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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决墨西哥海上漏油事件

发布时间: 2023-03-17 21:21:12

㈠ 求一篇对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思考文章

由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所引发的思考

墨西哥湾的这次漏油事故在当今全球性环境危机的现状下,成为了来自各个领域的批评与谩骂的集中对象。工程技术方面的一次事故,可能将会导致在政策,经济以及法律制度等层面上的调整变化或者哦是战略性的转变。这里我只在法律的角度来详细的阐述个人关于这次历史上最大的环境事故的一些感想。

首先要说的是环境与安全问题。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谈起。第一,是环境的安全问题。张海滨在其着作《环境与国际关系—全球环境问题的理性思考》一书中指出:“环境安全”这一概念自1987年联合国首次使用以来,引起了环境与安全研究领域的热烈讨论。如今,环境安全概念已经被广泛的使用。但是主要在一下两个问题上存在分歧(1)环境安全的主体而言,环境安全是指谁的安全;(2)环境安全设计的内容和领域而言,哪些问题属于环境安全的研究范畴。其中第一点的分歧观点主要有个人的安全,人类的安全还有国家的安全三种。我个人认为应当从人类的角度来分析,因为这是由环境问题的性质所决定的。环境问题是全球性的问题,是没有领土和政治边界的。同时1994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发表的《人类发展报告》中所提出的人类所面临的七大安全问题中,环境安全问题赫然在列。这也就说明了无论是何种环境问题都应当从人类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以维系地球脆弱的生态环境为首要目标,而不要将精力分散到各自无畏的利益之争当中。联系这次墨西哥湾的漏油事件,我认为应当不惜成本的去补救事故发生所带来的生态价值的损失,在调查确定了责任方之后,本着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来使责任人承担多数的责任,同时借以环境保险,以及环境事故救济基金等资金,结合国际先进技术的援助来尽快的控制漏油的继续。这第二个方面便是环境所引发的安全问题。众所周知,每个人都有生活在良好环境中的权利,同样我们也有保护动物和植物的良好的栖息地的义务。然而,当今生态危机局势的恶化,越来越多的人不能够享有良好的生存环境,那么这样的结果就必然会导致全球性的社会动荡或者引发环境原因所导致的战争,从而进而带来新一轮的对环境的破坏,总终的后果就是在这样恶性循环的周而复始中,人类渐渐的丧失自己赖以生存的家园。以此次漏油事件为例,英国石油公司的这次事故已经让路易斯安那州的渔业彻底陷入了绝望,这将会造成大量美国国民的失业,同时旅游业也受到了严重的创伤,如此必然会带来与旅游业相关的诸如交通,餐饮以及酒店等服务性行业在经济上的大幅下滑。这样便会引发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从而导致居民对政府的不满而引发的社会骚动,以及美国或许会为缓解国内的环境矛盾的压力而再次发动争夺资源的战争,进而会让更多的人沦为战争难民,同时也会由于经济前景预期的不理想而导致区域性的金融动荡。

其次,墨西哥湾的这次漏油事件也让我们对当前环境保护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有了一次重新审视的机会。李志辉在其文章《谈环境保护与环境保险》中指出这样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着四个方面:(1)缺乏一个全社会人人关心环境保护的运行机制;(2)受害人利益往往难以保障;(3)有些企业因承担环境污染资任所造成的巨额赔偿金, 使企业经济状况陷入困境, 无力恢复生产和发展;(4)由于环境污染问题, 造成群众与企业、群众与政府发生矛盾纠纷的件时有发生。我认为其中第二点和第三点是相对来说更难解决的。因为第一点和第四点可以通过政府的行政行为通过行政规章或者立法来设置一种机制或者是通过加强技术的开发来分别解决环保机制的缺乏和环境事件频发的问题。然而,第二点和第三点则是在已经发生了环境污染事故之后的资金运作的问题。环境问题涉及的领域广,范围大,并不是每一个公司都能够像微软、宜家或是美孚这样的公司有足够的财力来解决问题。那么当污染责任方的公司资金的欠缺则会导致对受害人的利益的赔偿不足,从而令受害人的利益也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因此,贾爱玲在其着作《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一书中认为确立正确的环境责任保险的概念有着重大的意义。并且在书中详细的阐述了环境责任保险的定义和特点。即环境责任保险(Environmental Liability Insurance)是基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即环境侵权人)与保险人之间的责任保险合同,由保险人在保险风险事故(环境侵权损害事实)发生的情况下,想受害人(第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一种民事救济方式。其特点包括:(1)环境责任保险以填补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承担环境侵权责任受到的损失为本质;(2)环境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应负的环境侵权责任;(3)环境责任保险承保的损害赔偿责任和治理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4)环境责任保险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应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特定危险的发生。在定义和特点的基础上,陈冬梅在其文章《环境责任保险可行性研究》一文中给予了环境责任保险的重大意义:在环境损害救济中引入责任保险制度,既可以迅速有效地填补受害方的损失,又可以分担企业的经营风险,即以较小的确定性代价获得未来可能遇到的不确定性巨额损失赔偿的分摊权,从而避免了因赔偿负担过重设置破产而影响经济活动的正常发展。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创立减少了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也减轻了政府的环境负担。联系此次墨西哥湾漏油事件,我认为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和超级基金将会发挥重大的作用。美国和英国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经历了长时间的发展和演变之后都已经拥有比较完善的制度体系。因而无论是这次事故的发生地美国还是污染公司的所在国英国,都会充分的发挥其风险事故分摊的优势,在事故责任认定之后的赔偿救济阶段在对受害者和生态环境的充分的赔偿和恢复的基础上,运用环境责任保险这样的优秀模式来避免英国石油公司因这项重大事故而倒闭破产。

