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与荷兰有什么关系
⑴ 16世纪初荷兰人为什么一开始同意让西班牙人统治自己的国家呢
荷兰是尼德兰七个邦中的一个。因为它势力最大,影响力最广,所以约定俗成的叫荷兰。其实全称应该叫尼德兰王国。(尼德兰即低地的意思。)
就好像英国的全称不是英吉利国,而是大不列颠和北爱尔兰联合五国。
简单地说,尼德兰地区是娶老婆得到的嫁妆,然后又是娶老婆的嫁妆,这样转来转去,转到哈布斯堡家族手里。然后哈布斯堡家的传给自己孙子查理五世。
理五世传给自己儿子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
详细如下:
尼德兰地区最初是强大的法兰克王国的一部分。分为许多个公爵、伯爵、男爵们的领地。法兰克王国后来分裂为西法兰克(主体部分即今天的法国)东法兰克(主体部分即今天的德国和奥地利)中法兰克(今天的荷兰、比利时、瑞士、意大利等)
中法兰克王国夹在东西两个王国之间,不断被蚕食。
法王约翰二世在1364年封自己的儿子腓力为勃艮第公爵,此为瓦卢瓦-勃艮第支系。腓力娶了佛兰德女继承人玛格丽特。而玛格丽特给他带来了低地地区数个伯爵领地。于是勃艮第公爵又兼领勃艮第伯爵。
尼德兰即为其中的一部分。
公元1477年,勃艮第公爵大胆查理在南锡战死。勃艮第继承人玛丽和奥地利大公马克西米连一世联姻,于是勃艮第巨大领地被奥地利的哈布斯堡家族和法国波旁家族瓜分。原勃艮第公国和阿图瓦伯国归了法国。低地(尼德兰)的勃艮第领地(包括荷兰和比利时)和勃艮第伯国则转入哈布斯堡家族。
(勃艮第伯国在1678年被法国夺回,即今天法国的弗朗什孔泰大区。)
1493年,腓特烈三世去世,马克西米连继位成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
低地(尼德兰)的勃艮第领地成为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直辖领土。
神圣罗马帝国即德国的第一帝国。普鲁士那个德意志帝国是第二帝国。希特勒自称第三帝国即由此而来。
因为奥地利和西班牙联姻。当查理的祖父、外祖父以及其他亲戚纷纷去世后,1519年,查理登上所有哈布斯堡家族领地的君主宝座,此时,他是西班牙的卡洛斯一世、神圣罗马帝国的卡尔五世、西西里的卡洛一世、那不勒斯的卡洛四世,尼德兰和西属美洲的统治者,以及其他许多小国的君主。
这是欧洲历史上面积最大的帝国,统称查理五世帝国。
查理五世是个优秀的将军,但却是个狂妄又没有才干的皇帝。不足以运作他祖父和外祖父为他创造的庞大帝国。他想要统一欧洲,同时还要统一全欧洲的教会。
查理五世招来了所有敌人的围攻,法国、英国、匈牙利、土耳其等等。特别是夹在中间的法国,拼尽全力进攻。查理五世屡战屡胜,却就是深陷泥潭。
1550年,他取得了短暂的胜利。
法王法兰西斯一世死了。英王亨利八世也死了。
1550年,查理五世颁布《血腥诏令》,宣布镇压新教,恢复天主教的统治。这条诏令虽然是针对的尼德兰,但是却大大激化了德意志的宗教矛盾。新旧教诸侯与教皇都感到惶恐不安,怕皇权的增长威胁到自身,他们联合起来共同反对查理五世。
于是法国和德国的新教和旧教诸侯们,以及罗马教廷结为同盟,共同攻击皇帝。
查理最终招架不住,精疲力尽之后,决定退位,把国家重新分配。
分成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和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
尼德兰划归他的儿子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也就成为西属尼德兰。这是1556年。
1568年尼德兰的贵族,奥伦治亲王威廉,这个曾经的法国名将,跟法王闹翻了。于是带着一队兵马回尼德兰参加干革命。
1581年联省共和国成立,奥伦治亲王的家族出任共和国执政。
(荷兰执政并不是连续存在的。通常是发生战争或者重大问题的时候,才有各省代表从奥伦治家族中推选一人出任执政。战争打完以后就会解职。直到拿破仑战争之后,1813年各省承认必须有个长期稳定的中央政府,才选举奥伦治家族为尼德兰国王。)
尼德兰北部的联省共和国独立后,尼德兰南部(今比利时)仍然属于西班牙统治。后来转为奥地利领地,为奥属尼德兰。法国大革命后1792年被法国攻占,1815年归荷兰统治。1830年独立为比利时王国。
⑵ 西班牙无敌舰队后,为什么是荷兰成为海上霸主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开始向外殖民扩张,英荷争夺海上优势的矛盾、英法争夺欧洲优势的矛盾,成为欧洲国际关系的主要矛盾.经过三次英荷战争,英国成为海上霸主,荷兰从海上霸主地位上跌落下来.
