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为什么腐败
㈠ 新加坡模式的质疑解析
新加坡不讲意识形态,只讲共享价值。它把自己的文化,与宪政制度结合,是亚洲第二个把东西方文明结合得最好的国家。我认为,日本是第一个把自己的传统文化和西方政治民主结合得最好的国家。日本并非是完全的西式民主。日本结合了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和西方的民主宪政。自民党内部的派系能够达成共识和传统文化分不开。日本政治人物也勇于承担责任,这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份。新加坡领导人通过自己的努力也走出了具有自身特色的一条政治道路。制度移植在新加坡没有发生,所发生的是制度创新。
美国的制度已经经历了两百多年了,已经生根了,谁也毁灭不了。在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很多民主政体的运作很有问题,成了社会不稳定的根源。本来民主的精神就是相互妥协的,但这些国家往往相互攻击。在亚洲,很多国家实行民主已经有很多年,但政局还是那么乱,社会经济也不发达。新加坡避免了很多发展中民主国家所走过的弯路。制度创新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很大的作用。然而新加坡也提出了“后李光耀时代”的问题。我自己的判断是,在“后李光耀时代”,李光耀时代所确立的制度正是确保这个制度延续性的制度保障,同时这个制度里也包含着巨大的制度创新精神。 新加坡在很多中国知识分子眼中,是个异数。因为常识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不民主,不让人民充分享有监督政府的权利,政府就必然堕落为人民的老爷,就不可能使政府廉洁勤政,建立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新加坡却让我们无话可说:它相信权威主义、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没有充分的新闻自由,建国40年来,一直由人民行动党一党执政,父亲可以传位给儿子;但它同样很文明,没有人随地吐痰,拥有洁净的空气、优美的环境,人民享有很好的福利,老百姓至少看上去生活得很幸福。
曾经,我们很想把中国搞成一个“大新加坡”。比如中国老百姓对官员腐败非常痛恨,而新加坡政府的廉洁程度比较高,为什么呢?原因是新加坡公务员的工资水平高,就用不着搞腐败了。这条经验非常容易学,要想让我们国家的公务员廉洁,只要给他们加工资、加福利就可以了。
中国公务员确实常常加薪,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看出公务员加薪和他们的廉洁程度有直接关系。是因为我们加薪加得还不够多,还是这条新加坡经验不适合“中国国情”?遗憾的是很多人没有搞清楚。
新加坡确实是一个奇迹,尤其是华人社会的一个奇迹。 国内对于新加坡经验的报道,问题出在哪里?
这些直接或者间接的报道,大都是断章取义的,多年来,只让人知道一面,而没有让大家了解另一面。公众所接受的信息经过了不负责的过滤。
如果一位部长在大选中落选,那他什么也没有了。部长薪金看起来很多,但这是全部收入,再没有其他收入,也没有其他任何特殊待遇,连住房都得和普通市民一样,到市场上购买。
另外,新加坡的政府中公私分得很清楚。有一件事对我震撼很大。一位新加坡部长应邀来北京办公务,有点空闲时间,想看看北京有特色的景点,我介绍了一处。部长一行4人要打车过来,我说,还是我开车去接吧。我跟部长开玩笑说,能给部长开车,对我是不可想象的事。
相对于新加坡的整体富裕程度来说,如果以中国作为参照系,新加坡的官员从自己岗位上获得的利益并不算高。
