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法治特色是什么
㈠ 新加坡社会秩序很好吗如果是真的,它的法律法规制度值得我们学习吗适用于中国吗
新加坡的社会秩序真的真的很好。其实新加坡人的素质也高不到哪里去。。。很多情况下都要依靠严刑峻法的约束。也正是因为这样,超过1/3的新加坡公民有过犯罪记录(指服过刑,被罚款的则不记录在案)。。
新加坡跟中国一样都是大陆法系国家,也就是说假如没有法条的话是没法定罪的。但是新加坡的法律很健全,几乎涵盖所有领域。并且,新加坡拥有详细、强力的反贪腐法律,这些法律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不仅仅局限于公务员;其次,新加坡拥有可谓全球权力最大的反贪机构,反贪机构只对总理负责,并且拥有独立、完整、秘密的调查权;第三,新加坡特别注重规范国家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其有许多严苛的规定,比如不许接受公众的礼物、迫不得已接受礼物需要报告并上交、必须实时记录自己活动以备核查等。在以李光耀为代表的新加坡第一代领导集体中,许多人都有在西方大学研习法律的经历。这些领导人凭着强势的政权,一直致力于法治的建立与制度的完善。目前,在土地补偿、拆迁安置、城市规划、公共卫生等几乎所有领域,新加坡都是立法先行、依法而行,有着高度法治化的社会秩序。同时,新加坡许多领导人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制度。
我们的领导人呢。。。在这一点上中国照着新加坡差远了。
我们都知道在中国,制定法律的权力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但是看看我们所谓的人大代表,除了商业精英,就是劳动模范,再就是奥运会金牌得主等等。。。天呐。。。他们中有多少人是真正懂法律的?这样的人大代表怎么能够制定出严谨的法律来呢?
==========================================================================
我个人认为,中国可以借鉴新加坡的法律。但首要的任务是建立严密的监管机制。以杜绝执法不严,有法不能依的窘境。
==========================================================================
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我不是学法律的,所以回答的不专业,请见谅。
==========================================================================
顺便问下。。就我发表的上述言论,如果倒退50年的话,会不会被定位反革命啊~~
㈡ 新加坡如何降低犯罪率
新加坡是个典型的法治社会。在这里,法律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人们普遍具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习惯,这与新加坡政府大力推进法制建设是分不开的。具体表现为:
一、新加波的立法工作。新加坡非常重视立法工作,建立有严格的立法程序。法律草案首先由政府部门提出,经内阁讨论决定后,提交国会审议。法律、法规、条例多达400多种。大到政治体制、经济管理、商业往来、公民的权力和义务。小到停车规则、公共卫生、货币管理,都有相应而详细的法律规定。
二、新加坡的执法特点。新加坡政府不仅重视立法,更重视执法。新加坡法律是成文法与判例法并用。法官判案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依法判决。如果没有法律条文可依,则依据判例处理。如果两者都没有,则由法官根据经验判决。新加坡法律的一大特点是详细、具体,可操作性强,何种违法行为该受何种处罚,都规定得十分明确,依照事实处理。既方便了法官严格执法,也提高了法律的效益。如法律规定只要拥有15克海洛因或30克吗啡,一经查获,即视为贩毒,判处绞刑;作案时开枪的案犯一律判出绞刑;非法持有枪支者,判出监禁5到10年,或至少处以6下鞭刑。新加坡卫生规章规定,发现谁家有蚊子,第一次即可罚款50新元,最高罚款达1000新元或处三个月徒刑。此外,严格执法还体现在用重罚和重刑上。罚款是新加坡广泛使用的惩处违法的方式,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禁止”的告示牌,并标明罚款数额。如乱丢垃圾,罚款1000新元;随地吐痰,最高罚款1000新元;酒后开车罚款10000新元,并监禁1年。因此新加坡被人们一语双关地称为“A.fine,place”意思是“一个美好之地”,又是“一个罚款之地”。
