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看新加坡 » 新加坡的鳄鱼为什么不算侵权

新加坡的鳄鱼为什么不算侵权

发布时间: 2023-02-10 21:52:41

‘壹’ 鳄鱼牌到底是指法国鳄鱼、新加坡鳄鱼还是香港鳄鱼呢

目前,世界服饰行业共有如下“鳄鱼”存在:一是法国LACOSTE鳄鱼牌,二是新加坡CARTELO鳄鱼牌,三是香港的鳄鱼牌。
我国内地注册的“鳄鱼”服装有3家,分别是法国的LACOSTE鳄鱼牌服装,商标上鳄鱼的嘴巴朝向右;新加坡的CROCODlLE鳄鱼牌服装,商标上鳄鱼的嘴巴朝向左;香港黎新集团生产的鳄鱼牌服装,商标上鳄鱼的嘴巴也朝向左。

三个品牌都是鳄鱼。但一般最着名的应该是法国鳄鱼。
上个世纪30年代初期,法国网球名将RENE·LACOSTE以坚韧的毅力和高超的球艺,在一次国际锦标赛中击败当时称雄世界的美国选手,为法国第一次取得这个项目的桂冠。LACOSTE的杰出表现和成功,使富于民族感的法国民众如痴如狂般崇拜。

LACOSTE在球场上以“如鳄鱼般咬住不放”的顽强精神战胜对手,人们崇拜得把他封以“鳄鱼”的绰号。LACOSTE在赛场上惯于穿着“网眼织法”的运动衣,那些崇拜者也把他的服式视为仿效目标。
1933年,LACOSTE退出体坛。他将大众对他的崇拜视为创业的机遇,决定成立LACOSTE公司,以“鳄鱼”为商标,绣在“网眼织法”的运动衣上,进行大批量生产投入市场。在产品上市前,他以当时其击败美国网球选手的照片大做广告。由于受“向往成功”、“崇拜名将”的心理影响,这种服装一上市,人们便争相购买。

‘贰’ LACOSTE是什么牌子中文名是什么

LACOSTE鳄鱼(法国品牌)
所有的商标侵权行为早晚都会被清算

透视"鳄鱼"之争

新华网上海频道记者 叶国标 沈文敏

"法国鳄鱼"和"新加坡鳄鱼"又开打了。

2004年3月,上海市二中院一审判令法国拉科斯特衬衫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法国鳄鱼")侵犯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简称"新加坡鳄鱼")着作权,需赔偿1美元。今年7月12日,名噪一时的"1美元鳄鱼官司"再起波澜,上海市高院"以法院不宜受理为由"撤消了一审判决,案件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云诡波谲。

知识产权保护是否存在盲区

上海市高院的判决显然让法国鳄鱼感到振奋。7月12日,法国鳄鱼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了"胜诉"的喜讯。媒体也纷纷做出"法国鳄鱼翻身、新加坡鳄鱼败诉"的报道。

但是,7月17日,在新加坡鳄鱼组织的新闻发布会上,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文展表示,有关新加坡鳄鱼"败诉"、法国鳄鱼"胜诉"的说法和报道,是对二审法院判决的一种"误读"。

Lacoste上海授权店
作为新加坡鳄鱼的代理律师,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教授和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平指出:二审法院是以"在商标授权程序中,当事人仅因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时使用其作品而主张保护着作权的,应通过商标法规定的异议等救济程序解决,人民法院不宜受理。"为由撤消一审判决的。法院审理案件依据两个方面,一是依据法律事实审理实体内容;二是依据程序法对程序公正性和程序合法性进行审查。二审法院作出的是程序上的裁定而非实体上的改判,并没有在实体上说法国鳄鱼不侵犯着作权。

陶鑫良和张平同时认为,商标法规定的异议等救济程序只解决纵向的"是否授予商标权"的行政管理问题,不能处理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同时侵犯着作权的横向的民事侵权问题。所以,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同时发生的横向的民事侵权纠纷只能通过横向的民事诉讼等途径来解决。按照二审法院的判决逻辑,在申请商标过程中同时发生的横向的民事侵权纠纷,成了"爹本不收,娘也不管"的弃儿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就此形成盲区。所以,二审法院的这一"不宜受理"的裁定本身依法也是"不宜"的。同时,"不宜"恐怕也不是法律语言,仅仅根据"不宜"这一非强制性的非法律性的文字恐怕也不能直接撤销本案的一审判决。

