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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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高分求{交通事故}处理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在北京,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具体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北京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了《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通告》第二条规定:“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但有本通告第八条中第三十四(非司机)、三十五(酒后)、三十六(单方事故)项情形的,不适用自行协商处理。”
五、对于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者死亡的,必须报警(拨打报警电话122,急救电话120、999),保护现场。如果事故发生地确属偏远或者找不到电话报警,受伤人员必须立即治疗,同时又找不到其他车辆协助运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利用发生事故的车辆送伤者到医院救治,但在移动现场前,必须将因移动现场后无法确定的车辆、人员倒地位置等进行标划。当事人可以利用石块、砖头、白灰等物品在地面进行明显标注。
六、发生逃逸事故后,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一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举报属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给予奖励。
北京交管局规定,对于举报属实的,除给予经济奖励外,对于本市司机,可以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去年京沈高速路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肇事司机弃车逃逸。第二天清晨,他座上一辆出租车,对话中出租司机得知他是肇事逃逸的情况后,对他进行劝阻,并将车辆开到交通队报案。出租司机得到了两万元的奖金,并清除其违章所积累的分值。
七、发生交通事故后,在现场应当采取什么措施保护自身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当依照本法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但是,警告标志应当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一百五十米以外,车上人员应当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或者交通事故,无法正常行驶的,应当由救援车、清障车拖曳、牵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 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夜间还应当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
八、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根据《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精神,各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对于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可以先行书面记录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后撤离现场。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只有一方当事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候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可以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实施快速处理。
九、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应当如何处理?
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同时必须做好自身安全维护。
十、事故当事人撤除现场后,一方反悔怎么办?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的,仅就在损害赔偿问题达不成协议的,责任方可以持《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协议书》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如果撤除现场后,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有争议的,立即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
事故当事人如何要求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当事人必须共同请求调解,交通警察当场对财产损失的确定、当事人过错及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方式等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当场送达当事人。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拒绝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签名的以及经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当场送达当事人。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作为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哪些事故虽然事实情况,且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当事人也必须保护现场,立即报警,等候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二)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的;
(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
(四)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五)车辆不能自行移动的;
(六)碰撞建筑、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有哪些情形交通警察不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交通警察因现场变动,无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四)当事人拒绝在简易程序处理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怎么办?
如果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或者司机没有足够的抢救费用,医疗机构也必须救治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支付或者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先行垫付。
交通警察对现场勘查完毕后,要求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图上签字时,当事人应当怎么办?
交通事故现场图是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的记录,事故当事人接到警察要求其签字确认后,首先要核对现场图与事故现场是否一致,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可以要求警察解释,如果认为现场图与事故现场不一致的,可以要求警察进行复核,对于复核无误的,当事人应当在现场图上签字确认。
如果当事人无理由拒绝签字,交通警察可以在现场图上记录当事人决绝签字。本现场图依然存在证据效力。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第二十九条 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三、扣行驶证的:
第三十二条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时限限制?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至作出处罚决定为止。但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
交通警察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
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
(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扣留机动车上的货物怎么办?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扣留机动车的时限限制?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违规车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检验、鉴定的时限是多少?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接到报案后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地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死者亲属在几日内办理丧葬事宜?
