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
① 开药店需要办哪些手续
一、私人开药店需要的材料:\x0d\x0a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x0d\x0a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x0d\x0a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x0d\x0a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x0d\x0a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x0d\x0a二、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x0d\x0a申办人向拟办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x0d\x0a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x0d\x0a2、拟经营药品的范围;\x0d\x0a3、拟设营业场所、仓储设施、设备情况。\x0d\x0a三、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x0d\x0a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x0d\x0a2、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x0d\x0a3、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x0d\x0a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② 开药房需要什么手续
开药店要的手续如下: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相关法律规定情形;
4、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斗唯携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5、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6、开大药房需要持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开药店需要的资料如下: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4、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空伏聘书;
5、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
③ 想开个药店都需要什么手续
一、想开个药店都需要什么手续
1、想开个药店都需要两个手续,具体如下:
(1)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
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二、对于药店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年龄__,住址___。
(其它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姓名)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其它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1)需承认本合同=(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3)退伙需提前__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5)___。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它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盖章)
(略)
__年__月__日
现在很多药店都与其他公司合作。合作时,必须提出合作协议,如双方合作的内容等,合作方式和合作期限均在合作协议中明确,协商好的协议条款出现,最后部分是合同的签署部分。签字盖章,约定合同有效期。
④ 开药店要什么手续
1.营业场地不少于20平方米,(乡下的药店不要求要有仓库).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x0d\x0a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x0d\x0a如果是在城里开的药店就要具备这些条件: \x0d\x0a1.营业场地不少于40平方米,仓库不少于20平方米.至少要有一个驻店药师、一个营业员(要高中以上或与药学相关毕业的或经过药监部门考核获得上岗证的人员). \x0d\x0a2.要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然后还要去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 \x0d\x0a新开的药店也要施行GSP认证,GSP就是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一切都要按GSP模式运作。\x0d\x0a审批要看你送多少钱来定 \x0d\x0a=================================================================\x0d\x0a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卫生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驻点药师,\x0d\x0a如果想经营保健品,还需要有 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x0d\x0a \x0d\x0a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x0d\x0a\x0d\x0a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申领到《药品经营许可证》后,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x0d\x0a======================================================================\x0d\x0a附:一、许可内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 二、设定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三)《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三、许可条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的情形;(二)具有依法经过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在城区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2名药师职称以上的药学技术人员,其中1人担任质量负责人;在镇、村设置零售药店必须配有1的药学技术人员。(三)具有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其中,城区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40平方米。镇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30平方米,村的零售药店营业场所面积不得少于20平方米。(四)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五)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六)符合GSP的要求。 四、许可程序(一)申请筹建 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提交筹建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并出具意见----窗口领取审批结果(二)申请验收 申请人筹建完毕,到受理窗口提交验收申请材料----受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窗口领取审批结果 五、申请材料(一)筹建申请 申办人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一式一份) 1、开办企业申请报告。说明申办人的基本情况,开办原因,企业性质,经营地址、范围,配备人员、设备、设施等情况。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新企业名称预先登记核准通知书。 3、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B、任命通知(国有、集体、股份企业)。 4、药学技术人员:A、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 B、执业资格、职称证书;C、劳动合同、聘书;D、在职在岗不兼职证明材料。 5、经营、仓库场地产权证及租赁协议,或自有产权证明。 6、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注:上述材料中的证件交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办人。(二)验收申请 (三)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一式二份): 1、验收发证的申请;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零售)申请表; 3、企业自查报告; 4、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暂住证、药品有关法律法规培训合格证书、个人简历 5、与经营相适应的在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待业证、身份证等复印件,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聘请书、劳动合同; 6、营业场所、仓库的使用证明材料; 7、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特别是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8、经营场所药品分类陈列平面示意图。 9、与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 10、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申请材料须申请单位盖章或申请人签名) 市药监局接到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重新申请验收。 六、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应真实、完整,统一用A4纸打印或复印,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七、申请表格下载
⑤ 开药店需要什么条件和哪些手续
开药店需要的条件和手续如下:
1、人员及资质,开药店要求有3人以上的人员组成,其中要有1人是药师或者是中药师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都要获得药店从业人员上岗证;
2、经营场所,若是符合要求药监局就会发送同意筹建的批文;
3、经营牌照,开药店需要有的经营牌照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食品卫生许可证等;
4、资金储备;
5、手续有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等。
《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第五条
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一)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
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按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15条的规定配备业务人员,有条件的应当配备执业药师。企业营业时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
(三)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四)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五)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药品零售企业应备有的国家基本药物品种数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确定。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