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车险是多少
1. 汽车保险费计算
汽车车险,即机动车辆保险,简称车险,是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
机动车辆是指汽车、电车、电瓶车、摩托车、拖拉机、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
[编辑本段]【汽车险起源发展】
汽车保险是财产保险的一种,在财产保险领域中,汽车保险属于一个相对年轻的险种,这是由于汽车保险是伴随着汽车的出现和普及而产生和发展的。同时,与现代机动车辆保险不同的是,在汽车保险的初期是以汽车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主险的,并逐步扩展到车身的碰撞损失等风险。�
(一)汽车保险的起源�
国外汽车保险起源于19世纪中后期。当时,随着汽车在欧洲一些国家的出现与发展,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随之增加。尽管各国都采取了一些管制办法和措施,汽车的使用仍对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因此引起了一些精明的保险人对汽车保险的关注。�
1896年11月,由英国的苏格兰雇主保险公司发行的一份保险情报单中,刊载了为庆祝“1896年公路机动车辆法令”的顺利通过,而于11月14日举办伦敦至布赖顿的大规模汽车赛的消息。在这份保险情报中,还刊登了“汽车保险费年率”。�
最早开发汽车保险业务的是英国的“法律意外保险有限公司”,1898年该公司率先推出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可附加汽车火险。�
到1901年,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单,已初步具备了现代综合责任险的条件,保险责任也扩大到了汽车的失窃。�
(二)汽车保险在国外的发展�
20世纪初期,汽车保险业在欧美得到了迅速发展。1903年,英国创立了“汽车通用保险公司”,并逐步发展成为一家大型的专业化汽车保险公司。�
1906年,成立于1901年的汽车联盟也建立了自己的“汽车联盟保险公司”。�
到1913年,汽车保险已扩大到了20多个国家,汽车保险费率和承保办法也基本实现了标准化。�
1927年是汽车保险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美国马萨诸塞州制定的举世闻名的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的颁布与实施,表明了汽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开始由自愿保险方式向法定强制保险方式转变。此后,汽车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很快波及到世界各地。第三者责任法定保险的广泛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汽车保险的普及和发展。车损险、盗窃险、货运险等业务也随之发展起来。�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欧、美、日等地区和国家汽车制造业的迅速扩张,机动车辆保险也得到了广泛的发展,并成为各国财产保险中最重要的业务险种。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汽车保险已占整个财产险的50%以上。�
(三)我国汽车保险的发展进程�
1.萌芽时期�
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历程。汽车保险进入我国是在鸦片战争以后,但由于我国保险市场处于外国保险公司的垄断与控制之下,加之旧中国的工业不发达,我国的汽车保险实质上处于萌芽状态,其作用与地位十分有限。�
2.试办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1950年,创建不久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就开办了汽车保险。但是因宣传不够和认识的偏颇,不久就出现对此项保险的争议,有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于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直到70年代中期为了满足各国驻华使领馆等外国人拥有的汽车保险的需要,开始办理以涉外业务为主的汽车保险业务。�
3.发展时期�
我国保险业恢复之初的1980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逐步全面恢复中断了近25年之久的汽车保险业务,以适应国内企业和单位对于汽车保险的需要,适应公路交通运输业迅速发展、事故日益频繁的客观需要。但当时汽车保险仅占财产保险市场份额的2%。�
随着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机动车辆迅速普及和发展,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也随之得到了迅速发展。1983年将汽车保险改为机动车辆保险使其具有更广泛的适应性,在此后的近20年过程中,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保险市场,尤其在财产保险市场中始终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到1988年,汽车保险的保费收入超过了20亿元,占财产保险份额的37.6%,第一次超过了企业财产险(35.99%)。从此以后,汽车保险一直是财产保险的第一大险种,并保持高增长率,我国的汽车保险业务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