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尸体,逾期存放的费用由死者亲属承担。
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权得到检验、鉴定结果?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当事人可以申请几次重新检验、鉴定、评估?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的时限与检验、鉴定的时限相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过错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⑶ 涉外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涉外交通事故一般会按照我国程序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按照我国的规定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六条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除按照本规定执行外,还应当按照办理涉外案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国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应当告知当事人我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当事人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中的权利和义务。
⑷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四个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包括哪些步骤
(一)报警、受理和处警
1、报警和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必须填写《受理交通事故案件登记表》,认真做好以下记录:
①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交通警察到达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后,应当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到达时间和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形态、初查后果等现场简要情况,需要增加救援人员或者装备的,一并报告。现场处置结束后,应当再次报告。
(二)现场处置
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
1、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
2、组织抢救受伤人员。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并由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有停尸条件的医疗机构。
3、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
4、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
(三)现场调查(侦查)、取证
交通警察对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时,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①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
②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
③查找当事人、证人进行询问,并制作询问笔录
④其他调查工作
1、现场勘查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当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拍摄现场照片,绘制现场图,提取痕迹、物证,制作现场勘查笔录。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进行现场摄像。
在交通事故现场,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等;对交通肇事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但不得扣留车辆所载货物和与交通事故无关的物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现场调查认为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或者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立案侦查。发现当事人有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移送不影响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2、检验、鉴定
在调查取证阶段,对交通事故中的人员、车辆、道路以及痕迹、物品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3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3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机构应当在约定或者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20日。超过20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报告后2日内将复印件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有异议,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3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以1次为限。
(四)立案
交通事故立案,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是否办理交通事故案件的一项工作制度。立案是交通事故处理的前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时起24小时内办理立案手续,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经批准予以立案。
接着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及其相关人员或单位参与事故处理有关事宜。对不属于交通事故的,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并制作《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告知当事人处理途径。
《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是一种多用途通知书,对不受理、不立案、不调解等事项都可使用。俗称“万能通知书”。
(五)交通事故认定与复核
1、交通事故认定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2、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当场向各方当事人宣布。复核以1次为限。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
①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②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③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④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六)处罚裁决
对交通事故违法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5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
对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当事人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七)损害赔偿调解
公安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是指在交通事故当事人共同申请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持并调解下,解决当事人有关损害赔偿争议的行政调解活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并采取公开方式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1、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方式
①当事人之间的协商
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③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④向保险公司素赔。
2、调解的条件
①当事人对损害赔偿有争议;②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调解的合意;③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必须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10日内提出;④必须以法定形式,即以书面的形式提出。
3、调解时限的起算和调解期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并于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①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②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③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④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上述调解起算日开始后,在调解的期间内与当事人约定具体的调解时间、地点和方式,并于调解时间的3日前通知当事人。按规定应指派2名交通警察主持调解。
4、调解的程序
①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②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确定各方当事人承担责任的比例:
④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⑤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当事人之间的损害赔偿争议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不予调解的情形
①当事人未共同提出调解申请的
②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③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
④对交通事故认定(包括复核结论)有异议的
⑤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6、在调解期间终止调解的情形
①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
②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③一方当事人调解过程中退出调解的
(八)制作案卷文书
交通事故案卷,是指将处理交通事故案件过程中所形成的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按规定程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的书面材料总合。
⑸ 中国与新西兰的交通法规有哪些不同
主要是驾驶方向相反(靠左行驶)
需要注意的是:
1. 新西兰是右舵左行,切记。
2. 大部分日系汽车是右手打方向灯,而雨刮器在左手, 刚开始经常会弄错, 在需要打灯的时候雨刮器乱刷,弄得手忙脚乱。
3. 驾照: 使用中国驾照可以在新西兰合法驾驶12个月, 但需要提供新西兰交通管理局(NZTA,New Zealand Transport Agency)认可的翻译公司出具的英文翻译件, 或者国际驾照。 只能驾驶中国驾照(注意在有效期内)上标注的车型. 使用国际驾照/翻译件必须同时携带中国驾照和护照.
