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哪里开
‘壹’ 我在日本留学毕业过两年想办回国人员证明得怎么办
一、办理对象和作用
1. 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到日本正规高等学校(不含语言学校)或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研6个月以上的各类留学人员,可在回国前一个月内到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驻日使馆教育处从2014年5月起,启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注册申请系统:http://www.lxgz.org.cn/SAonline/tokyoJapanAdmin
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只有在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方可来我处或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注册申请流程详见:
http://www.jiaoyuchu.org/publish/portal112/tab5732/info105505.htm
2.《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用于回国办理国外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的认证,同时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详见:
http://www.jiaoyuchu.org/publish/portal112/tab5732/info105172.htm
二、办理时间和地点
1. 中国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东京都江东区)每周一、周四两天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中国及日本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2. 其它领区办理时间请与各总领馆联系(详见第六条)。
三、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护照首页(有照片页)复印件
护照如曾办理延期,还需提交延期页复印件。留学期间所用护照如已作废,仍需提交原首页(有照片页)及延期页复印件。
2. 赴日后的简历(中文)
请下载附件1,打印后填写相应内容。请务必于来教育处办理证明前填妥简历,如无法打印,可手写在A4纸上。
3. 留学生提供学位证明文件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位记”或“卒业证书”)。
★如不能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已毕业留学人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书(“修了证明书”或“卒业证明书”、“学位取得证明书”)。
★即将毕业的留学人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位取得见込证明书”或“卒业见込证明书”。
4. 其他留学人员提供下列文件
(1)从事科研或学术交流人员
学校或研究单位出具的进修或研究证明。
(2)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和在日研究证明原件。
(3)中退者
退学证明书及在学证明书。
四、特殊情况处理
1. 委托办理
由于各种原因回国前未开具者,可委托在日本的友人到教育处(组)代为补办,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办理函(格式见附件2)。
2. 邮寄办理
距离较远,到教育处(组)办理有困难者,可根据领区将上述材料寄至中国驻日使(领)馆教育处(组),并附上已填妥邮编、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邮寄办理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不寄往中国国内)。
五、注意事项
1. 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和进修为主要目的,在日本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在境外时间连续6个月以上者,不包括在日本公司、企业机构的就职和工作的人员、“研修生”和日本语学校的“留学生”。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时办理相关手续和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重要证明之一,每人留学一次只开具一份,长期有效,本人应妥善保管。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上有时效期限,因此留学人员在开具此证明时,应在确定自己回国日期后及时开具,以保证其有效使用。一般在回国前一个月办理为宜。
4. 办理《留学人员回国证明》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领区划分
留学人员请根据毕业院校所在领区到使(领)馆教育处(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各领区划分如下:
1. 东京领区
东京都、神奈川县、千叶县、爱知县、崎玉县、岐阜县、福井县、富山县、石川县、长野县、山梨县、静冈县、群马县、枥木县、茨城县
驻日本大使馆教育处联系电话:03-3643-0305/0359/0188/0370;
地址:〒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教育处地图:http://www.china-embassy.or.jp/chn/jyylxsjl/dfjycdt/
2. 大阪领区
大阪府、京都府、兵库县、奈良县、和歌山县、滋贺县、三重县、爱媛县、高知县、德岛县、香川县、广岛县、岛根县、冈山县、鸟取县
驻大阪总领馆教育组 联系电话:06-6821-2306/2301
3. 福冈领区
福冈县、佐贺县、大分县、熊本县、鹿儿岛县、宫崎县、冲绳县、山口县、长崎县
驻福冈总领馆教育室 联系电话:092-771-5635
4. 札幌领区
北海道、青森县、秋田县、岩手县
驻札幌总领馆教育室 联系电话:011-563-8991
5. 新潟领区
新潟县、宫城县、福岛县、山形县
驻新潟总领馆教育室 联系电话:025-228-8878
‘贰’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办理,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可以本人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为办理,代理人需要提供所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不能提供原件的,需要提供公证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海外学历学位认证等的重要依据。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者,必须在回国之前一个月,将所需材料寄达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教育处.
留学生回国证明一定要在留学所在国的使馆和领馆教育处办理,这样才能避免虚假的留学证书和经历影响到留学生的声誉.