与此同时,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以及管理也日趋完善,尤其是中国保监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的条款,加大了对于费率、保险单证以及保险人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加速建设并完善了机动车辆保险中介市场,对全面规范市场,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编辑本段]【汽车保险的分类】
机动车辆保险为不定值保险,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其中附加险不能独立保险。基本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三责险)和车辆损失险(车损险);附加险包括全车盗抢险(盗抢险)、车上责任险、 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不计免赔特约险。我们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属于广义的第三者责任险,交强险是强制性险种,机动车必须购买才能够上路行驶、年检、上户,且在发生第三者损失需要理赔时,必须先赔付交强险再赔付其它险种。
车辆损失险
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自身的损失。这是车辆保险中最主要的险种。保与不保这个险种,需权衡一下它的影响。若不保,车辆碰撞后的修理费用得全部由自己承担。
第三者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即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撞车或撞人是开车时最害怕的,自己爱车受损失不算,还要花大笔的钱来赔偿他人的损失。因为交强险(2008版)在对第三者的医疗费用和财产损失上赔偿较低,在购买了交强险仍可考虑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作为补充。
全车盗抢险
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车辆的全部损失,以及其间由于车辆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所造成的损失。车辆丢失后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车辆实际价值(以保单约定为准)的80%的赔偿。若被保险人缺少车钥匙,则只能得到75%的赔偿。
车上责任险
负责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和车上所载货物的直接损毁的赔偿责任。其中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就是过去的司机乘客意外伤害保险。
无过失责任险
投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与非机动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对方人员伤亡和直接财产损毁,保险车辆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被保险人拒绝赔偿未果, 对被保险人已经支付给对方而无法追回的费用,保险公司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出险当地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标准在保险单所载明的本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
承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载货物从车上掉下来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而产生的经济赔偿责任。赔偿责任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赔偿限额内计算。每次赔偿均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辆在停放或使用过程中,其他部分没有损坏,仅风挡玻璃单独破碎,风挡玻璃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赔偿。
车辆停驶损失险
保险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身损毁,致使车辆停驶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按规定进行以下赔偿:
(1)部分损失的,保险人在双方约定的修复时间内按保险单约定的日赔偿金额乘以从送修之日起至修复竣工之日止的实际天数计算赔偿;
(2)全车损毁的,按保险单约定的赔偿限额计算赔偿;
(3)在保险期限内,上述赔款累计计算,最高以保险单约定的赔偿天数为限。本保险的最高约定赔偿天数为90天,且车辆停驶损失险最大的特点是费率很高,达10%。
自燃损失险
对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给车辆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造成车上新增设备的直接损毁,由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未投保本险种,新增加的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不计免赔特约险