三、新加坡的法律监督。在新加坡,任何人违反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新加坡政府尤其重视用法律手段对执政党和官员进行监督,要求人民行动党的党员和各级官员保持廉洁。新加坡政府建立了严密的法律监督体系和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全国只有400万人口,有1万多名警察,9个警署和近百个派出所,近万个居民委员会,实行警民联防。全国还设有200多个预防犯罪委员会。
四、新加坡对于法官的培养。新加坡还注意提高法官和法庭的威信和权威。法官一旦被任命,就是终身职务,除非失职,不得随意将其调离或免职,法庭神圣不可侵犯,法庭的判决,任何人都必须执行,决不允许变通。正因为新加坡这种对待犯罪的强硬立场和态度,使新加坡的社会治安闻名于世,成为犯罪率最低的国家。
㈢ 新加坡法治严格,我们国家有些法律也严格,为何却效果不佳。新加坡法律能适合我们吗为何其能成功
因为国家大小不一样。
新加坡城市比较小,所以制定政策的时候,贯彻落实的比较好,而且也比较好管理,中国目前没办法实现的原因是,中国国家比较大,很多地方由于长期的观念,导致法律往往不能很好地执行,不过相信我国只要长期坚持义务教育和依法治国,我国也会变得很好的。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是根据本国国情制定的,所以新加坡的法律不适用于我国,因为国情不一样。
㈣ 新加坡的制度你了解多少呢
政治:宪法规定:实行议会共和制。总统为国家元首,由全民选举产生,任期6年。总统委任议会多数党领袖为总理。总统有权否决政府财政预算和公共部门职位任命;可审查政府行使内部安全法令和宗教和谐法令所赋予的权力以及调查贪污案件。总统顾问理事会受委向总统提供咨询与建议。总统在行使某些职权,如主要公务员任命时,必须先征求总统顾问理事会的意见。总统和议会共同行使立法权。议会称国会,实行一院制。议员由公民投票选举产生,任期5年,占国会议席多数的政党组建政府。
㈤ 新加坡是靠什么制度治住腐败的。
新加坡的廉政来自一整套的政治理念、社会、文化氛围、政府透明、法治和严厉查处机构等,高薪是其中一种因素,但决不是主要因素。
领导人以身作则,然后以下是要点:
首先是依靠建立以减少腐败机会为主旨的反腐法律制度。1960年,新加坡政府就修改了早年殖民时期的《预防腐败法》(POCA)。这个法律的宗旨是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去减少腐败的机会,并使得腐败发现起来更容易,然后用严厉、及时的惩罚来阻吓犯罪。这个法律对贪污、贿赂行为作了广泛的规定;对各种腐败的形式作了明确的规定;在证据上,对官员腐败采取有罪推定,如果一个官员被发现生活阔气,消费明显超过收入,或拥有与收入不相称的财产,法院就可以此作为受贿的证据;法律还给予反贪人员很大的调查取证权,规定被控方家属和证人有提供实情的义务,否则将受到严重处罚。
其次,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减少腐败的机会,是新加坡反腐败最重要、最有效的经验。新加坡政府是世界上少有的掌握国家和社会资源,并大量进行政府投资的政府,很多大的建设项目都由政府投资,有80%的居民住的组屋是由政府盖的。钱权交换的机会是很多的,但是由于各种制度健全,堵塞了腐败的渠道,使得官员没有机会腐败。这种制度就是权力分配的分散化,凡重大决定都防止任何一个官员可以个人作主,而是几名官员共同参与决定,政府合同由不同的级别审查决定,各种责任非常明确。
