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的议会制和英国的议会制有什么不同
㈠ 英国的议会制度对其他国家的议会制度有什么影响
英国的殖民地和英联邦成员在独立后基本上都沿用了英国式的议会制度,既内阁制。主要受影响的国家有印度,巴基斯坦,南非,马来西亚,新加坡,尼日尔爾利亚。
英联邦成员有:爱尔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
这些国家现在的民主制度都相当稳定,是世界民主国家的典范,完全得益于英式议会制度。
㈡ 新西兰和英国什么关系
历史上新西兰是就像印度、澳大利亚等一样是都是英国的海外殖民地,不过后来都独立了。虽然独立了但新西兰还是英联邦国家,所以新西兰的国旗上还有个象征英国的米字旗。
新西兰(New Zealand),又译纽西兰,是一个政治体制实行君主立宪制混合英国式议会民主制的国家,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新西兰位于太平洋西南部,领土由南岛、北岛两大岛屿组成,以库克海峡分隔,南岛邻近南极洲,北岛与斐济及汤加相望。首都惠灵顿以及最大城市奥克兰均位于北岛 。
2018年,新西兰被联合国评为全球最清廉的国家。2019年2月,2018年全球幸福指数出炉,新西兰排名第八。
㈢ New Zealand 的政府机构,总统选举制 和福利简介
新西兰是君主立宪制混合英国式议会民主制,因此并无成文宪法。新西兰“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伊莉莎白二世,亦即新西兰女王。总督代表英国女王主持政府。议会实行一院制的众议院,通常有 120 个席位。每三年举行一次选举,采用单一选区两票制与联立制,各政党依其政党得票比例分配席位。主要政党有工党 (Labour Party)、国家党 (National Party),和一些小党。现任总理是国家党的约翰·基。
新西兰的生活水平相当高,排名在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第 19。
新西兰儿童五岁入学,法定教育共 13 年:其中小学 6 年,初中 2 年,高中 5 年。新西兰共有 8 所国立大学,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新的移民法规,2006年之后,至新西兰攻读博士(PhD only),可享有当地学生的费用,子女亦可以同样当地费用就读公立中小学,配偶则享有工作权。
㈣ 新西兰的详情
新西兰(New Zealand),又译纽西兰,位于太平洋西南部,是个岛屿国家。新西兰两大岛屿以库克海峡分隔,南岛邻近南极洲,北岛与斐济及汤加相望。首都惠灵顿,最大的城市是奥克兰。新西兰是君主立宪制混合英国式议会民主制,现为英联邦成员国之一。
新西兰经济蓬勃,是一个现代、繁荣的发达国家。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新西兰经济成功地从农业为主,转型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化自由市场经济。鹿茸、羊肉、奶制品和粗羊毛的出口值皆为世界第一。新西兰气候宜人、环境清新、风景优美、森林资源丰富、地表景观富变化,生活水平也相当高。
世界银行将新西兰列为世界上最方便营商的国家。过去,新西兰经济成功地从农业为主,转型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工业化自由市场经济。
中文名称:新西兰
英文名称:New Zealand
所属洲:大洋洲
首都:惠灵顿
主要城市:奥克兰,惠灵顿,基督城
国庆日:1840年2月6日
国歌:《天佑新西兰》,《天佑女王》
国家代码:NZL
官方语言:英语,毛利语。
货币:新西兰元
时区:UTC+12
政治体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国家领袖:伊丽莎白二世,杰里·迈特帕里,约翰·基
人口数量:447万(2013年)
人口密度:16.7人/平方公里
主要民族:白人,毛利人
主要宗教:英国国教,天主教
国土面积:268,680平方公里
水域率:3.8%
GDP总计:1922.61亿美元(2013年)
人均GDP:39958美元(2013年)
国际电话区号:+64
国际域名缩写:.nz
道路通行:靠左驾驶
国花:银蕨
国鸟:鹬鸵
人类发展指数:0.919(世界第6,极高,2013年)
中央银行:新西兰储备银行
最大城市:奥克兰
㈤ 民主议会制
议会民主制,也称议会制或内阁制,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种,特点是其政府首脑(台湾宪政学者与文献称之为“行政首长”,以有别于国会领导人)的权力来自议会(即国会)的支持,而这种支持通过两种途径落实:第一是国会改选后的多数议席支持,第二是行政首长赢得国会的信任投票。因此,所属政党未能赢得国会大选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必须提出辞职,而未能通过国会信任投票的政府首长,连同其内阁也必须辞职。由国会重新在席位居多数的党派中协商选举产生新的首脑与内阁。
在采用这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立法体系与行政体系(或称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并不完全分立。议会民主制一般实行于资产阶级民主国家,因此存在着多个参加议会差额选举的政党。议会内阁制的政府首脑(行政首长)与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分开,其国家元首通常是仪式性职务,不享有实际的行政权。
