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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家庭信托如何规避离婚

发布时间: 2022-11-26 03:53:39

❶ 家族信托基金是什么有何优缺点

家族信托基金就是把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委托具备专业知识的专门机构或者个人(受托人)依据拟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人(委托人)的指令,设立专属于家族的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保护受益人的利益。

优点是按照委托人意愿合理分配资产。很多情况下,委托人(如:某个富有家族企业的创立人)对受益人(如:创立人的子女及子女的后代)继承和使用他的财产有具体的要求,此时通过信托协议的方式来管理遗产,则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缺点可能更多的是指不可撤销信托的结构,主要设立之后很难修改权益归属和分配问题,在建立时需要委托人做谨慎的考量。

对高净值家庭而言,家族信托作为财富传承的重要工作,需要被充分重视和利用起来。优脉核心管理团队深耕中国财富市场多年、配合默契且成绩斐然。优脉成立伊始即致力于为中国家族办公室筛选全球投资机会、提供个性化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家族办公室创设及运营支持。

❷ 设立家族信托最低需要多少钱,家族信托有哪些风险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最早出现在长达25年经济繁荣期(1982年到2007年,被称为美国第二个镀金年代)后的美国。家族信托,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富人如果离婚分家产、意外死亡或被人追债,这笔钱都将独立存在,不受影响。家族信托能够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也逐渐被中国富豪认可。

家族信托起点最低多少
目前,国内家族信托设立的资金门槛通常是3000万元至5000万元人民币。但是随着科技手段不断的运用,运营成本不断优化,现在已经有一千万甚至几百万的家族信托业务推出。

最简单的一种模式或者版本,功能也很强,就是一份保险金信托,把一份保险放到信托里面来,它要比保单的功能强大,门槛100万元人民币就可以,就是最简单的一种功能也很强的家族信托。

家族信托的功能有哪些
婚前个人资产保护
对于很多高端客户而言,婚前已经积累相当的金融资产,那这部分高端客户在结婚之前是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对自己婚前的个人金融资产和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隔离保护的,进而规避因婚姻风险造成个人财产外流的局面。

企业破产保护
许多家族企业业主在经营企业的时候,都会发生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混同的现象,当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个人资产也会成为债权人追偿的对象,这不但使自己辛辛苦苦一手创办的企业全部付之东流,也可能会因此而搭上自己多年来积攒的个人资产(动产和不动产)。后代生活保障,长期关怀
高净值客户保护和传承财富的意义,是为了圆满他对家人的爱心和责任感,是为了激励自己的后代,辈辈杰出并且永远感恩怀念自己。将自己一生积攒下来的财富在合理的时间交给自己的后代,激励自己后代的同时又将规避财富流失的风险。

避免子女婚姻风险引发的资产外流
一般情形下,如果父母没有明确的书面赠与协议,父母赠送给已婚子女的资产,法律是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父母百年后如没有留下明确约定的,已婚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在法律上也优先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隔代传承,基业永续
很多高净值客户在选定适合继承人的时候,希望将自己的家族财富传承给更有能力的人,将自己的家族发扬光大,与此同时,也希望可以照顾到其他的家人,但又不希望家人之间互相知晓,家族信托可以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避免遗嘱继承复杂的程序
一份详细的遗嘱并不必然等同于完美的财富传承方案,且该传承发生在被继承人身故后,由于被继承人失去对家族的控制力,往往导致后代争产。

遗嘱在继承的时候,其最为普遍性的问题是继承权公证,它需要全部继承人共同配合前往公证处进行办理,需要每一位继承人录音、录像、签字同意遗产分割方案,直到领取继承权公证书后,才能进行遗产过户。

减少法定继承引发的法律纠纷
当父母将资产传承给子女时,若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将导致资产严重外流。有相当多的企业家,在把家族企业传承给下一代的时候,并未意识到当下一代发生婚变或意外身故时,会导致自己辛苦打拼下来的资产被“外姓人”分割的风险。防范未成年监护人道德风险

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监护人,能否行使好监护权就尤为重要。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属于亲权,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实施管理和保护的法律资格。

防范金融资产代持风险
很多高端客户因资产代持的隐秘性和灵活性,故将其作为一种财富管理手段来实现债务保护。在资产代持实操中,代持对象的选择大多是自己信任的亲属,以为这样就可以高枕无忧了。

但其实资产代持也是一把双刃剑,好用的同时风险也极高,因代持而产生的财产纠纷也是不计其数。家族信托在实现债务保护功能的同时,亦可以避免发生财产纠纷。

尊贵养老规划
养老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未来会发生怎样的意外,我们不可预测。这并不是说只要存够了一定的资金,我们就说养老无忧了,对养老来说,需要的是长期、稳定、安全的现金流,而存款只能作为养老的辅助资产,这种刚性需求的现金流,我们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得以实现。