第三,强有力和有效的反贪调查局(CPIB)。现有77人的反贪调查局直接在总理领导下工作,是防止和打击贪污贿赂的利器。它的成功在于:它在新加坡得到人民的高度信任;它被赋予很有效的权力和手段,如任何证人一旦受贪污调查局传唤,都必须前往据实报告,如果发现提供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将面临罚款和监禁处罚。新加坡毕竟很小,反贪机构能有效地监控官员,有腐败行为也很容易得到揭露。
一国的反贪是否成功、有效,有两点是十分重要的:一是制止犯罪不在于它的法律是否严厉,而在于犯罪者受处罚的概率。如果违法者受处罚的概率很小,即使再严厉的处罚都不足以制止犯罪。如果犯罪被发现的概率很高,它的震慑作用是巨大的。一位专家告诉我,新加坡贪污犯被抓的概率高出菲律宾40倍。在贪污犯被抓概率低的情况下,被抓的贪官往往还很不服气,会说:为什么抓我不抓他?认为被抓只是运气不好。所以很多人心存侥幸。
另一重要因素是对犯罪的规定必须明确。一旦触犯规定就必须给予处罚,不能再考量各种因素,如看官职大小、是否有背景、或者认为违法的太多了(如法律规定官员接受1000元即为受贿,不能因为人数太多就内部掌握接受1万元才处理)等因素。这样,就把制裁界线给模糊了,人们不知界线在哪里,就会得寸进尺。新加坡这方面非常干脆,只要发现触线的人都会受到处理。60年代,曾有一位部长反对购买波音飞机,但私下透过人向波音公司表示愿意提供有偿服务。被告发后,尽管只是嫌疑,李光耀也果断地解除了他的职务。这位部长最后被人们唾弃潦倒落魄。
第四,政府公开透明。没有公开透明就没有廉政,政府暗箱操作是腐败之源。公开透明包括各方面,政务公开透明,所有的办事程序都法制化、公开,如某工程招标,都是非常透明的,如果人们有怀疑,可以投诉。有关部门都应提供材料,并作出解释。
官员的财产都是公开的,人们对官员的财产有疑问,可以投诉,有关部门应调查并向人们作出解释,包括对李光耀本人的投诉也不例外。1995年,有人投诉李光耀父子在购房中有不公正交易。总理吴作栋下令调查李光耀和李显龙(当时副总理)两处购房过程。调查表明,这两处购房在预售中发展商给他们父子10%以内的折扣。成交后由于市场房价飞涨,于是有人就向有关部门投诉。李光耀要求将调查结果彻底公开,并把它提交国会讨论。在辩论中,反对党也认为这个折扣是市场的一般做法。由于不遮掩,完全公开披露,使此事完全化解。
第五,新加坡政府的廉洁还在于它经过几十年的国民教育,公民具有良好的素质,已经建立起廉政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文化:人们把贪污受贿的公职人员看成社会公敌。加上新加坡是个法治社会,人们都自觉地依法律规则办事,而不会首先想到去打通关系。所以,靠行贿办事在新加坡自然就很少。
㈥ 人们常说新加坡是无民主而有法治,怎么理解
新加坡是一个威权体制的国家,基本上由人民行动党垄断政权。虽然有选举,但缺乏竞争。政府对社会有广泛的干预,控制经济、新闻媒体、教育等。
另一方面,新加坡有非常健全的法治体系。英国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普通法系统,使新加坡成为东南亚一带法治最健全的国家。一直到80年代末,英国枢密院还保有新加坡的终审权。许多在东南亚一带卷入法律纠纷的跨国公司,都选择在新加坡的法庭上打官司。
㈦ 新加坡的刑法是什么
新加坡刑法具有“刚柔并济,以刚为主”的鲜明特色。本书翻译了新加坡刑法中较为重要的几部法律:《新加坡刑法典》、《刑法(临时规定)法》、《新加坡反贿赂法》和《恐怖主义(制止提供资助)法》,为读者提供了进一步了解新加坡刑法的窗口。
㈧ 听说新加坡的法律很严格啊!
是的。
在新加坡大量道德内容写进法律,政府“什么都管”。
在中国的社会治理体系中,社会道德是先于法律的基础性环节,违背道德固然不对,只有其中较恶劣的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新加坡,大量的道德内容被写进法律,这就是法律的泛道德化。同时这些内容还涉及公民生活的每个细微方面,这就是极法化。
比如:口香糖被禁止在新加坡境内销售(医疗用口香糖除外);使用厕所后未冲水、在非吸烟区吸烟、乱过马路(不在指定的过路处过马路,如不利用天桥或隧道过马路)、地铁上喝水或进食都会导致罚款;随地乱丢垃圾则可能面对强制劳役,如被罚在公园打扫。人们的生活习惯,行为作风,两性关系,只要被主流道德排斥,就会立法予以禁止。甚至还有在家裸体被外人拍到,不追究外人侵犯隐私,反而追究事主裸身的行为的。