议会制下的行政中枢为政府的内阁,由政府首脑(一般称为总理或首相)领导。总理或首相以及全体内阁成员一般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并在任职后保留议会中的议席。政府首脑往往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 但是, 当多数党的席次不过半数时, 几个少数党也有可能通过建立同盟积聚过半议席从而获得任命政府首脑的权力,此时的政府称为联合政府,内阁称为联合内阁。
在很多国家,内阁或内阁内的任何成员都可以通过议会对其的不信任投票而被免职。此外,政府首脑也可以决定解散议会,经过向国家元首礼貌性报告后,由元首下令重新举行国会选举。
在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职务分开。在大多数议会民主制国家中,国家元首(君主或是总统)是象征性的职位,只拥有些无关政局的权力,例如公务员任命权与签署法令,接受外国使节等。不过国家元首也会保留一些在紧急状态中可以使用的特别权力,但是大多数情况下(无论是依惯例还是依法律规定)此类权力是在得到政府首脑支持后才会得到实行。国家元首的命令必须经由政府首脑的副署才能生效,元首依法不能自行发布政令。
议会民主制在各国之间也有些微的不同,例如有些国家通过宪法或法律的形式明文确定了政府各部门的分工,而有些则只是照惯例执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中政党的数目也可能因选举制度的不同而有所出入。此外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也不尽相同,无论是邦联制,联邦制还是中央集权(学理上称为单一制)的国家,中央政府都可能采用议会民主制。
议会民主制甚至可以被用于地方政府中:例如奥斯陆的行政体系就是立法体系的一部分,美、英、德等国家的州、郡、邦政府也是采行议会制。
历史起源
现代意义上的议会民主制可追溯到18世纪的英国,虽然同一时期的瑞典也已经拥有类似的政治制度,但其影响力较小。
议会民主制的开始可被认为是在1707年,当时的英国理论上还是应由国王主持内阁,挑选阁员。但因当时的国王乔治一世不会说英语,使得内阁中一名大臣能够负责主持内阁会议,逐渐就发展出首相一职。随着议会的逐渐民主化和议会权力的增大,议会开始控制政府,并最终能够决定国王必须任命谁来组建内阁。《1832年大改革方案》最终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议会能够挑选首相并决定内阁的组成。
威斯敏斯特体系由此发展出来,行政体系必须向立法体系负责,政府首脑以国家元首的名义行使职权。这种体系在原来的英国殖民地中颇为流行,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南非、爱尔兰共和国等国都使用威斯敏斯特体系的议会民主制。不过这些国家也不是完全照搬英国的制度,例如澳大利亚的参议院更接近于美国的参议院,而不是英国的上议院,而新西兰则废除了上议院。
议会民主制在欧洲大陆的传播主要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战胜的民主国家英国和法国向战败国输出了自己的民主政治体系,例如德国威玛共和国和奥地利就是在此时采用了议会民主制。早在19世纪欧洲左派政治力量的活跃已经为这些国家的民主化和议会民主制做好了准备。一战后,这种民主化运动也被视为是抵抗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极端政治势力的手段之一,也因此议会民主制遭到右翼政治势力和许多群众的抵制。
弱点
议会民主制在欧洲大陆遭遇到的另一个挑战是小党执政所带来的政治不稳定和极端政党的上台。各政党间的不合作导致了所谓“少数议会民主制”的产生,小党执政往往导致政府遭到议会频繁的不信任投票,从而引起一波又一波的政治危机。在一战后的欧洲,由于这种议会民主制初次尝试的失败,在很多国家引起极端势力通过民主体制取得政权,却可逃避民主制度的制约,例如1922年墨索里尼在意大利的上台,和1933年希特勒在德国的执政,以及同一时期在西班牙得到国王支持的独裁统治。欧洲的议会民主制真正成熟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目前除了法国采用的是混和的总统制和议会制的政治体制(学理上称为双首长制)外,大多数西欧国家都采用议会民主制。1990年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改制后,则多倾向使用直选元首下的双首长制。
议会民主制本身并不一定会产生过多的小党派和极端政党. 当议会民主制与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te representation) 的选举计票方法结合时,容易产生较多小党,导致小党执政。 在搭配比例代表制的制度下, 一个党派只要在全国获得超过一定百分比(在很多国家是5%)的政党选票, 就可以进入议会,无论在个人选区中是否有本党当选人。 而在单一选区制(Plurality rule or Winner-Take-All) 下, 一个候选人必须在一个地方选区获得比其他候选人多的票才能进入议会. 也就是说, 一个有极端主张的政党, 在比例代表制制度下只要有一定的支持者就有可能进行议会, 但是在纯粹的单一选区制(不搭配比例代表)选举下, 由于极端党派的选票被分散在各个地方选区(而且在任何一个地方选区极端政党都很难拿到过半的选票获得当选), 极端政党很难进入议会。例如实行纯粹单一选区制的英国,极端民族主义党派“英国国家党”全国得票超过5%,但在国会却毫无席位。而日本实行单一选区制加政党比例代表,所以没有在全国任何选区赢得席次的日本共产党,因为全国政党得票超过门槛,仍能参与分配席次。所以, 选举制度使用比例代表制还是纯粹的单一选区制, 是影响政府组成与表现的重要的因素。
