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怎么废除天皇制
① 日本首相有权利废除天皇吗
明朝嘉靖皇帝那么想得道升天,他也没敢把太上老君从大殿里搬出去,自己坐上去。
日本的天皇制度直接的说就是神、人合体的宗教制度,天皇号称是天照大神的后裔,是神来到凡间管理人间的代表。天皇制度在日本延续了两千多年而不断绝是有非常强势的根基和理由的。
既然在二战结束后美国都没有能废除天皇,现在的日本首相安倍晋三就更没有可能废除天皇制度了,他既没有那个政治权利,更没有那个法律依据。再说了,有天皇作为礼仪元首在前面顶着,安倍晋三在下面搞点小动作,比如修改宪法什么的也好操作。
② 日本共产党,为什么要废除绝对天皇制
绝对天皇制也称为近代天皇制, 二战后被象征天皇制所取代。 然而,战前和战争期间支撑着绝对天皇制的社会伦理并没有因此而消灭,近年来反而显现出越发活跃的势头 ,成为复活国家主义的肥沃土壤。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江健三郎对自己的精神史进行解剖 ,认为引发日本社会种种危险征兆的根源皆在于绝对天皇制社会伦理 ,呼吁人们奋起斩杀存留于诸多日本人精神底层的绝对天皇制社会伦理这个庞大无比 、无 ,处不在的 “王 ” 迎接将给日本带来和平的民主主义的这个 “新王。”毫无疑问,这是大江健三郎对鲁迅的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等相关论述进行解读的最新成果,也是大江本人和诸多身处 “铁屋子 ”里的人 “始自于绝望的” 最大希望之所在。
日本共产党于1922年7月15日成立,同年12月加入第三国际。日本共产党是在日本政府宣布非法的情况下成立,1923年便被有关单位检举,而于1924年解体。1926年再成立,并且主张社会主义与民主主义的二阶段革命,目标为“废除绝对天皇制”与“实现国民主权”。1928年再度被取缔,不少重要领导人如德田球一等都被逮捕,而于1935年再度解体;直到1945年8月15日本战败投降,才被宣告合法化。同年12月,日共召开第四次党代表大会,制定了党的行动纲领和党章,提出了废除天皇制,建立人民共和国的口号。德田球一当选为总书记。1946年2月召开五大,提出“和平革命”论,认为在美军占领下,可以通过和平、民主方式过渡到社会主义。1950年1月,共产党和工人党情报局公开批评这一理论,引起日共党内意见分歧并导致分裂。同年6月,美国占领军勒令日共的《赤旗报》停刊,并禁止日共全部中央委员的政治活动,日共再次被迫转入地下。1951年10月,以德田球一为首的一派召开第五次全国协议会,通过了《五一年纲领》和武装斗争方针。1955年7月,分裂的双方共同召开第六次全国协议会,批判了分裂时期的错误,选出了统一的中央委员会,基本结束了分裂状态。1958年召开七大,决定废除《五一年纲领》,通过了新党章并提出了新的纲领草案,开始确立独立自主路线。野坂参三当选为主席,宫本显治为总书记。1970年7月十一大提出建立“民主联合政府”五项政策。1976年7月十三大决定将党的纲领、章程中“马克思列宁主义”改为“科学社会主义”。将“无产阶级专政”改为“工人阶级政权”。自七大以后,日共为反对日美安保条约,为独立、民主、和平和提高人民生活进行了不断的斗争。该党主张通过掌握国会多数议席,合法地、民主地建立联合政府,然后向社会主义过渡。日共最高权力机关是党的代表大会,大会选举中央委员会。1990年7月十九大时,党员有49万人。中央机关报为《赤旗报》(日报);理论刊物为《前卫》(月刊)。
③ 日本新左翼组织举行集会游行呼吁废除天皇制度,天皇制度是否有被废除的可能