新加坡独有严刑峻法,死刑数量也十分巨大 。
既然违背道德就可能判刑,那么更严重的罪只能用更重的刑罚。因此新加坡也拥有世界上独树一帜的严刑峻法系统。新加坡的禁毒法律可能是全世界最严格的,携带毒品入境或藏毒作贩卖用途的主要刑罚为绞刑。此外对于成人男性犯罪者(16岁以上50岁以下)还可使用笞刑处罚。虽然大多数外国人无法理解这些严厉的刑法,一些新加坡人却认为重罚可有效遏止犯罪或破坏性行为。
除美国部分保留死刑外,大部分主要英美法国家都已取消死刑。但在新加坡,死刑非但没有取消,数量还非常高。据联合国估计,在1994年到1999年间全球执行的死刑个案中,如果把各国个案数目与其人口相除,以新加坡的数字占最高,每百万人口13.57宗死刑;遥遥领先第二名沙特阿拉伯,为每百万人口4.65宗。这使得新加坡称为每年国际人权组织关注的对象。
(8)新加坡的法治特色是什么扩展阅读
提起新加坡,几乎人人都知道它“依法治国”成效显着,都为其立法之细和执法之严而叹服不已。多次去新加坡,该国的罚款、鞭刑等等处罚屡听不鲜。新加坡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文,使用最普遍、在老百姓心目中影响最深的要算是罚款。罚款有许多名堂,例如人们只能在上露天、下露地(称之顶天立地)的地方抽烟,也就是说在餐厅、车上、商店、办公室是不许抽烟的,否则罚款最重可达2000新元(约合人民币9600元);
乱扔果皮、纸屑、垃圾罚款1000新元;破坏植物,罚款500新元。闯红灯,罚;在公共场合嚼口香糖,罚;吃榴莲罚,……诸如此类,听起来头都大。对于当地老百姓来说,违法罚款已经深入人心,司空见惯了,一般不敢超越雷池一步。新加坡对那些违背社会公德者除了罚款外,还要将他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例如将乱扔垃圾者集合在一起穿上印有“垃圾虫”字样的黄色背心扫大街,将破坏公共卫生、被告上法庭的人的“大名”、“玉照”刊在报纸杂志上。
㈨ 从依法治国角度分析新加坡的治理模式
有人说,新加坡的成功得益于一个高效、廉洁、具有奉献精神的好政府;也有人说,新加坡的奇迹在于人才的挖掘培养和科学化的制度设计与安排;还有人说,新加坡的成功跨越在于将“西方文化”经验与“东方文明”的精妙结合,从而开启特色的“新加坡式社会主义”。任何一个国家发展模式的成功都有着自身的“天时、地利、人和”,新加坡的成功也无异于此。新加坡的“天时”在于从马来亚联邦分离出来后,充分利用20世纪60年代国际反殖民主义浪潮的契机,大力吸引和引进外资,积极发展出口导向型工业,通过成功进口“外国马”的形式参与国际竞争,并积极培养出自己的“新加坡马”,从而一步步发展和壮大起来。所谓“地利”,主要是新加坡受制于本土面积的狭小和可利用资源的限制,以置之死地而后生的精神勇气敢闯敢拼,通过“居者有其屋”计划、公共住房制度、公积金制度、医疗保障制度、特色司法体系与反贪制度等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体系化的治理框架,让“小国寡民”的缺点转为自身发展的优点。所谓“人和”,主要是通过积极的人才政策发掘和培训队伍,在商界、政界、军界等形成一支支廉洁正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不受意识形态束缚的精英领袖队伍,通过制度化设计形成劳资政和谐共生关系,通过每周定期化的议员“下访”接待选民制度,实现底层与精英的良好互动与沟通,从而实现社会各阶层的利益表达与全面协调发展。
㈩ 新加坡法律法规
个人所得税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是全球最低之一。
所得税率是以前一年的收入扣除 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
税率介于2%至28%。新加坡也提供一些税务回扣项目例如:抚养父母、专业 术课程学费和人寿保险保费。持有就业准证或工作准证,一年在新加坡居住或工作超过183天的非公民必须缴付所得税。所有在新加坡赚得的收入和从海外汇回来或带进来的收入都 需缴税。新加坡赚取和缴税的海外收入,可以因为缴交了海外税款而获得减税。一些指定的海外收入所缴交的海外税款可以获得单方面的税收抵免。在其他国家缴交的税款也可以在英联邦免税或和许多国家签署的避免双重课税协议下,获得抵免。