留学生回国证明的定义:
国家为了吸引海外留学生回国的特殊政策和优待,已经实行30多年了.目的是为了保障留学归国学生的权益.
对持有留学生归国证明的优惠政策:
归国留学生创业享受“三年免税两年减半”的优惠,同时对于在高新开发区创业的留学生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如果归国创业的留学生人员所成立公司通过专家委员会的审批,将会获得超过100万人民币的资金支持。其他的优惠方面包括:在买车方面,持有归国留学生证明人员将继续享受免关税购车的优惠政策。户口方面,上海有一个“万人计划”,简单地说,就是持有认证的本科归国留学人员到上海就可以申请上海户口;北京方面条件则要严格一点,要求是研究生以上文凭或者本科学历加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购房方面,在深圳的归国留学生可以享受5%的优惠。
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需要材料:
护照首页和签证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毕业超过一年的不予办理。
2.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学校的证明信:上面需要有明确的入学和毕业时间。
4.单程回国机票。
5.留学生登记表。
6.照片一张。
注意事项:
2.获得永久居留权(PR)的留学生如果在学校期间是国际学生,仍然可以办理留学证明。
3.对于上学期间已经是PR身份的人,仍然可以办理留学证明,但是将不能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其主要区别在于不能购买免税车
‘叁’ 日本留学生回国如何办理国外学历认证
在日本拿到的毕业证书,回国之前要在日本进行认证,这样拿回来才能被国内认可。不然可能会出现在日本取得的毕业证,回国之后不承认学历的情况。具体的办理过程以东京为例:
学历认证:通过出具认证书的模式,来表示该学生的海外学历以及就读方式都是教育部认可的。其中包含了对就读方式,就读学校,学习时间等各个方面的考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就是对以上考察项均认可的表示。
一、认证第一步:在校材料清单
1.毕业证书(卒业书)(毕业典礼上教授颁发的)
2.毕业证明书(卒业终了证明书)(学校开具)
3.成绩单证明书(成绩证明书)(学校开具)
根据不同的学校,开出的证明可能会稍有不同。日本规定开出证明书的有效期是3个月以内,所以如果开具完了,就最好早点去认证。
二、认证第二步:带着材料跑机构
(一)第1站—日本外务省
东京办事处
地址:〒100-8919千代田区霞が関2-2-1
交通:东京メトロ霞が関駅下车A4又はA8出口すぐ
工作时间:平日(月~金)
午前:9:00~12:00
代表电话:03-3580-3311
现场指引
【认证费用】免费
【带哪些材料】毕业证明书(卒业终了证明书)、成绩单证明书(成绩证明书)、外国人住民卡。
【小常识】在门口先出示,告知警卫是来开毕业认证的。申请当天需要填写一张申请表格,认证完,隔天后就可以去取证明。
大阪办事处
地址:大阪市中央区大手前2-1-22大阪府厅本馆内3侧层。
工作时间:平日(月~金)午前:9:00~12:00
代表电话:06-6941-4700
(二)、第2站—中国驻日大使馆
东京办事处
地址:〒106-0046 东京都港区虎ノ门4-1-17、神谷町プライムプレイス8阶
交通:东京メトロ日比谷线“神谷町駅”A4出口より徒歩3分。
工作时间:平日(月~金) 9:00~15:00
代表电话:03-6432-0500
03-6432-2066
现场指引
【认证费用】6000日元
【要带的材料】外务省认证完的卒业终了证明书、外务省认证完的成绩证明书
【小常识】大使馆当天不会给你认证书,会通知你具体时间什么时候去领取。等你领取认证书的那天,需要缴纳认证费用,一张证明书3000日元,因为你要认证2张,所以6000日元。
大阪办事处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大阪总事馆领侨服务窗口,大阪府大阪市西区靭本町3-9-2。
工作时间:平日(月~金)午前:9:00~12:00
代表电话:06-6445-9483
(三)、第3站—中国大使馆的教育处
东京办事处
地址:〒135-0023 东京都江东区平野2-2-9
交通:东京メトロ清澄白河駅下车徒歩约10分
工作时间:平日(月と木)
午前:9:00~12:00
午后:14:00~18:00
代表电话:03-3643-0305
参考网址: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须知
现场指引
【认证费用】免费
【要带的材料】毕业证书(卒业书)(毕业典礼上教授会颁发)原本、复印件一份、护照首页(有照片页)复印件、赴日后的简历
【重点注意】现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回国前一个月内来办理。去之前需要先注册系统中预约上门办理日期!