4. 所有乘客,无论前后排都必须系好安全带, 否则会被罚款。
5. 红绿灯:红灯时禁止车辆任何方向通行,除非设有专门转向绿色箭头灯指示可以左转(小转弯)才可以通行。
6. 主路优先: 如果从辅道进入主路,必须确保不影响主路上车辆行驶才能进入。 新西兰主路上车辆行驶速度都比较快, 而且通常不会给辅路车辆减速让行。 一旦辅路车辆和主路车辆发生碰撞, 辅路车辆要负全责。
7. 让路规则(Give Way) 在新西兰驾车最重要的法则, 表示车辆在确保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完全停稳就通过的路口, 驾驶员必须让右手经过的所有车辆优先通过。 特别注意要给道路上通过的摩托车, 尤其是自行车让路, 让路规则同汽车。
8. 斑马线: 在靠近斑马人行横道线时会有指示牌, 路上会有锯齿形白线提示前方斑马线。车辆如果发现有行人正在或者将要走上斑马线穿越马路时, 驾驶员必须让行直至行人通行完毕。
9. 限速: 郊区限速一百公里/小时,市区限速五十公里/小时。大城市附近有多车道公路或高速公路, 大多数道路为双车道。道路标志采用国际标准标志,所有距离都以公里(km)为单位。务必遵守限速规定。平常警察可容忍超速不超过限速10Km/小时, 但是节假日容忍度会降至4Km/小时。
10. 儿童乘车规定:5岁以下必须使用安全座椅,租车公司可以租到。
11. STOP:车辆看到STOP 标志时无人如何需要停稳到静止状态, 确保安全后才能通过。
12. 环岛 (Roundabout): 车辆从左侧进入环岛并按照顺时针方向行驶, 驾驶员必须给右手边的车辆以及正在环岛中行驶的车辆让行。
13. 停车: 路边有黄色虚线或禁停标志的地方禁止停车。 有允许停车标志的地方务必注意上面标注的停车时间。
14. 要按道行驶, 包括在环岛内, 换道要打灯并确保与在该道上正常行驶的车辆有安全距离情况下才可以。本地司机, 尤其在快速路上正常行驶时通常不会减速, 所以没有安全换道非常危险并要负全责。
15. 遇见特殊车辆如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闪灯或者警报的情况, 驾驶者必须尽快靠边,停车等待特殊车辆通过。
16. 警车:行驶中如果发现有警车跟随,马上要换到慢车道, 如果警车继续跟随或者闪警灯鸣笛,应马上停到路边,等待警察过来后,按照警察指示开窗,出示证件(驾照/租车文件等)。如有处罚,等警察开完罚单后会返还证件,就可以开车离开。
17. 停车(Pay and Display),收费停车场多是自助服务,选择预计需要停车的时间并付钱,将付过钱的收据放在驾驶座挡风玻璃可以看到的地方,否则有可能会被拖车。
18. 不要停车在靠近门口标有残疾人黄色标志的地方,也会被拖车.停车在那几个车位需要在挡风玻璃处暂时残疾人的停车标志。
19. 按照停车指示牌上指示的时间停车,有时候有人会来计时,超时停车/乱停车有可能会被锁车/拖车。
20. 禁止酒后驾驶。酒后驾车会受到严厉的惩处。
21. 不要低估出行所需的驾驶时间。新西兰的道路往往会经过起伏、狭窄或蜿蜒的地形,此类地形将令您的驾驶时间延长。
22. 单车道道路需要在有超车标志(Passing Lane) 的地方才可以超车。
23. 单车道桥梁上行驶时,应格外小心。新西兰有部分桥梁是双向单车道的, 在上桥之前要看清让路标志。 如果指示是你所在这边让路, 必须确保对面无车时才可以上桥通过。
24. 长途驾驶之前应保证充足的睡眠, 定期歇息,一般每两小时歇息一次,如果感到困倦,应立即歇息。切勿在感觉疲劳时继续驾驶,尤其是在长途飞行之后。
25. 在冬季,部分道路,尤其是山道附近,会因为冰冻或积雪变得十分危险。在冬季驾驶时应注意湿滑路面的标志,并尽量以慢速行驶—切勿在冰面上突然刹车。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使用防滑链(租车公司可以提供)。请确保您已充分熟悉防滑链的使用方法。
26. 在新西兰租车需年满21岁。您也可以通过支付额外的费用来降低保险垫底费 (租车公司通常有此类条款) 。
27. 驾车如果遇到车辆故障, 可以联系AA 获得道路救援。AA 24小时道路救援免费电话 0800 500 222。 租车公司的车辆通常都有此项服务, 详细询问租车公司。
28. 驾车遇到交通事故,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 或有人员受伤情况发生,请马上联系警察111和租车公司(保险公司)。和警察说明情况, 他们会安排救护车, 消防车, 拖车等一系列相关机构。
29. 自行车和摩托车驾驶人员需要佩戴头盔。
30. 新西兰道路上发生的交通意外导致的急诊费用由政府负责,不管是哪方的责任均无需承担人员医疗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