工作准证
人力部的工作准证处负责管理客工在雇用外国劳工法令下的就业情况。在法令下,任何雇主如果有意聘用月薪不超过S$2,000 的外国劳工,必须向工作准证处申请工作准证 (又称R准证)。新加坡永久居民不需要工作准证。
工作准证持有者的就业情况,受到劳工税和各行业的客工数顶限等方面的管制。
就业准证
新加坡现已和38个国家达成全面协议,它们包括:澳洲、加拿大、丹麦、德国、印度、印尼、以色列、日本、韩国、卢森堡、马来西亚、墨西哥、荷兰 、 新西兰、中国、菲律宾、南非、瑞士、台湾、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英国和越南 。
就 业 准 证
新加坡就业准证分两种:P准证:给拥有受认可的专业资格,月薪超过S$3,500 的专业人士。Q准证:给拥有被认可的资历,月薪超过S$2,00的人士。P准证又分为P1和P2准证,P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7,000的专业人士。P2准证发给月 薪介于S$3,500至S$7,000之间的专业人士。Q准证也分为Q1和Q2两种,Q1准证发给月薪超过S$2,000(但低于S$3,500)且持有受认可学历的人士。对不完全符合Q1 准证资格的人士,当局只在特殊情况下发Q2准证。
就业条件
雇用法令规定受雇条件,并指明雇主和雇员的权利与职责。除了担任经理、执行级或机密职位的人、海员、佣人以及在政府或法定机构工作的人,每个雇员都包括在法令的范围内。法令的某些条例只适用于月薪不超过S$1,600的雇员。
一般新加坡人每天工作8小时,或每星期工作44小时。超时工的薪金是按每小时发出的薪金的至少一倍半。雇员在公司服务的第一年里获得7天年假。之后。他们每连续在公司服务12个月,就会获得一天的额外年假,以14天为顶限。一年有11天的有薪公共假期。法令下设定的其他有薪福利包括:
病假:一般是14天,但雇员必须已服务6个月。申请病假时必须出示由诊疗所或医院发出的医生证明书。怜悯假: 雇主一般会赋予亲人去世的雇员至少3天的怜悯假。
婚假:通常是3天。
分娩假:若女雇员已服务超过180天,每分娩一个小孩便可得到8周的分娩假。有些公司也给男雇员3天的父假。
公积金制度
现在新加坡人的平均寿命正在延长,一个60岁的新加坡人预料可活多2000。为年老计划是重要的. 公积金帮助工人即使在停止工作后也能在财务上自立 。
中央公积金
中央公积金在1955年设立,为退休和失去工作能力的工人提供财务和保障. 这些年来,公积金已成为一套全面的社会保障储蓄计划,不只照顾存户的退休,购屋和保健需求,也通过保险计划为公积金存户和他们的家属提供 财务保障。
雇主和雇员都必须为雇员的公积金户头存入款项。55岁以下工人的缴交率是 工资的40%,雇主和雇员各交一半。根据每月的S$6,000工资限计算,雇主和雇 员的最高缴交额各为S$1,200。
55岁以上公积金存户的缴交率如下:55岁以上至60岁者交20%(雇主与雇员分别 缴交雇员工资的7.5%和12.5%),60岁以上至65岁者交15%(各交7.5%),65岁以上者 交10%(各交5%)。
公积金户头
普通户头储蓄可用作退休,购屋,购买公积金报单,投资和教育 。
保健储蓄户头储蓄用来支付医院费和获批准的医药保健费 。
特别户头储蓄保留作为年老及应急之用 。
1992年 7月 ,公积金计划扩大以包括每年净营收入超过S$2,400的自雇人士。
只要将收入的6%至8%存入保健储蓄户头,自雇人士便可以更其他存户一样享 有保健利益。
公积金存户的公积金储蓄获得和市场利率相应的利息,即四大银行12个月 定期存款和月底储蓄利率的平均数,利率每个月调整一次。
中央公积金法令保证存户获得至少2.5%的利率。那些用作退休和较长期的储 蓄,如特别与退休户头的储蓄,可获得平时公积金利率以上的额外1.25百分 点。
公积金提款
公积金存户在以下情况下提取公积金储蓄:
年龄达55岁
永久离开新加坡和西吗;
终身残废或神智不清;
如果他们继续工作,存户可每隔三年,即在58岁、61岁、64岁等提取更多公 积金储蓄。
最低存款计划
