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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士为什么在新西兰

发布时间: 2022-08-09 18:08:42

‘壹’ 勇士队在旧金山还是奥克兰

勇士队在旧金山。勇士队,即是金州勇士队,是一支属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的职业篮球队,其主场原本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于1962年搬到加州,因为加州的昵称是“金州”,故取名金州勇士队。

勇士队在旧金山还是奥克兰

金州勇士队于1946年成立并加盟BAA,于1949年加盟NBA,是最早加盟NBA的11支球队之一。

NBA的第一次总冠军得主就是金州勇士队,在NBA的历史上,金州勇士队曾六次夺得总冠军。

金州勇士队里的知名人物有威尔特·张伯伦、斯蒂芬·库里、克里斯·韦伯、拜伦·戴维斯等。

‘贰’ NBA的金州勇士的主场在哪里啊

不是的,勇士是NBA唯一一支队名不是所在地城市名命名的球队
勇士主场在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克兰市,早年美国淘金热,所以加州也叫金州,所以得名
而且奥克兰的球市不是很好,所以一直没有赞助商,最近刚有一个了,球馆也终于有人命名了,叫甲骨文球馆

‘叁’ 勇士队的主场在加州的奥克兰,为什么叫金州勇士

金州是加州的别称,犹他爵士也是用州命名的,这在美国的四大联赛也是很常见的。
勇士队历史:
1946年,费城勇士建立
1962年,球队搬迁至旧金山湾区,就叫旧金山勇士
1971年,球队更名为金州勇士。
如果满意,求采纳。

‘肆’ NBA勇士队在哪个城市

NBA勇士队在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奥克兰市,是美国男篮职业联赛西部联盟太平洋赛区的一部分。

勇士队主场原来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1962年才搬到加州,由于加州的昵称是“金州”,故取名“金州勇士" 。它是最早加盟NBA的11支球队之一。

(4)勇士为什么在新西兰扩展阅读

勇士队球队主场的变迁

费城体育馆,1946年至1962年

费城展览会馆,1952年至1962年

牛宫,(1962年至1964年、1966年至1971年、与1975年两场NBA季后决赛)

旧金山市礼堂,1964年至1967年

战争纪念体育馆,1964年至1966年

圣荷西体育馆,1996至1997年

甲骨文体育馆,(1966年至1967年、1971年至1996年、1997年至2017年)

新旧金山体育馆,预定2018年

‘伍’ 勇士队在旧金山还是奥克兰

勇士队在旧金山。

旧金山属于沿海城市,科技、医疗业都很发达。同样的,它也是全球性的旅游胜地,分分钟秒掉诸多“网红打卡地”。旧金山气候舒适,环境宜人,最重要的是这里相当繁华——人们的消费能力颇强,我想这也是勇士队将主场搬到这里的一大原因。

位于旧金山的勇士主场大通中心球馆,于2019年9月交付使用。换句话说目前的勇士队,已经在这里打了2年多球了。大通球馆室内富丽堂皇,相当宽敞。

球队战绩

2014-2015赛季勇士以67胜15败排名西部联盟第一。2015年6月17日,NBA总决赛第六场,勇士客场以105-97再胜骑士,总比分4-2夺取总冠军。这是勇士队在1974-75赛季以来的第一个冠军。2015-16赛季,勇士队在NBA常规赛中取得73胜9负的成绩,打破公牛在1995-96赛季创下的纪录(72胜10负),成为NBA历史单赛季常规赛战绩最好的球队。

2017年6月13日,勇士队以16胜1负的季后赛战绩,超越2000-01赛季的湖人(15胜1负),成为NBA历史上胜率最高的夺冠球队。2017-18赛季,勇士队在NBA总决赛总比分4-0战胜克里夫兰骑士队完成卫冕。

