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什么时候结束绞刑
⑴ 求历史大神解答西班牙不详十年是怎么回事
历史上,没有称为“西班牙不详十年”的事件。历史上,与西班牙有关的有十年战争的史实--古巴十年战争。
古巴独立战争。1868~1898年,古巴人民反对西班牙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的革命战争。亦称古巴三十年解放战争。先后经过第一次独立战争(又称十年战争)和第二次独立战争。
古巴十年战争(第一次独立战争,1868~1878年)
19世纪20年代,西班牙在美洲大陆的殖民统治崩溃后,进一步加强对古巴的控制和奴役。古巴人民不满情绪日益高涨。1868年9月,西班牙爆发革命,女王伊莎贝拉二世被推翻,古巴人民乘机掀起争取独立的斗争。10月10日,以种植园主、律师C.M.de塞斯佩德斯-博尔哈·德尔卡斯蒂略为首的爱国人士在古巴东部奥连特省亚拉附近发动起义,发表“亚拉号召书”,号召人民为自由、平等和独立而战,得到各阶层人民包括契约华工的响应。1869年4月10日,起义军在卡马圭省瓜伊马罗召开制宪会议,通过宪法并选举塞斯佩德斯-博尔哈·德尔卡斯蒂略为总统。
为摧毁殖民军占领区的经济与军事潜力,1874年1月,M.戈麦斯-巴埃斯和A.马塞奥-格拉哈莱斯率起义军向西挺进,在拉斯瓜西马斯之战中以1300人击败殖民军3000人。起义军进入拉斯维利亚斯省后,西进计划因保守派阻挠而失败,陷入消极防御的被动地位。1877年初,西班牙派A.M.de坎波斯率2.5万名援军前往古巴,在当地保王势力支持下对起义军发起强大攻势,并以政治收买等手段分化革命队伍。起义军接连受挫,1878年2月同坎波斯签订《桑洪条约》,第一次独立战争失败。战争中,殖民军共死伤14万人,耗资7亿比索。战后,殖民当局被迫承认参加独立战争的黑奴和契约华工享有自由,并宣布废除奴隶制,进行政治改革。
十年战争,是古巴30年解放战争为争取自由的第一仗,其他两个战争是The Small War(La Guerra
Chiquita;1879年-1880年)和古巴独立战争(第二次独立战争,1895-1898年)。1898年最后3个月的冲突升级,成为西班牙—美国战争(美西战争)。
美西战争,是美国为夺取西班牙属地古巴、波多黎各和菲律宾而发动的战争,是列强重新瓜分殖民地的第一次帝国主义战争。1898年12月10日,美西双方于巴黎签订和约。和约规定:西班牙承认古巴独立(实际上沦为美国的保护国),将波多黎各、关岛和菲律宾转让美国;美国为获得菲律宾向西班牙交付2000万美元作为抵偿。
西班牙殖民帝国的暮年(1808-1898年),是从1808年就开始了。拿破仑在法国的崛起,西班牙在19世纪第一次失去的主要海外领地,就是辽阔的路易斯安那领地。它一直向北方延伸至加拿大,是在1763年由法国割让而得来的。1800年,法国皇帝拿破仑按照秘密签订的圣伊尔德丰索第三条约夺回其统治权,并把它卖给美国(1803年路易斯安那购地)。1805年特拉法加海战中,西班牙主力舰队被法军下令击毁。1808年,拿破仑大军入侵西班牙,被拿破仑吞并。后来,西班牙出现权力真空近十年,动荡持续数十年,又因继位问题引起内战,后来共和国诞生,以至最后发展出自由民主。19世纪,西班牙失去很多殖民地,只剩下古巴、波多黎各,以及偏远地区的诸如菲律宾、关岛及邻近的太平洋岛屿,还有西属撒哈拉、摩洛哥部份地区和西属几内亚。
⑵ 请问能否详尽地介绍一下西班牙弗朗哥,详尽解释一下弗朗哥主义
弗朗西斯科·佛朗哥(西班牙语:Francisco Franco,1892年12月4日-1975年11月20日),西班牙政治家,军事家,独裁者,西班牙大元帅,西班牙长枪党党魁。Francisco Paulino Hermenegildo Teólo Franco y Bahamonde Salgado Pardo是他的全名