张平副教授告诉记者,针对有的企业恶意抢注他人域名的案件,法院是受理的。此次对新加坡鳄鱼诉法国鳄鱼侵犯着作权一案,上海市高院以"不宜受理"为由撤消一审判决,是"值得讨论的"。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灰色地带",有关的法律法规尚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洪文展表示,二审法院的判决并未停止纷争、息事宁人,反而引起了外界的"误解",加深了双方的矛盾。新加坡鳄鱼保留继续向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两条"鳄鱼"宿怨由来已久

法国鳄鱼和新加坡鳄鱼的品牌纷争可以追溯到30多年前,"1美元官司"只是它们近年在中国市场的一次"撕咬"。

1947年,祖籍广东汕头的马来西亚华人陈贤进创作了英文斜体字"Crocodile"加鳄鱼图文作品。作品中鳄鱼头部朝左,尾部上翘,身形细长,嘴巴微张。不久,这一鳄鱼图文作品被新加坡主管当局核准为注册商标。

Crocodile上海授权店

而法国鳄鱼出生于1933年,其身体为绿色,头部朝右,身形粗壮,嘴张开并露出锋利牙齿,身体部位嵌入了黑色的"Lacoste"字样。"法国鳄鱼之父"是曾获世界网球冠军、绰号"鳄鱼先生"的法国网球名将何内·拉科斯特(Rene Lacoste)。

在早期,欧洲血统的"鳄鱼"和亚洲血统的"鳄鱼"各据一方,相安无事。但是,到了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两条"鳄鱼"对外扩张,特别是法国鳄鱼进军亚洲市场,它们才狭路相逢,意识到对方的存在以及对自己构成的威胁。随即,两条"鳄鱼"官司不断。

两条"鳄鱼"的第一场官司,1969年在日本开打。新加坡鳄鱼告法国鳄鱼商标侵权,法国鳄鱼认为"两种商标存在显着差异"并借此获胜。1980年,新加坡鳄鱼就法国鳄鱼使用鳄鱼图标一事,向法国鳄鱼在新加坡的经销商签发了律师函。

长期的争斗,让两条"鳄鱼"感到疲惫,它们逐渐意识到:既然双方长相相去甚远(各地法庭也一致认同这种区别),再斗下去只能是浪费资源、两败俱伤,何不互相承认、和平共处?1983年,两条"鳄鱼"握手言和,签署了共存协议:彼此认可商标;结束所有法律争端,并协议合力打击其他商标侵权者;该协议覆盖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尼西亚和中国台湾5个市场;并注明仍然适用于其他的两家公司将会共存发展的国家和地区。1985年,共存协议扩展到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和韩国。

"蜜月"为何如此短暂

然而,"蜜月"并没有维持多久,随着两条"鳄鱼"抢滩潜力巨大的中国大陆市场,本来就心存芥蒂的双方又动起了干戈。

也许是吸取了过去在多个亚洲市场因为慢半拍而被动的教训,或者是因为潜力巨大的中国市场实在太诱人,早在1980年,法国鳄鱼就捷足先登,抢先在中国内地注册了鳄鱼商标。而新加坡鳄鱼直到1993年,才向中国国家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对此,法国鳄鱼立即表示异议。法国鳄鱼在北京、上海先后4次起诉新加坡鳄鱼对其商标的侵权,导致新加坡鳄鱼的商标注册经历了12年的漫长之旅,直到2005年6月底才最终通过国家商标局及商标复核、裁决机构的认可,完成了注册。期间,法国鳄鱼一直宣称,由于新加坡鳄鱼未在中国内地注册鳄鱼商标,它在中国内地市场销售带有鳄鱼标识的产品,侵犯了法国鳄鱼在中国内地的商标专用权。

1995年,法国鳄鱼将新加坡鳄鱼的图案在中国申请注册为化妆品的商标。显然,这给新加坡鳄鱼一个有力的反击机会。2002年,新加坡鳄鱼以着作权受到侵害为由,将法国鳄鱼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登报道歉和赔偿1美元。2004年3月,上海二中院一审支持了新加坡鳄鱼的诉讼请求。

真正的敌人是对方还是冒牌"鳄鱼"

