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aun怎么读音
Ⅰ 马来人至上的种族纠纷
在1963年的新加坡州选中,联盟通过新加坡联盟党(Singapore Alliance Party)挑战执政的人民行动党(PAP)。巫统政客积极为新加坡联盟于新加坡拉票,表示在华人领导的新加坡里,虽然执政的人民行动党表面上是多种族的政党,新加坡的马来人常被视为二等公民。不过,所有巫统支持的马来裔候选人都败于人民行动党手上。因为联盟和人民行动党之前达成协议,同意分别不会在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参选,这次选举中很多人民行动党党员觉得联盟出尔反尔,于是决定在1964年的马来西亚大陆大选中参选。虽然人民行动党在造势大会中吸引大量群众,可是在大选中只赢得一个席位,由代表孟沙选区的蒂凡那胜出。很多历史学家认为,当时财政部长及马来亚华人公会会长陈修信向华人呼吁,避免挑战马来人的特别权利,以免冒与印尼合并这个险,此番言论有助马来亚华人公会保持其地位,继续做“马来亚半岛中不争的华人领袖”。巫统领袖对人民行动党非常愤怒。
新问题很快就浮现。新加坡政府与人民行动党领袖李光耀公开表示反对“马来人至上”,提倡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而不是一个马来人的马来西亚。他辩称:“马来人仅仅在700年前大规模移居到马来西亚。在马来西亚39%的马来人里,有三分之一是较新的移民,就好像赛查花阿峇(Syed Jaafar Albar),他在战前从印尼来到马来亚,当时他已经超过三十岁了。因此如果某一个种族认为,他们较有资格自称为马来西亚人,而其他人成为马来西亚人是全靠他们的favour,这是错误的。 李其后叹言:“马来西亚属于谁?是马来西亚人。谁是马来西亚人?我希望我是,主席先生。但是坐在议院里,有时我质疑自己究竟是否被容许做一个马来西亚人。这个疑虑在很多人的心中存在……[一旦]这种情绪转化成行动,人与人在不言中斗争,所导致的战争会彻底摧毁马来西亚。”有时候,李却令事情变坏,发表种族言论,其中很多批评马来西亚的种族架构,提醒人民非马来人现已占大多数,占61%,多于39%的马来人。有一次他说:“为什么我们要回到以前的新加坡,令在马来亚的非马来人沦为少数?”当时人民行动党和巫统关系已经紧张,李常常要求联邦政府严厉打击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者,其中包括巫统领袖赛查花阿峇和赛那昔(Syed Nasir Ismail),令情况愈加恶劣。
李的言论令很多人不满,尤其是联盟的政客。陈修信称他为“马来西亚和马来亚史上最大的扰乱者”。东姑认为李的立场太激进,而巫统政客觉得李用其言论来引起马来西亚华人的注意。李关于马来新移民的言论与到严厉的反驳。阿峇表示:“将马来人和其他人同归一类是一个侮辱……”巫统报纸《马来亚独立报》(Malaya Merdeka)警告:“如果马来人受压,利益不受保障的话,”他们会把马来西亚和印尼合并起来。东姑对此甚感恐惧。对于他来言,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者不是真正的极端主义者,真正的威胁是一些寻求“大印尼”来教训华人的人。 种族之间的纠纷导致新加坡的1964年种族暴乱,其后人民行动党的马来政客奥斯曼渥(Othman Wok)暗指暴乱由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者所策划。暴乱后的一年,局面继续紧张。赛查花阿峇表明:“无论在何处,我仍然是马来人。”李在议会中严厉反驳道:“如果我到处说[他]说的话:‘无论在何处,我仍然是华人’,我们会怎么样?但是我不断提醒别人,我是马来西亚人。我正在学Bahasa Kebangsaan(马来语──国家语言),我接受宪法第153条。”