1892年12月4日生于埃尔费罗尔军官家庭,1975年11月20日卒于马德里。1907年入步兵学院学习。1912年赴摩洛哥参加西班牙殖民战争。1915年升为少校。1926年晋升为准将。在J.A.普里莫·德里维拉军事独裁时期,任萨拉戈萨军事学院院长。1931年西班牙第二共和国成立后,被取消现役军人资格。1933年,保守势力控制共和国,被重用。1934年晋升为少将。1935年任陆军参谋总长。1936年2月西班牙举行大选,人民阵线获得胜利,佛朗哥被调往加那利群岛任军事长官。1936年7月18日驻摩洛哥的圣胡尔霍将军,领导发动了对西班牙共和国的叛乱,史称西班牙内战。后来圣胡尔霍坐飞机在由葡萄牙到西班牙的途中机毁人亡,佛朗哥利用这一意外的机会,登上叛军魁首的宝座。在德国A.希特勒和意大利B.A.A.墨索里尼的支持下,镇压人民反对法西斯的斗争。1936年10月1日,任陆、海、空三军大元帅。经过近3年内战,1939年3月21日,佛朗哥军队占领马德里,推翻共和政府,建立独裁统治。佛朗哥自任国家元首,取消其他一切政党,法西斯政党长枪党为唯一合法政党,取消共和时期的代议制度,颁布“关于一切权力归国家元首”的法令,立法、行政和司法等大权都由自己一人独揽,内阁各部部长,所有军、政要员甚至主教都由他任命,一切法律、法令都由他批准。逮捕、枪杀共产党以及进步人士、大批西班牙人流亡到欧洲及拉美各国。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佛朗哥面临着是否参战的选择,这也是对他的统治的严峻考验。在整个大战期间,佛朗哥一直周旋于两大集团之间,见风使舵,利用英、美与德、意之间的矛盾,从中捞取好处。英法为了阻止佛朗哥靠近轴心国,不断地在经济上援助西班牙,以拉拢西班牙在大战中保持中立。佛朗哥考虑到西班牙的国力不强,同时也害怕德、意控制自己,在大战初期,有意地疏远轴心国。例如,在一次马德里盛大阅兵典礼上,由于佛朗哥故意把准备要出席的德国元帅戈林的名字排在法国驻西班牙大使贝当的后面,使这位早已将自己的指挥棒、元帅服送到马德里以施威摆阔的戈林受屈受辱,最后,放弃到马德里参加观礼。大战期间,佛朗哥宣布西班牙为中立国,游离于交战双方之外,时而靠近德、意,时而为英、法叫好。当德、意力促西班牙加入轴心国参战时,佛朗哥谨慎地予以回绝,他委婉地给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写了一封长信,意思是说如果德国能拿出一个德、意必胜的证据来,西班牙马上加入德、意集团。 然而,到1940年上半年,由于德国横扫西欧,连连获胜,热衷投机的佛朗哥保持中立的立场开始倾斜,他希望趁机收回被英国人控制两个多世纪的直布罗陀。6月,佛朗哥突然出兵占领丹吉尔。当时丹吉尔是由德、意、英、法四国共管的地区。佛朗哥在采取这一军事行动以前,只通知了德、意,而没有通知英、法。随后佛朗哥又提出收回直布罗陀的口号。 1941年6月,希特勒进攻苏联,佛朗哥被希特勒的胜利冲昏了头脑,表示完全支持希特勒的行动,并请求德国允许西班牙长枪党志愿军参加对苏战争,以报答1936~1939年间德国给西班牙兄弟般的援助。此时,佛朗哥仍留有后退的余地。对外,他只是宣布西班牙由中立国转变为非交战国,对德国,他强调“西班牙派志愿军并不等于站在德国一方参战。实际上,佛朗哥组织了一个由长枪党员组成的“蓝色师团”,穿上德国军队的服装,开赴苏联作战。到1943年,佛朗哥眼看轴心国取胜渺茫,马上又调整西班牙的外交政策,宣布西班牙由“非交战国”恢复中立,并下令召回在苏联作战的“蓝色师团”。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佛朗哥在国内仍推行其恐怖统治。对长枪党以外的党派,尤其是共产党、社会党党员,大肆搜捕、关押,甚至处死,而且还使用阉割刑和绞刑(直到1963年才取消)。佛朗哥的这种恐怖暴虐统治,引起世界范围的强烈不满。1946年12月,联合国通过决议,建议所有联合国成员国从西班牙召回大使,决定只要西班牙保持现行制度,今后就不接纳西班牙为联合国会员国。面对这种国际孤立的局面,佛朗哥宣布实行闭关自守的孤立的经济政策,在国内开展仇视犹太人和一切外国人运动,禁止在公共场合悬挂写有外国字的招牌,鼓励使用本国产品。1947年,佛朗哥又签署《国家元首关于国家元首职位继承法》,宣布西班牙为立宪王国,规定佛朗哥有指定国王继承人,罢免国王继承人的权利。 在对外政策方面,由于美苏开始走向冷战,佛朗哥又开始利用美苏矛盾,实行亲美政策,表示愿意向美国提供军事基地。1953年,佛朗哥与美国签订了《美西协定》,根据这个协定,西班牙向美国提供海、陆、空四个军事基地。从而获得美国经济、技术上的援助,打破联合国对西班牙的制裁。依仗美国的势力和影响,佛朗哥在外交上有了更宽的活动空间。对英、法两国,佛朗哥也一直在寻找改善关系的机会,以此来增强同美国交往中讨价还价的实力。1963年,美西协定十年有效期已满,按规定重新讨论延期的条款。