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封建时代陋习有哪些
‘壹’ 封建社会有哪些陋习
1、一夫一妻多妾制:
一夫一妻多妾制是中国古代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的制度之一。它从原始社会时期的父系氏族社会开始出现,一直持续到新中国成立之前。
2、贞操的道德绑架:
如果丈夫死了,女人要守寡才算贞洁。
3、酷刑:
酷刑是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
4、文字狱:
文字狱是指统治者迫害知识分子的狱事。
5、君主专治:
封建君主专制是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
6、女子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的一种陋习,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缠足严重伤害了妇女的健康,限制了妇女更好的融入社会。
7、皇宫中用阉人:
阉人也就是太监,被阉割生殖器后失去性能力,专供古代都城皇室役使男性中的官员,又称寺人、宦者、中官、内官、内臣、内侍、内监,明朝开始又叫年纪大的太监为伴。
8、殉葬:
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9、阴婚:
阴婚也叫冥婚,,是为死了的人找配偶。有的少男少女在定婚后,未等迎娶过门就因故双亡。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天折后,家中父母或长辈老人们出于疼爱,认为生前没能为他(她)们择偶,死后也要为他(她)们完婚,尽到责任。其实,这是人的感情寄托所至。
10、“拜门”:
“拜门”是中国古代官场的陋习,其实质是一种依仗权势而互相拉拢、互相利用的手段,以达到互惠互利的双赢目的:拜门者,为自己的仕途找到一把保护伞、一个护身符;被拜者,也可得到一笔价值不菲的横财,并且借此培植自己的势力。
11、“女子无才便是德”:
“女子无才便是德”是一种封建统治的手段:将女性的“德”与“无才”紧密联系起来,以“德”为由,剥夺女性受教育的权利,将她们置于愚昧无知的境地,从而造成了中国女性上千年间“女憧憧,妇空空”的状态。
12、父母包办婚姻:
父母包办婚姻违反婚姻自主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又称不自主婚,即并非由结婚者来决定的婚姻。这种行为是对婚姻自由的严重干涉与破坏。
‘贰’ 封建时期有哪些陋习(缠足以外)
我国有着数千年的封建统治,新中国又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基础上诞生的,就犬文化而言它受历史、地域、时空的限制和影响,有许多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客观的评价和偏见,这从我国的文化遗产,从众多的成语、俚语、歇后语的词汇中可以得到印证,几乎所有有关犬的关联词都是贬义的,并且还带有时代特征。我国的文化主流是汉文化,汉族主要是农耕民族,汉先民对犬的感情远不如蒙、藏、维吾尔等游牧民族来得真挚和情深,因为犬为后者参与了他们的狩猎等生产活动,成了他们生产、生活的工具和帮手。汉民则用犬来看家护院,犬在家庭中的地位是最低的,因此汉语中有那么多的贬狗词也就不足为怪了。封建社会实行的是家长式的统治,是不能犯上的,上至朝庭下至普通黎民百姓家,只有造反的梁山好汉敢骂皇帝是狗皇帝。骂狗之声主要是自上而下,皇帝可骂大臣是狗奴才,大臣可骂家人或官阶比其低的人为狗奴才。在家庭生活中家长只有一个,如有人要出气或发泄就会拿狗来开骂或作影射之举。另外对社会中的不合理、不健康、势利、叛逆的现象也都可用狗来作形容,如狗仗人势、狼心狗肺、狐朋狗友、狗眼看人低、偷鸡摸狗、鸡犬不宁、猪狗不如、狗胆包天、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狗屁不通等等不一而足。形容官场裙带风和结党营私的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狐群狗党”等。对封建社会的三从四德则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之说。抗战时期对民族的败类有“狗汉奸”、“狗腿子”和“走狗”的称谓。在现代社会人们对不能合理执法的交通协管员有叫“二狗子”的不雅称号。对现今政治生活中说一套做一套,商业活动中卖假货的斥之谓“挂羊头卖狗肉”,对贪官和不为民办事的官吏则骂他们为“狗官”。
