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有多少年
❶ 新加坡鞭刑到底是啥样的
古代有句话叫做“乱世需用重典”,然而新加坡政府似乎并不这么认为,作为全世界最为整洁干净的花园城市,他们的刑罚“鞭刑”也是举世闻名,这也让不少人好奇,盛传的鞭刑究竟是怎么样的?真那么恐怖吗?然而根据挨过新加坡的网友透露,多数人恐怕都挨不过那一鞭子。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让人为之色变的刑罚吧!
国际社会对于新加坡鞭刑始终是口诛笔伐,欧美绝大部分国家认为这是不人道的,但是新加坡新郑赃官则认为:对付目前在新加坡泛滥的某些罪行,在司法中使用‘鞭打’是必要的……对那些环境恶劣,赤着双手混饭的人来说,监狱生活未尝不惬意……只有鞭打才能产生实在、长久的效果。而很多新加坡人也赞成鞭刑的实施,观众朋友们,你们又怎么看待这种刑罚呢?
❷ 新加坡的鞭刑是怎么执行的
被执行鞭刑的人群:
1、男性(女性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会被处以鞭刑)
2、年龄18—50岁(未成年人和上了年纪的也是不会被判处鞭刑的)
3、身体条件允许(行刑前医生会对受刑者检查身体)
4、死刑犯人不执行(出于人薯芹道主义,不会让死刑者行刑前再遭受身体的痛苦)
犯什么罪执行鞭刑:
1、持利器抢劫(如匕首、长刀)
2、骚扰、强奸罪
3、携带毒品小于15g
4、逾期逗留超过3个月
5、乱涂鸦
一个着名的例子就是:1993年,18岁的美国少年Michael P.Fay在新加坡社区内戳破汽车轮胎,砸毁车窗和涂鸦,因不承认罪行,被判罚款3500新币和鞭刑12下。当时震惊美国,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向新加坡政府求情,时任新加坡总统王鼎昌以尊重的姿态同意请求,将鞭刑调整为4下!
6、其他等等
鞭刑的介绍
刑鞭:长1.2米,粗1.3厘米。在行刑的前一晚会在清水中浸泡一夜,这是为了增加刑鞭的柔韧性,防止刑鞭断裂,藤条上的木刺扎进犯人肉里。
行刑者:执行鞭刑的狱警都是受过特殊训练的,他们身材高大、魁梧,鞭刑执行者要求用最大力气执行,新加坡监狱长曾说:“执行鞭刑时,行刑狱警用的是全身力气,他握紧刑鞭,抡圆胳膊,以脚为支点转半个圈,重重出手。”一鞭下去皮开肉绽,一般每三鞭就得换一个乎手春行刑者。
鞭刑情景:鞭刑室非常宽敞,房间尽头有列桌子,监狱官坐在桌子后面监督,房间的另一头立着鞭刑架,高2米7左右,木制的特别牢固。行刑时犯人被赤条条绑在刑架上,护住腰和大腿,只露出屁股。两个狱警分立两边,同时还有医疗人员在场,随时判断犯人状况。
鞭刑的过程
被判处鞭刑的犯人不会被告知哪儿天执行,通常都是执行的当天才会通知,这样做是为了让犯人没有心理准备,时刻生活在恐惧中。
2、每打完一鞭,医生都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一旦发现受刑者不能承受,便会停下来。
3、鞭刑的数量为3—24下,这是因为新加坡政府做过实验,一般男性的屁股从顶端到末端可以不重复的排列24鞭。
4、鞭刑会在屁股上留下终身鞭痕。受过鞭刑的男子不可在军队中服役;择偶时姑娘看到屁屁上的印记,就呵呵咯;此外,若再次触犯法律,会因为屁股上的印记加重处罚。
鞭刑的误区:
误区一:打不完继续打。
很多人说如果犯人不能承受所判鞭数,会等入院治疗结束后接着打。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会把未执行的鞭刑转换成相应的刑期。注意咯:这是在执行过程中,医生判断身体不能承受的情况之下才可将剩下的鞭数转换,若想直接把鞭数改成坐牢,那是不可能的。
误区二:游客不会受到鞭刑。
无论新加坡居民、在新务工者、还是仅仅只是狮城的游客,只要触犯了新加坡的法律且符合鞭刑的条件,都会被执行。要不怎么连克林顿总统出面都没有免除美国的涂鸦少年呢。
误区三:携带口香糖会被执行鞭刑。
新加坡真没有这样的规定。虽然狮城不允许口香糖入境,但那只是为了不污染环境,发现携带口香糖只是罚款啦,绝不会拉去打屁股。岁耐但是!!罚款的数额足以让你买一箱口香糖,所以大家还是不要携带口香糖入境哈。土豪除外~
误区四:刑鞭浸在盐水或特质药水中一晚,增加受刑者疼痛。
浸泡在清水中一晚以及行刑前给刑鞭消毒那是真的,这也是为了受刑者考虑。
法律依据: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典》对鞭刑的执行明确规定
第二百二十七条 实际执行过程中要求犯人必须穿防护衣,以免身体其他部位受不必要伤害。
