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人如何申请离婚
⑴ 如何在新加坡离婚
这个法律问题是国私法的问题。首先,你们的国籍是中国国籍吗?如果你们是中国国籍。虽然在新加坡结婚的,也可以在中国离婚。因为你们是中国公民,现在在中国,在中国离婚比较方便。
如果你们是协议离婚,签好离婚协议,去公证处。或者诉讼离婚,就要到法院。当然了,中国有关部门首先要看你们再新加坡的结婚是否有效,因为离婚是在婚姻有效的前提下。
不会影响你去新加坡工作,如果你在中国的离婚是有效的,当然你可以在新加坡再次结婚了。
⑵ 男人在新加坡打工,女人在国内怎么离婚没有独生子女可以吗
可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提出离婚时,经过协商就离婚或者离婚相关的事项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程序:
1.法院管辖: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法院。
2.离婚起诉书。
①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②陈述主要的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3.在起诉后,法院法院将予以立案。
⑶ 有谁能告诉我新加坡法律上的离婚程序
夫妻双方均是居住在国外的华侨,他们要求离婚,原则上应向居所地有关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他们原在我驻外使领馆登记结婚的,申请离婚时,双方无争议的,可向原经办结婚登记的我驻外使领馆办理离婚手续;双方有争议的,则应向出国前最后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已回国定居,其离婚申请则向户籍所在地或居所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如他们原是在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的,他们的离婚案件国内不受理。如他们已回国定居而要求离婚,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 所以,首先应看他们结婚是在当地政府领证还是在中国的使领馆领证。如果是中国的使领馆,应该比较方便,就咨询下使领馆的手续,在使领馆办理就可以了。根据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的介绍:1、原在中国驻新加坡大使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可到大使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对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有争议,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男女双方可向出国前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男女双方在大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后加入外国国籍,大使馆不受理其离婚申请。 3、在中国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申请离婚,大使馆不予受理;如双方同时回国并对离婚无争议的,可在原结婚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如一方或双方不能回国,只能向注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大使馆可协助办理诉讼所需委托书、起诉书、答辩状等文件的公证,文件表格及有关要求须向国内法院领取和询问。 4、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如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果在新加坡当地离婚:如果双方都属新加坡永久居民,在新加坡居住不少过3年的话,就可以在新加坡申请离婚。整个离婚程序须要至少6至8个月。在程序上,离婚申请人须要提出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导致婚姻破裂,并已到达无可挽救地步的理由。 根据《妇女宪章》,要证明婚姻破裂并已到达无可挽救地步的理由包括: (a)对方有通奸行为; (b)对方行为不合理,以致你无法忍受; (c)遭对方遗弃不少过两年; (d)三年分居; (e)四年分居。 若离婚申请获得家事法庭接受,法庭就会在听审离婚申请时(在对方没有提出抗辩的情况下),发出一份临时离婚令(decree nisi),直至夫妻双方解决孩子抚养权(双方的孩子)、妻子及孩子的赡养费,以及婚姻资产分配等问题后(一般上是三个月后),法庭就会发出离婚判决绝对书(decree nisi absolute)。 原则上,根据《妇女宪章》的规定,妻子有权向丈夫要求赡养费,直至妻子再婚或去世为止。
⑷ 跟新加坡人离婚需要怎么解除
我国的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诉讼离婚。
如果夫妻选择协议离婚,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了离婚登记或者在人民法院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书时,则财产分割方案以该离婚协议约定为准。
如果夫妻选择诉讼离婚,在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以夫妻平等分割共同财产为基本原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适度调整后判决。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婚前个人财产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如果双方没有书面财产约定,离婚时不分割婚前个人财产。
一、婚前个人财产的主要种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婚前已经取得的工资与奖金收入、知识产权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个人取得的财产性权利,包括物权性财产权利和债权类财产权利。
3、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利息与自然增值。
4、虽于婚姻期间取得,但属于个人婚前个人财产转化的财产。
二、注意事项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个人财产一般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依法对婚前个人财产的归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那么法院一般会尊重双方的书面约定内容。例如,夫妻双方在婚内财产协议中明确写明了某处财产或某个财产性权利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同意该约定。
第二,婚前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并不完全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利息与自然增值部分仍归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但是由婚前个人财产产生的投资性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予以分割。
最后,如果涉及到婚后变卖婚前个人财产的情况,要注意保留与婚前个人财产有关的证据、注意购买财产或财产性权利的时间节点,例如保留房产出资证明等,避免使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产生混同。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定个人财产和约定为一方个人的财产外,一般情况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也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与婚前财产的归属。如果夫妻双方存在书面约定,则财产归属以约定为准。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种类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收入;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生产、经营、投资行为所取得的收益;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专利、商标、出版等知识产权相关的事项所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收益;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5、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⑸ 新加坡离婚具体手续有哪些
你好,在新加坡离婚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尤其结婚证是新加坡办理的。首先孩子的国籍是很关键的,不知道楼主孩子之前是不是有新加坡国籍的情况,如果有的话比较麻烦,如果只是中国籍那会好办一些。新加坡离婚除了协商离婚,就是诉讼离婚(即上法庭)。和孩子爸爸先协商,如果你都同意孩子留下了,那么就剩下财产问题,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结婚满3年的话就去法院申请离婚。
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就需要打官司,新加坡《妇女宪章》第95条规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离婚的唯一标准,并作了列举性规定:
(1)对方有通奸行为,不能容忍;
(2)对方行为不能忍受;
(3)一方弃偶两年以上;
(4)夫妻双方协议分居3年以上;
(5)一方单方面分居4年以上。
离婚中请人须举证证明其符合以上5种情形之一,离婚才可以成立。此外,一方离家出走或失踪,也可以使离婚成立。
请参看:新加坡《妇女宪章》第95条规定,“婚姻破裂到不能挽回”是离婚的唯一标准,并作了列举性规定:
(1)对方有通奸行为,不能容忍;
(2)对方行为不能忍受;
(3)一方弃偶两年以上;
(4)夫妻双方协议分居3年以上;
(5)一方单方面分居4年以上。
离婚中请人须举证证明其符合以上5种情形之一,离婚才可以成立。此外,一方离家出走或失踪,也可以使离婚成立。
希望对你有帮助。
⑹ 新加坡离婚程序我是中国人老公是新加坡的,我们在新加坡办的结婚证,现在要离婚应该怎么离
在中国民政局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
不过,为了孩子,我认为还是撮合着过吧~~~
婚姻是需要经营的。有个磨合的过程~
望采纳。更希望能够在一起~~毕竟离婚最受伤害的是孩子呀~
⑺ 我是中国人。老公是新加坡人。我们应该怎么去办离婚手续
在中国登记结婚的,可以直接在国内登记离婚
在新加坡登记结婚的,在国内登记离婚需要用到新加坡结婚证认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