法国鳄鱼创始人何内·拉科斯特的孙子、负责全球公关的菲利普·拉科斯特(Philippe Lacoste)曾在沪向媒体透露,法国鳄鱼当年之所以用新加坡鳄鱼的图案申请化妆品类商品的注册商标,完全是出于防御目的,并不准备付诸使用。
洪文展告诉记者,1983年,双方签署共存协议时,法国鳄鱼刻意隐瞒了1980年已在中国大陆注册商标的事实,所以共存协议未将中国大陆市场纳入。1985年,当法国鳄鱼进入印度市场时,早在1952年就在印度注册的新加坡鳄鱼出具"同意函",帮助法国鳄鱼顺利在印度注册。过去,当法国鳄鱼进入新加坡鳄鱼的传统势力范围时,新加坡鳄鱼基本采取相容共存的姿态。但是,当新加坡鳄鱼进入中国市场时,法国鳄鱼却百般干扰,其用意昭然若揭,就是想垄断中国市场,把新加坡鳄鱼排挤出去。

对法国鳄鱼的做法,洪文展表示不解:两条"鳄鱼"在只有500万人口的新加坡尚且能够共存,为什么在13亿人口的中国市场不能相容?

据了解,尽管法国鳄鱼早在1980年就抢先在中国内地注册商标,但直到1995年,才在上海开出首家专卖店,并在浦东建立了工厂,目前在全国的专卖店达数百家。虽然新加坡鳄鱼在商标注册上受到法国鳄鱼的干预,经历了12年的艰难之旅,但在市场拓展上却一路高歌猛进。1993年登陆中国市场后,新加坡鳄鱼迅速建立了1500多家覆盖全国的门店,并在沈阳、苏州等地建立了工厂。12年来,新加坡鳄鱼服饰及其他授权产品的销售额累计达60亿元人民币。在新加坡鳄鱼的全球销售额中,中国大陆市场占了30%的份额。最近,新加坡鳄鱼又投资1.2亿元人民币,在上海兴建全球总部大楼,计划于2006年将全球战略中心移师上海。

业内专家指出,事实上,新加坡鳄鱼和法国鳄鱼不仅"长相有别",而且市场定位也大不相同,新加坡鳄鱼以中高档的商务休闲服饰为主,而法国鳄鱼以高档的运动休闲服饰为主。如今,两条"鳄鱼"在中国都获得了商标注册,都受到了消费者的认同和法律的保护。中国市场如此之大,双方不愁找不到发展空间。也许,两条"鳄鱼"的敌人不是对方,而且眼下充斥市场的冒牌"鳄鱼"。

启示:既要善于竞争,又要懂得"竞合"

两条"鳄鱼"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引起了海内外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虽然在法庭上针锋相对,但是在谈到这起纠纷的意义时,新加坡鳄鱼的代理律师陶鑫良和法国鳄鱼的代理律师黄晖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认为这是两个外国驰名商标在进入中国市场后出现的法律冲突,法院的最终判决将会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出现的新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帮助。

知识产权专家、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平分析,在经济全球化浪潮推动下,许多外国企业"走进来",也有许多中国企业"走出去",涉及知识产权的纷争日益增多。中国企业要想做大做强、长治久安,必须走自主创新之路,创立并维护好自己的品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任何仿冒或"搭车"行为,也许能在眼前赚到便宜,但肯定走不远。此外,企业要有一种心胸和眼光,要求生存、求发展、求合作,既要善于竞争,又要懂得"竞合",与其互相打仗、水火不容,不如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完)

‘叁’ 《求助!鳄鱼服饰到底是中国的还是外国的》

摘自中国服装网 曾经有人为了几件绣有鳄鱼图案的漂亮T恤而在中国卷入了一场纠纷,然而在经历了四年半漫长的等待之后却发觉自己依然陷于中国的法律体系之中而无法脱身。

这样的故事就发生在洪文展(Ang Boon Tian)的身上。他是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投资成立的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的总经理。他如今转过头来把这场经历当作是一次磨练。新加坡鳄鱼(同法国品牌Lacoste并无关系,Lacoste的商标也是一只鳄鱼)至少违反了两条外国投资者想立足中国的生存法则:它没有密切关注自己的经营;其次它没有为与中方管理层发生冲突的这种可能性做好准备。