李坚持自己并不是反对马来人的特别权利和宪法第153条,说:“如果移民社区……看不到问题,如果他们不能感受到做一个贫穷马来人的滋味,又不会同情他,我可以说,他很快会把不满果断地表露出来,整个国家将会陷入混乱。”很少联盟的人士认真思想他的言论。巫统政客坚持,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表示完全平等的社会,导致马来人的特权被撤掉。一名联邦官员施努(Senu Abl Rahman)觉得,李所提倡的平等会阻止马来人在经济上参与:“我们所需要的是机会,一个为人民谋取资产的机会。”李之前表示自己马来西亚人的身份,施努问:“李今天所享有的权利不是从天而降的,是人所赋予的。他难道不感激本国的原居民吗?”李回应说:“不,我不是在接受别人的款待,我在这里是我的权利。马来西亚百分之六十一的人民要于这点上坚持着,否则会失去一切,会失去未来。”有些人(当中包括赛查花阿峇)继续持着施努的立场,把马来人称之为Bumiputra“家中之主”,其对向李这样的外人bangsa asing或寄宿者orang tumpangan的款待被滥用。这番言论引起内阁成员Lim Swee Aun的反驳,坚持他们“是共同业主,不是寄宿者,不是客旅。”
有些人不同意巫统的立场。Ismail Abl Rahman向议会说“联盟和人民行动党赞同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的概念”,但是具体方法不同。Ismail江人民行动党的方法定为一个“非群体性的直接模式”(non-communalism straightaway),而联盟需要“两个步骤。第一,种族之间的和谐;第二,是最终有一个非群体性的国家(ultimate state of non-communalism)”。李视此番言论为巴结的把戏,除非那些马来西亚的种族主义者被制止,否则不能认真考虑这番话。 李光耀继续他的活动,于1965年组成马来西亚团结大会(Malaysian Solidarity Council (MSC)),里面有多个多元种族政党,包括人民行动党(PAP)、人民进步党(People's Progressive Party)和联合民主党(United Democratic Party)。在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马来西亚合一会普通大会中,这些政党的领袖发表讲话,支持一个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人民进步党的西尼华沙甘(D.R. Seenivasagam)指摘联盟,利用宪法第153条“欺负非马来人”,而砂拉越人民联合党(砂人联党)的王其辉(Ong Kee Hui)说:“我们看到社会歧视的态度,越来越多迹象否定非马来人的政治平等。为了我们和我们的国家,这一切都要停止,不要让这狭缢的种族主义坐大。所有住在这里和称本国为家的人,不论种族,都应享有政治上的平等。”
不久,巫统后座议员马哈迪在国会中抨击李:“新加坡华人从没认识马来人的管治,不能忍受被一些长期处于他们脚下的人统治他们。”李事先没有准备,用马来语回应:“当然有华人是百万富翁,开大车子,住大房子。难道令一些马来人成为富翁,有大车大房子是答案吗?……如果我们自欺欺人,叫别人相信他们穷是因为他们没有马来人的权益,又或是反对人士反对马来人的权益,我们结果会是怎么样?你让乡下的人相信,他们穷是因为我们不会说马来语,因为政府不用马来文,那么他就期待[当马来文成为唯一的国家文字]奇迹会出现。当我们清一色都说马来语,他的生活水平将会提高。如果这样的情况不发生时,那又怎么样?另一方面,当经济、民生和教育政策出现失误时,你回来说,噢,这些凶险的华人、印度人和其他人,对抗马来人权益。他们并不反对马来人权益。他们作为马来人有权以马来西亚人的身份,上到一些教育的水平,这些水平由一些竞争更剧烈的社群──非马来人的社群──所创造。这是必须做的,不是吗?不是像他们灌输这些愚民理论,向他们说一得到一些少数马来人所享有的马来人权益,问题就会得到解决。
最后,东姑对一切的政治争坳感到厌倦,深信任何言语上的冲突会导致暴力发生,于是要求新加坡脱离联邦。新加坡于1965年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首任总理由李出任。虽然新加坡宪法第89条称马来人为新加坡的原居民,并指出要特别保障他们的权利和权益,但是条例没有列明任何相应政策。
有些人士其后将马来西亚的成立归咎于助长“马来人至上”主义:在马来西亚成立后,“正如里特委员会所怀疑,马来人的权利在[马来西亚成立前的]五六年内萎缩,其后马来人权益于不平等待遇的环境中获得增强。”
宪法规定,于独立后不会马上把法定语文由英语转为马来语,而是有一段十年的缓冲期。随着1967年这个预定限期愈来愈近,有些华人提倡一套较有包容性的语言政策,容许华语在某些情况下,在公共范畴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