‘陆’ nba中勇士在哪

金州勇士队(Golden State Warriors)于1946年成立并加盟BAA(1949年加盟NBA),是一支属于美国的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市(San Francisco)的职业篮球队,是美国男篮职业联赛(NBA)西部联盟太平洋赛区的一部分。[1]
勇士队主场原来在宾夕法尼亚州的费城,1962年才搬到加州;由于加州的昵称是“金州”[2] ,故取名“金州勇士”[1] 。它是最早加盟NBA的11支球队之一;在NBA历史上,曾六次夺得总冠军,NBA的第一次总冠军得主就是勇士队;NBA单场最高分纪录保持者威尔特·张伯伦就是在勇士队拿下100分的。
在唐·尼尔森成为球队教练后,勇士队成为了一支可以为季后赛席位展开争夺的劲旅,2006-07赛季季后赛第一轮更是淘汰常规赛冠军小牛队创造NBA史上第3个“黑八奇迹”[3] 。
2015-16赛季,勇士在常规赛中取得73胜9负的成绩,打破了公牛在1995-96赛季创下的纪录(72胜10负),成为NBA历史单赛季常规赛战绩最好的球队[4] 。2017年6月13日,勇士以16胜1负的季后赛战绩,超越2000-01赛季的湖人(15胜1负),成为NBA历史上胜率最高的夺冠球队[5] 。2017-18赛季,总决赛总比分4比0横扫完成卫冕[6] 。

‘柒’ 指环王评论

Frodo和Gollum:魔戒系列的悲剧英雄
作者:lukeyoung

Frodo是不是英雄,对我来说本来毫无疑问. 可是有不少人觉得他配不起这个头衔. 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这么想.我无意攻击他们的观点,也无意说服他们. 只是借此重新整理我对Frodo的理解,希望在这过程中, Frodo之为英雄就象1+1=2一样理所当然.(我将尽量不谈原着,只谈电影中的角色.)

我可以从某种似乎强词夺理的角度来论证.魔戒系列是不是成功的电影? 应该是吧! Frodo是不是男主角? 我想是的.至少是最重量级的男主角之一. 象魔戒这样庞大的电影,如果男主角角色本身或演员表演失败的话,它是不可能成功的.它整体上是表现英雄主义的片子, 如果观众不能认可主角Frodo是英雄, 他们是不会满意的. 当然其他角色也都是英雄,可主角不够英雄,足以摧毁整部片子.从这个角度讲, 魔戒的成功已雄辩地证明了Frodo的成功,尽管他看起来是多么脆弱, 多么凄怨, 而且,他其实并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想到这里,我才想到Gollum, 才发现Gollum与Frodo的不可分割. 是的, Frodo和Gollum的关系,某个方面,比Frodo与Sam的关系更密切. 他们都是持戒人. Gollum对魔戒的刻骨之恋和切肤之恨,无人能出其右, 只Frodo能稍稍理解. Gollum是Frodo地狱般的未来,是Frodo的前车之鉴, 他们因此惺惺相惜又互相憎恨.

Oracle对Neo说Smith是他的opposite, 他的negative. 我觉得这句话也适用于Frodo和Gollum, 毫不突兀. Gollum是Frodo的opposite和negative, 如果魔戒不被摧毁,Frodo将变成Gollum, 而Gollum, 很久很久以前,曾是个单纯的水边Hobbit. 他并不想变成现在这样, 甚至几百年后,Smeagol人格还一度击败Gollum人格, 足见他的本性之坚韧. 所以Frodo要救他. 就在Frodo决定放开Gollum,让他做向导的那一刻, Frodo其实是决定了他自己和Middle Earth的命运.

他说: “Maybe he does deserve death. But for now that I see him, I do pity him.” Frodo之为英雄,在这一刻已经完成. 英雄不一定要力大无穷战无不胜, 他也不总是在最后成功.英雄是超我的勇气, 过人的胆识和悲悯的胸怀. 这三点, Frodo都做到了,更有孤注一掷的执着. 当然多数时候,我们看到他在银幕上跌跌撞撞,担惊受怕,更因为Elijah的那双超大的湛蓝的眼睛, 我们不习惯看到这么”脆弱”的英雄,所以我们不舒服.渺小短视的我们!

