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A.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或者是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若是能有执业药师或者从业药师则更佳。同时所有药店从业人员都要获得《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要在合适的位置有合适开药店的店面,店面情况要向药监局报请药店筹建申请,由药监局派人查看,若是符合要求就会发送同意筹建的批文。
如果是在城里的话,要有40平米以上的经营空间,其中仓库面积不低于20平米;如果是乡下的话,仓库可以没有,但是场地面积要在20平米以上,同时店面也要进行适当装修,墙壁平整无灰尘,地面要安装地板砖或者木地板。药店内还要有齐全的硬件设施,比如空调,比如电脑,比如货架,比如柜台等等。
3、经营牌照。开药店需要有的经营牌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甚至还有食品卫生许可证,这一系列的文件资料如何办理、办理需要的其他文件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工商部门。如果证件齐全就可以开店营业了,药材药品可以从专业的公司进货。
新开的药店要严格实施GSP认证,GSP认证指的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要按照GSP模式运作。
4、资金储备。开药店需要的条件里面也需要包含经济实力一向,一般一家规模不小的药店需要的资金投入数目也不低,至少在四五十万元以上。
(1)新西兰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扩展阅读
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申请开办药店时,应该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
B. 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
1、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如下: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二条
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
(二)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
二、开店的流程是什么
1、选择经营场地,选择合适的经营场地并具有该场地的房产证或经租赁所登记的租赁合同书;
2、办理营业执照,到当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办理营业执照时,需带场所证明、身份证等材料;
3、刻章,公章审批通过后到当地公安局批准的印章公司,制作公章、财务章等;
4、立基本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公章等,到银行办理公司的基本户。
C. 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和哪些手续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或者是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都要获得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若是符合要求药监局就会发送同意筹建的批文;
3、经营牌照,开药店需要有的经营牌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4、资金储备;
5、手续有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D.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
开药店需要的手续和条件有,手续需要,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条件是,开药店的条件是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资质的营业人员。
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开药店申请筹建时,需提交的材料:
1、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2、筹建书面申请;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
5、现有药学技术人员情况名册表;
6、拟设营业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房产证明或使用权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第四十二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
(二)有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
(三)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四)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法制定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