侍八条的立场”。
由此日本国承认,必须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责任,承认中国具有要求日本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权利。日本国承担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责任原则是1945年9月2日,日本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承认的,“接受美、中、英三国政府元首7月26日在波茨坦宣布的,及以后由苏联附署的公告各条款。”也就是说,日本承认必须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国际公法各条款,全部不容改动,并且接受战胜国中国依据《波茨坦公告》规定指导下的“一切要求”。
日本国应该感激中国放弃货物和劳役冲值性的“战争赔偿要求”,但是不能因此诋毁模糊执行《波茨坦公告》规定的原则条款,中国仍有在日本“可以偿付货物赔款之工业”的基础上,索要日本战争赔款的权利。特别在当前日本决不承认侵略中国犯罪,推动军力扩展遏制中国的态势下,中国必须维护《波茨坦公告》的国际法权利,强使日本向中国赔款。这是因为,日本必须有具体行动承担战争犯罪责任,而不是留在口头上“反省”。日本必须全部归还中国的固有国土,而不是赖占中国的国土例如钓鱼岛,更不能非法干涉中国内政,挑拨分裂中国。简言之,日本必须承担战争犯罪的赔款责任兑现赔款,日本必须退守本土四岛放弃军力对外扩展归还中国固有国土钓鱼岛群岛。
只有这样,日本才是遵循执行兑现《波茨坦公告》的规定,才是遵守《中日友好条约》《中日联合声明》的原则发展中日友好关系。这里需要指明的是,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仅是中日两国交往行为中,中日两国领导人处于各自代表的国家形成的一个双方认可的许诺性声明,是代表国家的双方书面的口约,不具有国家的法权效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也就是说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并且批准,1972年的《中日联合声明》没有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所以《中日联合声明》不是国家法权文件,不具有国家法权效用。客观上,代表中国的国家领导人可以许诺日本国放弃要求日本冲值性赔偿的要求,但是中国有强制日本必须执行《波茨坦公告》的权利,这是不容更改不容模糊的。
因此,中国具有强使日本承认战争犯罪赔款的权利,中国从没放弃这个权力,日本必须兑现战争赔款。1978年的《中日友好条约》是以中日友好关系发展为前提,经批准具有国家法权效用的中日关系文本。所以《中日友好条约》明确说:“确认上述联合声明(《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也就是说,中国批准《中日友好条约》是由《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为实现基础的,不遵守这个实现基础,就违背中日友好原则,就要承担破坏中日友好关系的责任。这里,《中日联合声明》自身文本不具有国家法权效用,是受《中日友好条约》的法权牵制有效。
因为日本没有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责任,所以日本没有严格遵守《中日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因此没有遵循《中日友好条约》的法权效用,所以中国单方所谓的“放弃”日本赔偿无意义。
因为日本单方破坏《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所以从制定国际关系法互动生效原则角度说,中国单方放弃所谓“赔偿”的“要求”也是不能成立的。因此,日本必须遵循承担兑现《波茨坦公告》规定的责任,承认侵略中国战争犯罪向中国兑现战争赔款,才能维护遵守国家关系法的权威,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
㈡ 二战结束后,我国作为战胜国,为何主动放弃了日本的战争赔偿
二战结束后,我们国家作为战胜国,原本可以向日本索赔1200亿美元,但我们国家却放弃了战争赔偿。会有这样决定出现,都是因为当时国际环境复杂,加上伟人们心胸宽广,不愿意因为这笔巨额赔款,让日本国内民众,跟着一起受苦。
老话说得好:“凡事有利就有弊”,放弃战争赔偿,我们直接损失了1200亿美元。这笔钱对于新中国来讲,能够起到非常大作用。可即便我们坚持索赔,凭借当时日本国内条件,也未必就能够拿出这么一笔巨额赔偿款。
我们国家和平友好,想要同我们国家长期交往,就需要正视历史,反省自己曾经犯下过错,并积极弥补改正过错。
㈢ 日本投降为啥没给中国赔偿
二战时期日本是法西斯国家之一,在整个东亚和太平洋地区掀起了无数场战争,侵略了许多国家,给亚洲附近的各个国家造成了难以计数的伤害,这些伤害完全不可挽回,其中受到日本侵略最严重的国家就是中国。日本进入中国之后,不仅在战斗中表现得惨无人道,而且还伺机从中国掠夺财物和资源等等。据不完全统计,日本在侵略中国的数年时间里,从中国夺走的财务损失高达六蚂则千多亿美元。这仅仅只是一个大概的数字,由于当时的混乱,以及许多无法统计的情况,实际的数字只会比这个数字更多。六千多亿美元在今天看来,都是十分夸张的一个数字,更别提在数十年前的1945年了。日本对中国造成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但是在闷早棚日本投降后,中国人民付出了无数的代价,换回的战胜国身份,却好像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日本最后需要赔付的战争赔款有大约二十二亿美元,尽管这个数字已经很少了,但是中国却一分钱都没有分到,这是怎么回事呢?