我承认前两集里的Frodo有点让我失望,因为他看上去真的不堪一击. 但第三集, 不知怎的,他完全赢得了我的尊敬.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时时担惊受怕,一天比一天衰弱,甚至还当了一回唐僧. 可是就象他带着魔戒一步步爬向末日山口一样,他也带着我越来越信任他的坚强. 是的,就是这份不顾一切,抛开生死,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勇气,说服了我,也担起整部影片的道德重量和希望. 当他对Sam说: “No, Sam, I cannot see them. No taste of food, no feel of water, no sound of wind… I am naked in the dark.”谁能不叹惜他挣扎之惨烈? 谁还会怀疑这小小的Hobbit身上有着巨人的勇气?

“可是,他最后没有把魔戒丢下去,” 你说.没错,他最后失败了. 他将魔戒据为己有. 不过试想如果Frodo站在火山口,将手一松,轻易地丢下魔戒, 是不是非常不合理?魔戒折磨他这么久, 此刻在Saurun的地盘中心, 它的魔力更强. Frodo虽然鼓勇将它带到这里, 但是让他放手却成了不可能的任务. 完全合理.不然至尊魔戒也不成其为至尊魔戒了.

也只有这时, Frodo的宽容和悲悯得到了回报,救了所有人.而Gollum,如果你认为他的出现只是做Frodo和Sam的向导,那就大错特错了.他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另类英雄,他是毁戒人.冥冥之中,Frodo和Gollum联手,才摧毁了魔戒. Gollum深恨魔戒,受荼毒最深,由他来毁也最适合.当年我读完全书,越想越佩服作者巧夺天工的情节安排.这一情节PJ是无法做另外的改编的,这是唯一的,最强有力的,最精巧的毁戒方式.

Gollum,不管他曾经多么卑微,罪恶,狡诈,肮脏,受难深重,他救赎了自己, 虽然他自己并无意于这一救赎. 而且,他最后是快乐的.很欣赏影片中没有让他在坠落中恐怖地嘶喊,而是浑忘一切地沉浸在重得魔戒的狂喜中,不知末日将临. Bless you, Gollum!

写到这里,我沉浸在对Frodo和Gollum的感怀中,一时间写不下去了.

本来还想说说Elijah Wood的表演是否合格,现在发现不必要了.我闭上眼, Elijah就是Frodo. 他的大眼睛清澈无底,就象个真正的Hobbit一样纯洁. 如果你只记得他的眼睛,就抱怨他没有演技,那是因为他的眼睛太会演戏了.事实上,他那副五官可以演出从天真到绝望,从喜爱到怀疑到厌憎,从脆弱到坚强的种种表情. 上个月我重看FELLOWSHIP, 当Frodo第一次出现在Shire的绿荫地上时,才惊觉从FELLOWSHIP到TWO TOWERS, 从Shire到Gondor, Elijah已经把Frodo改变了这么多,而我却浑然不觉. 他是不是好演员,不用再说了吧.

他们的魅力瞬间[ZT]

魔戒被扔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中土告别了所有的战乱和困苦,人们开始了幸福安宁但平凡地令人窒息的生活,当英雄最后的帆影消失在遥远的天际,我们还拥有什么?我们还能做什么?
在这个时代,天空没有诸神的翅膀,大地不再行走英雄,璀璨的星空丧失了远古的神秘,自然被剥去了壮丽威严的外衣,到处弥漫着工业流水线令人窒息的味道,灵魂在功利的旋涡中转瞬间迷失了方向,现实主义的飓风涤荡着我们不堪一击的梦想}~^

尼采道出了这个时代的本质,他说:“上帝死了!”