1998年,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解雇了范娟芬。范长期负责该公司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并且拥有该公司的一小部分股权。在接下来的一周里,该公司上海办公室经历了一场轩然大波,公司文件被人拿走,电脑中的硬盘也不翼而飞。很快,在上海的职员中有三分之二离开了公司。在几个月内,范娟芬注册了一家新的公司,开始在一些商店里销售男士的毛衣、衬衫和夹克衫。而这些商店原来都曾经是东方鳄鱼的零售点。

故事其实再平常不过:一个外国投资者和中方的合作伙伴一起建立了多重所有制结构的公司来绕过中国对于外国公司经营活动的种种监管。外方投资者给予了中方经理相当大的管理权限,并且中方经理还拥有公司的一部分股权,然而一旦双方产生分歧争执,却几乎得不到相关的法律保护。

在这起事件中,这场纠纷通过一系列的法律官司持续了好几年。这一方面也反映出,由于政治上和当地竞争对手的原因,中国的法律制度对于解决此类争端依然束手无策。

一位为在上海的外国企业工作的中国律师说:“第一条准则就是在此类纠纷闹上法庭之前争取解决它。”那么第二条准则呢?“第二条准则就是尽量遵循第一条准则。”

鳄鱼事件所牵涉的金额还不算太大,但很显然,后来此事的个人化色彩越来越浓。马来西亚籍的洪文展是一位高尔夫球迷,他以前居住在洛杉矶。在此事发生之后,他感到个人的危险日益加大,后来他索性雇用了保镖来护送他上高尔夫球场,甚至在他洗桑那浴的时候也陪伴左右。这种情形持续了6个月。

范娟芬否认她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她争辩说,是她创立了鳄鱼在中国的业务,但最后却被贪婪的外国合作伙伴一脚踢开。她指出,许多职员离开公司就是对她信任的最好证明。

事态如何会演变到这种程度的呢?让我们追述到1993年,当时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的创始人陈贤进(Tan Hian Tsin)来到中国访问,他发现在中国有大量仿制他公司服饰的假冒产品在销售。经人介绍,他认识了当时还只是经营一家小型服饰贸易公司的范娟芬,并授予了范在中国销售鳄鱼品牌服饰的许可权。1年以后,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投资了80万美元在中国设立了全资拥有的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来进口和销售鳄鱼品牌服饰,而范娟芬也理所当然成为了该公司的总经理。

但当时规定,外方所有的公司不能在中国开设零售店,除了个别例外,外国公司是绝对不允许经营零售业务的。所以东方鳄鱼设立了6家地区性的贸易公司,并持有每个贸易公司的一小部分股权。在这6家贸易公司中,有4家公司的法人代表是由范娟芬出任的。

当时这一策略确实奏效。在上海,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同上海东方鳄鱼贸易公司共用库房。当零售商要货时,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就把产品转移到东方鳄鱼贸易公司的一边,双方每月结清帐款。上海东方鳄鱼服饰有限公司以100万美元注册资金起家,凭借着这种策略它成长为一家利润丰厚且急速扩张的企业。

在1998年年初,裂痕开始显现。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将洪文展请到上海,让他负责这里的业务经营。洪文展表示,这是为新加坡鳄鱼国际机构的上市在做准备。洪文展同服装行业打交道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但他的中文却不那么流利。因为公司的帐目问题,他同范娟芬发生了争执。

在范娟芬被解雇以后,东方鳄鱼向上海的法院提起了一系列的诉讼,指控她和其他18名前公司职员挪用公司的资金来为自己购买房产。但范娟芬表示,这些房产属于他们应得的薪资待遇。在这一系列诉讼案中,有三起被判东方鳄鱼败诉,但公司赢得了其余的诉讼,尽管所有的被告都提起了上诉。

在这起案件进入刑事司法领域后,情况变得越发复杂起来。1999年5月份,中国中部城市成都的警察以涉嫌挪用公款的罪名拘留了范娟芬26天。随后上海警方又以范隶属他们管辖为名将她带回了上海。去年,成都警方再次尝试将范娟芬押回成都审查,但有人见到他们在上海的机场同上海警方发生了激烈争执,并最终空手而归。

今年2月份,北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撤销了对范娟芬的拘捕令。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处理跨省市之间检查机关的纠纷。