《刑诉法》第230——233条规定限定单一判决对成年人所判处的鞭刑不得超过24鞭,对未成年人的判决不得超过12鞭。不得对妇女,判处死刑之人,五十岁以上男性,身体健康不允许者适用鞭刑。
1)成年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通过体检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监狱的法庭 ,如果他破坏监狱规矩。(不超过12下)
5)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这些罪名包括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容留或组织卖淫、误杀及伤人等。
6)鞭刑前犯人要全面体检,有高血压或心脏病等疾病者都可豁免鞭刑,但实际上因病得以豁免鞭刑的人非常少,在2007年,大约95%的罪犯被执行。
7)被法院判处鞭刑时,很多罪犯哀求法院不要打鞭,宁可多坐几年牢。但这是不可能的,除非议会修改法律。
❸ 新加坡作为一个发达的国家,怎么还有"鞭刑"
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解析:
新加坡乃继承英国的法律体制。其鞭刑制度,亦源于英国。英国在1861年通过刑法修正案,将鞭刑制度仅限于十六岁以下的犯人,同时英国兴起废止死刑的讨论,连带地也对于鞭刑的人道性质进行讨论。除了对于青少年犯保留鞭刑制度外,英国国会也在个别的法案中,对于某些犯罪施以鞭刑,例如:1898年通过的“取缔流氓法修正案”(Vagrancy Act Amendment Act),对于藉剥削娼妓为生者,以及1912年通过的“白奴贩卖法”(White Slave Traffic Bill)对于贩卖人口者,都处以鞭刑。不过,实际上实施的甚少。反倒是在青少年犯的鞭刑甚多,从1858至1860年,每年平均590名;1893年达2900名;到1900年则高达3400名,以后每年降至2000名左右。直到1948年,英国国会通过刑法修正案(Criminal Justice Act of 1948),将青少年犯改移送感化院取代鞭刑,英国才正式废止鞭刑制度
新加坡的独立(1959)是在英国废止了鞭刑之后,但仍继续实施鞭刑。不独新加坡,今日世界上共有十七个国家实施类似鞭刑[2],但在东南亚国家中,只有马来西亚与新加坡二国采行而已。目前新加坡处罚鞭刑之种类,在1966年通过一个以维护市容为目的,也就是着名的“破坏法”(Vandali *** Act),来以重罚处罚涂鸦及破坏公私财产的行为之前,新加坡鞭刑仅限于刑法中造成人民身心重大伤害的罪嫌,包括:重伤害、抢劫、 *** 及猥亵等罪。新加坡独立前,殖民地 *** 因为母国英国早已废止鞭刑,因此对于鞭刑的态度极为保守。例如1953年判决Cim Thian Hen & Others v. Regina案,首席大法官Murray-Aynsley就认为单纯的犯抢劫罪也许已侵犯人身,但还不算太残暴,所以不必给予鞭刑。但在独立后,情况就大幅改变;例如:1959年的Yong Pak Yong v.P.P. (Public Prosecutor),首席大法官Wee Chong Jin便认为恐吓罪已属可处鞭刑之罪,1963年的Anwar v. P.P.,一案,法院认为在种族冲突时期,不尊敬其他宗教的话,亦属可处鞭刑之罪。
关于鞭刑处罚,新加坡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re Code )第231条规定,鞭刑的对象仅限于五十岁以下的男性;第229条规定,成年犯可处罚至多不能超过二十四鞭;青少年犯(七岁以上,未满十六岁)则最多以十鞭为限;新加坡对于儿童,都可施以鞭刑,更是西方社会所不可容忍者。此外,对于刑鞭的尺寸,法律也有特别规定。成年犯的刑鞭,横宽不能逾1.27公分,未成年犯的刑鞭横宽则更小。
新加坡在执行鞭刑时也强调杀鸡儆猴的功效,在执行时,虽然没有采行公开行刑的方式,但每次执行时以三鞭为限,待伤势复元后——至少三个月,才继续执行。并且行刑前须经医生做健康检查,行刑过程倘犯人不能承受时,也会中止鞭刑。同时,如果医生认定犯人的身体再也无法承受鞭刑时,可以声请法院免除鞭刑,但法院得易以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这些制度乍看之下,这是一个符合人道精神的刑罚,但是在犯罪心理学上,无疑是一个高招,它暴露出鞭刑的可怕:分期执行鞭刑,每次疗伤三个月,期间犯人只能卧睡,所以整体行刑的时间甚长,同时,鞭刑后的疤痕,将终生留在身上,形成一个永远无法抹灭的烙印。因此,一般犯人即使被处以鞭刑的鞭数虽少,但已足以使犯人终生受到震吓的作用。故新加坡的累犯甚少,多半基于对于鞭刑的恐惧。