再次,是有此次事件所引发的对我国石油开采和运输的安全问题的思考。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工程院院士周守为在 2010年6月6日接受新华网采访时表示:“将会严格操作程序,从根源上避免事故发生”。中海油质量健康安全环保部总经理宋立崧介绍说,“把BP公司的事故当作中海油自己的事故去重视、去研究,以获取经验和教训,”同时他还指出“预计随着事故原因的明晰,全球海上油气作业安全标准将会有所改进和提高。”那么通过此次事故除了相关的石油公司会在自己的公司制度中更多的加入事故预防性的条款之外。在我国当今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现状堪忧的现实条件下,我们又应当在政策和立法上去规制那些规定来预防事故的发生或者是在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的解决的呢?董文兵和郝红梅在其文章《我国石油工业环境保护相关法律问题》一文中提到:“通过制订石油工业领域突发环保事件紧急预案,明确规定企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如医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的责任,建立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和职能的联动机制,切实保证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救助受灾群众,最大限度的降低灾难后果。石油工业企业应针对企业自身的生产特征和产品特性制定相应的预案,报当地政府审核,同时报石油企业集团总部备案。油气生产和加工密集的地方政府,应将所制定的石油工业突发环保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到地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中。”联系此次漏油事件,我认为之所以漏油没有能够及时的解决,除了有刚性的技术原因之外,更为致命的是缺乏完善的事故应急措施,以及英国BP石油公司的隐瞒消息的做法。所以,从国家到地方,自上而下制定一套有着详细规定但又赋予地方自由行动权利的灵活的事故应急制度是大势所趋,且势在必行。同时通过立法要求污染公司的要将污染事故发生的消息第一时间的进行通报,从而保障受损害区域居民的知情权,进而充分保障其环境权。对在事故出现便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营救措施的污染责任方要适当的减轻处罚力度,而对那些之情不报且不采取任何措施,任由污染情势无限扩大的污染责任方则要加大处罚力度,甚至不惜动用刑事手段来进行处罚,从而令此问题的解决更具有及时性,进而挽回更多的损失。

最后,联系历史上重大的漏油事故所引发的法律思考。墨西哥湾“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爆炸引发的原油泄漏事故,无疑是一起重大生态灾难,但它与历史上最严重的几次原油泄漏灾难相比,它又能排名第几呢?如以美国政府估计的每天1.2万至1.9万桶(1吨原油约有7.35桶)原油泄漏的速度计算,原油泄漏量早已超过1989年的“瓦尔迪兹”号事故,而对环境造成的灾难,恐怕同样是个天文数字。

“瓦尔迪兹”号触礁事故。1989年3月23日,美国埃克森公司的超级油轮“瓦尔迪兹”号的船长饮酒后出现指挥失误,油轮在通过阿拉斯加州的威廉王子湾时,与水下礁石相撞,船体裂开。超过5万吨原油流入海水中。沿海1300公里区域受到污染,当地鲑鱼和鲱鱼近乎灭绝,迄今仍未恢复,数十家企业破产或濒临倒闭,这曾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原油泄漏事故和海洋污染事故。据估计,此次事故造成约28万只海鸟、2800只海獭、300只斑海豹、250只白头海雕以及22只虎鲸死亡。