参考网址:在线注册申请系统
【小常识】因为中国大使馆的教育处每周就2天工作,所以去办证明的同学很多。在这里开一张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主要是回国后再办理毕业认证的时候用的,有了这个证明,回国买车的时候,可以免掉一定的税金!!!如果不急着回国的同学们就不用着急去开,因为这也是有期限的,时间一长,就会作废。
大阪办事处
地址:中国驻大阪总领事馆教育室,〒564-0063 大阪府吹田市江坂町5-4-4
工作时间:每周二和周四 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代表电话:06-6821-2306
传真:06-6821-2303
在国内找工作的时候,除了在日本回国前需要办理的学历认证外,有些企业也需要国内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的学历认证,不过这个不是强制的,同学们可以根据具体的需要来办理。
以上是在东京办理学历认证的全过程。
‘肆’ 日本留学生回国要办理什么手续
1
一、办理日本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条件:
1、申请者持有效护照;
2、在日本正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进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学历)并在日居住6个月及以上拟回国的留学人员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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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1.留学人员在日连续取得多个学位(学历)的,只就其一段学习经历开具证明。在日期间的其他留学经历如证明材料完整,将在备注中进行表述。
2.留学人员一般应在回国前办理。因特殊情况未办理的,可在回国后一年内向我处申请补办。
3.《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落户、就职及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凭证。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4.申请人须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材料不完整,将不予办理。
‘伍’ 科普:《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怎么开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1]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我处不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认证和公证,如果在回国后需要对国外取得学历证书认证的话,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以及其他做认证需要的材料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做认证。此外,我处不单独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国产免税车证明,留学人员可持我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第二联回国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海关办理,详细办理手续请与当地海关咨询,或到网上搜索查询。
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或代理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或代理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
留学人员回国证明: 学校发给的学位证、学习成绩单和本人护照,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原件。
交换留学生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博士后需要留学院校开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访问学者需要学习单位开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陆’ 如何办理留学生归国证明和学位认证
只需要准备好资料跟按照流程办理即可!
办理境外学历认证材料:
1,张二寸彩色证件照片;
2,国外获得的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原件及复印件;
3,证学位的完整、正式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或导师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研究证明内容涉及学习起止日期,研究方向,所授予学位等信息;
4,认证的国外证书和成绩单或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5,请者留学期间所有护照(含所有留学期间的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6,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国前最后高等教育文凭原件及复印件。
8,委托他人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递交认证申请材料委托书》(模板可参见系统首页的“文档下载”)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9,需额外出具的相关证明有(以下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流程:
第一步:登录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注册个人账户,在线填写认证申请。
第二步:填写认证申请后,在认证系统内,对已提交的认证申请在线支付认证费用。
第三步:到选择的验证机构递交认证申请材料。
第四步:申请人可登录系统查询认证进程及状态。
第五步:认证完成后,认证结果将通过EMS邮寄给申请人。
‘柒’ 日本留学回国,国内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开证明
去网页上查查都有的,找个理你近的。
‘捌’ 请问回国了怎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到中国驻所在留学国家的大使馆教育处网站上注册登记,用注册账号登录报到登记系统后,可以打印报到登记表),并在打印出的登记表空白处粘贴2寸照片一张;
2、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已经在何时获得何种学位);
3、有效护照身份页、留学国家有效签证页;
4、毕业证及学位证;
5、成绩单(研究型硕士或博士生没有考试成绩的,可以不提供,但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说明信原件);
6、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