家族信托的四大优点解读
一、家族信托下的受益份额及资产配置不用向公众公开,因此家族财富分配的隐私受到了严格保护。

例如,企业上市之后需向公众披露股东信息,但若通过信托来持股则能最大限度地保护股东的隐私。通常情况下,招股书或者公司财报上只会显示信托的成立人和受托人,除非信托受益人在董事会或者高管名单中,否则受益人的信息不会被披露。

二、财产一旦打包进入家族信托内,意味着家族成员对其丧失了法律上的所有权,日后无须缴纳高额的遗产税。

三、家族信托有紧缩企业股权的功能,委托人可以在信托契约中设立家族财产不可分割和转让或信托不可撤销的条款。

当家族财富传承到孙辈甚至重孙辈时,若按遗产分割法传承,股权或将散落到数十个亲属股东手中,松散的股权可能令家族企业的所有权面临极大挑战。

四、家族信托可以达到“资产保护”的目的。企业经营中,难免牵涉债权风波。不过当资产打包进入家族信托中,意味着该块资产已经独立于其个人资产,即使受托人未来有可能破产,但信托内的资产免受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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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信托避免离婚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只要是婚姻存续期间内的财产都属于共同财产,信托应该也是包括在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❹ 如何规避离婚债务风险

第一,事前预防,婚内协议

常言道,未雨绸缪,说的就是事前防范的重要性。夫妻之间订立婚内财产协议,是防范债务风险产生的最为有效的途径。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所以,在一些债务问题凸显严重的家庭或另一半在恋爱时已经表现出频繁借债的行为,即可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以降低自己被负债的风险。

第二,条件允许,全额付款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质特征是所涉债务是否用于家庭生活。也即原则上切断用于家庭生活的其他资金来源,便有可能避免负债。如今,大部分家庭婚后所产生的债务基本上来自房贷、车贷。然而,若如配偶一方在外举债,而其在举债时亦确实存在房贷、车贷等债务,则会被合理推断所举之债是用于偿还房贷、车贷等共同生活的领域,更有甚之,不排除配偶一方会联合债权人称所借之债确用于前述共同生活的领域。因此,切断房贷、车贷的资金来源尤为重要。倘若条件允许,建议尽量采取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置家庭财产,避免配偶一方恶意借债并将所借之债指向家庭生活。

第三,不知情形,请勿签字

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关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最新立法强调“共债共签”原则。我们家事团队在处理大量的离婚案件过程中,还是发现相当一部分当事人对配偶一方惟命是从,没有法律意识,配偶一方拿什么协议过来要求签字,二话不说,乖乖顺从,殊不知在劳燕分飞对簿公堂时,需要为自己当年鲁莽大意的签字行为,背负巨额债务。所以不知情的借款,一定不能签字。

第四,发现借款,告知他人

前文所述,夫妻之间可以订立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处理意见,但该协议的效力还仅仅停留在两夫妻内部,并不能对抗债权人,这主要是为了保护不知情的债权人利益,避免夫妻之间通过恶意串通使一方免除责任,从而损害到债权人的利益。怎么办是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从立法规定来看,只要第三人知道婚内财产协议的存在,即可免责。因此,在发现配偶一方正在借款时,可以通过微信、彩信或邮寄律师函、告知函等途径,将婚内财产协议出示给出借方。

第五,婚姻危机,留心账本

夫妻之间如果长期冷战超过半年以上或一年内没有夫妻生活,是极容易出现婚姻危机的。如果你的配偶又恰是生性极端、做事狡猾,每逢争吵必恶言相向、甚至挥拳家暴的人,一定要多加注意,这类型的人容易走偏门邪道,复仇心较重,不排除为了筹备离婚而伪造巨额债务。此时你有必要对家庭的日常支出进行做账,并保留所有收支凭证,包括工资收入明细、日常消费凭证等,以备将来解释无借款必要,所借款项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第六,情势不妙,分居居住

一旦发现配偶一方在外有举债的苗头,应立即分居居住,隔离双方共同生活的状态。如果配偶一方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活,而双方确因感情不合长期分居,因没有分享到借款的利益,且双方确已分居生活,故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会认定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被归结于配偶一方个人的债务。因此,双方分居的重要性可想而知。至于如何分居,怎样的证据才有力证明分居的事实,可以关注“广州律师王幼柏(wyb4155)”中《分居满两年,自动离婚是真的吗》一文。