还有一点值得注意,新加坡的官员并不是借助政府权力和关系网才变得身价倍增。通常,他们在进入政府之前就已经是富人,能够获得很高的薪酬。比如,一个原来能在企业得到300万元年薪的人,进入政府获得100万元年薪,对他而言,这只能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收人,而不能算是高收人。这些人该有的都有了,本来就是社会公认的精英,进入政府的初衷,往往就是为了回报社会。 新加坡确实是权威主义,但他们的权威主义和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新加坡的新闻界不敢随便批评政府,但他们的政府并不会直接干预新闻运作,而是通过事后法律起诉,比如告人家诽谤罪,以公开答辩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另外,当媒体公开批评政府官员时,政府往往不采取封杀措施,而是主动曝光,向社会全面披露,有问题就主动检讨、严肃处理,没问题也向社会作详细解释。 对于新加坡的成就,有两种观点,一种归功于儒家传统和“东亚价值观”,一种则认为是因为“经济透明和法制严明”。
新加坡的政府官员往往都受过西方高等教育,他们的领导人多出身资产阶级,并且大多是受过剑桥教育的大学生。在新加坡,下层人一般说中国话,比如你坐出租车,或者在小摊上吃馄饨,你和老板用华语交流完全没有问题;但你到政府办事,大家说的都是英语,好像一下子切换到另一个系统,你似乎在和一帮黄皮肤的欧洲人打交道。
儒家传统和价值观当然也发挥了部分作用。“选贤与能”可以算是儒家的。人民行动党标榜自己是一个由精英分子组成的政党,包括李光耀在内的领导人,也确实是一批受过西方系统教育和熏陶的精英,所以,能够成为人民行动党党员,在新加坡代表一定的社会地位。 要有效集中权力,维持权力和使用权力,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权力要有载体,需要有组织结构。新加坡的人民行动党是个精英党。党员分干部党员和普通党员两部分。普通党员不多,干部党员更少。社会上大家感觉不到党的存在。党是隐性的,是政治领域的“看不见的手”。就是说,政党是融于社会的。实际上,政党必须是社会的一部分,是社会的精英部分。这是列宁主义政党的要点。政治人物来自民间。如果政党变成了脱离社会的自成一体的既得利益集团,那么这个政党就会处于危机之中。
新加坡尽管是一党执政,但政治体系是向社会开放的。从建国开始,新加坡的领导人就意识到,在一个没有任何资源的国家,政治人才是国家生存、发展和提升的关键。在西方发达国家,最优秀的人都去经商。新加坡要把这些最优秀的人来从政。因此,执政党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扮演“伯乐相马”中的“伯乐”,在全社会、全世界寻找优秀人才。
在新加坡,政府的官僚系统公务员是内部选拔的,但其政治精英,很多是社会为执政党培养的。或者说,很多政治领袖都不是执政党自身培养的,而是从社会吸收进执政党的。在上世纪70年代,人民行动党吸收了后来成为总理的吴作栋和副总理的陈庆炎。在80年代和90年代,又吸收了已经在职的总理李显龙和副总理黄根成等精英人才。这些领袖人物在成为执政党领导人之前,都是社会各方面的精英人才。他们在哪个领域成功了,执政党才邀请他们入党,为国民服务。所以,在新加坡很少有“党龄”一说。今天不是党员,明天党需要你了,你就可以成为党员。这就解决了很多列宁主义政党党内论资排辈的问题。列宁主义政党的本质就是要吸收社会的精英,但在列宁主义政党成为组织之后,往往会演变成为既得利益集团。新加坡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解决方法就是维持政党的开放性,向社会开放。 新加坡本身是一个很小的城市国家。人民行动党议员都要定期和选民直接见面,讨论他们所关心的问题,这就把执政党内和社会结合起来。如果代表、委员们没有和社会连接的有机机制,都不跟老百姓发生直接的关系。如果这些代表和社会、人民是没有直接的联系的,那么他们如何能代表人民的利益呢?