象征着永恒的神走了,象征着美丽和高贵的精灵走了,于是,形形色色拙劣的偶像崇拜填补着空空如也的祭坛,困顿、迷乱、空虚、瞬间性成为这个时代不可避免的特征,我们挣扎、反思、探索,渴望在高尚与卑下,纯洁与污浊之间找到平衡点,重新捡回那片失落的晴空

虽然千百次地告诉自己,那是个离我们遥远而又遥远的架空世界,可我依然固执地相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曾经存在过那样一群人
在失去英雄的时代里,我将深深地缅怀并永远珍藏那些在战火离乱中辗转飞奔的身影,尽管他们将随着历史的烟尘飘然而去,化作传说,化作神话,或者一缕清风

一、阿拉贡
佛洛多向他慢慢的伸出了手,掌心上放着那枚让无数心怀叵测的人梦寐以求的戒指,甘道夫的陨落,波罗米尔的背叛,使这个脆弱的霍比特人几乎丧失了最后一点对周围人的信任,即使眼前这个正在向他走来的人曾经救过他的命
他走到佛洛多面前,默默地望着魔戒,伸出了手——
在我掩口惊呼的刹那,他没有碰触魔戒,而是紧紧地合拢住佛洛多的手
中指上绿色的巴拉漠之戒熠熠生辉,昭示着这位王族贵胄高贵的血统
“走吧,佛洛多,那是你的使命。”
当佛洛多的披风拂过屏幕的一角远去的时候,一群半兽人正杀气腾腾地扑过来
他异常平静地迎向他们,手中的利剑垂直举过眉心,履行了每一个勇士在决战之前的仪式
大幅度地砍杀,动作张弛磅礴,章法丝毫不乱,仿佛在进行一场驾轻就熟、早已倦怠的游戏
一种久违的壮怀激烈和快意恩仇荡胸而来
在阿蒙汉的森林中,这个衣衫褴缕的流浪者,让我体味了真正的游侠风范

二、莱戈拉斯
关于他,人们已经谈论得太多太多
他的每一个镜头,都已经被影迷们细细咀嚼品味了无数遍
我要说的,却是一个微小的细节

“绝对不能让魔戒落入精灵的手中!”矮人缺乏考虑的口无遮拦立刻招来了全体精灵的霍然起立
就在那一刻,刚才还愤然起身为阿拉贡辩解的他,刚才还对波罗米尔的痴迷不悟正言喝斥的他,却驰然张开双臂,牢牢地拦住了要冲过去的其他精灵,灰色的长袍使他看上去那样高大、冷静、清峻,威不可测
那是一种真正的王者才有的威仪,那是一种少有的从容胸襟与雍容大度
也许他飞身上马的英姿可以让无数MM尽折腰,也许他单枪匹马杀死猛犸的神勇可以永垂影史,但让我真正折服的,却是这“一挡”
人们都说,当他头戴金冠,身被银袍,走向阿拉贡的时候,最象一个王子
但那只是外观上的,气质上的.决定一个人本质的,不是他作了什么,而是他不做什么.没有哪一个镜头比这一刻更能显示他的王者本色了

三、甘道夫
那一刻,镜头静止了,声音静止了,我的心静止了
“快跑,傻瓜!”
最后一次向佛洛多露出顽皮的笑容,松开攀住岩壁的手,坠入了无边的深渊
相信那一刻,观众的心也在同时坠落
背景中,一个如泣如诉的女高音缓缓响起,忧伤,哀婉,凄厉,悠远,空灵,仿佛天国的使徒在迎接一个圣洁的灵魂
真的就这样无可挽回地陨落了吗?
心底有一种东西被抽空了,痛彻心肺的悲凉刹时间渗透身体

据说这是影史上最悲怆的镜头之一,深表赞同
所以,当他在双塔中重新出现的时候,真想象阿拉贡一样冲上去紧紧拥抱他,热泪盈眶地说:“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容易死的,老朋友!”
无论升级后白袍飘飘的他多么潇洒威武,都难以磨灭那个镜头给我带来的震撼