第七,避免混同,隔离转账

我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曾经接待过一位当事人,她诉说她的配偶特别狡猾,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私自在外借债,且未经自己的同意,在所借的资金中竟向自己的银行账户中也划了相当一部分款项,以制造所借款项是由两人共同使用的假象。这位当事人虽在法庭上极力抗辩,对其借款的事情确不知情,但碍于所借款项流向自己的账户内,在证据面前作这样的解释恐怕无济于事,有理说不清,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所以,在夫妻感情出现严重问题时,一定要做到财产隔离,切不能出现相互转账的情形。同时,如果可以,通过注销卡号或更换卡号的方式来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

第八,感情不合,充分举证

关于躲避债务的公式,本律师总结为:无举债合意+无共同使用=个人债务。无举债合意比较容易证实,原则上没有共同签字或无事后追认的行为均可认定为无举债合意。但要证实无共同使用的情形是存在一定难度的,毕竟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中,确需要一定的资金维系,由此配偶一方所借款项极容易被认定为用于共同生活,特别是涉及到小额借款,便直接推定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因此,要想否定所借之债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如前所述,分居很重要,但分居亦应有前提原因,因感情不合的分居才能推定为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可能。所以,有必要充分举证双方感情不合。

第九,破釜沉舟,势必追偿

双方签订婚内债务协议,亦是有效避免“被负债”的产生。双方可以在婚内债务协议中明确约定:“未经双方同意,一方不得擅自借债,如有违反,由举债方自行承担清偿责任,非举债方可向举债方追偿所有经济损失。”我相信有了这样的协议约定 ,能够让配偶三思其伪造债务的行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挽救“被负债者”的经济损失。

第十,严控财务,优选公司

我们婚姻家事团队-广州王幼柏律师团队所处理的大量离婚债务案件中,基本上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个人名义举债,另一类是以企业名义举债。当然,在甄别其债务的真实性问题上,以个人名义举债的真实性较容易判断,但以企业名义举债或因经营所产生的债务的真实性较难判断。不少伪造债务的配偶一方,大多采取利用企业作为幌子,企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尤为常见。因为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是需要经营者、投资者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而往往企业的经营管理权集中在配偶一方,使虚假交易、虚假债务的问题凸显严重。因此,夫妻双方在决定做经济实体时,企业控制权不在手上的配偶,尽量参与财务管理,严控企业的收支。或双方可选择开设有限责任公司,在一定程度上能避免债务牵连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❺ 婚前财产在新西兰离婚时怎么分

财产在哪里就在哪里起诉,一般情况也是平均分配的原则,而孩子也是根据有利原则来判决抚养权。

新西兰的人如果要求离婚,便从分居开始。首先事实分居两个月,以此事实分居两个月作为依据申请法院判决法律分居,法院判决法律分居达到一年后,就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据此判决离婚。
新西兰式离婚无疑是法律课。这里充斥着法律条款、财产分割、律师费用等,理论上讲,在新西兰没有一个人财务状况在离婚后不下降的——而对有的人来说是一落千丈。婚前协议、家庭信托、事实婚姻的法律问题,当一个家庭拆开时,这些都可能成为代价昂贵的陷阱。

❻ 信托如何如何做到的:欠钱不还,离婚不分,遗产税不交.

信托法第二条: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第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信托法第十五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十七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十八条: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
综上的这些法律条款基本就解决了你所说的问题。只要你的信托财产合法合规,就能债务隔离,避税等

❼ 家族信托的功能,具体都有什么

家族信托具有隔离资产和债务区块以及保护婚前财物、锁定股权和继承家族企业、税收筹划、特定人群长期照顾、防止任何后代挥霍财产、顺利传承和继承私有财产等功能,通过灵活运用家族信托,可以很好地控制、保全和传承家族财富。家庭信托在发达国家有着非常悠久的历史,家庭信托的财富保全和传承模式也已经相对成熟。在中国,由于家族信托起步较晚,还存在着一些制度和模式上的障碍。


由专业和谨慎的受托人管理家族财富,可以防止财富被缺乏管理能力的受益人所控制,并为受益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收入。将财富的所有权和控制权从家庭信托中分离出来,可以确保对财产的损害降到最低。此外,家庭信托还可以将信托财产与许多不确定的事件分开,如死亡、离婚和破产,从而实现财产的风险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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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成立新公司,怎么规避离婚带来的风险。