新加坡把民主和一党执政制度很好地结合起来。西方人说新加坡是非自由的民主,但名称并不重要,关键是民主要能够产生一个好和有效的政府。在西方国家,民主政治能够有效运作获益于民主化之前的基本国家制度建设,也获益于比较高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能够确立基本国家制度和取得社会经济发展之前,受各种因素影响而民主化。民主政治因此经常出现问题。尤其是,民主政治具有不可逆转的性质。一旦民主化,很多基本国家制度就很难建立起来。这就有可能使得这些国家长期处于弱势地位。
应当强调的是,任何政治制度都有可能出现一个好政府。中国古代也出过好皇帝和好政府,但那是靠一个领导人的个人素质。领导人好,政府就好,个人的因素扮演了主要作用,缺乏制度性的保障。新加坡是用民主制度来保证这个好政府的。执政党必须通过五年一次的“大考”,即大选。因为有很多反对党存在,尽管他们很小,但也构成良好的竞争压力。反对党本身对执政党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制约,在国会里只有少数几个名额。但如果人民不满意执政党,在原则上在大选时是可以支持反对党的。因此,执政党始终有压力。执政党的执政行为必须让多数民众满意。
同时,要保障真正的人才被录用。新加坡的一些官员,他们在进入政治之前,都是对政府持批评态度的。但是执政党很开放。政府需要的是具有建设性批评的人。只要批评得有理,执政党就会使用他们。执政党最不喜欢光会讲好话的庸人。你有能力,有业绩,有建设性意见,党都可以把你吸纳进来。如何保持政权的开放性,代表社会利益,这是执政党要解决的问题,否则执政党本身就会演变成既得利益。
执政党要代表人民的利益,这很重要。在这一点上,新加坡政府做到了很多发达的民主国家做不到的事情。新加坡政府的立国精神是民本主义,地地道道的中国传统精神。在很多地方,人们对政府和市场的作用、对资本和人民的作用争论不休。但新加坡很好地处理了这些方面的平衡。新加坡政府在“亲商”和“亲民”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亲商”也就是亲商人,重视资本的作用。 政治可以集中,权力可以集中,但必须保证这些掌握权力的人,必须是社会上最优秀的人。这是新加坡领袖的重要考量。在民主政治中,反对党的作用是能够制约执政党,但也存在着其他更加有效的制约措施。上面说过,对新加坡执政党最有效的制约并不是反对党,而是社会,也就是人民。
应当指出的是,选拔不是指定,选拔就是党内民主、党内竞争。对新加坡的领袖人物,人民行动党的党内认同很重要。李光耀曾讲过,在吴作栋和陈庆炎之间,前者并不是他的首选。但党内支持吴作栋,最后是党内精英认同而不是个人认同起了作用。
保证候选人的品质、才能,老百姓投票才有意义。这点新加坡做得很好。议员要选举产生。比如,把一个在某个领域做得很好的人注册到一个特定的选区,让老百姓选举你。他是先有社会认同,再有政党认同的。党外做得好的,会被党直接吸收进来,所以他很容易当选。
新加坡也在作政治改革,主要是为了更多的民主,增加反对党在国会内的比例。新加坡总理李显龙说,这个改革是为了维护政治稳定及保持民众对政府强而有力的授权。新加坡决定修改选举条例,将反对党在国会的保障席位,即非选区议员的席位,由最少3个增至9个。不论反对党候选人的得票多少,在国会都有最少9个席位,令反对党在国会的比例增至两成。新加坡政府强调指出,比例代表制不会是政治改革的选项,否则会出现弱势政府。就是说,发展更多的民主并不一定要学习西方。西方的很多做法在理论上比较公正,但在实际上并非如此。西方的很多做法并不符合亚洲国家。新加坡所作的精神就是在体制内提供给不同的利益和声音以更大的空间,在体制内消化和协调不同利益。
㈡ 为什么说新加坡政府廉洁
新加坡之所以能治住腐败并赢得举世赞誉,李光耀当政期间治腐有方功不可没。
(一)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而不靠“政党轮替”,廉政建设成就举世瞩目。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把廉洁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为了生存,必须廉政;为了发展,必须反贪”,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人民行动党领袖反贪污立场坚决、率先垂范,李光耀执政几十年,政敌颇多,非议不少,却从未有人指责他贪污受贿、生活腐化堕落。