另外:交换留学生,还需要提交留学院校开具的学习事实证明和成绩单, 博士后,还需要留学院校开具的博士后学习经历证明, 访问学者,还需要学习单位开具的学习研究经历证明
注:
以上材料均须查验原件,如果是邮寄办理,则(3)、(4)、(5)项证件,只需提供复印件;
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有关材料请使用A4纸,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以避免因无法办理而造成材料遗失;
原则上不可以代办,没有拿到学位证书却必须回国的留学生,在办好有关手续后,可委托他人代办第4项,并凭委托书代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收到以上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结果会在报到登记系统里显示,请申请者在邮寄材料后经常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
尽量在回国前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实在办不了,回国后也可以申请。
(8)日本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哪里开扩展阅读: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主要用途有:
办理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重要依据。按中国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教育机构获得的学历学位应到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经过认证方能与国内相应的学历学位具有同等效力。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作为留学回国人员按国家政策享受有关待遇时的证明材料。
其他需要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留学经历时使用。
2、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注意事项: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有关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者请勿邮寄。
提交的材料一律不退还。若您想保留其中的证明信原件,请再提交一份该证明信的复印件,同时做一特殊说明,要求教育组在邮寄留学生回国证明时将证明信原件一并寄回。
在收到材料后,一般20个工作日(即一个月左右,遇有节假日顺延)完成材料审核,但鉴于有些信息需向学校进一步核实,材料审核时间将相应延长出具留学回国证明的期限。申请人可以在自己注册信息中查询材料审核情况,如系统显示审核通过,说明留学证明已经寄出。
如果20个工作日后,发现你的个人注册信息审核未通过,可在个人信息中查明不合格原因。若20个工作日后个人信息还是未审核状态,且没有注明不合格原因,说明教育组没有收到材料,请重新补寄材料。
教育组不受理电话和电子邮件查询。查询《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理情况和信件收到与否,请直接登录报到登记系统进行跟踪查询。若确需要咨询,请核实自己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认真阅读此须知后再考虑咨询,若您委托他人向教育组咨询相关问题。
也请其先认真阅读此须知并准确了解您的相关信息。
收到《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后请仔细检查其中内容,如发现有误,请将回国证明连同情况说明和相应材料寄回曼城教育组,同时附上回邮信封。《回国证明》中毕(结)业证书的名称及号码不要填写。
在英留学期间已在教育处报到登记的同学,毕业回国后仍可以通过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也可以委托在英国的同学或亲戚朋友办理。
如留学回国证明丢失,2个月后可以补办。补办时需要提交带有序列号的报到登记页复印件、丢失补办说明和回邮信封(贴足邮票)。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办理回国证明请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专栏提交相应材料。
‘玖’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国内怎么开
办理条件:
凡是持有F1或J1签证,在美国正规高等学校或者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并且在美国居住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学习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回国证明”。
需要的办理材料
1、带序列号的报到登记表打印件(使用个人账号登录教育组网上报到登记系统后,即可打印报到登记表;若刚刚注册,那么一个月后系统才能打印);
2、寸照片一张;
3、护照身份页和留学英国签证页复印件(留学期间如果更换过护照或申请过签证延期,请在提交材料时加以说明);
4、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证明信原件(需要注明学习起止日期、就读院(系)和专业,是否成功获得学位);
5、同意大使馆到你原就读院校核实情况的授权信;
6、学位证书复印件(攻读硕士学位者,在尚未得到学位证书前,如要办理留学回国证明,须由就读学校出具考试已通过、提交了论文且论文已通过的证明信原件);
7、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可不包含论文成绩;访问学者、科研工作者、研究型硕士以及博士生无需提供此材料);
8、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或学业结束后回国时护照入境盖章页复印件,并请将学成回国的入境章及日期标示清楚;
9、在提交的材料中附上回邮信封和邮票(请正确、详细地写好回邮地址及邮编,并要保证3个月内回邮地址有效)。
(9)日本留学生回国人员证明哪里开扩展阅读:
“回国证明”的申请流程
回国证明的申请流程分为线上申请和线下递交两部分。
自2011年起,教育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办理“回国证明”,因此首先需要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上注册一个账号,具体注册网址为:留学生注册
‘拾’ 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1.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2.已回国留学人员
(回国期限不超过半年者)
可委托他人办理,须提交下列材料:①委托人护照原件和复印件(照片页);②委托人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③委托人国内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信或街道证明信原件;④经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写明委托的事由、在新学习和结业时间及相关简况,并写明被委托人的护照号码;⑤被委托人的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