只有在同时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方可投保本保险。办理了本项特约保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人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办了本保险后,车辆发生车辆损失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方面的损失,全部由保险公司赔偿。这是97年才有的一个非常好的险种。它的价值体现在:不保这个险种,保险公司在赔偿车损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的损失时是要区分责任的:若您负全部责任,赔偿80%;负主要责任赔85%;负同等责任赔90%;负次要责任赔95%。事故损失的另外20%、15%、10%、5%需要您自己掏腰包。
[编辑本段]【汽车保险的职能】
保险基本职能就是组织经济补偿和实现保险金的给付,同样也是机动车辆保险的基本职能。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人类社会走向文明,汽车文明在给人类生活以交通便利的同时,也给人类带来了因汽车运输中的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不仅如此,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越来越大,对人类社会的危害也越来越严重。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风险和发生意外事故的概率较大,特别是在发生第三者责任的事故中,其损失赔偿是难以通过自我补偿的。
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及风险损失是难以通过对风险的避免、预防、分散、抑制以及风险自留就能解决得了,必须或最好通过保险转嫁方式将其中的风险及风险损失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和转移,以最大限度地抵御风险。汽车用户以缴纳保险费为条件,将自己可能遭受的风险成本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保险人。机动车辆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风险转嫁方式,在大量的风险单位集合的基础上,将少数被保险人可能遭受的损失后果转嫁到全体被保险人身上,而保险人作为被保险人之间的中介对其实行经济补偿。通过机动车辆保险,将拥有机动车辆的企业、家庭和个人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其损失后果得以在全社会范围内分散与转嫁。
机动车辆保险是现代社会处理风险的一种非常重要的手段,是风险转嫁中一种最重要、最有效的技术,是不可缺少的经济补偿制度。�
[编辑本段]【汽车保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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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作用越加明显。�
1. 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从目前经济发展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汽车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对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且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也有工商企业和个人。车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在汽车出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
4. 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
从我国情况来看,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在过去的20年,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在国内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吃饭险种”。其经营的盈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产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汽车保险业务的效益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效益的“晴雨表”。�
[编辑本段]【汽车保险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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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要素亦称“保险的要件”,指保险得以成立的基本条件。在这一问题上,国内外均有不同的见解。我们认为,保险的要素有三,即前提要素、基础要素和功能要素。�
(一)危险存在是保险成立的前提�
保险与危险同在,无危险则无保险可言。因此,特定的危险事故是保险成立的前提,是首一要素。�
人类社会可能遭遇的危险很多,但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即人身危险、财产危险和法律责任的危险。所谓危险事故,是指上述人类三大危险中可能引起损失的偶然事件,它包含三层意思:第一,事件发生与否很难确定。即事件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两种可能同时存在,缺一不可。如果约定的某一事件根本不可能发生,除非心术不正或精神病患者,是不会有人愿意花钱去买这种毫无意义的保险的。反之,如果能确定某一事件一定会发生,承保则意味必然赔偿,无法集合危险,分散损失,也不会有哪家保险公司愿意承担这种无法承担的责任。第二,事件何时发生很难确定。即一些偶然事件虽然可以判断,但究竟何时发生,很难预料。例如,人的生老病死,这是自然规律,但人何时生病、何时死亡,谁都无法预知。