(二)文化多元而崇尚儒术,为廉政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围。新加坡是一个华人居多、文化多元的社会,却选择了儒家思想作为国家意识、治国纲领。李光耀特别推崇儒家文化,第二任总理吴作栋也是儒家文化的积极拥护者,提出“儒家基本价值观应上升为国家意识”。新加坡把儒家文化倡导的忠、孝、仁、爱、礼、义、廉、耻这“八德”作为整个社会尊崇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每年开展20多场社会道德教育活动,倡导诚信、廉洁,使崇廉思想从国家意识潜移默化为国民的自觉行动。
(三)机构独立专业而不独断专行,贪污调查局成为反贪先锋。贪污调查局(CPIB)是新加坡独立行使肃贪职能的专门机构,既是行政机构,又是执法机关,隶属于总理公署,由总统任命,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官员的地位、身份、权力、薪金有严格的法律保障。调查局仅有90多人,分为两个部门:行动部和行动与特别支援部,其中行动部占据了三分之二的编制。贪污调查局享有特别侦查权、无证搜查与强行搜查、对财产的查封扣押、监察复制银行账目、要求有关人员提供犯罪证据、要求嫌疑人申报财产、无证逮捕以及限制转移财产等特殊权力。尽管权力巨大,贪污调查局却独立不独裁,专业不专断,始终无畏无惧、不偏不倚。
(四)廉政立法着眼“抓得到”而非“罚得重”,织就让贪腐行为无隙可乘的制度密网。新加坡治理腐败的刑罚中最高刑为七年监禁,可见其立法严密而不严酷,着眼点在于“抓得到”,而非“罚得重”。
(五)高薪实为揽贤而非专为养廉,打造廉洁高效的公务员队伍。许多人认为,新加坡的廉洁是靠高薪养出来的,但新加坡的机构和官员不认同这一说法。首先,新加坡是先有廉政,后有高薪。在实行高薪制之前,新加坡已经较好地解决了廉政问题。实行高薪制的主要目的不是养廉,而在于揽才引贤,吸引最优秀的人才到政府任职。第二,高薪是相对的。公职人员的工资与企业家、律师、医生等社会精英相比,并不算高,而且除薪金外不再享有住房、用车等额外待遇。第三,高薪酬与严管理相辅相成。新加坡公务员管理之严举世闻名。比如行为跟踪制度,贪污调查局有权对所有公务员进行行为跟踪,暗地调查公务员私生活是否正常,是否有嫖赌、出入酒吧的行为,有无暗中与不法团体往来的行为,等等。新加坡通过实行高工薪、高待遇政策,同时辅以严格管理,达到了吸引优秀人才和促进公务员廉洁从政的目的。
http://wenku..com/link?url=MSRXgIb4VBs0H5R9S1LSKA7rVsfl2-Jo0goUjokb36GuixWS0slPm_00-
㈢ 新加坡为什么能成为亚洲最廉洁的国家
瑞士洛桑发布的报告也显示,新加坡是亚洲最廉洁的国家。新加坡之所以能治住腐败并赢得举世赞誉,前总理、现任资政李光耀当政期间治腐有方功不可没。 李光耀位居新加坡总理之职31年(1959-1990年),下决心以法治国。他有自己的反腐败“四项基本原则”,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里面人人自由、法律外面没有民主、法律上面没有权威。 李光耀多次说,我是政府总理,我可以造就出许多百万富翁、亿万富翁,但我自己绝不能成为富翁。李光耀说:“除非你身体力行,否则便无法维持这种社会。” 李光耀说过,他可能是世界上最穷的总理。这话想来是指仅靠工薪的意思,没有任何的工资外“好处”和油水。李光耀没有自己的公务车,车子是自己掏钱买的,是标准的“私车公用”,买得起马还要配得起鞍,汽油费、维修费、冲洗费等等一切开销全是掏自己的腰包。住房必须自己掏钱买,没有什么官邸“公房”供官员使用,爱住多大全由自己掏多少钱决定,而不是官职的大小,李光耀带头住自己的私房,也就没有什么人好意思占用公房作官邸了。对于一些应酬活动,也不是放开肚子就可以猛吃的事,一切都有限制。国务活动或参加国际会议需要出国,费用有严格的规定,当事人只能领取最低的津贴,没有可能借机找借口找由头只要能开到发票就可以胡乱报销的“好事”,不可能趁机捞一把。