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死在西班牙怎么办
1. 家人在国外死亡一般国内怎么办丧事
01、首先,如果是一个中国国籍的人在国外去游玩的时候去世了,而且是意外事故的话,那么这时候就需要联系当地的中国使馆,把尸体运回中国让其家人处理。
02、如果是一个外国国籍的中国人,那么在国外去世了,就按照当地的习俗举行葬礼,安葬去世的那个人,这个是人之常理,没什么大问题。
03、但是如果是中国的使者或者百姓在国外不是单纯的意外事故导致丧命,而是因为一些政治上面的纠纷,那么这个就不是个人问题,而是国家问题了,这时候是可以上报政府的哦。
04、最后,哇哦过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具体还要看是在哪一个国家去世的,国家不同,那么处理方法也不同,但是不管在哪去世还是运回自己的家乡吧,入土为安。
2. 中国人在国外去世需要办什么手续
您好,很开心为您解答。中国人死在国外有国外的死亡证明回国办其他手续流程:第一步、联系遗体所在国大使馆,了解遗体所在国办理死亡证明的流程及相应材料。第二步、办理逝者在国外去世的死亡证明,这个可以在当地医疗机构或当地警察署办理。3.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可通过领事官员或亲友了解家人死亡原因和遗物(遗嘱)情况,并协助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获得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中国驻当地使领馆可应申请为上述证明文件办理领事认证。领事官员不能调查死亡原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4.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该怎样赔偿
中国人在国外死亡,一般应当依照死亡地的国家的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如果对方不肯赔偿,死者的亲属应当去死亡的中国人死亡地的法院去起诉。
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
死亡赔偿金的意义在于维持近亲属与被侵权人死亡前大致相当的物质生活水平。死亡赔偿,是财产性质的损害赔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是对近亲属自身利益受损进行的救济,而不是对生命本身的赔偿,所以不存在“同命同价”或者“同命不同价”的问题;是近亲属自身依法享有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而不是从死者处继承来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死亡赔偿金应兼具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因素。主要理由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生命权作为最重要的人身权,当死者本人非自愿的被剥夺了这最宝贵的权利时,死者本人遭受的是最大的伤害。如果仅仅因为受害人无法主张任何权利,就此认为死亡赔偿金不是赔给死者的,是对生命权的极大不尊重”。同时,对于加害者来说,其负有不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义务,死者的生命权受到最大程度的侵犯,也是侵权者最大程度的违反义务,因而,“从这个角度,死亡赔偿金还具有对侵权者的惩罚性质。”
《关于审理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案件损害赔偿的具体规定(试行)》第一条 涉外海上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案件,是指案件的主体、客体和法律事实具有涉外因素的,在海上(含通海水域)和港口作业过程中因受害人的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所引起的海事赔偿案件。伤残者本人、死亡者遗属均有权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侵权人赔偿损失。第二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损害的发生完全是因一方的过错造成的,由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互有过错的,按过错程度比例分别承担责任;过错程度比例难以确定的,由各自平均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侵害人承担连带责任。
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救助人等的受雇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伤亡的,由船舶所有人、经营人、承租人或救助人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