同时,在2月份绝大多数时间里,范娟芬都作为特别嘉宾出席了由一个颇具影响力的组织在北京召开的年会,该组织向中国的立法机构谏言献策。

‘肆’ 新加坡鳄鱼 kargino

你好 kargino卡基洛是国内浙江生产的。

浙江禧鳄服饰有限公司座落于中国最大的羊毛衫生产基地——浙江桐乡濮院毛衫城工业园区,是由新加坡鳄鱼集团投资组建的外商独资企业。公司占地面积28000多平米,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5000多平米,拥有德国STOLL公司进口的电脑横机及国际领先的针织机械设备。公司荟萃了优秀的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现有员工300余名,专业生产羊毛衫、羊绒衫、各类春夏季T恤衫等系列产品。 本公司拥有国际知名品牌:KARGINO(中文译音:卡基诺鳄鱼);Stallion(译音:喜登宝马);自主品牌:帅典,瑞鸥,冰雪明珠等。以生产销售针织男装为主,辅以生产经营女装,休闲装,西服,衬衫,内衣,皮鞋,领带等系列产品。

据说是新加坡投资的,但是这个其实无从考证。
你在街里买的话,其实也不难退,你开始不要说他这个牌子不正,卖家很讨厌被人说这个,不管他真假,你就说我问了这件衣服不是我想要的牌子,正宗的新加坡鳄鱼应该是卡帝乐,这件我不管真的假的,我要买的是那种,这件我不能要。你给我退了吧,以后买别的我再过来。
你开始的时候客气一点,尽量好好说让他退了就得了,别想太复杂。目的既然是退货,那就想办法退就行,如果他态度强硬你可以据理力争就行了,你有理在先,他们会息事宁人的。

‘伍’ 枫叶 诉 鳄鱼 案案例分析

(1)本人认为原告的商标权的确受到了侵害--------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七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2)维护企业商业信誉、品牌的建立的权利,正当竞争的权利,使用其商标的专有权利;《商标法》《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
(3)法院认定开发促进会原下属企业北京同益广告公司损害了北京服装—厂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百盛购物中心、鳄鱼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促进会代原下属企业北京同益广告公司履行本案民事责任,判决:—、被告开发促进会在《北京日 报》上代原下属企业同益公司向原告北京服装—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被告开发促进会赔偿原告北京服装—厂商业信誉损失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 民币10万元整(以原北京同益广告公司现存于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

补充(1)但仍存在较大分歧:一 种意见认为同益公司的行为构成商标侵权,理由是虽然《商标法》规定的侵权行为中没有明确规定同益公司实施的这种行为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但从商标专用权的 保护来讲应当认定这种行为属于《商标法》中规定的“其他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相反意见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同益公司的行为属于侵犯商标权,因此就不能扩大解释商标法而认定同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陆’ 谁能提供予我知名企业商标权益方面的案例

商标权被侵犯后企业在名誉、市场占有率、品牌形象等方面都会受到无法估量的损失,当然反过来商标法保护商标便会给企业在这方面带来好处,还有诉讼所得的赔偿,也是一大笔收入。以下是两个案例。

法国“鳄鱼”诉北京城乡贸易中心等侵犯注册商标权

新加坡“鳄鱼”和法国“鳄鱼”因“CARTELO三色标+CROCODILE图”引起的商标行政案件尚未尘埃落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又立案受理了法国“鳄鱼”生产厂商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诉广州市泰鳄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年年高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权纠纷一案。

原告指控被告生产或销售了带有法国“鳄鱼”商标图形的“金鳄”牌服装。据悉,这是法国“鳄鱼”维权系列案之一,之前法国“鳄鱼”曾在一中院状告西单赛特商场销售涉嫌侵权的新加坡“鳄鱼”皮带。

该案原告拉科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法国公司,是世界知名品牌“鳄鱼”的商标注册人和生产厂商。2006年7月21日,拉科斯特公司向北京一中院起诉称:2005年4月初,其发现北京年年高服装服饰有限公司在包括北京城乡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商场设置经营柜台,销售由第一被告广州市泰鳄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带有原告商标“鳄鱼”图形的“金鳄”牌服装,侵犯了其驰名商标“鳄鱼”商标权的商品,该行为已经海淀区工商局查处。拉科斯特公司认为,三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害,给其造成了严重损失,也极大地破坏了其商业信誉、淡化并损害了其知名度“鳄鱼”品牌形象,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并登报消除侵权影响。该案已于7月21月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而法国“鳄鱼”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评委的行政案件目前正在一中院知识产权庭审理,尚未做出一审判决。2005年5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关于第1331001号CARTELO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认为新加坡“鳄鱼”的“CARTELO三色标+CROCODILE图”与法国“鳄鱼”的商标存在明显区别,裁定法国鳄鱼“所提异议复审理由不成立”。法国“鳄鱼”不服商评委的裁定,以商评委为被告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法国“鳄鱼”早在1983年就在中国注册了“鳄鱼”图案商标,新加坡“鳄鱼”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了相同商标上的类似商标,新加坡“鳄鱼”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应被核准注册,故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商评委的裁定。