国内的接待、会议、庆典,以及陪同来访的外国首脑或代表团参观观光,费用也防病量从俭,有一套严格而公开的财务制度,谁也别想从中揩油。所有庆典,礼仪简单明了,不搞铺张浪费那一套,不搞繁文缛节,决不允许官员到处题字、剪彩,更不准以此为由收受红包。官员不得向下级单位或所管辖的企业“借钱”,也不能暗示自己短缺什么需要什么,也不能也任何方式向下级单位要钱。 李光耀上下班自己提着公文包,他平时喜欢白衬衫白长裤,这并不是因为新加坡太热,而是因为白色象征着纯洁,这也是他对新加坡公务员一贯的严格要求:廉洁。他说:“如果我们允许你们把手放进别人放钱的抽屉里,那么,我们就全完了。”李光耀为政伊始,就把亲人召集开会,告诫他们不要产生攀龙附凤、趁机捞好处的想法,“从今以后不应该指望从我这里得到特殊照顾,你们应该完全像普通老百姓一样来对待自己。”他自己至今还住在父母的旧宅院里,他的官邸只有政府酬酢之时才启用。上梁正,才能镇下梁,李光耀对贪污腐败的惩处是严厉的。一些大官,如新加坡前国防部政务部长、前总统蒂凡等,都是在廉政的铁壁前碰破了头,丢了官。 李光耀惩治腐败立足于从根本上挖除腐败的念头和借口,这就是对定罪依据注重于看质,而不是量,主要依据的是“是否贪污受贿”,而不是“贪污受贿多少”。世界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数量”作为判断是否贪污受贿的标准,这就使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受贿与一般馈赠、贪污与多吃多占等界限模糊,使许多人能够找到借口逍遥法外。结果,由于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腐败和贪污行为借此而滋生滋长,没有办法连根拔出。李光耀从政自始,就下定决心要在新加坡割除“东南亚之癌”,决不允许腐败分子在新加坡横行霸道,鱼肉人民。对贪污腐败,主要依据不是“数量多少”,而应该是“是否有这种行为”。李光耀支持一点,就是所有任公职的人,特别是手中有权的官员,绝对不能接受哪怕是一丁点儿的不属于自己的钱物,否则就触犯了法律。所以,公务人员受贿一盒香烟、接受家庭主妇几块钱小费等“微不足道”的事,在新加坡都要受到难以置信的严厉制裁。 对于行贿和受贿,李光耀认为应该严惩的首先是受贿者,这个本末不能倒置。贪污腐败的主体是社会的当权者,他们手中有权或居于“受人求”的地位,才具备了腐败的条件和可能。一旦他们无视宪法和法律或“刑不上大夫”而使他们得到纵容包庇,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必然滋生和蔓延腐败。至于行贿者以及为腐败者提供条件者,虽然也有不可宽恕的罪行,但不是构成腐败的主要方面,如果为官清廉、贪污腐败也就无从滋生,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所以,要惩治腐败,首先是治吏,依法治吏,重刑准备,防范在先。 新加坡立国的第二年,国会通过了《反贪污法》,该法给成立于1952年的贪污调查局权力加码,该局直接隶属于总理领导,向总理负责。贪污调查局局长和特别调查员可以不用逮捕证逮捕任何涉嫌贪污腐败的人,还可以逮捕任何受到指控或被怀疑违反《反贪污法》的人,无须公诉人的命令,可以行使《刑事诉讼法》所赋予的特别权力,行使警方特别调查的权力,有权入屋搜查,没收被认为是赃款、赃物的任何钱财或物品,有权进入各部门和机构,要求任何人提供所需的内部资料,有权要求涉嫌者说明财产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可以提交法庭审判。 对于集团犯罪,李光耀毫不手软,采取的是“一窝端”的办法。1970年至1971年期间,交通警察集体收受运输公司的贿赂,定期收受运输公司的钱,权钱交易是有目的的,当运输公司有违反交通法规的事发生时,交通警察眼开眼闭,一放了之。交警拿到贿金后平分中饱私囊。贪污调查局接手这个案子后,严惩了所有的罪犯,将这个贪污集团连根拔除。新加坡政府决心大,手段灵活,查处严厉,任何腐败案子只要一抬头,就迅速打击,在30多年间,新加坡没有什么集团性的大案要案发生过。 权钱交易,很普通的一个方面是体现在用人的腐败上,也就是花钱买官,这是最可恶的腐败。