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产地证什么时候申请
A. 办理中国新西兰原产地证需知,怎样填写,注意事项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见证下正式签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协定实施后,在货物贸易方面,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对于没有立即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在承诺的时间内逐步降低关税,直至降为“零关税”。
填写说明:
第1栏:填写出口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2栏:填写生产商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证书包含一家以上生产商的商品,应列出其他生产商的详细名称、地址(包括国家)。如果出口商或生产商希望对信息予以保密,可以填写“应要求提供给授权机构”。如果生产商和出口商相同,应填写“同上”。如果不知道生产商,可填写“不知道”。
第3栏:填写收货人详细的依法登记的名称、地址(包括国家)。
第4栏:填写运输方式及路线,详细说明离港日期、运输工具的编号、装货口岸和卸货口岸。
第5栏:不论是否给予优惠待遇,进口国海关当局必须在相应栏目标注(√)。
第6栏:可以填写顾客订货单号、信用证号等其他信息。
第7栏:填写项目号,但不得超过20项。
第8栏:填写唛头及包装号。
第9栏:详细列明包装数量及种类。详列每种货物的货品名称,以便于海关关员查验时加以识别。货品名称应与发票上的描述及货物的协调制度编码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商品描述结束时,系统自动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第10栏:对应第9栏中的每种货物填写协调制度税则归类编码,以六位数编码为准。
第11栏:若货物符合原产地规则,出口商必须按照下表所示方式,在本证书第11栏中标明 其货物申明享受优惠待遇所依据的原产地标准:
出口商申明其货物享受优惠待遇所根据的原产地标准
填入第11栏
该货物符合第二十条规定(包括附件五所列规定),在一方境内完全获得或生产;
WO
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完全由其原产地符合第四章第一节规定的材料生产
WP
该货物是在一方或双方境内生产,所使用的非原产材料满足附件五所规定的税则归类改变、区域价值成分、工序要求或其他要求,且该货物符合其所适用的第四章第一节的其他规定。
PSR
第12栏:毛重应填写“千克”。可依照惯例,采用其他计量单位(例如体积、件数等)来精确地反映数量。
第13栏:应填写发票号、发票日期及发票价格。
第14栏:填写签字的地点及日期。对于中国出口的货物,本栏必须由货物出口商填写、签字并填写日期,
7、ECFA优惠原产地证书
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
ECFA货名的填写:货品名称可在中文名称外辅以英文,但不能仅以英文填写。货品名称应与出口商发票及《协调制度》上的商品描述相符。如果是散装货,应注明“散装”。当本栏货物信息填写完毕时,加上“***”(三颗星)或“\”(结束斜线符号)。
B. 新西兰奥克兰需要什么产地证CO FORM A 还是什么
出口新西兰可以办理FORM N 有关税优惠待遇!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
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见证下正式签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协定实施后,在货物贸易方面,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对于没有立即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在承诺的时间内逐步降低关税,直至降为“零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