“海上马车夫”的永久憾事
荷兰,这个面积仅4万多平方公里、自然资源贫乏的小国,按理并不足道,但它却
在历史上有过一段耀眼的辉煌.17世纪上半叶,它拥有商船1.6万艘,是法国、英国、
西班牙和葡萄牙四国商船总吨位的四分之三.荷兰人垄断了世界的贸易,荷兰商人的足
迹遍及五大洲各个角落.因而荷兰人被称之为“海上马车夫”.
然而,正像历史上许多国家一样,其衰败往往从一次大的灾难性的战争开始.荷兰
17世纪上半叶对海上的垄断权,当成为后起的英国海外扩张最大的障碍和威胁之时,战
争就不可避免了.正因为英荷战争,使得荷兰从海上霸主地位上,迅速跌落下来,从此
再也没有占据海上霸主地位,此战成了“海上马车夫”永久的憾事.
17世纪起,经过资产阶级革命而摆脱西班牙统治的荷兰,在短短几十年间就在发展
上超过许多欧洲国家,成为“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波罗的海沿岸地区的粮食,
由它运往地中海.德意志的酒类、法国的手工业品、西班牙的水果和殖民地产品,由它
运往北欧.它于1619年在爪哇建立第一个殖民据点巴达维亚(今雅加达),然后由爪哇
向西侵占苏门答腊岛,向东从葡萄牙手里夺取香料群岛(今马鲁古群岛),还相继侵占
了马六甲和锡兰(今斯里兰卡).在亚洲东部一度侵入中国领土台湾.在日本九州岛的
长崎取得了商业据点.1652年,荷兰在南非建立了好望角殖民地,为它在亚洲的殖民扩
张取得了强大的中继站.在北美以哈得逊河流域为基础,建立了新尼德兰殖民地,并在
河口夺取曼哈顿岛建立新阿姆斯特丹.在南美洲,荷兰殖民者占领了安得列斯群岛中的
一些岛屿.
英国于16世纪晚期,挫败了西班牙海上霸权,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殖民垄断局
面.英国脱颖而出,逐渐发展为后起的却又是强大的殖民主义国家.它在同荷兰殖民强
国的斗争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要求独占海权、独占原料、独占市场,因此由竞争、抢夺
发展到武装冲突.1651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航海条例》,规定一切输入英国的货
物,必须由英国船只载运,或由实际产地的船只运到英国,这就是说不许其他有航运能
力的国家插手.荷兰一向以商船多、体积大、效率高、组织完善而成为贸易中介国家、
全世界商品集散的中心.英国的新航海条例显然是对付荷兰的,打击它在英国对其他国
家贸易中的中介作用.荷兰反对英国的航海条例,英国拒绝废除航海条例,这就导致了
英荷海上大战.一共有三次.
第一次英荷战争(1652—1654年),是荷兰于1652年7月28日发动的,目的是为了
回击英国国会针对荷兰把持贸易经纪权而于1651年通过的航海法案.英荷之间,除了在
两国近海展开作战行动(如1652年普利茅斯海战、1652年和年纽波特海战、年
波特兰海战)以外,还在地中海、印度洋以及连接波罗的海和北海的各海峡同时进行了
海战.英军舰艇装备有较先进的火炮,而且在数量和质量上均占优势,因此击溃了荷兰
海军,并对荷兰海岸实施封锁,迫使荷兰于1654年4月14日缔结了《威斯敏斯特和约》.
根据这一和约,荷兰实际上承认了航海法案.