四、波罗米尔
那是魔戒远征队在漫漫旅程中唯一一个轻松、温馨的镜头
莱戈拉斯站在远处的岩石上,遥望着北方的天空,修长、笔直的身影象一棵风中的幼树(借原着的话)
吉姆利和甘道夫在你一言我一句地斗嘴
萨姆忠心耿耿地履行着厨师的职责,而佛洛多则心安理得地接过萨姆送上的美味
阿拉贡嘴里刁着烟斗,饶有兴味地观看波罗米尔教授梅利和皮平剑术
他是冈多的摄政王之子,曾经指挥千军万马的统帅,身经百战攻城陷地的英雄,此刻,却被两个乡野霍比特人捉弄
但他没有丝毫的恼怒,温暖的大手揉着他们乱蓬蓬的卷发,和他们在岩石上滚成一团
如果不是随后而来的危机,他那和蔼开怀的笑容几乎让人们忘记了他们正身处险境,正在进行一次艰苦卓绝的远征
这是整个魔戒三部曲中,最让我动容的笑容
人性的、舒心的、真诚的、无拘无束的
为了这个充满暖意的笑容,使我在他牺牲时,几乎肝肠寸断

五、法拉米尔
萨姆拉起佛洛多,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一定有一些美好的事物,值得我们去为之奋斗!”
被这句话感动的,除了佛洛多,除了荧屏之外的我们,还有他

他站在远处,脸上沐浴着一种深不可测的、动情的微笑,仿佛心灵深处的某根琴弦被轻轻拨动,仿佛找回一段失落已久的美好回忆
然后,他走过来,蹲下身,让自己的视线和佛洛多持平
“夏尔的佛洛多巴金斯,经历了这么多,我想,我们终于可以相互理解了。”
真挚,恳切,郑重其事
觉察到他的意图,副官在旁边提醒:“你知道你父亲的命令,如果你放了他们,你必须受到惩罚!”
片刻的沉吟之后,是凛然不可侵犯的绝决:“那就让他惩罚我吧!”
如果说,我对他前面的表现曾有过不快的话,这一刻只剩下无可辩驳的肃然起敬。
是的,这世界上确实有一些美好的东西,比如说,这个可亲可敬的勇士……
生活在那样不公正的家庭环境中,依然保留着一颗坚忍、平和、富于正义和理解的心)
神啊!祝福他吧!愿他得到世上最美好的幸福!

六、爱尔隆德~
林谷似乎永远是秋天
缤纷的落英在柔和的风中轻轻飞舞,坠落,曼妙得象一个金色的梦,天空中有细碎的云彩飘过,潺潺的清泉从精致的小桥下流向远方,仿佛从叮咚的琴弦上飞泻而下的天籁
就象那个落英深处的主人,成熟,睿智,稳键,儒雅,深沉,带着淡淡的忧伤和冷郁

“有灰烬就会有火焰,有黑暗就会有光明。残破圣剑必将重铸,苍茫大地将迎来一代明君!Ada,重铸圣剑吧!”
那一刻,我看到的,是这位智者最唯美的面孔
萧瑟的清风拂过他沧桑的额头,梦一样的黑发微微飞扬,眼底,是深深的凄凉与落寞
那一眼,那深深的一眼,让草木萧疏,秋意阑珊的林谷寒意逼人
他不再是那个达格莱德战役中意气风发的精灵战士,也不是那个缓舒长袖,对佛洛多说:“Frodo, the ring!”的雍容华贵的大师
卸下所有的面具与重负之后,是一个伤心、憔悴、失落的父亲,是一个让人心疼、让人怜惜,需要抚慰的孩子
心酸坎坷的童年,生离死别的妻子,选择不归之路的女儿,阴云密布的中土……
那颗饱经风霜的心已经沉淀了太多太多的痛苦,
有人指责他为魔戒作得太少,只是,他还有什么可以付出?