不可能被废除的,这要从一开始实行天皇制度开始说起。日本天皇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王,日本在接受从中国传入的佛教之前一直信奉一种叫做神道教的教派。而据神道教记载,日本第一任天皇神武天皇是日本神道教最高神天照大神的后裔,因此在日本人心中“天皇是神”这个观点已经根深蒂固了,这点从日本人自杀时都要喊一句“天皇万岁”就能看得出来。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麦克阿瑟将军带领部队驻扎日本,考虑到日本天皇的特殊性,为了不激起日本民众的反抗精神,最终还是保留了天皇称号。所以,即使闹得再凶,有这种历史特殊性在,日本天皇也不会被废除。
④ 日本天皇是怎么失去实权的
在平安时代之前,天皇确实享有着九五至尊的荣耀和至高无上的权力。可是,在平安中后期,随着“院政”和“摄关政治”的诞生,天皇在政治舞台上便黯然失色。“摄关政治”十至十一世纪藤原氏阀族统治的政治形态。藤原氏以外戚地位。垄断摄政、关白职位,左右国政。年元庆4年(880年)藤原基经任关白,首开其例,到藤原实赖任关白时,摄关政治才有真正的发展。特别是在安和之变(969年)后,藤原氏的摄关地位确立并成为常设制度。十一世纪前半叶,藤原道长、赖通时代达到全盛时期。摄关政治是一种外戚代行政治,藤原北家垄断太政官制,实际上能夺取天皇的权限。一般认为其特点是经济基础开始转向庄园。十一世纪末院政开始。摄关体制急剧衰落。但摄政和关白职位一直保留到明治维新。而在“摄关”、“院政”衰落之际,新兴的武士集团又应运而生。其首脑源氏消灭了另一个武士头平氏后,被天皇任命为征夷大将军。从此,征夷大将军便继摄政、关白、上皇之后,垄断了政治实权,成为了日本的真正统治者。而日本这种精神领袖的角色,就从平安时代后期一直延续至今(中间经历过“光武中兴”和“明治维新”,这些时期,天皇夺回了实权)。
在通盘考虑美国国家利益和盟军面临的形势后,麦克阿瑟在向总统杜鲁门的汇报中声称,“不能把日本昭和天皇作为战犯逮捕”。因为基于长久以来天皇在日本的特殊地位及对日本民众的影响,保留天皇有利于帮助盟国占领控制日本。根据麦克阿瑟的建议,并考虑到政治上的需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员以表决的形式作出了裁决:凡涉及到日本天皇的各类起诉,均不予受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美国基于国家利益及全球战略的考虑而给日本天皇的一块“免死牌”。
1945年8月日本战败后,美国占领军进驻日本。在经过利益的权衡之后,美国没有废除日本的天皇制。一是他们担心一旦废除天皇制,将会引起日本人对美国和占领军的仇恨,从而给实施体现美国意图的占领政策带来困难。其次,担心废除天皇制的做法将在客观上鼓励日本进步势力的发展,这对于把共产主义斥为“黄祸”的美国来说,当然是绝不能容忍的。最后,美国当局希望以保留天皇制为条件,逼迫日本接受“放弃战争和军备”的宪法条款。
但如果天皇制全盘保留的话,不仅将为反法西斯盟国所不容,也将是美国自己的一大隐患。于是美国想出了把天皇作为无任何实权的“象征”保留下来的主意。
⑤ 日本是首相执政,为什么还会允许天皇的存在而不废除
因为天皇已经不再是权力的象征,他是日本民众心目中信仰的象征,是神一样的存在。而且日本国家的最高象征就是日本天皇,在日本人心目中天皇的地位甚至比生命都要崇高。
虽然现在在日本政坛权力最大的是内阁总理大臣,也就是日本首相,但是,日本天皇一直就是日本国家最高的象征。首相掌管内政外交军事,只是有时候现在日本天皇还偶尔的负责出使他国的一些职责。但是,由于天皇在二战当中是日本头号的战犯,因为那个时候天皇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只是那个时代已经过去了,而且天皇也已经没有那么大的权力。
⑥ 天皇制度
天皇制度是日本特有的,天皇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主要任务是礼节活动以及形式上的颁布法律等等,日本皇室保持着传统的生活方式,可以称得上是皇室中的活化石,实际的权力掌握在首相手中,自然好像所有的事情都是首相小泉办的,以前天皇说自己是太阳大神的儿子,是神的化身,大家要忠心于天皇,二战中,好多日本人就是为了这一信念上了战场,后来日本战败,天皇发表了人间宣言,承认自己是人不是神,但是日本人对天皇的敬重仍然是非常不一般,枉自煽动废除天皇制度的人,在日本是活不下去的