第二次英荷战争(1665—1667年),是由于英国占领荷兰在北美的殖民地新阿姆斯
特丹而引起的.1665年1月24日,荷兰对英宣战.1666年2月,法国和丹麦同荷兰结成同
盟.在1666年6月11—14日的敦刻尔克海战中,廖特尔海军上将统率的荷兰舰队击败了
英军,但未能巩固既得的战果.同年8月4—5日于北福伦角再度交战,荷军败北.1667
年6月,荷兰海军封锁泰晤士河口,歼灭部分英国舰只.由于伦敦直接受到威胁,英国
被迫缔结和约.根据1667年7月31日《布雷达和约》,英国占有新阿姆斯特丹,但将英
军在战争期间占领的苏里南(在南美)归还荷兰.
第三次英荷战争(1672—1674年),是荷法战争(1672—1678年)的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英王查理二世和法王路易十四之间的秘密条约,英国参加了这场战争.英军突然袭
击了荷兰海军.1673年8月,廖特尔指挥的荷兰舰队在特克塞尔附近击溃英法联合舰队.
海战失利和对于比荷兰更危险的竞争者法国实力增强的畏惧,促使英国退出战争.1674
年2月19日,《威斯敏斯特和约》规定1667年《布雷达条约》继续有效.
前后达20多年的英荷海上争霸战争,尽管荷兰在军事上没有完全输给英国,但从整
体上说,荷兰海上实力大为削弱了.荷兰在经济、贸易、海运方面的实力大为下降,从
此“海上马车夫”把海上霸权让给了英国,沦为欧洲二流国家,英国成为海上霸主.
以这次战争为标志,海上霸权斗争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一是西欧各国进一步鼓励造
船工业的发展,以增加本国船只数量,以备发动更大规模的海战,进行更大的海外贸易;
颁布和完善排它性的航海条例,或禁止外国船只装运货物进出本国及其殖民地港口,或
对进出本国港口的外国船只课以重税,以促进本国航运业的发展;发展渔业,以扩大航
海人员的来源;招聘外国科技人员,以研究和提高本国的航海造船技术.
总之,西欧各国此时期实行了全面的拓海政策,增强海上实力.二是改进海上武器
装备,强化海上武装力量,提高海上作战能力.①研制和装备大战船.这个时期战舰最
大长达300多英尺,有的排水量达2500吨左右,载负约1000人;②在战舰上装备多种大
口径火炮,以增强火力,大型战舰装有甲板,共配备数十或100门以上的完全标准化的
加农炮等;③采用旗语,使海军历史上指挥官第一次能够在交战开始前对舰队实施不间
断的指挥和发布命令.与此同时,海上战术得到了进一步改进,如英国海军发明了海上
封锁和拦截的战术.
三是抢占海上交通要道、占据海上岛屿、掠夺海外殖民地等进一步加剧.英国、美
国、荷兰、法国等国,以原殖民地为基础,进一步实行扩张政策,到处争夺殖民地,侵
略魔爪遍布世界各地.特别是英国,依靠其强大的海军,在先后的两个多世纪中一直成
为世界超级殖民、商业和军事大国,在世界各地发动殖民战争,制造一个又一个灾难.
⑶ 荷兰是西班牙的邻国吗
不是,西班牙和葡萄牙是邻国。
⑷ 西班牙为什么承认荷兰共和国的独立
1581年起,西班牙军队对南方发动反扑。1585年3月攻陷布鲁塞尔,安特卫普保卫战持续13个月最终陷落,南方革命失败。1587年,荷兰共和国和英、法结成同盟,共同抗击西班牙,使荷兰独立战争进入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最重要的战役是纽波特会战(1600年)、西军攻克奥斯坦德之战(1601~1604年)、在上艾瑟尔和聚特芬反击西班牙统帅斯皮诺拉进军之战(1600年)、西军攻克奥斯坦德之战(1601~1604年)、在上艾瑟尔和聚特芬反击西班牙统帅斯皮诺拉进军之战(1606年)以及荷兰海军获胜的直布罗陀海上之战(1607年)。长期的战争和多次失败,特别是“无敌舰队”的覆灭,使西班牙元气大伤,极为虚弱,被迫于1606年同荷兰共和国谈判,并于1609年4月签订所谓《12年停战协定》,事实上承认了荷兰共和国的独立。尼德兰革命在北方完全胜利,南方仍然处于西班牙控制之下。
停战期满后,战争重新爆发,并成为“30年战争(1618—648年)的一部分。1648年在签订结束30年战争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同时,也签订了《荷西和约》。西班牙终于正式承认联省共和国独立,承认尼德兰南部归荷兰共和国。
⑸ 荷兰人为什么要尊敬西班牙的国王
