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新婚姻法什么时候实行的
㈠ 马来西亚离婚最新规定
根据马来西亚的离婚法,离婚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双方同意离婚
结婚的男女双方在注册结婚的两年后,经过双方的同意、联名申请离婚,此等离婚不需提出特殊理由。
1982年以前的婚姻,即使是未经注册而是根据华人传统婚俗而结合,也必须到律师楼办理离婚文件向高等法庭请准离婚,才能离异(在报章上刊登离婚启事来解除婚约是无效的)。
2.单方面申请离婚
只有经过其中一方的同意,而另一方并不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申请者,必须提出正式的离婚理由--双方的婚姻已经破裂到无法挽救的地步。
以上述理由提出申请者,必须以下列事实为根据:
a.配偶与他人通奸而导致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b.配偶的行为举止使你无法与他生活在一起。
c.连续二年遭配偶遗弃。
d.与配偶分居达二年
(a,b及c必须经“婚姻调解庭”的调解失败后,才能正式向法庭提出申请)
3.任何一方向法庭申请要求宣判婚姻无效
在下列任何情况下,一项在1982年3月1日婚姻法令生效后结成的婚姻必须是无效的:
a.其中一方已婚,其原有婚姻还有效,而其原配仍然在世
b.其中一方是在十八岁以下或不同意结婚
c.与结婚之人有血统关系
d.与结婚之人是同性别
e.配偶性无能
f.任何一方不合作,无法完成婚姻生活
g.不是出自于自愿结婚,而是因恐吓,错误,精神不正常等原因而答应结婚
h.结婚之时配偶患有性病
i.结婚之时女方已经怀有他人的孩子
离婚的处理
离婚必须经过律师向高等法院办理,经高等法院的判决才属有效。
在谕令离婚时,必须经过以下二个阶段:
1.在听审后,高等法院将发出暂时离婚令。
2.在得到暂时离婚令的三个月后,将此暂时令申请改为绝对之离婚令。(在得到这绝对离婚庭令后,离婚者才可以再婚)
在1982年3月1日新法律(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实施后,注册结婚的结果是:
(一)此婚姻是合法和受承认的,并且一直延续至高等法庭判决取消婚姻或准许离婚或其中一方死亡。
(二)双方皆不可以重婚,也就是说多夫制或多妻制都是被禁止的。
(三)离婚或取消婚姻后,有关的赡养费、孩子(如有)的监护权和婚后财产的分配权力等都获得保障,若有任何要求可通过律师向高等法庭提出申请要求宣判。
㈡ 世界上有几个国家可以实施一夫多妻制
塞内加尔、乌干达、利比亚、斯威士兰、埃及、苏丹、埃塞俄比亚、也门、阿联酋、卡塔尔、巴林、约旦、伊拉克、沙特阿拉伯、阿曼、摩洛哥、索马里、南非、喀麦隆等国家都是一夫多妻制。
1、肯尼亚
2014年肯尼亚婚姻法案,2014年3月,肯尼亚议会通过了婚姻法案,正式承认一夫多妻制的法律效力。
法案在草拟时含有给予妻子决定丈夫能否再娶的权力,但由于肯尼亚议会的男性议员远多于女性议会,这条条文被废除;在新的法案下,丈夫不须征询妻子的意见就可以再娶妻子。
此外,由于法案只承认一夫多妻的法律地位,而没有承认一妻多夫制,令当地的女性议员极为不满,抗议制度并不公平。
2、印度
印度自古时号称实行一夫多妻,《摩奴法典》中有相关记载,但据历史记载只有帝王才实际上奉行一夫多妻。例如维查耶纳加尔国王Krishnadevaraya就有众多妻子。
印度米佐拉姆邦的农村住着一户堪称世界上最大的家庭。67岁的家长齐奥纳查纳共娶了39名妻子,并有94名子女、14名儿媳妇以及33名孙子女。齐奥纳所属的教派允许教徒想娶多少老婆就娶多少,而他是这个教派的首领。
但印度的某些地区重男轻女的观念深入人心,妇女出嫁时要附带昂贵的嫁妆而且随时有可能被丈夫休掉,甚至男性可以把妻子进行买卖租赁,因此女性的地位在印度非常低下。
3、利比亚
利比亚国,简称“利比亚”,是北非的一个国家,位于地中海南岸,与埃及、苏丹、乍得、尼日尔爾尔、阿尔及利亚跟突尼斯相邻。面积176万平方公里,首都的黎波里。
公元前3世纪建立努米底亚王国。曾先后从属于迦太基、罗马帝国、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1912年沦为意大利殖民地,1943年被英、法占领。1951年独立,建立利比亚联合王国。
1963年改名为利比亚王国。1969年9月1日,成立阿拉伯利比亚共和国,1977年改名为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1986年起使用国名大阿拉伯利比亚人民社会主义民众国。
2011年,爆发反对卡扎菲的利比亚内战,卡扎菲政权覆灭。2013年5月,国名改为利比亚国,但此后仍然冲突不断。
2011年10月23日,利比亚过渡政府“全国过渡委员会”在班加西举行庆典,正式宣布利比亚全国解放。
举例说,“以离婚的法律为例,这个法律是违背伊斯兰教规的,所以它将是被禁止的。”也就是说,在卡扎菲统治下,“一夫多妻制”是被禁止的,但在如今全新的利比亚,“一夫多妻制”又将合法化。
4、马来西亚
2006年,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了新“家庭法案”,取消了要求每个妻子都得到公平待遇的条款,降低了组建一夫多妻家庭的门槛。此举引发该国对一夫多妻制的热烈辩论。
有女权组织认为,如果维持一夫多妻制,就必须对妇女权益有更多保障,比如给予第一个妻子留在或离开多妻家庭的权利。
马来西亚吉隆坡,48岁的尼桑木丁阿沙里和他的4个妻子,以及24个孩子在一起。他是一个名为“兄弟会”的一夫多妻俱乐部成员。而另一群马来西亚伊斯兰女性则在2011年成立“千依百顺妻子俱乐部”。
成员为了取悦丈夫,在俱乐部里学习性教育等课程。她们认为,这将有助于减少社会问题,如不忠、离婚和家庭暴力等。
5、阿富汗
阿富汗也常见一夫多妻,阿富汗和塔吉克斯坦斯坦接壤,情况要比塔国恶劣许多,被称为“火药桶”,由于常年战争阿富汗的经济破坏严重,称得上是世界最贫穷的国家。
由于战火的缘故,阿富汗的工业、农业都遭到很大的破坏,老百姓失去了经济来源,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其中难民多达300多万,大部分是流离失所的农民,生存艰难。
一些贫困家庭为了减轻负担,会很早就把女儿嫁出去,用中国人的话说就是童养媳,一些年纪大点的女孩则是给有钱人当妾,有钱的人往往能有几个妻子,能够养活她们。
在阿富汗女人的地位是比较低的,尤其是在一些偏远的农村地区,女人出门几乎只能露出眼睛,许多阿富汗女孩在摘掉面纱后都是美女,可是迫于生活,她们只能多人伺候一个男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一夫多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