⑦ 为什么二战后日本天皇没有被废除
二战结束后,作为日本国家元首的裕仁天皇没有受到审判和惩罚,很大程度上是以美国为首的国家为了维护战后日本的社会稳定,更进一步控制日本,对抗苏联的需要。
一、英美等国家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
众所周知,日本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三大轴心国之一,而在二战的中国战场上日本军队更是对中国人民犯下令人发指的滔天罪行。那么为什么日本许多战犯被送上了国际军事法庭接受世界的审判,而作为当时日本最高统治者的天皇没有对战争罪行负责?而在众多日本战犯被处决的同时,天皇又身处何处呢?这在二战历史上不能不说是一件十分蹊跷的事情。
1945年8月15日,日本裕仁天皇《终战诏书》的播出向日本民众乃至世界正式宣布日本无条件投降。日本投降后,日本国内部分民众、一些受害国、国际仲裁机构乃至裕仁本人都认为天皇对战争应负起责任。日本国内一些进步群众团体的领袖以及部分深受战争创伤的同盟国呼吁:裕仁作为战争期间的国家元首是发动战争的元兇,理应作为头号战犯接受国际法庭的审判与惩罚;并再三提出应废除日本天皇制,改变日本现存的政治体制。为清算法西斯余孽,重建世界和平与公正,战后在东京设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澳大利亚法官威廉·维着作为军事法庭的审判长也认为:“如果不审理天皇,战犯一个也不能处以死刑。为了维护法律的公正,他应在国内或国外受到拘禁。”甚至裕仁本人也感到理亏,难以面对愤怒的世人,他觉得应理所当然地负起战争的所有责任。
于是,一个历史性的会面便决定了裕仁天皇的命运,世界历史也添上了几许神秘的色彩。1945年9月27日上午9时,裕仁头戴大礼帽,身穿燕尾服,亲自正式地晋见了美国五星上将麦克阿瑟将军,当时这位声名显赫的将军是盟军驻日本占领军的最高官员。在这次具有特殊意义的会见中,裕仁表现得体、态度坦然,勇敢地承认“对于日本政府的每一个政治决定和军事行动……我是惟一的责任者”。也正因如此,裕仁天皇给麦克阿瑟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若干年后这位上将回忆起裕仁时曾说:“在当时,我感到我面对着日本第一个当之无愧的有素养的人。”作为盟军驻日占领军总司令,麦克阿瑟指示裕仁否定日本注定统治世界的“大东亚”观点,维护世界和平,肃清国内黩武精神,另外否定天皇的神圣性,天皇由神回归为人。裕仁都一一照办。
在通盘考虑美国国家利益和盟军面临的形势后,麦克阿瑟在向总统杜鲁门的汇报中声称,“不能把日本昭和天皇作为战犯逮捕”。因为基于长久以来天皇在日本的特殊地位及对日本民众的影响,保留天皇有利于帮助盟国占领控制日本。根据麦克阿瑟的建议,并考虑到政治上的需要,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员以表决的形式作出了裁决:凡涉及到日本天皇的各类起诉,均不予受理。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美国基于国家利益及全球战略的考虑而给日本天皇的一块“免死牌”。
第二年4月3日,远东委员会决定对天皇不予起诉。
6月18日,远东审判首席检查官基南在华盛顿宣布对天皇不以战犯论处。 与华盛顿相呼应的远东审判日本辩护团一致通过决议:“不追究天皇及皇室。”
二、“麦克阿瑟交易论”和“天皇起诉论”
天皇起诉论的首推者是澳大利亚。因为在战争中本土遭到了日本的多次空袭,澳大利亚对于占领日本的态度是“从根本上,消灭包括天皇在内的日本全部战犯”。然而这一提案首先遭到了其宗主国英国的反对。