在中国传统文化里狗的形象大多历来卑微,这源自于一种文化传统对其的认定,而非生物意义上或用现在流行的科学意义上的观察、了解和评定。国骂中更有指某人是狗娘养的,这可谓是骂人的最高级形容词。另外“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则是身处半封建半殖民地时期的民族切肤之通。即使我国有食狗肉的陋习,但“狗肉上不了正席”,说明了国人对狗的蔑视程度是何等的更深蒂固。
‘叁’ 封建社会有哪些陋习
1、缠足
在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即把女子的双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成为又小又尖的“三寸金莲”。“三寸金莲”也一度成为中国古代女子审美的一个重要条件。
在缠足时代,大多数妇女从四、五岁起便开始裹脚,直到成年后骨骼定型了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关于缠足的起源从明清时期起众说纷纭。有说始于隋朝,有说始于唐朝,还有说始于五代。有人甚至称夏、商时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脚。
2、殉葬:
殉葬是指以器物、牲畜或人与佣同死者葬入墓穴,以保证死者亡魂的冥福。以人殉葬是古代丧葬常有的习俗,而殉葬与陪葬不同之处在于,它是以某种手段使活人非正常死亡后以葬于墓中,有自愿或强迫两种形式。
古代,殉葬制度时废时启,有的是死者的妻妾、侍仆被随同埋葬,也有用俑、财物、器具等随葬,他们死后会把生前享用的一切,包括美妻艳妾都送到坟墓中去。龙山文化时期(约五千年以前)就出现人殉,商朝男女贵族墓葬有大量的人殉,可没有夫妻合葬、妻妇殉夫的现象。
3、指腹为婚
旧时婚姻风俗。流行于全国广大地区。即双方家长,于孩子尚未出身之时,即约定为婚姻。又有怕男女长成后,互不相认,或一方不守信诺,将衣襟裁为两幅,各执一幅为凭证者,称“指腹裁襟”或“指腹割衿”。统治者时或禁止,但无实际效用。
4、纳妾制度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拥有来自于男人给予的一定权利。他们的子女公开承认为男人的孩子,但是这些孩子的地位低于正式的妻子(妻子们)历史上,女人做妾经常是自愿的(由少女或其家人安排)。
作妾可以给妇女的将来带来经济保障。而有时妾也会遭到强迫、奴役,成为性奴隶关系中的一员(多半为女性)。
5、酷刑
酷刑是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
‘肆’ 中国封建社会有哪些陋习
中国封建社会的陋习:
1、缠足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中国人的缠足文化是指,大约在女孩儿六岁或是更早时,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这样做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然后,为了重新塑型,他们将脚打碎变得严重畸形。
2、太监
太监就是割去生殖器的男性:因为特定的社会职责,产生了特指割去生殖器的男性的专有名词——太监。此后作为一个常见的名词,成为了许多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在古代中国阉割生殖器不仅是一种传统的刑罚方式(起始于隋朝),也是一种得到侍奉帝王这个职位的方法。
3、纳妾制度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拥有来自于男人给予的一定权利。
(4)日本封建时代陋习有哪些扩展阅读:
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史中,寿命最长的唐朝、汉朝也只不过存在三四百年,中国朝代不断在更替,上演着“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历史魔咒。
反观先秦以前的夏商周,寿命都很长,社会发展程度不同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或许就在于先秦以后的朝代,集权一代比一代加强,直至清朝的时候,权力集中程度达到顶峰,一个人可以决定一群人的命运。
中国封建社会权利的集中,不但是中央皇权的集中,还体现在地方上一把手权利的集中,再往下推,每一级的一把手都是集权的代表。
权利的过于集中,就会导致社会出现种种不好的现象。因为难免有滥用权利者,一旦没被监督到,就会造成不合理的问题出现,扰乱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直至最后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就像东汉末年,那样的天下大乱,揭竿而起,后来的朝代也是重复上演。
绝对的权利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封建社会就是权利过于集中,纵使有很好的制度,一旦被绝对的权力破坏,也终究成为摆设。其实中国封建王朝的那些制度设计有的还是很科学的,就是由于滥用权利,再好的制度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伍’ 历史最惊人的传统陋习有哪些
1、缠足
在大约一千年之前,缠足是中国在年轻女性中实行的一种习俗。此项风俗始于十世纪,终于二十世纪早期。中国人的缠足文化是指,大约在女孩儿六岁或是更早时,将她们的脚用布条缠紧,这样做她们的脚就不会按照正常情况长大:然后,为了重新塑型,他们将脚打碎变得严重畸形。一般缠足的脚不会超过4—6英寸(约10——15厘米)。这就是如今一些上了年纪的中国女性残障(无行走能力)的重要原因。步骤是:第一,把两只脚都浸泡在混有药草和动物血液的温水里。这种混合药剂使得肌肉松弛易塑。随后将她们的指甲剥去以防止术后的内部感染。以上步骤都是为接下来真正的缠足作准备。现在进入塑造“优美线条”。准备丝质或棉质绷带,大约长10英尺、宽2英寸。也把它浸泡在先前准备的混合药剂里。把每没一只打碎的脚趾用湿绷带缠好,这些湿绷带在变干过程中不断束紧,然后逐渐收紧至脚跟。制作鞋子时,为了更适合于缠足而大幅度缩减鞋子大小。
2、木乃伊化
sokushinbutsu是指通过一种独特的方式自行死去的佛教徒和僧人,这种特殊死亡方式我们称为木乃伊化。据报道,这种习俗几乎只发生在日本北部的yamagata市。人们在那里发现大约有16-24具木乃伊。僧人们在三年里维持一种特殊的饮食习惯——只吃坚果和种子。他们严刻的执行这种对身体“疗程‘,以此减少身上的脂肪。过了这样的三年后,他们开始只吃一些树皮和树跟,喝一些漆树产生的毒汁(一般用涂有漆的碗来盛放)。此过程还是要持续三年。这种饮食方式使得他们容易呕吐,身体内的液体迅速流失;并且能够杀死身体里的蛆,使他们死后的尸体不易腐败。最后,为了能够让躯体一直保持莲花状,即将木乃伊化的僧人会进入一个与身体大小相近的墓穴中。僧人与外界唯一的联系就只通过通气管与铃声。每天他摇响铃铛来让外界知道他还活着。如果某天铃声停止了,外面的人就会移除通气管并将墓封死。
3、太监
太监就是割去生殖器的男性:因为特定的社会职责,产生了特指割去生殖器的男性的专有名词——太监。此后作为一个常见的名词,成为了许多社会体系的一部分。在古代中国阉割生殖器不仅是一种传统的刑罚方式(起始于隋朝),也是一种得到侍奉帝王这个职位的方法。在明代末期皇宫内约有70,000个太监。这种职位的价值在于:处于一定地位的太监可以得到巨大的权利——甚至高于帝王——但是自行阉割是违法的。在 1912年侍奉帝王的人——太监,这个职业停止了。而其数量骤降至470人。在青春期左右阉割的太监需要十分重视。他们不仅需要进行多种文化的训练和并且还要保持他们独特的嗓音。这些孩子与一般的孩子一样有天生的顽皮和尖细的嗓音,但适应性极好。这就是我们所知的太监。不幸的是,太监的择选都是有年龄限制的。这些男孩必须是在没有性别意识时阉割的。而且要保证阉割手术后他们的声音依然要优美清脆。
4、殉葬