埃科菲斯克油田井喷事故。1977年4月22日,位于挪威和英国之间的北海曾发生过一起原油泄漏事故,不失为“深水地平线”钻井平台灾难的可怕序曲。在挪威埃科菲斯克油田,菲利普斯石油公司的B-14号油井发生井喷,8天时间内共有约26.3万吨的原油泄漏到大海中,直至B-14号油井被完全扑灭。炽热的原油、泥浆和海水混合物喷射到50多米高处。

伊克斯托克-I油井事故。1979年6月3日,墨西哥湾的“伊克斯托克-I”油井爆炸,向墨西哥卡门城附近的坎佩切湾泄漏了大量原油。原油继续向外流至墨西哥湾,一直到1980年3月油井才被封住,共漏出原油45.4万吨。。“伊克斯托克-I”油井井喷期间及事故发生后对环境造成了严重冲击,尤其是泄漏的原油总量,使得人们希望此类灾难永远不再发生。

瑙鲁兹海上油田事故。伊朗瑙鲁兹海上油田在两伊战争中多次经历战火,泄漏了大量原油。1983年2月10日,一艘油轮与瑙鲁兹油田钻井平台相撞,造成油井以每天1500桶的速度漏油。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发生事故的钻井平台又遭到伊拉克直升机的袭击,引发火灾。伊朗用了半年时间才扑灭燃烧的油井。伊拉克直升机还对附近一个钻井平台发动过袭击,造成原油泄漏,直至1985年5月才扑灭。这几起事故共造成瑙鲁兹油田8000万加仑(约合26万吨)的原油泄漏。

科威特漏油事故。迄今最严重的原油泄漏事故发生在第一次海湾战争时期的科威特南部。1991年1月晚些时候,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下令从科威特撤退的伊拉克军队打开石油管道、油井甚至停泊在港口的油轮的阀门,试图为避免军事失败做最后的挣扎。据估计,从1月23日至27日,至少有2.4亿加仑(最多可能达4.6亿加仑)的原油流入内陆和波斯湾。科威特漏油事故估计向波斯湾外泄了136万至150万吨原油。

一次次的漏油事故无论是在经济价值上更是在生态价值上都给我们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然而事故的发生如果说是不可预测和不可估量的,那么在当这些事故发生后从法律这个领域和层次上,我们又能哪些有意义的事情呢?联系我国的实际,周玉华、王丽华和吴金梅在其文章《松花江重大污染事件的法律思考—中石油吉化公司污染事故的若干环境法律问题》一文中指出:“(1)要分别通过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分别对事故责任方的政府行政监管者和事故责任方来进行责任认定,从而严格各项责任的承担。(2)通过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来完善公民的维护自己环境权的制度。(3)建立环境侵权的责任保险制度,这一点已经在之前详细介绍过了。

总之,通过在美国墨西哥湾的这场可以号称是史上最为严重的生态灾难的漏油事故,我们可以进行深刻的思考和反思,进而无论是在基础层面的经济救济手段上,还是在意识层面的政策和法律救济手段上都创立出更为先进和有效的措施和制度,从而在吸收和借鉴当中不断的完善我国的环境事故风险预防和处置的模式,最终达到不重蹈他人覆辙的目标。

㈡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解决方案:

油井有压力,一定得疏导,不可乱堵做气球,漏油管是铁的吧,搞个磁铁套子接上导油管如何

㈢ 中美两国是如何应对漏油事件的

1. 政府部门:
石油泄漏事件发生后,中美两国政府在信息的公开上存在不小的差距。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事故的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在第四天就给出了原油泄漏的数字。从那以后,美国官方定期更新原油泄漏的相关数据,民众可以随时从官方获得这些信息。而大连漏油事件发生后,政府部门并未给出漏油数据。最初网上流传的数字是1500吨,后来又有相关专家估计此数字应当在6万到9万之间。尽管存在很多不同的版本,不过到现在也未见到官方给出任何确切的数字。如果考虑到中美双方估计原油泄漏总量的难度(前者漏油口处于深海且泄漏速度并无直接测量方法,后者大多为体积已知的储油灌中的石油),中国官方仍未给出相关的数据就更让人不解。
应以何种态度对待原油泄漏可导致的不确定后果?对此问题,中美两国政府的答案是不同的。美国政府相对更保守一些,他们倾向于在问题不确定的时候按照坏的情况考虑。比如,在漏油事件发生后,尽管有数据表明墨西哥湾内现有的水产品并没有受到明显的污染,但是美国政府仍然选择在大约1/3的墨西哥湾实行禁渔,以避免国民食用可能被污染的水产品。与之相反,在大连漏油事故发生仅10天,大连政府部门就宣布海上污油得到基本控制,大连水产品没有受到任何影响,还请大家放心食用。考虑到原油中有很多非常稳定的有机性污染物及其极强的致癌性,在对石油扩散范围等掌握不够准确,全面的环境评价尚未完成的情况下,采取保守一些的措施无疑是对公众更负责任的态度。
在清理泄漏石油的过程中,尽管中美两国都用到了相似的方法(添加化学扩散剂,撇油等),但美国在处理过程的规范性方面做的更好一些,这可能与其多次经历石油泄漏事故有关。一个明显的例子就是美国的清污人员必须穿着防护装备。因为原油中含有很多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为了保证清污人员健康,清理过程中防护装备是非常必要的。相对来看,我国清理原油的过程就显得不够规范。这种不规范不但体现在清油设备的五花八门上,更体现在对工作人员保护的缺乏。根据媒体发表的照片来看,很多工作人员连最基本的手套和口罩都没有,大多都是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下直接跟石油接触。考虑到石油对人体造成的损害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体现出来,政府应当对众多工作人员的身体进行全面检查, 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
中美政府在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受害群体赔付等工作的处理上也有一些不同。漏油事件发生后10天左右,美国政府就确认英国石油公司为事故的责任方,并由其负责所有的清污及可能危害的花费。美国政府还建立了高达200多亿美元的专门基金用来处理石油泄漏相关问题。另外,美国国会也起草了多项议案,要求加强对石油工业的监管。与美国不同,大连漏油事件的责任方似乎并未完全确定,暂时被认定的责任方是两家不知名的中石油承包商,国有大公司中石油是不是要负共同责任还得需要进一步确定。再者,如何赔付石油泄漏造成的渔业和旅游业的损失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损失到现在也还没有看到确切的方案。
2. 科学界: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美国多个与科学相关的职能部门都积极参与到应对工作中,其中最主要的要属美国自然科学基金会(NSF),美国国家海洋与大气管理局(NOAA)和美国地质勘察局(USGS)。NSF针对漏油事件建立了专门基金,鼓励科学家申请,并通过绿色通道加速基金评审。他们还联合组织多次科学会议,主要讨论漏油事故处理过程中及其后续的科学问题,比如漏油速度的估计以及对生态环境可能的影响等。针对公众及媒体对相关科学信息的需求,NOAA还专门建立了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专题网站。与美国相比,我国没有很好的支持研究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科学问题的机制。比如:支持基础研究的自然科学基金并没有应对环境灾害的资金,而有资金的环境和海洋部门却很少支持从事相关基础研究的科学家。因此当类似环境灾难发生后,我们的科学家也就很少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另外,我国相关的职能部门似乎也没有建立向媒体及公众传播相关科学知识的方便途径。