新加坡的公务员不可能由哪个头儿说了算,想提拔谁就是谁,而是有一套严格的选拔任用制度。每一个想成为公务员的人,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考试和体检,没有任何后门可走。 新加坡对公务员的品德特别强调。对他们的私生活管理得严而又严,日常交往的人员、家庭情况、个人兴趣爱好、个人有没有不良嗜好,如吸毒、嫖娼等行为,这种审查不是形式主义走过场的,而是滴水不漏的。李光耀认为,有不良嗜好的人进入公务员队伍,不仅影响政府形象,而且他们一旦有条件,就会萌发心术不正贪污腐败,容易走上邪路,所以从严审查“第一关”必须搞好,这是防止腐败的有效办法。 公务员必须是透明人。新加坡还有一绝就是公务员的品德考核制度。“紧逼盯人”,把监督实施在分分秒秒之中。政府每年发给公务员一本日记本,日记本编印好页次和年月日,每一页由公务员本人在其主管官员面前当面书写其宣誓书,保证其所记的内容均为事实,没有诳语,如果有虚假或不符合事实的记载,愿意受严厉的处分。公务员必须随身携带日记本,不得遗失,不准乱丢乱放,随时将自己的活动记载下来。在办公时间内,如果家属亲友来访,要详细记录来访者姓名和来访来由。日记本定期接受检查,公务员每周一上班时,要将日记本送交主管官员签字检查,完毕后发还,如果主管官员认为日记本有疑点,要将该日记本送交贪污调查局进行审查核实。如果贪污调查局通过其它渠道了解并认为此人有贪污行为,该主管官员就以知情不报、察情不严的罪责一并处罚。 对公务人员还实行行踪跟踪制。由国家贪污调查局等单位以及广大民众共同配合执行,对所有公务员,无论职位高低,尤其是新任公职的公务员,暗中派人跟踪,明察暗访他们的日常行动,看他们的私生活是怎样的?是否有嫖娼和赌博的行为,是否出入酒吧,有没有暗中与不法团伙来往,如果发现有劣迹,马上会派人秘密摄影,当事人在事实面前束手就擒,等待处罚。行为跟踪制度是一项极具震慑性的防腐防贪制度,对于任何想贪污腐败的人来说,到处都是探视镜头,到处都是天罗地网。 贪污腐败分子之所以猖狂,是因为他们的工薪收入与巨额赃款的落差,使他们敢于冒险,豁出去一搏。特别是临退休前狠捞一把,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即“59岁现象”。李光耀要用积极的办法使人们不敢“豁出去”,公积金制度是他的锦囊妙计。在职公职人员每月工资的40%为公积金,存在银行里等退休后才能支取。这个40%自己只在工资中克扣22%,还有18%由国家补贴,也就是说,国家除了每月发放工资,还要在公积金中补贴工资总额的18%。一个公务员如果从20多岁参加工作,到退休时将会有一笔数目巨大的公积金可以支取,多则几十万,少则十多万,足够保证过一种吃穿不愁,衣食无忧的生活。中央公积金是扎实而可靠的保障既是福利,又是一种廉洁抵押,对于胆敢贪赃枉法的人来说,公积金是惩罚的筹码,贪污腐败者被法律宣判后,他的全部公积金将被没收,上缴国库。 李光耀不搞唯精神论,也不搞唯物质论,他能把物质和精神直辖市得恰到好处,形成新加坡积极的反腐手段。政府每年都统计出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工资水平表,然后予以平衡,不让政府部门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私营企业,政府部门的工资水平在整个新加坡社会中是高居前位的,高级公务员月薪是社会一般水平的10倍以上,与一些社会精英部门相比,如商界、律师界、医疗界等等,工资的绝对值还是比不过的。所以,李光耀一方面运作高薪,一方面依然也强调奉献精神,倡导担任公务公职的人应该作出一些牺牲。原律政部长巴克是私人律师,每月收入是他当部长的3倍,当时公务员工资还比较低,他感到难以养家供孩子上学。因此,他不得不向李光耀提出辞呈,想回去干老本行。李光耀没有同意,与他深谈,然后又替他加薪一倍,巴克得以留任。现在新加坡的最高级领导人王鼎昌、昊作栋等人,在担任公职前都曾是私人机构的高级职员,有着巨额收入,现在的工资不能同日而语。李光耀经常要求公务员做到“大公无私”,要“在简朴的生活环境中为千秋大业作出伟大贡献。”
㈣ 香港和新加坡为什么没有腐败
第一是能满足体面生活的薪水。例如新加坡中级 官 员则为10多万新元年薪(约50万人民币,折合月收入4.1万)。中国的中级 官 员拿不到这么多吧!