殉葬是印度一种葬礼习俗。但是在如今的印度殉葬是十分稀少的,并且认为殉葬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在葬礼仪式中,死去丈夫的寡妇为了向其丈夫贡献自己而跳入焚烧丈夫的火堆中自杀。人们猜测殉葬的做法是殉葬者心甘情愿的,根据现有的资料证实她们大多数人都是十分自愿的。在一些社会中人们期望寡妇能够陪葬。某种程度上殉葬是一种强迫制度。社会给她们施加压力,期望她们去殉葬。在现代社会就此已经展开激烈辩论。经常出现的状况是。寡妇在失去丈夫后对生命失去的期望,尤其是她没有孩子的情况下。不管怎样,同样也有不同意寡妇殉葬的例子,他们作出积极努力防止此类死亡。
5、决斗
15世纪至 20世纪,决斗出现在西方社会。决斗就是在达成协议的两个人之间进行搏斗。按照双方明确或默认的规定,各自配备致命武器,并且是为了荣誉而战。他们会找一些信任的人作为见证人(也有时私下搏斗的)。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决斗一般由想要决斗的一方发出(挑战者),他多半是为了纠正人们对他的侮辱。决斗的目的不是为了杀死对手而是得到承认的“满足感”等等。他们自愿冒险也要为恢复自己的荣誉而战。决斗者会在搏斗时使用剑类武器,但是从18世纪开始,人们改用枪只。为了制作这种最终武器贵族们精心的搜罗手工制作人。这类犯罪发生后,不管这事是真是假,这名罪犯都会为了得到“满足感”而开一场庆祝会。有人会向他作出些侮辱的手势,比如把手套丢在他面前,用此来暗语“弃甲被服”。
6、切腹
切腹是武士道的重要精髓。这是作为一名勇士的守则;切腹一般用在以防勇士落入敌手或是减少耻辱的一种方式。武士也会听从与他们的领袖(封建统治者)执行切腹。因此随后,也出现了一些受辱的武士甘愿切腹也不愿死在一般人手下的情况。至此,切腹也在那些并非世袭武士(没有人命令和期望他们切腹)中流行,成为了主要恢复或维护自己荣誉的做法。但那些女性武士只可以根据许可来执行。武士沐浴后,穿上白色袍子。吃一顿最喜欢的食物。这些都做完后,把他的文书放在碟子上。身着传统服装的日本切腹人,会将他的配刀放在身前。有时在坐处垫上特殊的布。并且在死前他会准备好遗书。让他所选的助手(介错人 ——帮助他进行下一步程序的人)站在其后,切腹人要打开他的和服(衣服),拿起他的武士刀(刀)直接切入腹部,刀口从左至右。随后介错人进行下一步“介错 “程序,一刀将切腹人斩首。(在一瞬间肉体痛苦中替其斩首)
7、活人祭祀
活人祭祀的方法是用来祭祀神灵或其他神物。人们通常用杀死人类来乞求超自然力量和权利。这种习俗常常出现在古代文化中,并且在多个文化领域中发扬,如因杀人仪式而恶名昭彰的玛雅文化和阿兹特克文化——一些人将这两种文明视为这种恐怖习俗的本源。人们认为受害人的死亡仪式是为了取悦神灵、安抚灵魂的方法。受害人的选取范围从囚犯到婴孩到纯洁的处女,他们遭受着悲惨的命运——焚烧、斩首、活埋。经历了数年,活人祭祀在全球范围内已经变得不常见。如今这种祭祀已经非常稀少。大多数的宗教谴责这种行为,当代法律也将其定位违法行为。尽管如此,在如今还是会看见这种习俗,特别是仍然信奉传统文化的不发达地区。
8、纳妾制度
妾是一个由妇女和少女组成的社会阶层。她们与社会地位高的男人组成类似婚姻的关系。典型是,男人有一位正式的妻子和一位或者更多的妾。妾拥有来自于男人给予的一定权利。他们的子女公开承认为男人的孩子,但是这些孩子的地位低于正式的妻子(妻子们)历史上,女人做妾经常是自愿的(由少女或其家人安排)。作妾可以给妇女的将来带来经济保障。而有时妾也会遭到强迫、奴役,成为性奴隶关系中的一员(多半为女性)
9、艺妓
正统的艺妓已经被现代社会系统所代替。曾经艺妓数量数不胜数。在1900年,艺妓数量超过25,000人。到了1930年早期艺妓数量为80,000人。大多数艺妓都在京都,京都是日本古代首府。如今,艺妓数量不到10,000人。在东京,还留有100多名艺妓。但事实上艺妓已经非常的稀少了。现代艺妓不是来自于贫穷的家庭。她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就去了艺妓学校。在现代成为艺妓完全是自愿的。而且那些不是幼年成为艺妓的女性也可以做艺妓。无论如何,艺妓的训练与过去是一样的严格。年轻的女孩们一定要担起责任努力学习日本传统舞蹈、演唱、音乐等众多技艺。传统艺妓不需要提供肉体服务,虽然有些现代艺妓会这样做。
10、藏族天葬传统