在55岁提取公积金时,存户也必须保留一笔最低存款,以满足老时的基本 需求。作为最低存款的投资,有三种方式可供他们的选择:
从获批准的保险公司购买人寿年金存入获批准的银行。存留在公积金局的退休户头。
填补最低存款
填补最低存款让人们有会机会填补自己或父母的退休户头。他们可用现款或转积金储蓄填补户头。
公积金储备从普通户头转移至特别户头
55岁以下的存户可转移普通户头储蓄,以将特别户头储蓄,以将特别户头填 补至4万元。填补的目的是为退休预备更多现金储蓄 ,同时让特别户头储蓄获得更高的利息。
保健护理
保健储蓄,保健双全和增值保健双全计划 ,帮助公积金存户和他们的家属 支付住院费 。
保健储蓄
保健储蓄可用来支付存户或直属亲属的住院费。1998年,被提取的保健储蓄 存款总额达3亿3480万元 。
健保双全和增值健保双全计划
健保双全计划是一项低保费医药保险计划,目的是帮助公积金存户支付顽 疾或重病所带来住院费和指定医药费。每年的保费介于12元至240元不等,可用保健储蓄支付,最高受保年龄是75岁 。
增值健保双全计划是为那些希望得到比健保双全计划更多保障的存户而设 。它可用来承担A或B1级病房的一大部分住院费。保费介于36元至1200元,可 用保健储蓄支付 。
购屋
公共住屋计划
无论存户是在购买第一所组屋或私人住宅,公积金能让他们更轻易地购屋。在公共住屋计划下,存户可利用公积金储蓄向建屋发展局买组屋。公积 金储备也可用来支付较旧的屋局组屋区翻新计划费用。1998年,共有65万 6919名存户提取了总额85亿470万元的存款 。
住宅产业计划
在住宅产业计划下,存户也可利用公积金储蓄购买私人住宅和执行共管公 寓。1998年12万4056名存户在这项计划下提取了总额34亿4850万元的存款 。
家庭保障
公积金提供两项保险计划,让存户和他们的家属在发生不测时能得到保障 。
家庭保障计划
所有使用公积金支付组屋贷款必须在家庭保险计划下受保。如此一来,万 一 存户在未来清屋贷款之前去世或终身不能工作,他们或他们的家属不致 于失去房屋。中央公积金局将根据投保额偿还未付清的住屋贷款。受保的 最高年龄是60岁 。
1998年,公积金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749项索偿支付4000万元 。
家属保障计划
在这项计划下,如果投保存户死亡或终身失去工作能力,存户和他们的家 属 将能获得一笔补偿,以渡过初步的困难时期。受保的最高年龄是60岁,最 高投保额是3万6000元 。
1998年底,共有139万5708名存户受保,投保总额达497亿410万元。去年,公积金 局在这项计划下共为 2112项索偿支付7610万元 。
资产增值
存户可通过公积金投资计划管理和累积更多公积金款,以安享晚年 。
公积金投资计划
在公积金投资计划下,存户可使用公积金最低存款以外的多达80%储蓄,或 者是在保留特别和普通户头最低存款之后动用剩余的普通户头存款(必需选 择两者间较低的款额)。他们可投资在指定比票,信托单位,黄金,政府债 卷 ,银行存款,基金管理户头和储蓄报单。截至1998年12月31日,共有46万 4198名存户投资了公积金储蓄, 总值 243亿 9730万元 。
非住宅产业计划
公积金存户也可投资在新加坡的商业房地产。1998年,总值5060万元在这项计划下被提取 。
教育计划
这是一项贷款计划,协助存户资助子女或本身的大专教育。它可用来支付 本地六所大专学府所有全日制学位于文凭课程的学费。1998年,总额 6740万元 被借贷来支付学费 。
存户优惠
政府通过各种计划奖励对国家作出贡献的人民。这些计划包括购股填补计划.公积金填补计划,以及公积金保健储蓄填补计划 。
新加坡对工作签证的申请、批准和签发的有关规定
申请: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前,新加坡雇主与新加坡劳工部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 准证。原则上,工作准证发给雇主并寄给外国从事劳务输出机构或劳务人员。上述程 序约需1个月。签证签发方式:可以在劳务人员抵达新加坡以后的两个月以内,由劳工 部的工作准证管理机构签发工作签证。
签证有效期: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