英国在对日占领上的态度是:尽量减少开支以及本国军队的驻扎。而产生这一态度的原因很简单:在大战结束之后,英国需要尽早腾出手来,以防备苏联在欧洲的扩张。从当时的局势来看,德国法国一片焦土,意大利西班牙偃旗息鼓,而整个东欧已全部纳入红色军队的帐下。苏联如果沿着希特勒的路线向西扩张的话,恐怕拿下整个欧洲大陆都不是什么难事。因此英国提出的方针,是尽早尽快解决日本占领问题,而将本国战略先着眼于西欧世界的重建。
而美国军方也确实因为是否起诉天皇而对立过。麦克阿瑟与天皇是否有交易不得而知,但在会面之后,麦克阿瑟给美国陆军部的汇报中,确实强调了日本天皇在稳定战后占领方面的“不可替代性”。无论是作为“傀儡政治”的模式,或是形成“日本人治日本”的形势,都可以明显降低被占领下的日本的反抗情绪。换句话说,美国是由于认定昭和天皇可以作为其利益在日本的代言人,而选择了保留天皇制度并免于对昭和天皇的起诉。
尽管澳大利亚于1945年10月将“彻底消灭日本政权”的提议提交给联合国战争犯罪委员会(UNWCC),但这一提案被美英同时否决。
另一方面,苏联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在苏共中央委员会中形成了“不起诉天皇”的决议,而具体的原因尚未解密。
所以在1946年4月3日,远东委员会正式作出决议,“免除日本天皇作为战犯的起诉”。
总之,二战以后,日本的裕仁天皇没有受到审判并得到应有的惩罚,而日本的天皇制度也没有得到废除,一直保留了下来。
⑧ 日本何时取消天皇制
日本一直没有取消天皇制 一、
战后改革和现代天皇制的确定
(一)
天皇制的存废之争
战后初期,日本国内外各种政治力量对天皇制的态度,大体有以下三种具有代表性的主张。
1、废止论
否定天皇制,建立以人民主权为特征的民主共和政体;
2、存立论
维护原有统治体制,保持天皇主权不变。
3、象征论
保留天皇制,但在主权所属、权能范围上有所改造。
(二)
从“现御神”到“人间天皇”
1945年,在美占领军主导下,在政治、军事、经济、思想上推进与天皇制直接有关的诸项改革。
《人间宣言》通过宣布天皇是人而不是神,彻底击破了千余年来天皇神圣的光环,不仅标示以神权为法制基础和精神支柱的近代天皇制的总崩溃,也表明居于国家统治体制最高位的天皇的地已由昔日的“现御神”蜕变为“人间天皇”。
(三)
从“人间天皇”到“象征天皇”
1、
决定天皇存在的依据从“神意”变成“民意”,即主权的承担对象发生根本的变化。
2、
天皇权能的性质和范围仅限于“宪法规定的国事行为”、“行政权属于内阁”、“一切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及由法律规定设置的下级法院”、“不保持海陆空军及其他战争力量”,仅赋予其日本国家和日本国民整体的象征。
近代天皇制指的是实际进行政治统治的整个国家体制,而现代天皇制不过为国家机构中无关于国政的权能的部分。
二、
现代天皇的地位
(一)
经济方面
根据《日本国宪法》,“皇室一切财产属于国家。”
皇室经济生活成为国家预算的一部分,势必受到国家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二)
宗教祭祀方面
政教分离,否定作为政治宗教的国家神道。神道已不再是维持天皇制的宗教支柱,不过与佛教、基督教处于同等地位的民族宗教。皇室各类祭祀活动不具有国家最高祭祀的性质,原则上被限定为与国事行为相对的内廷行为,即完全属于天皇私人性质的行为。
(三)
政治方面
天皇只能进行宪法所规定的国事行为,不具有关于国政的权能。其所进行的国事行为只有形式上的和礼仪的性质,不可能是关于国家意志的决定行为,而只能是对其他机关已经决定的国家意志的表示行为。
(四)
外交方面
在外交事务上,天皇既非决策者,也不是主要执行者,不过担当了履行没有国际礼仪的角色,地位和作用犹同外交文书的收发机关和外交使节的接待机关。
(五)
身份方面
现代天皇是法定的终生在位者。其身份地位的独特性,使其在法律和人格上表现出许多作为“公人”的特征。
1、
没有姓氏;
2、
没有户籍;
3、
婚姻的非自主性;
4、
不得收领养子;
5、