李光耀在1966年公布“破坏法”后,便将鞭刑超越刑事制裁手段的角色,进一步作为维持社会治安的工具。按理说,在 *** 公共建筑物上张贴广告、标语或喷漆,既不会妨害公共卫生、秩序,也不是暴力犯罪,一般国家多半处以罚金了事,但李光耀的“破坏法”却对这种行为施以三至八鞭的鞭刑,这种严厉的处罚,为世界各民主国家所罕见。新加坡的鞭刑,之所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主因是在1994年发生了一件麦可‧费事件(Micheal Fay),才将世人对新加坡的印象,由外表花木扶疏、秩序井然的现象,转变到认知新加坡之所以达到此外观,却是采行了极为严苛的鞭刑手段。所以,麦可‧费事件可说是新加坡鞭刑制度的最佳示范。
❹ 新婚夜“性侵”新娘,新加坡一伴郎被判监禁7年鞭刑6下,他为何会这么做
新婚之夜性侵新娘,新加坡一伴滚皮郎被判监禁七年鞭刑六下,他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酒后乱性。
时间回到新加坡一对夫妇的婚婚之夜上,众多朋友被邀请到了酒店套房当中进行派对,在派对结束之后很多朋友都离开了酒店,但是唯有新郎的伴郎留了下来,并且和新郎一起睡在酒店的沙发上,每个人各睡一张,直到早上6:00的时候,新娘感觉自己后面有人在抚摸她,并且对她实施侵犯,这个时候要求自己的丈夫去洗澡,但是对方却没有任何的回应,之后才意识到原来在抚摸自己的并不是自己的丈夫。离开床进行报警那名伴郎起先还在为自己辩解,说他以为自己在家所以才做出如此过分的行为,但是犯罪了就是犯罪了,没有任何的解释大举差可以,毕竟事实已经存在,之后这个伴郎被判处七年的监禁以及六下鞭刑,可能大家对于鞭刑非常陌生毕竟我国没有,但是你要知道能够挨过两鞭的人已经很牛了。
有的网友纷纷表示希望将鞭刑引入中国,这样的话也可以控制我国的犯罪率。
❺ 关于新加坡鞭刑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两倍禅简拆,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咐缓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贺枣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❻ 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
新加坡是当今世界上仍然保留鞭刑的少数国家之一。翻看新加坡的报刊,有不少犯人被判鞭刑的报道。如一名男子冒充嫖客抢劫妓女被判监五年打12鞭,一名男子晚上行窃被判监两年半打六鞭等。据说在新加坡每年有上千人被判鞭刑。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犯有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等社会危害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性不适用鞭刑。基本上3鞭子就能把人打晕。
鞭刑是一种令犯人十分害怕的刑罚。有的犯人被判鞭刑时哀求:不要打鞭,宁可多坐几年牢。但他们的要求从来不会被法官考虑。鞭刑所用的鞭子,长一米左右,是一根非常结实的藤条。平日浸泡在水里,以防开裂。行刑的鞭手是经过专门挑选和训练的,他们体格强壮,每一鞭子的力度高度一致。行刑时,鞭手站在离犯人一米多远的地方,用全身的力量进行抽打,往往一鞭子抽下去,就会让犯人皮开肉绽。
鞭刑的执行有严格的程序规定。在行刑前,医师会对犯人进行身体检查,以确定能否行刑。行刑时,先除去犯人的衣服,然后把犯人绑在一个 A 字形的木架的一侧。行刑时,犯人的屁股上下方用垫子护住,以免打鞭时不小心伤及犯人腰部和大腿。每打一鞭,医师都会上前查看情况。如犯人行刑时昏倒,则会停止行刑,但余下的鞭数会另找机会补上。行刑结束后,医师会在犯人伤口上涂上药物,以防伤口感染。一般情况下,犯人挨鞭打后一两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坐下,非常痛苦。据说鞭刑留下的伤疤永远无法消除,所以新加坡姑娘择偶时,先要掀开男方衣服验看有无鞭痕。如果男子受过鞭刑,就很难找到老婆。鞭刑对犯人来说,不仅是一种残酷的肉体惩罚,同时也是一种严厉的精神惩罚。由于鞭刑是一种酷刑,所以近些年来不断有西方人士要求新加坡废除鞭刑,但新加坡高层始终不为所动,而且绝大多数新加坡人也都赞成保留鞭刑。新加坡内阁资政李光耀几年前在接受中国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曾谈到鞭刑,他说:我们知道有时候把人关在监狱里,也于事无补,他不会因此而改过自新但是如果你鞭打他,他知道他的屁股将会承受痛楚,在一个星期内都没有办法好好坐下,那他就会三思而后行。