所以,人们死亡、伤残和疾病均属可保事件。发生时间不可预知的事件,当然是将来有可能发生的事件。过去或现在已发生的事件,不属偶然事件。第三,事件发生的原因与结果很难确定。即事件的发生是意外的,排除当事人的故意行为及保险标的的必然现象。事件发生若系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故意行为所致,如谋杀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自杀、纵火等,或保险标的的自然灭失、消耗等,都不属偶然事件。由于偶然事件是“将来的事件”,因而,仅发生与否无法预料,一旦发生将造成多大损失也很难预知。如房屋等财产都有遭受火灾等灾害破坏的可能,但这种潜在性的灾害发生时将造成多大的损失,灾前是任何人都无法准确知道的。倘若事前能准确地知道某一事件发生时所造成的损失额,保险人就很难维持其保险业务了。�
(二)众人协力是保险成立的基础
前已述及,保险是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其基本原理是集合危险,分散损失。这就要求参加保险者不只是几个人、几个单位。也不只是社会中的少部分人和少部分单位,而是要动员全社会力量,使其众多者参加保险。只有众多的社会成员参加保险,其所缴纳的保险费,才能积聚成为巨额的保险基金,从而确保少数人的意外损失获得足额且及时的补偿。因此,保险不仅与危险同在,尤与众人协力同在。没有众人协力,就不可能有保险。众人协力即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这种经济上的互助共济关系,其组织形式有两种,一是直接关系,二是间接关系。相互保险组织中的众人协力所体现的互助共济关系,就是一种直接的互助共济关系。因为这种保险组织的成员,都是由虑有同一危险的多数人所组成。他们中的每一成员,即是被保险者。�
保险的众人协力,其人数虽然不可能具体地划定为几百人或几千人,但为了达到将巨大的损失尽量分散,变成微小的损失,就需要参加保险的人越多越好。无论是相互保险还是保险公司经营的保险都是如此。因为参加保险的人数越多,则损失分得越散,每个成员负担也就越轻;投保者越多,交的保险费就越多,所能积聚起来的保险基金数额就越大,因而对被保险者就越有保障。�
2. 日本汽车保险价格表
如果说是整车的保险价格的话是没有价格表什么的是按照你去年之前有没有出过险车龄等等来计算的向保险公司提供驾驶证和身份证就可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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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日本一个月保险多少钱一个月多少钱
日本普通人刚刚就职一般一个月在18万日元左右,但是要交保险金年金什么的,类似于咱们的三险一金。估计每个月要交2万左右吧。但是每年有两次奖金,公司效益好的话奖金可能是3个月的工资。在日本如果去工厂或者工地上班工资会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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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日本汽车保险服务种类
日本寿险业虽然起步较欧美稍晚,但经过100多年的发展,19世纪80年代已成为世界寿险业最发达的国家。上个世纪90年代市场规模一直居世界首位,但在1999年被美国超越,排名居世界第二位,占世界份额的26.4%,相比排名第三的英国多出2倍多。
几经沉浮
日本寿险公司的经营环境逐渐恶化,具体表现为各寿险公司的利润降低,合同解约增加,新的承保合同增长缓慢
目前,人寿保险已经深入日本的国民生活,日本的人寿保险业已经达到一个非常发达的阶段。1996年,日本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为29.4万亿日元,个人寿险新增加合同1219.8万件,当年市场上的主要个人寿险险种及占新增加合同件数的比重为:终身保险附加定期死亡保险23.1%;疾病保险18.0%;定期死亡保险155.5%;两全保险11.3%;终身保险8.3%。
但是,自1990年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国内由于利率降低、日元升值。尤其是从2000年至2001年,日本寿险保费收入的增长率为负3.9%,比起呈现活力的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的人寿保险市场,其成长的失速非常显眼。
同时,保险的签约数也自1997年以来一直趋于下降,今后随着少子、高龄化、经济发展基础环境的不断恶化,可以说日本的人寿保险业将进入衰退期。
据日本生命保险文化中心1997年《全国寿险实况调查》结果显示:日本国民的家庭投保率为93%,居世界第一位;投保件数为4.9件,投保金额约1.3亿日元,年缴保费67.6万日元,占年收入的10.1%。
2001年日本寿险收入占世界24.79%,占亚洲的寿险收入的77.99%。2002年,日本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收入已达到255118亿日元(合354553百万美元),较2001年度减少2.3%,但仍占整个日本保险业务总额的79.6%,全世界寿险份额的23.08%,居世界第二,仅次于美国。2002年度寿险承保金额为1675兆1817亿日元,是日本国民净收入的4.6倍。
2003年《全国寿险实况调查》的结果是:日本国民的家庭投保率为89.6%,仍居世界第一位,投保件数为4.3件,投保金额为4698万日元,年缴保费53.1万日元,占年收入的9.2%。
日本寿险市场(法定社会保险除外)主要由各家寿险公司(在日本,称为民间保险公司)、邮政局和农协共济会经营。截至1995年末,这三者当年的保费收入分别为30.8万亿日元、14.6万亿日元和3.3万亿日元;其资产分别为174.4万亿日元、92.4万亿日元和9.3万亿日元。