(一)签订婚前协议,避免企业家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混同。
(二)办理个人财产公证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2、个人财产公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未婚男女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个人财产公证。一种是已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达成协议,办理登记。
3、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一是可以确保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从一定程度上遏制以金钱、财产为筹码的功利性婚姻。二是由于公证文书具有法律赋予的特殊的证据效力,即使发生纠纷诉讼到法院,法院也能及时审理,避免出现举证不足或无法查清,而将婚前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加以分割的结果。
办理之后,夫妻双方可以选择在婚姻存续期内将部分财产权(比如公司股权)转移。即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也可以享有独立的婚内个人财产。这样,既能让夫妻双方在信任基础上保持财务相对独立性,而且在对外债务方面也有好处,可避免另一方的财产被追索。
(三)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避免公司法人财产与企业家个人财产混同。
(四)可以通过签订股东特别协议、修订章程等形式来规避公司股东离婚诉讼所带来潜在的法律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配偶如果要求分割股权,成为公司股东的,必须经过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还必须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五)股权信托。
对比婚前协议及婚内个人财产公证,更好的风险隔离工具便是“遗嘱 保险 家族信托”。
《信托法》第2条:“本法所称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了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可见,信托作为一种财富管理工具,可不仅仅是眼下的理财工具。因为,委托人的目的可以是理财,也可以是其它需求。由于信托财产是独立于委托人其他的固定财产,这部分财产做成信托后,在离婚时不需要再进行分割。如果两人信托的受益人均为自己,那么信托财产所得的收益则属于共同财产。
(六)尽量避免配偶在公司中担任重要职务。
创业初期,夫妻档企业成本低,效率高,夫妻共同承担债务,债权人利益也易得到保障,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正所谓两人同心,其利断金。一旦夫妻反目,就会将家庭矛盾转移到公司经营管理中来,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障碍。如果夫妻持股比例相当,双方又互不妥协,互不退让的话,则可能导致公司连股东会、董事会不能召开,一切事务都处于瘫痪之中,陷入公司管理僵局。如果夫妻对簿公堂的话,则可能面临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公司股权分割、公司财产冻结、公司经营权争夺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导致公司陷入破产边缘。

❾ 家族信托是的什么意思,有什么弊端

家族信托是由个人或家族委托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和处分家族财产,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和继承目标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最早出25年的经济发展中。 繁荣时期(从 1982 年到 2007 年,在美国被称为第二个镀金时代)。 在家庭信托中,资产的所有权与收入权是分开的。 一旦富人将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资产的所有权将不再属于他,但相应的收入仍会按照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富人离婚、分家、意外死亡或讨债,钱财独立存在,不受影响。 家族信托可以更好地帮助高净值人群规划“财富传承”,这也逐渐为中国富豪所认可。
1、首先,信托财产的远程管理存在障碍。信托财产转移到境外信托机构后,境外信托机构对信托财产的管理与国内完全不同,职责也不同。
2、是信托财产的出境障碍。房地产、股票、资金、银行存款等财产如何转移到国外?很多人用非正式的方式进行出境安排,但这经不起审查。特别是在CRS之后,所有的财务信息,尤其是财务信息,都会被共享和报告。此外,出境后,他们都在别人的管理之下。一旦调离出境,管理上就有很大的困难。因为国外信托不同于国内信托。国内信托公司更多的是投行。大多数外国信托公司,尤其是离岸信托公司,都非常被动和消极。
3、是信托利益的入境障碍。信托财产出国时吃了不少亏,回来时信托权益也吃了不少亏。首先,我们需要面对一个非常复杂的纳税过程,其次,我们需要解释合法来源。
4、家族信托的弊端有:境外设立信托在法律适用的管理和管辖上存在诸多问题。语言和距离的问题。有些人在全球各个国家拥有数十个房地产和基金。一旦他们的孩子想在他们死后办理继承手续,很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来继承财产。
拓展资料:
家族信托风险:
1. 受益人识别风险,家族信托必须明确委托人与受益人的关系。如果有近亲,只要提供相关证明就简单了。但是,如果没有血缘关系,就要考虑是否会被认定为涉嫌洗钱和非法转移资产。因此,委托人需要证明财产的来源和所有权是合法的。
2. 利益条款的设计风险,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以其信托受益权清偿债务。因此,在订立信托合同时,设定受益权的转让、继承和结算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3.委托人债务风险,家族信托的财产虽然独立于委托人的财产,但如果委托人设立的信托占其个人财产的很大一部分,当对外负债比例较大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信托。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可能存在责任风险。

❿ 老公背着老婆办理家庭信托,可以要求撤回家族信托嘛

如果他办理的是家庭信托的话,那你就应该是夫妻两个都知晓的呀,两个人都要签字的呀,如果是老公背着老婆去办理的,你完全可以要求他们撤销的,因为你不同意的呀,你是不知道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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