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是什么法系国家
① 两大法系分布范围及主要区别
两大法系的分布范围及区别
1.分布范围
大陆法系,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19世纪、20世纪后,大陆法系越过欧洲,传遍世界。
英美法系,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丝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国和中国的香港。
2.区别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它的法律渊源包括立法机关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机关颁布的各种行政法规以及本国参加的国际条约,但不包括司法判例。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而且,判例所构成的判例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第二,法律结构不同。大陆法系承袭古代罗马法的传统,习惯于用法典的形式对某一法律部门所涉及的规范做统一的系统规定,法典构成了法律体系结构的主干。英美法系很少制定法典,习惯用单行法的形式对某一类问题做专门的规定,因而,其法律体系在结构上是以单行法和判例法为主干而发展起来的。
第三,法官的权限不同。大陆法系强调法官只能援用成文法中的规定来审判案件,法官对成文法的解释也需受成文法本身的严格限制,故法官只能适用法律而不能创造法律。英美法系的法官既可以援用成文法也可以援用已有的判例来审判案件,而且,也可以在一定的条件下运用法律解释和法律推理的技术创造新的判例,从而,法官不仅适用法律,也在一定的范围内创造法律。
第四,诉讼程序不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突出法官职能,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而且,多由法官和陪审员共同组成法庭来审判案件。英美法系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法官只是双方争论的“仲裁人”而不能参与争论,与这种对抗式(也称抗辩式)程序同时存在的是陪审团制度,陪审团主要负责做出事实上的结论和法律上的基本结论(如有罪或无罪),法官负责做出法律上的具体结论,即判决。
此外,两大法系在法律分类、法律术语、法学教育、司法人员录用和司法体制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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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的法律职业一直是新西兰的优势职业,现在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特色。那么去新西兰学法律怎么样?这个专业不仅要教给学生基本的法律理论,让他们了解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还要让他们掌握如何将法律运用到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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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是国家的公安行政机关和刑事执法机关。在我国,公安机关是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的行政职能部门,是国家行政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机关:机关一般指国家党政机关或团体为指挥和控制行政活动而设置的机构,包括政府机关、财政系统、金融系统、政法系统、科学卫生文化系统等。
公证部门:公证员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在公证处从事公证业务的执业人员。如今,公证处逐渐与国家机关完全脱钩。
企业法律顾问:指企业中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受聘于企业,经登记机关注册后从事企业法律事务的专业人员。
③ 那些国家属于混合法系
世界上有至少20 个法域——基本上都是独立国家——属于混合法系。
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国家或地区,如菲律宾、南非、英国的苏格兰、美国路易斯安纳州、加拿大魁北克省的法律兼有两系的特点。而在亚洲和非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往往兼有西方某一法系与原有的宗教法系的特点,如印度法律主要属于普通法法系,但又属于印度教法系;叙利亚法律主要属于民法法系,但又属于伊斯兰教法系。总体上讲,英美法国家主要是英国及其过去的殖民地: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印度、巴基斯坦等;不包括英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加拿大的魁北克省。
④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是哪些国家
大陆法系包括:法国、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洲国家,也包括曾是法国、西班牙、荷兰、葡萄牙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及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旧中国也属于这一法系。
英美法系包括:英国(不包括苏格兰)、美国(路易斯安那州除外)外,主要是曾是英国殖民地、附属国的国家和地区,如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缅甸、加拿大(魁北克省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马来西亚等。中国香港地区也属于英美法系。
拓展资料:
法系是西方法学中一个常见的概念。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所以,西方法学所谓的法系,主要是按照法律的特点和历史传统对各国法律进行分类的一种方法。
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历史上法的阶级本质和其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对法所进行的基本分类。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分类方法之一种。与法系比较,前者侧重时间性,后者侧重地域性;前者侧重实质特征,后者侧重形式特征。
⑤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分别包括哪些主要国家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成文法系或法典法顷败系,它形成于西欧,以法国和德国为代表,许多欧洲大陆的国家,如瑞士、意大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等,均属大陆法系。此外,整个拉丁美洲、非洲的部分国家和近东的一些国家也属大陆法系,日本也引入了大陆法。值得一提的是,在英美法系的国家中,某些国家的个别地区,如美国的路易斯安那州、英国的苏格兰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也属大陆法系雀旁颤的范围。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它形成于英国,以后扩展到美国及其他过去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主启棚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马来西亚、新加坡、巴基斯坦,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也属于英美法系的范围。
⑥ 东南亚国家中哪些属于英美法系国家
属于英美法系的国家除了英、美两国外,还包括一些英联邦国家和原属英殖民地或附属国的亚洲、非洲、大洋洲和加勒比海地区,如加拿大、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马来西亚、新加坡、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香港也是的
⑦ 谁能简单说明一下,什么是英美法系,什么是大陆法系.分别是哪些国家
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成文法系、民法法系或罗马—日耳曼法系(因为它的历史渊源是罗马法和日耳曼法,此外还有教会法、商法和城市法)。它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历史悠久、分布广泛、影响深远的法系。它以欧洲大陆的法国和德国为代表,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融合其他法律成分,逐渐发展为世界性的法律体系。在大陆法系内部,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的情况不尽相同,法国和德国是该法系的两个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过去曾是法、西、荷、葡四国殖民地的国家和地区,以及日本、泰国、土耳其等国。
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是指以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律,特别是以它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制度的体系。普通法是与衡平法、教会法、习惯法和制定法相对应的概念,由于其中的普通法对整个法律制度的影响最大,所以,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美国的法律源于英国传统,但从19世纪后期开始独立发展,已经对世界的法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主要包括英国(苏格兰除外)、美国(路易丝安那州除外)、加拿大(魁北克除外)、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巴基斯坦、新加坡、南非等国和中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