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哪里娶缅甸老婆
㈠ 请问怎么才能娶到缅甸美女
想要娶到缅甸美女,不联系通过中介找,那样被骗的几率很大,如果真想找个缅甸的美女,可以选择去那边打工,可以认识到很多缅甸美女,有些都是很希望嫁到中国的
㈡ 去缅甸找老婆,如何去找呢,大家可以提个意见吗有找出来的吗谢谢大家万分感谢
找老婆又没人拦着你,缅甸那边要找个老婆还是容易,只要真心对她,一般都会跟着你。但是在国内不好落户,能跟你交流说汉语的也只有缅北的,但是缅北的都没有合法的缅甸国籍,所以户籍很麻烦。只要不是龌龊的手段去找老婆,当地政府是不会干涉的,如果非法手段,抓到了就开心了。
㈢ 娶缅甸老婆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首先你要先办好自己的护照和单身证明(民政局开),带上单身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级市公证处开具中英文两页公证书,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单身公证书、健康证(防疫站体捡)、签证(昆明缅甸大使馆办)
2.缅甸女孩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开女孩子的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然后到内比都缅甸政府外交部、民政部门办理来中国的合法手续,拿到全部合法手续后在到中国驻缅甸大使馆申请女孩子来华的签证和婚姻认证手续。成功后可来中国男方所在地省民政厅办理结婚证,在凭结婚证到男方所在地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新娘居留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㈣ 找个缅甸姑娘做媳妇哪里多
我真的想找个缅甸老婆,有人帮忙
㈤ 在打洛口岸找缅甸老婆好找吗
好找。
在中缅边境,有大量的缅甸女孩来中国打工,其中不乏有许多年轻貌美的单誉旅身女孩子,桥虚仔在中缅边境的瑞丽,打洛口岸等地方工作生活,有在工厂里面工作的,有卖衣敏汪服的,有做按摩和在ktv工作的,有在餐饮店工作的,包括打洛口在的这些地方都是可以认识缅甸女孩的地方。
㈥ 请问去腾冲能找个缅甸媳妇吗
呵呵.得先出国吧.
我建议你去越南.内地方穷.几千块钱在那可以算上富人了.
一样温柔贤惠.
其实你只要想在国内找.肯定能找着.
不可能全部的女孩都看重钱.
肯定有好女孩.
没必要非得出国找.
语言又不通.
对么朋友.
希望你找到幸福..加油.
㈦ 我老婆是缅甸的应该怎么办结婚证我老婆办个户照需要花多少钱还有怎么把户口转过来
这个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缅甸结婚,一种是在中国登记结婚。在缅甸登记结婚,她需要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你需要提供护照签证和经过缅甸驻中国使领馆认证了的你的单身证。如果在中国登记结婚,你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她提供护照签证和经过中国驻缅甸的使领馆认证了的她的单身证。就这么简单!
㈧ 南伞可以找到缅甸媳妇吗
可以。因为中国南伞镇与缅甸果敢交界;多年来与跨国婚姻现象普遍的存在。缅甸与我国云南边境接壤,南伞口岸出境20米就是缅甸果敢口岸。两国互相往来,自然在婚姻方面也不会差着的。
㈨ 娶缅甸女人要怎么办理结婚证
需要双方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