天葬都安排在早晨进行。据说神鸟啄食尸体,如果全部吃净,就表明死者生前没有罪恶,灵魂能够升天;如果没吃干净,就意味着死者身前有罪过,灵魂也就难以升天了。由于这个缘故,所以天葬都要赶早进行,免得“天鸟”吃了别的东西,把尸体剩下。按照传统的风俗,为表示对亲人的悼念,人死了以后,先由家属给死者脱光衣服,把尸体卷曲起来,把头屈于膝部,如同母体中成形的胎儿,用白色藏布(氆氇)裹起来,再用绳子拢住,在家里停放三天,第四天早晨就抬出去天葬。 掌司天葬的过去称“巫师”,现在称作“天葬师”。天葬的仪式开始了:天葬师点燃“桑”烟,引来鹰鹫,接着用长刀去其肌肉,先从背部开刀,逐渐分解,将肉割碎、将骨砸碎,混以糌粑(青稞面)抛洒给鹰鹫,据说,这样,连一点血腥味也不留在地上,才意味死者整个身躯升入天堂。 按照藏族风俗,如果同时天葬的有男有女,就先葬男的,后葬女的。这倒不是男人的特权,主要是女尸的肉比男尸的肉容易吞食,不致造成过剩。
‘陆’ 世界“三大陋习”,中国、日本、欧洲的分别是什么
从古至今女人都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无论是古今中外,一直都存在着对女性的歧视和限制。在古代的时候,中外国家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陋习用来限制女性的身心发展和人身自由,这些陋习设定只是为了满足男人的奇葩审美观。
古代日本的陋习就是黑牙。日本一直以来都是个奇葩的国家,有很多风俗都特别恶心,古代日本的女孩儿在嫁人之后,就会将眉毛剃光,再把牙齿用染料涂黑,这样女性一笑的时候就会露出满口黑牙。日本女性的妆容也很奇怪,脸要涂的白,眉毛要画的细,嘴巴涂一点红,牙齿还是黑的,日本女人这个样子很像中国传统鬼故事里的女鬼,看到日本女人太有惊悚的感觉了。
综上所述,在男权社会下女性一直都是受到摧残的弱势群体,虽然近现代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社会上仍然有多歧视女性的风俗和地区,广大女性仍然要为女权的崛起而奋斗。
‘柒’ 中国封建社会的陋习有哪些
1、三寸金莲缠足
“三寸金莲”是在古代甚至在新中国成立前都存在着的一种恶俗的陋习,不但对于缠足的女性而言是一种身体上摧残,也对女性心理造成了极大的伤痛。
因为过去缠足是在女孩五六岁的时候开始,用长长的布条将除拇指意外的其他四个指头跟半个脚掌向脚心折去,形成锥子形状的三寸金莲。这一陋习从最早的宋朝开始,延续了近千年的历史,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开始逐渐废除。
2、太监净身
太监是在古代的皇宫之中伺候皇上妃子的,在古代为了确保皇上的血统纯正,在皇宫里是不允许有其他男性存在的,但是皇宫里又有许多女性无法完成的事情,所以需要大量男性,这些男性在入宫之前都需要“净身”。净身就是阉割,过程极其残忍。
3、陪葬
在古代封建的社会中,认为人死后会到另一个世界生活,所以一些皇权贵族在死后要把其生前的金钱器物,衣物一起下葬,不但如此还要连同其妻子小妾一起陪葬,在古代女性地位很低,很多陪葬的人都没有选择的余地,就得强行夺去生命。
4、活人祭祀
由于古代人类对于未知事物的恐惧,通常用杀死同类来向无法控制的自然力量祈求神力。古代的人类面对自然灾难的时候往往都会认为是得罪了神灵,所以很多地方通过活人祭祀的方式想让神灵息怒,祈求平安。大部分的祭祀都是斩首、掏心、活埋、焚烧、溺死等极其残忍的方式。
5、纳妾
在封建的古代社会中,女性地位很低,所以男人往往都有很多妻子小妾,但是妻子跟妾的地位是完全不一样的。
古代的小妾非常卑微,由于纳妾相当于是花钱买的,所以一般家里的正妻对小妾是非常敌视的也常常进行打骂,而且小妾也是没有任何地位的,不但如此,后代也会有地位高低之分。大部分的小妾即使不同意也会被强买强卖掉,没有一丝人权。
‘捌’ 封建陋习有哪些
重男轻女、财富传子女、家天下、封闭、家长作风等
‘玖’ 历史上最惊人的传统陋习有哪些
1、重男轻女,女子不得上学堂
2、男人三妻四妾,一夫多妻;
3、封建迷信,有病不就医,用迷信解决
4、河妖娶新娘,即扔个女人进河,让河水不泛滥
5、近亲繁殖
6、要寡妇守寡
7、三纲五常
8、缠足(裹小脚)
9、财主财大气粗,穷人就被财主当佣人去了
10、腐朽的后宫制度
11、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