第二,是透明。
例如新加坡不配给公车和专职司机,他们日常办公都是乘坐自己的私车,自己花钱加油,自己修车,自己出钱购买房子。自己交纳商业养老费和医疗保险费。
第三个成功因素,是独立的强有力的反(腐)机构。
第四点,是公民的反(腐)热情。
第五点,小国寡民。几百万人口(新加坡人口560万),也就相当于中国一个地级市,四分之一个北京而已。国家小,容易管理。山东加河南两省人口相当于35个新加坡。
㈤ 新加坡为什么被称为威权政治
新加坡立国于1965年,其创始人李光耀,自小接受的是英式教育,他从心底里接受了英国的那套文化和政治体系。
李光耀是客家人,他从小又接受汉人的儒家文化教育,中华文化的一大统思想,深深印在他的脑海里。
基于上述两种文化的交融,李光耀建立新加坡时,由于旁边有马来西亚的虎视眈眈,必须尽快的使新加坡从经济上、从国防上强大起来。
多党制的拖拉、纷乱,使行政效率比较低(印度就是个例子,与新加坡同属英联邦)。李光耀就是搞一党专政,但又从经济上、从行政上,又引入了英式的议会民主制度。使新加坡很快走上了经济自由,行政清廉,欣欣向荣的道路,才有今天新加坡人均45000元美元的亚洲富国局面。
新加坡属英联邦,亲近五眼联盟的米国,很正常。小国家没站好边,如何面对世界第一军事强国美国。
GDP排在世界第三,人均GDP排在世界前列的日本,采取的政治制度,和新加坡很相似…
东亚民族的最佳社会管理模式应是贤能主义。
由于东亚人民主体性发育相对不充分,履行一人一票的民选政治,甚至于连做好个人自律,都有困难。因而东亚社会实行贤能治理有一定的必然。
在全社会奉法律为神圣之下,建立完善制度,由品德贤良、才干能力突出的社会管理精英代民行使公权,公务员在社会上有很高的政治地位,实行高薪养廉,对其中腐败弄权的害群之马严惩不贷,以维护社会对公务员队伍的信心。这基本上就是新加坡社会治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新加坡自从马来西亚分家独立另过,一直都由人民行动党一党执政。该党领导人先是李光耀,后是其子李显龙或其心腹亲信。权力一直集中在李家父子及其小圈子内打转,说是家天下党天下也不为过。
新加坡政府虽集权但不滥权,官吏勤政能政廉政。严刑峻法的统治风格,因治理尚称做到官民一体守法公道,大体还能服众。
新加坡居民主要由三大族群构成:约三分之二多为华人,土着马来人,以及印裔。权力能在这三族群中适当分置(如实权的总理为华人,荣誉性的总统为马来人,外交部长多是印裔),因而民族相处比较融洽。
新加坡的这一套治理模式保证了民众的基本权益,照顾到了东亚政治的贤能传统,使整个国家社会经济人文发展在亚洲地区独树一帜,成绩亮眼。其人均国民收入进入亚洲最高的行列,国虽小而在世界政治舞台上有一定话语权,其高等教育水平居于全球先进。
㈥ 新加坡政府廉洁度高原因
新加坡政府廉洁度高原因:新加坡人民行动党长期执政而不靠“政党轮替”,新加坡人民行动党执政后把廉洁上升为国家战略,明确提出“为了生存,必须廉政;为了发展,必须反贪”,旗帜鲜明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四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五条国家监察工作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权责对等,严格监督;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
㈦ 新加坡当初为什么会从马来西亚分裂出来呢
新加坡当初为什么会从马来西亚分裂出来呢?这里牵涉着很多的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下面给大家说明一下其中原因,朋友们可以参考下面的内容:
三、马来西亚种族主义抛弃新加坡:
经济矛盾和政治方面的矛盾,导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在此之后马来西亚巫统为首的政治联盟在国会上通过了宪法修改议题,将新加坡驱逐出马来西亚。至此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彻底决裂,这就是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