类似的不同也存在与中美的科研院所之间。墨西哥漏油事件发生后,很多美国科研院所积极跟官方和媒体合作,尽其所能向政府部门及公众提供相关的科学知识。很明显,他们把帮助政府部门正确决策以及向大众传播相关知识当作自己的社会责任之一。为了起到更好的效果,很多大学和科研所也都建立了相关的网站,在上面可以看到漏油事件的信息以及相关的科学问题。虽然,从公开的信息看,中国的科研院所在处理漏油过程中起到了不小的作用,但很少见到他们专门面向公众介绍相关知识,就更不用说针对此事件建立相应的网站了。在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重大社会事件做出贡献方面,我们的科研院所积极性似乎不够高。
在美国漏油事件的处理中,很多独立的科学家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比如有科学家根据英国石油公司发布的漏油口实时图像做出了独立的估计,其数字远大于官方最初公布的漏油速度,后来事件的发展也证明了官方数据确实不够准确。另外,有科学家怀疑化学耗散剂的使用会导致原油及甲烷混合物在水中的悬浮,从而增加潜在的环境危害。开始这种说法并没有得到英国石油公司及美国官方的认可。不过后来的观测确实在海面以下发现了悬浮的石油,这促使很多科学家开始评估其对深海生态的影响,以便做出应对。在大连漏油事故发生后,很少见到媒体上有独立中国科学家的声音,尤其是不同与官方说法的声音。在谈到漏油事件的科学问题时,媒体援引的材料很多来自国外科学家,这对本土科学家来说是个很大的讽刺。
关于科技产品在政府决策以及信息传播中的应用,中美两国也有相当大的差别。在过去的几个月中,为了检测原油扩散的范围,美国充分利用了卫星遥感和航空图像等先进的科技方式,而且其生成的图片被媒体广泛的引用。政府决策者和公众可以很直观的了解到石油扩散危害的范围和程度。而大连的漏油事件后,虽然有关专家提到我国也利用了类似的卫星遥感技术等来监测原油的扩散,不过并没有找到任何卫星遥感图来显示大连海域原油的扩散状况。不知道这是要保密的原因,还是有其他隐情。放着一个如此直观有效的科技产品不用,实在是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3. 公众: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发生后,美国很多地方的民众都举行了抗议活动。这些抗议活动一方面体现了美国民众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另一方面也给事故的责任方英国石油公司施加了很大的压力,促使其加速解决相关问题。在我国,也许是因为公民环保意识不够强,以及关于游行的相关法规不够健全,我并没有在媒体上发现有类似的抗议活动。另外,美国民众还以多种形式参与到原油泄漏的处理过程中。比如在听到头发和动物毛发做成的垫子是一种非常好的石油吸附工具后,有很多人就把头发和自家宠物的毛发给剪掉捐出去了。还有人是直接捐款,捐物,甚至有人把自己的船捐出去收集浮油。当然美国民众的这些行为与媒体的介绍也有相当大的关系。相信如果有切实的需要,再加上媒体的宣传,咱们中国的民众也会积极参与到类似活动中去。
在处理墨西哥湾泄漏原油的过程中,除了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及英国石油公司雇佣的人员,还有很多志愿者的参与。这些志愿者的积极参与对保护河口近岸的环境以及营救受到石油污染的生物等辅助工作有很大的贡献。另外,各种非政府组织(NGO)的参与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他们组织志愿者,组织捐款,可算是除官方之外的又一大力量。与美国类似,在网上已经能看到大连的志愿者帮助进行清理活动的消息,不过似乎其组织性及规模都不算大,也没有得到媒体的重视。另外,国内的非政府组织,尤其以绿色和平组织为代表,在大连石油泄漏事件发生后,积极进行现场的考察,并通过自己的网站,新浪微博等途径发表自己的调查结果以及搜集到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公众了解事件的真相有很大的帮助,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在网上能找到的关于大连漏油事件的非官方信息大多来自于绿色和平组织。
结语:
通过中美两国在石油泄漏事件后的表现,可以看出我国还有很多地方需要向美国学习,尤其是政府部门和科学界。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公开性,并吸取别人的经验建立相应的法律和规范,在事件的影响不确定的时候采取保守的以人为本的态度。科学界内部的管理部门增加对突发环境事件科研的支持;科研院所积极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把正确的科学知识传递给大众;最好科学家个人也能积极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为解决后续问题出谋划策,并提醒决策部门可能忽略的地方。可喜的是虽然我国民众的环保意识还不够强,但通过这次事件之后众多网友的发言可以看出大家的环保意识是在迅速增加的。各种非政府组织的积极参与也会推动全民对于环境保护的重视。当然,最有效的还是政府部门加强监管,杜绝这种事情的再次发生。

