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工伤定伤残怎么鉴定的
⑴ 新加坡工伤问题
下述条款都是假设其工伤保险在国内,或按国内标准处理,新加坡的法律不懂。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5个问题:
工伤认定是无过错原则,就是即使职工违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仍应认定为工伤。但符合下述第十六条的不算工伤。所以不影响工伤索赔。但是单位可依相关规章制度对过错职工处以处罚。
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四十四条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依据前往国家或者地区的法律应当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参加当地工伤保险,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中止;不能参加当地工伤保险的,其国内工伤保险关系不中止。
第4个问题: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依伤者伤情,在国内一般停工留薪期约为1~3个月。
第3个问题:
不能解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之前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期满之后如需解除,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而且必须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予以相应补偿才可。
第2、第1个问题:
依所《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可评为工伤十级。
其赔偿内容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给你上的缴费基数);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及生活护理费;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八)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中第(一)(二)(三)(四)(五)(七)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即劳动局支付。
第(六)(八)项由单位支付。
第(七)(八)项由各省自行制定政策《XX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办法》,可去劳动局咨询。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按上述规定执行,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单位支付。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⑵ 新加坡的工伤是怎么定级的
新加坡工伤
什么是《工伤赔偿法》
如果雇员因工受伤或者患有疾病,其可根据《工伤赔 偿法》向雇主提出索赔。
身为雇主,无论是谁的错,即使你的雇员不再为该公司服务,你都有责任赔偿你的雇员。
工伤试用群:
包括
• 所有与雇主签订“雇佣合约”或 “学习合约”的雇员,无论工资 等级。
工伤赔偿保险
身为雇主,你必须依法侓规定为每个从事体力劳动雇 员和月入等于或少于新币 $1,600 的非体力劳动雇员购买工 伤赔偿保险。
我们也建议你为其他类别的雇员购买工伤赔偿保险。
即便如此,你仍然必须为这些雇员以工作相关的伤势作出赔偿。
你必须投保足够的工伤赔偿保险以减轻因赔偿造成的经济负担。
⑶ 新加坡工伤鉴定标准
法律分析: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⑷ 新加坡工伤1至10级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在正常情况下,标准如下:一级伤残标准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标准为25个月本人工资;三级伤残标准为23个月本人工资;四级伤残标准为21个月本人工资;五级伤残标准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伤残标准为16个月本人工资;七级伤残标准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伤残标准为11个月本人工资;九级伤残标准为9个月本人工资;十级伤残标准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1到10级赔偿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改变,还是由当前所在的工作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要经过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确认,这样可以适当延长时间,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⑸ 新加坡法律是怎么解决工伤赔偿
如果工人在工作中受伤,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之一申请索赔:通过新加坡政府人力部根据《工伤索赔法令》索赔,或委托律师根据新加坡《民法》索赔。
根据新加坡《工伤索赔法令》,各类雇主必须为工人投保工伤赔偿保险,以确保工业意外发生后,工人可以根据该法令向人力部申请赔偿。发生工业意外后,雇主必须安排工人去医院检查治疗,同时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意外通知人力部或保险公司。
如果雇主不按规定及时将意外报告人力部或保险公司,工人应该向新加坡人力部反映,请其督促公司尽快申报。
根据《工伤赔偿法令》或《民法》申请索赔的主要差别是,在《工伤赔偿法令》下,无论导致工伤的原因在雇主还是在工人,工人都会得到赔偿。
而在《民法》下,只有导致工伤的原因在雇主时,工人才有可能得到赔偿。如果导致工伤的原因在于工人,工人不但不能得到赔偿,而且还要支付有关律师费用。
(5)新加坡工伤定伤残怎么鉴定的扩展阅读
新加坡雇员因工受伤可享有病假工资及医药费。若因工造成永久性伤残或导致死亡,还可索要永久性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雇主有责任支付以下工伤赔偿利益:
1、医药费
由发生意外当天开始计算一年内的医药费,顶限为25,000新元。在顶限范围内,雇主须支付所有向新加坡注册医生或任何政府批准的医院寻求治疗的医药费。雇主须直接支付这些医药费给医疗机构。
医药费包括医生咨询费、治疗费及治疗开销、第一份估计雇员受伤程度的医药报告和药费,以及医生证实所需之义肢及外科治疗器具。
在医药费超出了上述顶限的情况下,如果雇员要获赔全部的医药费,则只能选择进行民事诉讼追讨损失,而不应该向人力部申请索取工伤赔偿。雇员若选择索取工伤赔偿,则超出上述顶限的医药费全部由雇员自己承担。
2、病假工资
病假工资包括门诊病假(全薪, 顶限为14天)以及住院病假(全薪, 顶限为60天)。超过上述顶限天数的病假, 工资为正常工资的三分之二, 直至意外发生起的一年为止。
公共节假日、休息日、非工作日不得计入病假天数。虽然工伤赔偿法令不将公共节假日划入带薪病假的范畴, 但雇员仍然可以按照雇佣法的有关规定获得病假期间的公共节假日工资。雇主必须将病假工资在一般发薪日或之前支付给雇员。
3、永久性伤残赔偿
永久性伤残赔偿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永久性伤残赔偿数额=雇员月收入*增加系数(详见附表)*损失工作能力%
赔偿金额设有顶限及底限:
顶限= 180,000新元*损失工作能力%
底限= 60,000新元*损失工作能力%
若雇员遭受完全永久性伤残(100%), 则还可额外获得相等于永久性伤残赔偿额四分之一的赔偿额(即完全永久性伤残赔偿额将按125%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