西班牙王室本就是有很深的佛兰德渊源的,西班牙的很多位国王本人就是佛兰德血统,如菲利佩二世,他1558年成为西班牙国王的时候本人就是佛兰德地方的统治者,其领地在布鲁塞尔(比利时当时也是荷兰的一部分,是整个佛兰德斯地方的组成部分),同时菲利佩二世是哈布斯堡家族的成员,所以说强调日耳曼血统。
荷兰人在独立时最尊重的是奥兰治公爵,他同时也是独立运动的领袖之一,但他本人更是西班牙王室的公爵。因此,荷兰和西班牙原本就是领地和宗主国的关系,有点类似于英国与独立之初的美国的关系,华盛顿等人在独立战争期间的祝酒词都是祝英王陛下万岁,宗主和独立出来的国家之间的关系是复杂而多变的。
⑹ 荷兰曾经是西班牙殖民地 西班牙何时占领过荷兰
应该是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曾经统治过荷兰,
哈布斯堡王朝皇室的权势,在腓特烈三世之子马西米连一世(Maximilian I)统治期间(1493年—1519年),通过皇室联姻,得以进一步增强。马西米连本人于1477年8月18日迎娶勃艮地公爵独女玛利(Maryof Burgundy)。这段姻缘,将属于勃艮第公国的,自法国南部至荷兰的领地通通并入哈布斯堡皇室领地。
马西米连精心安排的政治婚姻,使他的孙子查理五世(西班牙称卡洛斯一世)成为欧洲的霸主。1506年,查理便继承了勃艮地公爵一职,成为了西属尼德兰(今日的荷兰和比利时)的首位统治者。1516年,查理因此成为了西班牙国王卡洛斯一世。自此,西班牙全国、意大利南部的西西里岛、萨丁岛、那不勒斯王国以及西班牙在美洲的殖民地都成了哈布斯堡王朝的管治领域。
⑺ 西班牙人和荷兰人有什么关系
楼上的,我也想知道,为什么英国人和新西兰人不是一个民族的??
在美国也有很多个民族,世界各种人都有,
但是。。。不管这儿的原始居民,还是最先移民的西班牙人,还是后来移民的其它族裔,它们都必须知道,这片土地上只有一个主人,盎格鲁-撒克逊后裔,其它族裔都是客人,它们只是美国藉而已,国语是英语,而不是其它语言,要移民美国也得先会英语,而不是其它语言!
新西兰和英国人不是一个族,那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呢?
楼上的,你看了你所有的发言,正确率那么低,怎么还加‘专’了??!!不可思议。
第二你回答的很些明显就是错误观点!你自称在人种方面是高手,在世界史上是专业水平,但是你的有的回答实在不可思议的。
人类是一个种,染色体对数一样,可以互相通婚,所谓黄,白,黑几个人种是按皮肤的性状分的,按其它的性状来分就不知有多少个亚种了,这几个亚种之间并无明显的界限,白,黑只是取了这些种群中的两个极端例子而已。
还有蒙古人种,这个词汇只是西方人习惯称谓而已,用这个词汇来代表整个东方黄皮肤的人实在是对华夏的侮辱。
第三,你回答好像是为了得分,有很多回答后,都加上一句话,请求别人选你的回答为最佳答案!你目的何在,即使给你100000万分,能代表你的知识渊博吗??
⑻ 荷兰—西班牙和约的内容是什么
1648年签订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结束了30年战争。荷兰—西班牙和约也于同年签订。根据这项条约,西班牙承认联合省共和国独立,尼德兰南方各城市和领土归共和国所有。荷西战争对要塞攻防战术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⑼ 荷兰在哪段时间内被西班牙统治
1463年正式成为国家,16世纪前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16世纪初受西班牙统治。1568年爆发延续80年的反抗西班牙统治的战争。1581年北部七省成立荷兰共和国(正式名称为尼德兰联合共和国)。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17世纪曾为海上殖民强国,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18世纪后,荷兰殖民体系逐渐瓦解。1795年法军入侵。1806年拿破仑之弟任国王,荷被封为王国。1810年并入法国。1814年脱离法国,翌年成立荷兰王国(1830年比利时脱离荷兰独立)。1848年成为君主立宪国。一战期间保持中立。二战初期宣布中立。1940年5月被德国军队侵占,王室和政府迁至英国,成立流亡政府。1945年恢复独立,战后放弃中立政策,加入北约和欧共体及后来的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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