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缅甸打的疫苗回国怎么证明
㈠ 国外打的疫苗国内怎么登记
法律分析:只需要到当地疫苗接种处登记就可以。也可以打开手机支付宝,在最上方的搜索栏中输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后点击搜索。进入官方小程序界面,点击【入境人员版防疫健康信息服务】。根据实际情况输入个人身份信息,点击【注册】,登录系统后即可登记疫苗接种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四十二条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下级人民政府关于采取前款所列紧急措施的报告时,应当即时作出决定。
紧急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㈡ 国外打了疫苗回国怎么认证
法律分析:如接种中国产疫苗后核酸检测阴性、IgM抗体检测阳性,可正常申请健康码。总领馆在审核健康码时,将就“双检测”和N蛋白检测结果与指定机构进行全量核实,并对接种凭证进行审核,必要时联系凭证出具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无法判定接种情况属实的、申报不实或接种凭证或检测报告造假的,将不予核发健康码,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㈢ 出国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市民为出境所需办理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公证,可携带受接种疫苗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和已盖章的新冠疫苗接种凭证原件、复印件,在株洲市国信公证处一楼涉外接待室办理。如接种疫苗者本人无法亲自办理,由人代办的话,除上述材料之外,代理人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及接种疫苗者的委托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二条 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法律分析:申请人一般在完成接种时,医院或者门诊会发放纸质接种证明。或者前往任意开放接种新冠疫苗的社康中心申请开具。申请人也可以自行在所在地区有关健康码上进行查验导出。不同地区开证明的方法会有出入,可以在接种完成之后询问医院或者接种医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五条:公民依法享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国家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护和实现公民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㈣ 我打了疫苗已经出国,但是我现在要回国,怎么办理入境疫苗证
答案:国内现在没有这方面的特殊要求吧。只要你在当地按照大使馆的要求提供资料,申请到绿码之后就有回国的资格了。
另外,如果你在国内已经打了疫苗了,在接种疫苗的时候,疫苗接种站都会给你盖了公章的证明的。
㈤ 在国外打疫苗,怎么在国内开接种证明
法律分析:可到相关服务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并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建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动态调整机制。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控制需要,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并公布。
第四十二条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强化预防接种规范化管理。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和非免疫规划疫苗的使用指导原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制定接种方案,并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十三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与预防接种相关的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监测、评价、流行病学调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㈥ 国外接种疫苗后回中国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一、如接种中国产疫苗后核酸检测阴性、IgM抗体检测阳性,可正常申请健康码。
请点击下载《疫苗接种声明书》,如实填写并手写签署后,连同“双检测”证明以及疫苗接种证明一并通过“健康码”小程序上传供审核。
二、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
(一)美国现有的辉瑞(Pfizer)、莫德纳(Moderna)、强生(J&J)均属非灭活疫苗。按要求,辉瑞、莫德纳疫苗需接种二剂,强生疫苗需接种一剂。拟赴华人员需在完成规定接种次数后安排赴华行程。
(二)接种非灭活疫苗后,IgM检测可能出现阳性结果。为区分出现阳性系接种还是感染所致,已完成非灭活疫苗接种的人员:
1、在总领馆指定“双检测”机构采样时,在《健康状况申报书》中如实填写接种情况,口头向采样人员明示并出示接种凭证,同意检测机构在IgM为阳性时自动加测N蛋白。
检测机构在对已接种美产疫苗人员检测时,如检测IgM为阳性,将自动追加N蛋白检测(无需另行采样),并将检测结果显示在检测报告中。
2、已接种非灭活疫苗人员且IgM结果为阳性的,在申请健康码时,除提交机票或行程单,还应提交“双检测”+N蛋白检测报告(可在一份报告中显示)、《疫苗接种声明书》,并尽可能上传必要接种凭证。有关凭证应真实,且包括必要信息,有助于确定个人身份,判定疫苗种类及接种情况。
三、总领馆在审核健康码时,将就“双检测”和N蛋白检测结果与指定机构进行全量核实,并对接种凭证进行审核,必要时联系凭证出具单位进行核实确认。对无法判定接种情况属实的、申报不实或接种凭证或检测报告造假的,将不予核发健康码,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二条 港口、机场、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现甲类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向国境口岸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互相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