在中国市场上,曾出现了众多的“鳄鱼”商标商品。其中包括法国“鳄鱼”、新加坡“鳄鱼”、香港“鳄鱼”和浙江“鳄鱼”。2003年,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香港“鳄鱼”与法国“鳄鱼”达成和解协议,香港“鳄鱼”承诺2006年后停止使用与法国“鳄鱼”图形近似的商标。2005年,浙江“鳄鱼”与法国“鳄鱼”也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宽限期后停止使用任何“鳄鱼”图形商标。新加坡“鳄鱼”与法国“鳄鱼”曾就新加坡、台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文莱5个国家和地区使用“鳄鱼”商标一事达成协议,法国“鳄鱼”承认新加坡“鳄鱼”在上述国家和地区注册的“鳄鱼”商标,由法国“鳄鱼”向新加坡“鳄鱼”支付100万美元的商标许可费,许可法国“鳄鱼”在上述国家和地区销售带有“鳄鱼”商标的产品,但该协议未将中国包括在内。

名牌“LV”仅售百元 北京一商场售假赔偿15万

4月17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北京朝外门购物商场有限公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15万元。

价值不菲的路易威登皮包在“朝外MEN购物中心”竟然才卖100多元,然而就在商场答应对售假商户整改不久,路易威登公司的工作人员却又在同一地点、相同价格买到了这种假货。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继而将北京朝外门购物商场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请求赔偿人民币110余万元。

原告法国路易威登马利蒂公司诉称,原告在中国依法拥有三项商标注册。2005年9月,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公证处监督下,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以人民币100余元的价格购买到假冒 “LV”包。同时,原告还发现在购物中心外墙悬挂了“LV”的大幅广告。9天后,路易威登公司向被告发函要求其停止售假。第二天,购物中心便回函称已经采取措施制止售假。然而时隔一个月,原告却又在“朝外MEN”地下一层购买到假冒“LV”包21个。

路易威登公司认为,“朝外MEN”地下一层大量售假行为,已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这些侵权产品擅自使用了与原告“LV”皮具产品相同或近似的特有的包装、装潢,已构成不正当竞争。且被告在其经营管理的购物中心外设置的广告中使用了“LV”商标的大幅广告图片,属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北京朝外门购物商场有限公司辩称,地下一层的场地是由各商户独立经营的。在接到停止侵权的函件后,公司对该地下一层进行了整顿,户外广告也予以及时拆除。商场已尽到管理、监督、整顿义务。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在中国注册的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朝外MEN购物中心”为被告开办的批发市场性质商业企业,分为地上三层及地下一层,于2005年4月27日正式开始营业。“朝外MEN购物中心”中没有被告自行经营(销售)的区域,全部为商户租用场地自行经营(销售),绝大多数摊位外悬挂有商户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其中地下一层为箱包、皮具区。

在被告开办的“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箱包、皮具区域的商户中,存在大量销售带有原告涉案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这些商品与原告涉案注册商标属于同类商品,销售价格极为低廉,价格与质量与原告产品的差异较大,被告对这些商品属于假冒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存异议,故法院确定这些商品属于假冒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

被告作为“朝外MEN购物中心”的开办者,其与出售涉案侵权商品的商户均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根据该合同的约定,被告系将“朝外MEN购物中心”相应场地出租给商户并收取租金、进行经营管理。因此,被告不仅有权而且有义务对该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商品的种类、质量等进行监督,特别是应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我国商标法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亦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开业半年前已明令禁止在北京市区域内的服装、小商品市场销售带有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故被告应明确知晓其开办、经营管理的市场不得销售带有原告涉案注册商标的商品。原告两次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的事实说明,被告没有尽到其应负的经营管理责任及监督责任,主观上存有过错。且原告在第一次公证购买后已向被告致函提出交涉,但在此以后,原告第二次公证购买时仍在“朝外MEN购物中心”地下一层众多商户处公证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表明被告未尽管理、监督责任的主观过错程度比较严重,由此应认定被告为涉案商户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属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被告依法应承担相应责任。