七、哈尔迪尔
虽然所有的出场镜头加起来不超过10分钟,他那惊鸿一瞥的超凡魅力还是打动了很多人的心
“预备——,上箭!”
尽管身为萝林的守卫者,此刻的他,却更象一个尽职守则,遵从一切指令的战士

邪恶的火光映红了远方的天空,震耳欲聋的喊杀声扑面而来,大地在隆隆的脚步中颤动,铺天盖地的兽人军团顷刻之间把圣盔谷变成沧海一粟
在死亡的阴影和迫人呼吸的杀气面前,他微微扬起下颌,气定神闲的脸上,是藐视的高傲和志在必得的不屑
抽箭,搭弓,瞄准,轻松自信娴熟得象进行每天一次的例行练习

爱尔贝蕾丝呵,什么样的勇士,可以如此临危不惧,可以如此从容不迫,可以以如此令人窒息的优雅面对即将到来的血腥杀戮??
这样的战士,怎么可以……

转瞬之间的生死契阔,让人心碎得失去了方向

八、塞奥顿=
如果一个人在垂垂老矣的迟暮之年,还能迸发出朝阳一般的烈焰,他的生命质量无论如何都是值得称颂的u;
黑暗肆虐的长夜终于散去,令人心动的黎明来临了!
眼前,是一望无际的兽人的海洋,雄伟壮丽的白城正在敌人的铁蹄和蹂躏下摇摇欲坠
没有丝毫的恐惧和萎缩,一如对军心摇动的战士镇静地说:“对,我们是打不过,但我们还是要和他们决一死战!”
有条不紊地分署兵力,用自己的长剑与战士们的长矛一一相击
“让敌人血肉横飞吧!我们将奋战到底,直至黎明!杀!杀!杀!”
气吞山河的喊声撼天动地,即使是毁天灭地的力量,也无法阻挡如此不屈的勇气
有几个国王可以象他一样,在弥留之际自豪地说:“我要去见我的先祖们了,他们英名长存,我没有给他们丢脸。”
佩兰诺的原野,将永远铭刻这位君主伟大的英名

九、伊欧墨
他是个铁骨铮铮的硬汉,几乎视战争为生命,他大部分的生活,不是在沙场上冲锋陷阵,就是在马背上飞奔驰骋
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关于他的镜头,却与战争无关

在军营的帐篷边,在熊熊的篝火旁,这位统帅三军的元帅,正在悠闲自得地烧烤-

死亡迫在眉睫,大战一触即发,别急,让他先尝一块香气扑鼻的烤肉吧,即使下一刻就是世界末日
我想,哪怕此刻,一把锋利的闪着寒光的利刃正架在他的脖子上,他依然可以面不改色地痛饮最后一杯酒?
这样乐观无畏的战士,就连死神也望而却步
愿每一个疲惫的战士,都有那样一簇温馨的篝火
十、戒灵
一只手
一只戴着鳞鳞铁刺金属手套的手
一只驾驭着可以吞噬一切生命的范达斯克怪兽的手
他转过身来
一个没有面孔的头颅,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

堕落地如此彻底,恐怖地令人不敢正视,那直刺骨髓的邪恶让人怀疑生命就是一场噩梦
可是,在那无可名状的阴森的黑暗下面,竟然散发出一种难以言传的惊人的吸引力

原来邪恶也可以表现得如此诱惑
假如他们站在正义的一方,应该是所向披靡的吧

尽管很高兴看到他们的覆没,可是,当我们在追忆勇士的荣耀时,眼前总会闪过他们鬼魅一样的身影

我佩服得两位大人写的。
建议LZ多看几遍电影吧。借鉴就好了,8要照搬哦,,,。。///
可能她的风格和你欣赏的不一样,但不能否认那是一部苦心创作的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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