后来出现的两千多万美元的赔偿又是怎么回事呢?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探究一下,关于二战后日本赔偿中国的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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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当战争中的一方失败后,一般都需要支付战胜国战争赔款,无论这场战争是由谁挑起的,也无论这场战争谁是正义的一方,在战争中只有胜利或者失败。比如近代史上,中国就曾经经受过多次入侵,由于那时候清政府国力衰弱,统治腐败,所以导致几乎每次的对外战争都以清政府的失败而告终。但是即便每次都是别国入侵,清政府却得在战败后赔偿睁吵他们巨额的赔款,这也充分说明了在战争赔款方面,没有正义或非正义的概念,只有赢或输的结果。
㈣ 甲午战争中国为什么要赔2亿白银,这2亿白银是怎么定的
因为在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失败了,作为战败国要向胜利的国家赔偿,这些赔偿有的是割地赔偿,各地有的是给钱赔偿,都需要向他赔偿。
在甲午中日战争的时候,是日本要求中国赔偿的,并不是2亿,而是3亿。这减少的1亿赔款,绝不是因为日本人善心大发。是因为在我国派去谈判的大臣中,李鸿章,他曾经被日本的人打中过一枪,因为这一枪,李鸿章没有要医药费,而是要求日本减免一些费用,否则这高昂的费用中国难以支付。
所以日本人本来就花费了2亿经费,这是日元。日本打算向中国要3亿白银,大约是5亿日元,他向中国要了加倍的钱,目的就是为了从中国手中赚取更多的钱,从而满足自己的私欲,下一次打仗的时候有更多的物资储备,从而能再进一次更多的掠夺中国的钱财。
甲午战争中日本对中国的所作所为,是为了给中国一个下马威,更是为了给中国一个永远的耻辱。
㈤ 二战后,各国得到了日本的赔偿,为何我国放弃了日本赔款
第一方面是因为在二战刚刚结束,中国受到的损害其实是非常大的,而且相比于财产来说,我国更需要的是国际地位,但是在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中国无论是从经济还是从军事实力上来说,其实都是比较落后,而且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也不会将中国放在眼里,所以在美国的横插一手之后,原本日本要对我们偿付的巨额赔款也是直接成为了泡沫。
抗战刚刚结束,中国和美国之间的差距就像是一道鸿沟,根本就无法填补,而且在战争中中国损失也是非常的严重,无论是从人口数量还是从经济方面其实都是属于非常的落后,百姓们更是吃不饱穿不暖。如果中国拿到这笔赔款,其实可以很好的改变民生,同时也能使中国更快的发展起来,但是那和双方的力量悬殊过大,胳膊终究是拧不过大腿,所以中国也无奈放弃了这一笔赔偿。
㈥ 二战结束后,中国为什么没让日本赔款
因为日本国内当时一片废墟,暂时拿不出任何赔款,而且由于杜鲁门与蒋介石有私恨,因此中国在赔偿问题上,一直没有主动权。
㈦ 二战后日本对被其侵略国家赔付巨款,为何对中国的赔款为零呢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二战终于结束,之后的问题就是战败国的赔款问题。中国作为战胜国向日本索要赔偿款本是应该,可是最终中国竟然拒绝了日本的赔款,还把他们的俘虏完好的送回了日本。
不过,放弃索赔仅仅是指政府放弃这个权利。民间和个人向日本索赔的权利,我们从没放弃过。即使到了上世纪90年代,我国多位领导人还对此多次公开阐明立场。但是,因为当初蒋介石的大度,使得日本有了巧立名目的借口。后来。蒋介石退台后,我党宣布不认可蒋介石当初为放弃赔款而签订的“旧金山条约”,可惜当时国际上却只承认蒋介石以及他签订的那份条约。众所周知,二战结束后,日本一直依附于美国,而美国后来又与中国建交,日本一直都害怕有一天,中国会再次提到赔款的问题。后来在1972年,中国出于中日关系的考虑,直接签了一个正式放弃日本赔款的声明,这件事才真正画上了句号。
㈧ 二战结束后,日本作为战败国要向胜利国赔款,为何中国没有让日本赔偿战争赔款呢
战争的目的,不是为了土地,就是为了钱财和资源。中国近代史上的许许多多战争,都向外国殖民者赔偿了大量的银币。作为二战中的战胜国,我们当然也有权利向战败国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再加上自己身为主战场的原因,那赔偿的金额数一定是非常巨大。那为什么二战结束后,中国没有向日本要赔偿款呢?
最后就是,共产党击败了国民党,得到了对中国的话语权,刚刚建立年轻的新中国,急需各种新的外交势力。再加上日本本身也在国际上有着很高的威望。中国和日本建交也需要一个契机,而这这个赔偿款也是一个很大的因素。所以最后就不要日本的赔偿款。
㈨ 为何清政府在中日甲午战争战败后没持续抗战,而是与日本签订马关条约赔偿
因为清政府在甲午中日战争中被日本的战斗能力吓到,即便当时的新政府已经非常弱了,但当时的清政府完全可以选择和日本继续持续抗战。
在清政府输掉甲午中日战争之后,清政府就和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同时也甘愿主动投降。如果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待当时的甲午中日战争的话,清政府不仅有着比日本更好的武器装备,同时有着数倍以上的士兵,因为当时清政府的作战素质非常差,质量水平也严重过低,这才导致清政府在甲午中日战争中一败涂地。尽管如此,如果清政府选择持续抗战,甲午中日战争的结局可能真的不是以清政府战败收尾。
除此之外,因为清政府是一个家天下的统治方式,当时的清政府认为只要自己的统治安危没有问题,割地赔款的事情也影响不到自己的奢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