多元化发展
保险险种是保险公司经营的商品,日本寿险市场的主要险种随着寿险市场的发展此消彼长,不断变化
日本寿险市场的主要险种从普通养老保险(即两全保险)到多倍型付定期养老保险(即普通养老保险加多倍的定期死亡保险),再发展成终身保险、终身保险附加定期死亡保险、年金保险,从而适应被保险人少交保费,同时又能得到更多保障的市场需求。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由于平均寿命的延长,人们开始对以低廉的保费获得终生保障的终身保险看好。尤其是1985年费率下调之后,销售势头由附有定期的两全保险迅速地转向附有定期的终身保险。
时至今日,附定期的终身保险已占据各寿险公司主力商品的宝座,据日本生命文化中心统计,1998年新保单承保额的构成比中,附定期终身保险占50.6%。附定期终身保险的内容构成,也随着保险消费者需求的多样化而变得日趋丰富。例如:定期保险的附加险种类繁多,而且在保费付费期结束之后,还可将终身保险的保障内容转换为养老年金保险、夫妇养老年金保险、护理保险等。
追溯到1957年,日本的寿险业已恢复到二战前水平。此时,保险市场的主要险种仍为普通养老保险。从1955年到1965年,日本经济以15%的年增长率递增,通货膨胀逐步加剧,家庭出现小型化,汽车普及造成交通事故频发,死亡人数剧增,市场需要以较低保费获得较高保障的死亡保险。于是1959年,日本寿险市场出现了3倍型付定期养老保险。至1965年,付定期养老保险已超过普通养老保险的市场占有率。
到了20世纪70年代中叶,日本大寿险公司又相继推出10倍型、15倍型付定期养老保险,寿险赔付进一步趋向高倍率化。至1975年,普通养老保险的市场占有率已经从1965年的50.2%下降为17.7%,而同期多倍型付定期养老保险的市场占有率则从25.4%上升到39.3%,成为当时日本寿险市场的主要商品。1975年,世界第二次石油危机后,日本经济进入了相对平稳发展的时期。
20世纪80年代,日本社会进入了老龄化时代,带有储蓄功能的个人年金保险和终身保险越来越受重视,付定期养老保险则开始萎缩。到了1992年,付定期养老保险的市场占有率降至11.4%,终身保险的市场占有率达23.7%,个人年金保险的市场占有率达16.1%。这样,保费较低的终身保险、终身保险附加定期死亡保险和带有储蓄功能的年金保险取代了付定期养老保险,成为该时期寿险市场的主要商品。
从1982年起,寿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医疗保险。从此,日本寿险市场进入了商品多元化时代。最近的新商品有三大疾病保障保险和生前给付附加险。两者都是为适应人们“保险应在生存时受益”这种生前给付需求适时推出的新型人寿保险。
三大疾病保障保险不仅在死亡时,而且在确诊患癌症、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这三大疾病时就可领取与死亡保险金同额的保险金。生前给付附加险是附加在附加定期终身保险等主力商品上,只要确诊被保险人只有6个月余生命时,就可以提前领取死亡保险金的全部或部分。这一附加险无须缴纳保费,不仅新签保单可以附加,老保单也可以中途附加。
作为今后的发展动向,附加定期终身保险毫无疑问地会取代附加定期两全保险的地位。今后以20~30岁年龄段的客户为销售重点的商品也会越来越多,并通过把面向年轻人的商品作为主险,附加各种附加险,如:女性疾病附加险、门诊附加险、护理附加险、癌症附加险、年金附加险、生前给付附加险等,提高保单附加价值的方法完善商品。
最近,部分保险公司推出了风险细分型的“优良体保险”。该险种是在以往的寿险承保条件之上进一步增设严格的健康条件,设定“优良体”,符合“优良体”条件的被保险人可以以更优惠的保费投保。
1996年起,各保险公司可以自行规定保险分红。1999年4月起各大寿险公司可以自行规定费率,对投保多的客户提供价格优惠服务。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在1999年4月成功地推出了“保险账户”。该制度是将保户家庭投保该公司的若干张保单,统归在户主的名下,进行统一管理,并给予各种优惠服务。
此外,有些公司还通过保险直销来(例如:通讯贩卖等)降低成本,低价将商品投入寿险市场。为了进一步适应顾客的多样化需求,各寿险公司正在努力地进行改进商品和完善服务。
又遭退保风波
日本七大人寿保险公司近期宣布,由于投资收益受股价暴跌与低利率的影响以及客户的退保风潮,七大寿险公司2002年度的经营业绩进一步恶化
在截止于2003年3月31日的2002年内,七大寿险公司的利润下降了大约6.7%,利润总额从2001年度的4982亿日元降到2002年度的4650亿日元(约合39亿美元)。
这七大寿险公司包括日本生命保险公司、第一生命相互保险公司、住友生命保险公司、富士生命保险公司、朝日生命相互保险公司、三井生命保险公司以及安田生命保险公司。
各寿险公司声称,它们少得可怜的投资收益率与平均的保单保证收益率之间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七大寿险公司的投资收益率也未达到保单保证收益率,其投资收益总额从2001年度的1.14万亿滑落到2002年度的1.07万亿。
尽管日本政府近日已经向国会提交了有关避免寿险公司破产的议案,但是七大寿险公司声称它们没有下调保单保证收益率的计划。据悉,该议案旨在让寿险公司下调保单保证收益率、暂缓退保。
鉴于各寿险公司的保单受欢迎程度已大不如前,除规模最大的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外,其他六大寿险公司在2002年均因保单终止而支付的退保费远远超过了其销售的新保单的价值。七大寿险公司支付的退保费由2001年度的107.63万亿降到2002年度的100.74万亿,同时销售的新保单的价值也由90.92万亿下降为85.14万亿。七大寿险公司的保费收入也相应从2001年度的18.44万亿下降到2002年度的16.88万亿。而寿险保单终止的速度放慢成为2002年度寿险公司惟一的亮点。
在投资市场上,日本七大寿险公司在2002年度享有2.25万亿未实现的债券收益,较2001年度的1.4万亿的收益相比有了大幅提高。考虑到日经指数在2002年下跌了27%,七大寿险公司在债券市场的未实现收益也是对其在股市上拥有的2698亿日元未实现损失的弥补。