议会制政府,实行单一选区制,容易导致国内政党体系的两党制,造成内阁与政府首脑的两党轮政,以英国为其典型。实行单一选区制搭配政党名单比例代表制,容易造成政党体系的多党制,导致联合内阁与联合政府。
实行议会制的政权
英国、大多数欧洲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北欧等)、日本、加拿大、澳洲、新西兰、以色列、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土耳其、大部份前东欧国家(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波罗的海三国和牙买加等。 其中:
实行单一选区制选举制度的国家
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印度、泰国等。
实行单一选区加比例代表制选举制度的国家
西欧大部分国家,如德国。
实行复数选区制的国家(每个国会议员选区应选席位超过一席以上)
1990年代以前的日本
威斯敏斯特体系
威斯敏斯特体系是一种特殊的议会民主制,源于英国,名字就取自英国议会的所在地伦敦威斯敏斯特。这种体系被广泛用于前英国殖民地国家,并已经成为大多数英联邦国家采用的政治体制。在威斯敏斯特体系中,国家元首拥有较大的紧急权力,但受到惯例(而非法律)的制约而较少执行。
㈥ 简述英美两国议会制度的差异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各有区别,总体上而言,可划分为四种模式:1)美国模式:以“三权分立”为特征,实行总统制政体;2)法国模式:以“行政”为重点,实行半总统制政体;3)英国模式:以“议会”为重点,实行议会制整体;4)瑞士模式:以“议会”为核心,实行委员会制政体。
英美模式最大的差别,表现在“议会”与“政府”的职能定位上。美国国会独立于政府,而英国政府内阁,来源于议会,内阁官员和议会议员交叉任职,内阁向议会负责。
而美国国会和政府相互独立,各级政府官员直接向美国总统负责,政府部门官员不能兼任国会议员。英国的议会与政府关系紧密,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内阁如果得不到议会信任,要么内阁总辞,要么解散议会。美国国会和政府则保持独立性,美国总统无权解散国会,国会也无权通过政府的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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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新西兰的国家政体
英国女王是新西兰的国家元首,女王任命的总督作为其代表行使管理权。总督与内阁组成的行政会议是法定的最高行政机构。内阁掌握实权,由议会多数党组成。议会只设众议院(共120席),由普选产生,任期3年。无成文宪法,其宪法是由英国议会和新西兰议会先后通过的一系列法律和修正案以及英国枢密院的某些决定所构成。
㈧ 英国,美国,新西兰和加拿大政治体系的异同是什么
概念不同:
1、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简称议会君主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不仅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而且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由议会选举产生的政府首脑组织政府,是真正的国家权力中心。君主是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其职责多是礼仪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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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国总统共和制
指国家最高权力由总统和议会按不同职能分别执掌和行使的一种政体形式。总统共和制下,总统和议会分别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内阁由总统组织并对总统负责(又称之为组阁),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与议会之间有权力制约关系。
总统共和制是指以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的国家政体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