原告所提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支出的数额均过高,法院将综合考虑被告侵权行为的性质、被告主观过错程度、原告因被告侵权行为受到经济损失的合理程度、原告支出费用的合理程度及必要程度等因素,确定被告应承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诉讼支出的具体数额。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柒’ 20年多前最流行的几个“鳄鱼牌”,谁才是正宗

90年代后,国际大牌服装陆续进入国内,对于第一次看到外国牌子的普通大众来说,对“洋牌”追捧远高于现在。每当流行一个大牌之后,国内就会出现各种相应的“仿品”,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山寨。

在整个90年代,“鳄鱼”皮鞋风靡全国,市面上出现十几个不同的“鳄鱼”牌,其中有3个最为出名。

一、LACOSTE(法国鳄鱼)

LACOSTE又被称为法国鳄鱼,它诞生于1933年,却又是“三大鳄鱼”中最晚进入内地市场的。由于这个牌子的中文译名“拉科斯特”过于拗口,所以国内习惯性的称之为“鳄鱼牌”或“法国鳄鱼”。LOGO是其绿色短吻鳄鱼图样,这条“法国鳄鱼”头部朝右,身形粗壮,嘴张并露出锋利牙齿。但是LACOSTE最主要的产品是POLO衫,而不是国内同胞更熟悉的“鳄鱼皮鞋”和“鳄鱼皮带”。

二、CARTELO(卡帝乐,新加坡鳄鱼,后被南极人收购成贴牌)

与法国鳄鱼相比,这条来自新加坡的卡帝乐鳄鱼LOGO可以说是非常的相似,造型几乎一致,只不过头尾朝向有所不同。卡帝乐鳄鱼是由来自汕头的陈贤进先生于1947年在新加坡成立,并且于1993年进入内地。由于LOGO和中文译名过度相似,导致卡帝乐与法国鳄鱼LACOSTE多次“诉至公堂”,但最终纷纷握手言和。

2016年,南极人以6亿元的价格收购卡帝乐鳄鱼,导致卡帝乐这个品牌成为与南极人一样的“贴牌专业户”,走上了一条只卖吊牌不生产的发展道路。

三、CROCODILE(鳄鱼恤,香港鳄鱼)

鳄鱼恤与卡帝乐可以理解为“同根生”,这两条“鳄鱼”的创始人陈俊和陈贤进是亲兄弟,但后来兄弟俩一个在香港发展,一个在新加坡发展,最终“鳄鱼”分家。与前面两个“鳄鱼”不同,鳄鱼恤如今的产品线以皮鞋为主,并且在大商场中很少能见到。

上述三家“鳄鱼”牌成立时间均超过半世纪之久,并且拥有较多的门店,但如果单论全球的名气,LACOSTE(法国鳄鱼)无悬念排第一,其它两条“鳄鱼”很难走出亚洲之外的市场。所以LACOSTE可以说是鳄鱼牌的鼻祖,其它都是模仿它。

但是真正将“鳄鱼”这个牌子在国内做火的,却是另外两家,因为在90年代大家印象中“鳄鱼”牌就是皮鞋皮带的代名词,而LACOSTE法国鳄鱼却是做休闲装为主,皮制品并不是那么出名。

除了前面提到的三家之外,我们还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鳄鱼”牌,但全都偏小众,通常只在小地方才有卖。

热点内容
西班牙8号球员有哪些 发布:2023-08-31 22:08:22 浏览:1303
怎么买日本衣服 发布:2023-08-31 22:08:20 浏览:646
新西兰有哪些人文景点 发布:2023-08-31 22:06:06 浏览:794
皇马西班牙人哪个台播 发布:2023-08-31 22:05:05 浏览:1215
新加坡船厂焊工工资待遇多少一个月 发布:2023-08-31 22:01:05 浏览:1275
缅甸红糖多少钱一斤真实 发布:2023-08-31 21:57:45 浏览:935
缅甸200万可以换多少人民币 发布:2023-08-31 21:57:39 浏览:885
新西兰跟中国的时差是多少 发布:2023-08-31 21:53:49 浏览:1600
中国哪个地方同时与老挝缅甸接壤 发布:2023-08-31 21:52:06 浏览:904
土耳其签证选哪个国家 发布:2023-08-31 21:37:38 浏览: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