在七大寿险公司中,只有日本生命保险公司和富士生命保险公司宣布在股市上拥有未实现的收益,其中日本生命保险公司的未实现收益数额为6690亿日元,富士生命保险公司未实现收益数额为37亿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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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日本的车险公司有哪些
日本的保険会社有许多、例:
日本生命、共栄火灾海上保険、朝日火灾海上保険、朝日生命、オリックス(ORIX)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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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车辆保险一般保险大概多少钱一年
以2021年6月的保险标准,交强险,车船税和商业保险,不算豪车一般在2500-8000元左右。
交强险保费与车子座位数,是否出险,是否脱保,和过户等有直接的关系;车船税与车辆的排量,核载人数等有直接关系;商业保险与车身价,投保险种的多少,投保险种保额的多少等有直接的关系。
商业车险分主险和附加险。主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法找到第三方责任险、不计免赔险等。
保险法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种:
1、保险业法
保险业法又叫保险业监督法,是调整国家和保险机构的关系的法律规范。凡规范保险机构设立、经营、管理和解散等的有关法律均属于保险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1985年3月3日发布的《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对保险企业的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等做了具体规定,即属于保险业法性质。
2、保险合同法
保险合同法又叫保险契约法,是调整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的法律规范。保险方与投保方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确定的,凡有关保险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以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均属保险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关于保险合同的规定,1983 年9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财产保险合同条例》等。
3、保险特别法
保险特别法,是专门规范特定的保险种类的保险关系的法律规范。对某些有特别要求或对国计民生具有特别意义的保险,国家专门为之制定法律实施。如《海商法》中的海上保险,英国的海上保险法,日本的人身保险法等。在这种保险特别法中,往往既调整该险种的保险合同关系,也调整国家对该险种的管理监督关系。
4、社会保险法
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就社会保障所颁发的法令总称。例如2010年10月2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保险法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7. 在日本汽车买什么保险公司
您担心自己的日系汽车质量不好,再加上之前发生过的抵制日货事件,所以想到了为爱车上一份合适的车险。对此,建议您最好在投保强制保险的基础上再增加商业车险,以完善方案。如何为自己的本田汽车买车险
我国交通法规定,机动车要想正常上路,必须提前购买一份交强险,也就是强制保险,否则无法顺利出行。所以您为自己的本田汽车购买车险只能获得基础性的保障,而根据您的描述,您的爱车驾驶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性较高,所以您还需搭配商业车险,一般来说,为爱车买保险,以下四大主要车险要优先关注:
1、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宝交强险。
2、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需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合同规定赔偿。如果不幸撞坏豪车或驾车致人重伤,赔偿可能高达几十万,交强险最多赔12.2万,显然是杯水车薪。但是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建议至少购买20-50万保额的三者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特别对于新手或经常开车的人,出险机率大,建议购买,更好保障您自身的安全。
4、自燃险。自燃险:二手车是比新车更为特殊的商品,一般都是至少具有三年车龄的旧车,因此,为所购的二手车上自燃损失险是极为必要的。为您本田汽车买车险,仅仅依靠交强险是不够的,同时还要搭配商业车险,通过购买不仅选择空间大,而且后期理赔服务有保障。华泰车险投保优势:*网上投保,商业险立省15%*免费享受非事故道路救援理赔特色:*专属私人理赔顾问*高效服务,品质维修大地车险投保优势:*私家车商业险省15%*无限次七星级非事故道路救援理赔特色:*简易赔案快速处理*设置定损点或上门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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