据统计,新加坡司法人员的年人均结案量达到 500多件,这样的司法效率恐怕是全世界罕见的
❼ 新加坡鞭刑的受刑原则
1、成年男性罪犯介于18至50岁,并且通过体检才可以被执行鞭刑。
2、罪犯同一时间只能被执行24下鞭刑,不论他罪案的数量。(法官最高判24下)
3、死刑犯是不会被执行鞭刑的。
4、罪犯也可被判鞭刑在监狱的法庭 (mini-court),如果他破坏监狱规矩。(不超过12下)
5、对许多轻罪来说,鞭刑是“可选刑”,是否鞭刑由法官决定。
6、如果一男一女犯下同样的罪行,情节也完全相同,女犯只判监禁,而男犯在监禁之外还要判处鞭刑。
(7)新加坡鞭刑有多少年扩展阅读
罪名:
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到了2007年时,已经翻了一倍,至6404罪犯。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强制刑(必判鞭刑,不能减免),至今适用鞭刑的罪行的名单还在延长。
其中既包括强奸、抢劫、贩毒等重罪也包括较轻的罪行如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都算)、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挟持人质、重犯吸毒者、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逾期逗留超过90天(俗称跳飞机)。携带口香糖是不会被判鞭刑的,只会罚款。(一旦被判鞭刑,至少3鞭)
❽ 新加坡法律鞭刑最多多少鞭,最少多少鞭鞭刑有没有年龄
新加坡的鞭刑用的鞭子是特制的,而且还有配重,分为3公斤,5公斤等不同规格,基本上3鞭子就能使一个人昏死过去,是机器打不是人,所以绝对的公平!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对犯有强奸、严重伤人、破坏公物等社会危害较大的罪行的犯人,判以鞭刑。一名罪犯最多可被判24鞭,但女性和50岁以上、18岁以下的男性不适用鞭刑。
鞭刑的对象为50岁以下的男性罪犯。成年犯最多可判处24鞭, 青少年犯(7岁以上,未满16周岁)以10鞭为限。
所以在新加坡千万别犯罪!我的回答你满意吗?
❾ 新加坡的鞭刑 是几岁到几岁,还有要打几鞭
分类: 社会/文化 >> 法律
解析:
《新加坡刑事诉讼法》规定,鞭刑对象仅限于50岁以下的男性(在这一点上倒还体现了对妇女的保护);对成年人最多可以鞭打24下;对7—16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鞭打10下!
在克林顿还在担任美国总统的时候,新加坡警察查明,新加坡某豪华住宅区的多辆高级小轿车被乱涂乱画乃美国人麦克西等人所为,而且被这个美国人涂鸦的物品多达454件,由此他被新加坡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外加罚款及6下鞭刑的处罚。
这一下可捅了"马蜂窝"。美国人一向把自己看作世界老大,从来都是自信心爆棚,哪里受得了新加坡人给他们的窝囊气。于是,美国的舆论界大肆对麦克西进行声援,认为鞭刑违背人道。美国参议院也郑重其事地通过决议,要求美国 *** 阻止新加坡对美国人动用鞭刑。美国议会是立法机构,议院通过的决议有法律效力,笑碧运所以美国总统克林顿通过外交途径向当时的新加坡总统王鼎昌紧急发出呼吁。怎么说美国也是世界头号超级大国,新加坡总统不能不给美国总统克林顿一点面子,所以对麦克西从轻发落:由鞭刑6下改为鞭刑4下,不可碰梁一世的美国人麦克西被打得哭爹喊娘,血肉模糊!这就是轰动世界的"麦克西事件"。
这一事件促使新加坡媒体进行了调查。新加坡最权威的海峡时报所作的民意调查显示,新加坡90%的人认为应该继续维持鞭刑,79%的人认为对涂鸦行为应该施以鞭刑,认为对 *** 犯应该处以鞭刑的人更是多达99%!
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人也大有人在,就连曾经担任过新加坡劳工阵线领袖的新加坡人戴维也认为:鞭刑制度是一种野蛮与荒谬慧虚的制度,它贬抑了个人尊严!
新加坡所特有的鞭刑制度将何去何从,我们只有拭目以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