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华战犯为什么被释放
‘壹’ 为什么新中国成立之后,中国释放了全部日本战俘
1956年—1964年
中国释放全部日本战俘:外交大环境下的特殊决定
一端是中国人的博大胸襟,一端是日本战犯的改过自新,“宽恕之花”在中日之间遍地开放国际先驱导报记者于冬发自北京
“1939年,我进入在哈尔滨的731部队,那一年我刚15岁。我参与了培养和制造细菌的行动,也参加了对中国人活体解剖的过程,夺去了很多人的生命。”2007年的一个冬日,战后已经多次来中国谢罪的筱冢良雄再次来到辽宁。陪同这位84岁老人的,还有23名日本友人。筱冢良雄希望能够在有生之年再次忏悔自己的罪行,感谢中国人民的宽容与人道。“中国人民却宽恕了我们,促使我们良心发现反省罪行,让我们从‘鬼’变成了人。”自1956年起,包括筱冢良雄在内的1109名日本战俘全部被中国政府释放。
解密档案透露释放战犯原因
中国优待、乃至无条件释放全部战俘,在战后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中国外交部解密档案透露了中国政府释放日本战俘的深层原因:“考虑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已经10年,中日两国所处的地位已经有了重大变化,中国政府现在决定在近期内把握大方针,处理这批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当时,中美关系持续恶化,中苏关系也出现下滑迹象。因此,采取宽大处理的方针,将有助于中日关系正常化和推动国际形势走向缓和。
1954年1月,中共中央指示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了东北工作团,具体负责对日本战犯的侦查审讯工作,中国政府审慎地开始了释放日本战犯的进程。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1956年3月,周恩来总理指示被免予起诉的日本战犯分三批释放。随着审讯工作的进程,在几年里,战俘们相继回到了日本。直到1964年3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将关押在抚顺的最后三名日本战俘齐藤美夫、富永顺太郎、城野宏,裁定予以提前释放。宣告在中国的1109名日本战俘全部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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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贰’ 被中国特赦的日本战犯,回到日本后下场如何呢
其实真正的日本战犯,就是那些参与了侵华战争的日本主要战犯,除了最大的几个头目在东京审判被量刑之后,在中国战场上的那些罪魁祸首们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就已经都被审判处决了。当时负责处决他们的是中华民国,新中国成立之后的日本战犯其实是苏联交给我们的。
所以这部分人,大部分一回到日本就隐姓埋名,对当年被关押到中国战犯所的事情绝口不提,甚至连战俘聚会都不参加,就想消失了一样,安静的消失在世界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