不能参与政治活动;
6、
不能主持带有宗教色彩的公共性仪式;
7、
不得脱离国籍和随意移动;
8、
不能以个人名义任意进行经济活动。
三、
现代天皇的国事行为和公共行为
(一)
国事行为
1、
公布宪法修正案、法律、政令和条约;
2、
召集国会;
3、
解散众议院;
4、
公告举行国会议员的总选举;
5、
认证国务大臣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官员的任免、全权证书以及大使、公使的国书;
6、
认证大赦、特赦、减刑、刑罚执行的免除以及恢复权利;
7、
授予荣誉称号;
8、
认证批准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外交文书;
9、
接受外国大使及公使;
10、举行仪式。
(二)
公共行为
1、
新年祝贺仪式;
2、
年初讲书仪式;
3、
年初歌会仪式;
4、
游园会;
5、
国民体育大会开幕式;
6、
植树节;
7、
全国死于战争者追悼仪式;
8、
日本学士院授奖仪式;
9、
日本艺术院授奖仪式。
四、
现代天皇的象征意义
(一)“象征”的含意
1、非政治性
天皇依法进行的国家行为并不包含决定国家意志的内容,仅将其他机关业已决定的国家意志加以认证和表示。天皇的公务活动不能渗入个人意志,不得带有任何政治倾向。
2、非独立机关
不能独立地行使宪法所规定的职责。进行有关的国事行为,必须以内阁的建议和承认作为基本前提。天皇作用犹同有关法令的自动批准和认证机关,公文的发行机关和国家仪式的实施机关。
3、无责任性
现代天皇进行的所有国事行为都须有内阁的建议和承认,只有当这一条件成立,才由内阁负其责任。可见,其无责任性主要基于职责的非独立性。
关于天皇的刑事责任,《皇室典范》中规定以天皇名义行使有关国事行为的摄政在职期间不受公诉。天皇既有终身在位的特殊身份,当也不负刑事责任。
(二)象征性天皇不具有元首性质
元首大致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对外代表国家;2、是法定的国家首脑机关;3、拥有元首权;4、享有礼仪上的特殊待遇;等。
不难发现现代天皇与此的相异:
1、
现代天皇不具有对外代表国家的地位和权能;
2、
现行宪法及其他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天皇为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
3、
从元首所应有的基本职权看,现代天皇的元首权极不完整。
无论从法制角度还是实际作用看,处于“象征”地位的现代天皇都不具有国家元首的性质。
日本现行宪法对天皇的地位和职权范围的规定,还是比较宽泛而有一定伸缩性的。这就为天皇的权能和政治作用的变化置备了可能性,至于这种变化将朝何方向发展,完全取决于现行宪法的解释,以及对天皇的国事行为负有建议和承认职责的内阁的作用。
⑨ 日本现在还保留着天皇制度吗
日本现在还保留着天皇制度
天皇是日本皇帝的称号,以天皇为首组成专制统治机构,统治国家。
天皇是日本名义上最高统治者,也是全国的表率与象征。不同于一般日本人,天皇与其家族不具有姓氏与公民权等“凡人”的表征,却是全国重要政务的批准者。虽然自昭和天皇以降天皇已宣布放弃其被赋予的“神性”,但多数日本人仍认为天皇代表“国家”、“父母”。换句话说,天皇的意义与日本几乎可说是完全等同。
日本1889年宪法规定,“天皇神圣不可侵犯,总揽统治权”,确立二元制君主立宪制政体。这种保留封建残余并带有现代资产阶级性质的的政治制度,也是日本军国主义的重要根源。二战后,日本人民要求废除近代天皇制,但美国决定保留没有实际政治权力的天皇制。1946年11月,日本国会通过由美国占领当局起草的新宪法,保留天皇制,但天皇仅仅是“日本国家的象征”;采取西方资产阶级性质的“三权分立”原则,实行议会内阁制。日本成为议会制君主立宪制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