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哪里有卖缅甸包谷808种子
‘壹’ 缅甸玉米如何运到瑞丽销售
缅甸口岸通关指南:所有进口都必须事先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
1 商业发票3份。用于计征关税的发票必须按商业惯例用英语填写所有说明:详细商品名称、进口许可证号码及外汇许可证号码、数量、原产地,在提供折扣及其形式的情况下分别注明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对到岸价(CIF)必须标有:离岸价(FOB)价、CIF费用、CIF价。
2 如进口商只要求按FOB价计算,则应在特别发票上列出CIF费用,特别发票和商业发票在结尾处一般都必须由进口商提交以下按规定签字的声明:"我们在此声明,此发票是真实正确的。(英文: We hereby certify this invoice to be true and correct.)发票不需公证。
3 免原产地证明书。仅在个别情况下例外。
4 海运提单不需公证。海运提单上除了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外,还必须有开出相应信用证及带有委托托收的缅甸银行的名称。如果另一地点的海运提单要作为缅甸银行的提单转交,则也应在海运提货单上注明其名称和地址。
5 出口药剂产品必须取得缅甸药品委员会的批准。
6 出口活的牲畜必须提供1份“兽医证明书”。
7 对初次进口的化学制品,缅甸海关有时将送样至仰光实用研究学院检验。
8 只有明确标明了不用于使用、消费或出售标记的样品,才予以免税。其他商品样品应纳税。
缅甸海关计征制度及通关程序[自:商务部网站]
一、海关计征制度
(一)估价制度:缅现代估价制度基本原则是货物的真正价格是以货物进口时间地点的价格作为正常价或进口价,前提是货物销售在公开市场的具有独立资格的买卖人之间进行。根据《海洋海关法案》,缅甸基本上进口采用C.I.F估价制,出口采用F.O.B.估价制。
(二)关税方面: 缅海关进口最高关税率为40%,最低为零税率。农业、医药品以及机械和零配件的进口税率税率一般从0.5% 至3%不等。出口关税一般不收税,收税商品仅分五挡,即大米和面粉出口每吨征收100缅元关税,竹制品出口征收10%从量税,米糠、毛皮类,油饼粕类,非大米及大米制品的豆类和粮食类出口征收5%的从量税。
由于缅甸官价美元兑缅元的价格与市场价美元兑缅元的价格相差四十多倍,1996年后缅政府废弃以前按官价1美元兑换6缅元的计征方法,采用中间价,即按1美元=100缅元计征。
1、进口商品须交纳的税包括:
(1)进口税
(2)商业税
(3)许可证费
2、关税及其他税的支付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1)现金或支票
不超过5,000缅元的现金可以在海关局支付。金额超过5,000缅元的则采用能从缅甸经济银行和私人银行取得的支票支付。
以下情况下超过5,000缅元的海关税或其他税可以例外用现金支付:
A·在港口结关
B·在邮局结关
C·海员和乘客行李
D·拍卖保证储蓄金
(2)从活期活期存款帐户中支取
进出口商和合资企业可以在海关局开立活期帐户。他们的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可以从这些帐户中扣除。
二、海关通关程序
(一)进口方面
根据现行法令法规,所有进口货物必须向海关局报关以便通关。报关时,填写进口申报表格(CUSDEC-1)进行报关,并随附以下文件:
1、进口许可证
2、发票
3、提单或空运托运单
4、装箱单
5、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进口所要求的许可证
海关根据海关税率表缴纳进口税。缅甸进口税以C.I.F.计价。进口商品不仅要交纳进口税还要交纳商业税,商业税根据商品的到岸成本计征,到岸成本为商品可估量价值及进口税之和。这些税在商品入关地点通关时征收。
(二)转口贸易海关申报格式
所有进口的非本地用的出口贸易商品,即出口贸易商品装运时必须填写规定的表格,即CUSDEC-3,并附上以下文件:
1、提单或空运托运单或路运托运单
2、由贸易部颁发的转口贸易许可证
3、商业发票
4、买卖双方签定的销售合同或出口商与授权代理签定的合同
5、与法规严格一致的保证合约,如不能出口,则根据现行法律予以处置。
转口贸易税以进口货物的C .I.F.价为计征基础,征收2.5%的从价税。
(四)特殊货物的通关
以下一些通过海运和空运的特殊进口货物将予以快速通关
1、易腐物品
2、政府和企业急需物品
3、鲜活动物,人类遗体
商检 缅甸的商检主要由商检委员会负责。目的是检查出口商品品种、质量、重量、包装等是否与购销合同中写明的相符,主要通过对品种、质量取样检查。进口商品检查:
内容 抽检率(%)
品种、质量 至少占20%
重量、规格 至少占10%
包装和标记 100%
进口商品在检查过程中,如果按规定的查检比例不准确,可再增加查检比例。规定收取进出口商品商检费。出口商品:对品种、质量、重量、数量和包装的检查次数收取检查费。进口商品:检查员出检,每人每日收费200缅元。按照进出口商检程序,在说明进出口商品质量、重量、包装式样后,还需要具体写明商品送交地点、接收地点和送交时间的规定。进出口商品经检查合格后,有关部门将填发检查证。
缅甸进出口管理1988年11月,缅甸成立了进出口和代理人工作注册委员会,由贸易部长负责,该委员会有对进出口商和代理人进行注册,并发放进出口许可证的职责。
进口管理
进口商要获取进口许可证,首先必须向贸易董事会申请注册,并获得注册许可证,注册许可证每年都要更换,根据进口商的不同类别以及进口业务的不同,注册费亦不相同。下列人员有权申请注册成为进口商:
1.按《缅甸公司法》或1950年《特别公司法》设立的现有合资企业或股份有限公司,按1970年《缅甸联邦合作社法》注册的合作社,或普通的进口商、出口商、实业家或合营企业;
2.现有的有实际经营进出口业务能力者;
3.在缅甸联邦内已有业务基础者
4.遵守经贸易部不定期发布的有关进出口规定的企业;
5.申请独资经营的现有公民、合伙公民或入籍公民。
已注册的进口商可以申请进口商品的许可证。进口必须提交一份带有3缅元印花的申请,并提供贸易董事会所需的材料,如:估价单或销售合同的原件;用外币支付进口费用的可靠证明;如果是免税商品,须有不转移外币或不作为本国商品出口的证明;如果与以前进口的商品相同,须有缅甸港务局的结关记录证明。贸易董事会审查后,即可发给合法人员进口许可证。
已获得进口许可证的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从进口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一个月内,按一份许可证收取商品到岸价5%的费用汇给海关;
2.没有贸易董事会的批准,不能转让进口许可证;
3.如果在许可证发放之日起6个月内商品不能装船,必须申请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