㈣ 美国墨西哥湾原油泄漏事件的事故处理

泄漏的原油可以通过多种方法清除,但是这些方法并不能完全清除泄漏的原油。尽管如此,还是需要用尽所有办法最大限度地清除泄漏的原油。,尽管BP公司已经连续尝试多种紧急补漏方式,但均以失败告终。
2010年5月7日,BP的工程师将一个重达125吨的大型钢筋水泥控油罩沉入海底,希望用它罩住漏油点,将原油疏导到海面的油轮。但由于泄漏点喷出的天然气遇到冷水形成甲烷结晶,堵住了控油罩顶部的开口,使得这一装置无法发挥作用。随后登场的“大礼帽”虽然比钢筋水泥罩小一号,可减少甲烷结晶的形成,但这个方法同样以失败收场。
2010年5月14日,工程师将一根4英寸的吸油管插入发生泄漏的21英寸油管,3天后,这根管道发挥了一定作用,共吸走了2.2万桶原油,将其输送到停泊在海面的一艘油轮里。不过这一数量只占漏油量的一小部分,为着手彻底的堵漏工程,这根吸油管随后被撤走。
2010年5月25日,美国海岸警卫队批准BP采用“灭顶法”控制漏油。次日,几艘远程操控的潜水艇将5000桶钻井液注入油井。工程师希望,在强大的压力下钻井液会进入油井的防喷器,直至油井底部。这将使得井内失去压力,停止漏油。如果能实现初步的堵漏,BP还将向井内注入水泥,彻底堵住泄漏点。虽然最开始略有成效,但BP在5月29日宣布,由于石油和天然气喷出油井的压力太强,“灭顶法”彻底宣告失败。
遭遇了连续失败后,BP拿出一个新的控漏计划——“盖帽法”,工程师将遥控深海机器人,将漏油处受损的油管剪断、盖上防堵装置,防堵装置与油管相连,以把漏出的石油和天然气吸至油管内,再将原油送至海面上的油轮。安装这项防堵装置约需4—7天,如果成功可以抑制大部分漏油,但不是全部。此外,永久性解决漏油的最佳方法是钻减压井,工程人员分别于5月2日和5月23日开始钻两口减压井,每口井需耗资1亿美元,但是这种方式需要至少2—3个月才能见效。 石油持续从海下流出;天然石油很容易跟海水融在一起;产生的粘稠混合物很难燃烧,甚至很难清理;这个季节的这片海域是非常脆弱的新生命的诞生地;海岸线上有大量很难清理的沼泽。
大风和海浪促使石油直接流向一些最敏感的海岸地区:路易斯安那州的沼泽地和周围各州。这里有三种类型的海滩:沙质海滩、岩石海滩和沼泽海滩。例如佛罗里达州的沙质海滩上的浮油最容易清除。
最难清除的是沼泽地上的浮油,这里是深水地平线泄漏的石油最先流向的地方。肯尼尔表示,沼泽非常脆弱,清理浮油的尝试会对它造成严重破坏。浮油一旦渗入,必须砍掉沼泽上的草才行。不过它还能渗透到土壤下面,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清除石油。
吃石油的正常细菌必须有氧气才能产生作用,在沼泽地的土壤里,它们没有足够氧气进行这一过程。此时正值墨西哥湾一年一度的鱼类产卵和浮游生物繁盛期,也是这个脆弱的生态系统最易遭受破坏的阶段。飓风季6月即将到来,专家相信到时浮油面积会进一步扩大。尽管这听起来似乎与直觉不符,但是一场大风暴将有助于驱散和冲淡浮油。欧文顿说:“飓风是一台天然真空吸尘器。”它经常会把一切清理干净。但是对于持续不断的石油泄漏事故来说,飓风起不到彻底清理的作用。 2010年7月15日,英国石油公司高级副总裁肯特·韦尔斯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工程人员当天下午2时半左右关闭了新控油罩三个阀门中的最后一个,再没发现原油泄漏的迹象。他说:“我很高兴,再没有原油流入墨西哥湾。事实上,我非常激动。”
英国石油公司是在对漏油油井进行“油井完整性测试”后宣布这一结果的。该公司于10日卸除了旧的控制漏油装置,换上了的控油罩。
英国石油公司租赁的“深水地平线”海上石油钻井平台2010年4月20日在路易斯安那州附近的墨西哥湾水域发生爆炸并沉没,导致了这场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漏油事故。

㈤ 墨西哥湾漏油事件各国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

美国联邦政府:有两万人被动员起来去保护海岸和野生动植物;设置了超过138万英尺的拦油栅来遏制油污;将655000加仑用于分散油污的化学制品注入了墨西哥湾。
(但这些措施都因为应对并实施缓慢而备受指责)

英国石油公司(BP):

4月20日,其旗下名为“深水地平线”的钻井平台发生爆炸,随后,英国石油公司所采取的各种堵油方案均宣告失败。英国石油公司从5月26日开始启用最新的“灭顶法”封堵漏油,原本预计“灭顶法”有60%-70%的成功几率,但“灭顶法”仍以失败告终。6月4日英国石油公司成功用一个漏斗状装置“盖住”墨西哥湾海底的漏油油井,并开始将部分泄漏的原油和天然气输送到海面上,这是该公司在处置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上采取的最新举措。7月15日成功堵住漏油油井。

8月9日,BP称漏油事件处置成本已达61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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