正值此时,美法关系十分紧张,佛朗哥又利用这一机会,发展与法国的关系,双方外事活动频繁,委员互访,发表联合公报,签订海空军联合演习协议等等。这样做,目的是为美西协定延期谈判作准备。在1963年签署的美西延期协议中几乎反映了西班牙的所有要求,通过这个协定,西班牙共接受40多亿美元的援助。佛朗哥又利用这些美元,购买美国的先进武器,武装西班牙军队。在70年代,西班牙是世界上六个进口武器最多的国家之一。 佛朗哥把世界上最后一个法西斯独裁政权维持近40年,除了实行暴政以外,还采取一些较灵活的安抚措施。他往往在血腥镇压了民众反独裁运动之后,也作一些让步。譬如,禁止解雇固定工人,建立较发达的社会保险制度,禁止把小佃农从土地上赶走,对政治犯减刑或特赦等等。佛朗哥实行的这种软硬兼施的法西斯独裁统治一直持续到1975年,是年11月20日,83岁的佛朗哥因冠心病复发而寿终正寝。佛朗哥在弥留之际是痛苦的,他的私人医生不得不用手指塞进他的喉咙抠出窒息着他的血块,他对医生说:“死也这么费劲”。佛朗哥死后,国内有些人用香槟酒庆祝,大街上空空荡荡,悄然无声,人们长期的积怨倾泻在这种空荡和安谧之中。西班牙当代最着名的诗人之一阿尔维蒂说:“西班牙史上最大的刽子手死了,地狱的烈火烧他,也不足解恨”。然而,当时的美国总统福特为他的死感到悲痛,认为佛朗哥经历了西班牙史上一个有意义的纪元。
主义,,,,,,,,人民必须绝对接受独裁者或独裁统治集团的行政司法管理,独裁者或独裁统治集团同样拥有无可置疑的立法权。人民无权利游行、示威,也无权利公开发表反对独裁者或独裁统治集团的言论,更无权质疑独裁者或独裁统治集团的合法性。独裁者或独裁统治集团可以不受约束地对人民的反抗实行暴力镇压。
⑶ 世界各国对死刑犯的执刑方法都有哪些
直到完全腐烂18世纪已停止使用绞刑,而19世纪初,统架仍竖立在英国各地,数目相当多。以至人们把它们当成了路标。
让尸体挂在示众架上直至腐烂的做法一直延续到1832年。一个名叫詹姆士。库克的人被统死后,绞架和他那腐烂的尸体吸引了许多星期天散步者。在他之后,尸体才停止展示。
阿瑟。凯斯特勒在有关级刑的“思考’坤告诉我们,19世纪英国仍用报考究的仪式执行绞刑,上等人还把它看做是头等重要的场面。人们为观看一次考究的绞刑可穿越整个英国。
1807年,四千多人聚集在一起观看霍洛韦和哈格蒂的死刑。仪式过后,发现了一百具被人群踩死的尸体。二0世纪,欧洲其他国家已废除了死刑,而英国仍在对7、8、9岁的孩子施统刑。对孩子的公开绞刑一直持续到1833年。最后一个被判死刑的孩子是一个9岁的男孩,因为他偷了墨水。最后由于舆论的大力呼吁,他被减了刑。
19世纪,有一些被快速悬挂到示众架上去的被绞死者十五分钟后仍活着。被挂在示众架上半个多小时后仍又活过来,出现这种情况的受刑者的数目也很可观。还是19世纪,格林事件中,受刑者是被装进棺材后又活了过来。
1880年以来几乎总要解剖尸体,而“绞死者”在解剖桌上重又活过来的事并不少见。
最难以置信的故事莫过于阿瑟。凯斯特勒向我们讲述的事。假如没有证据或不是出自一个杰出的实践家之口,就会让人产生怀疑。在德国,一个被绞死者在解剖室醒了过来,他站立起来,并在法医的帮助下逃走了。
1927年,两个英国犯人被从绞刑架上解下,十五分钟后,两个犯人重新开始呼吸,只好赶紧再挂上去,重新吊了三十分钟。
绞刑是一种“微妙艺术”。英国尽力想做得完美些。20世纪前半期,英国曾几次组成委员会,负责研究死刑带来的复杂问题。英国皇家委员会(1945~1953)经过研究各种类型的死刑后最后得出结论:能导致立即死亡、最安全又迅速的方法是采用“绞刑架下活动的长踏板”,它能在重重落下时折断颈椎。
尽管英国的许多刽子手曾多次申明这种“绞刑架下活动的长踏板”是由他们发明的,但听说这其实是爱尔兰人于19世纪发明的。这种“长踏板”集中了绞刑所有的科学规律。
英国人在1964年12月废除普通法犯罪的死刑时仍宣称:在他们国家,“绞刑,起初是野蛮的,但成功地文明化了”。这种“英式”绞刑,目前在全世界很通用,变得更系统化了。犯人的双臂绑在背后,站在活动板上,正好是两块板的连接处。这两块板放在较链上,靠两根铁杆支撑,与绞刑架地板处在同一高度。用捐棍或剪断细绳的办法拉开插销,这样两块门板转向下方。一旦犯人站在活动板上后,就绑住他的脚,根据国家不同,犯人头上盖上或白或黑或淡灰褐色的、只露出两只眼睛的风帽。绳子套在脖子上,结打在左下颌。绳子螺旋形绕在绞刑架上方,一旦刽子手移动了活动门板,绳子就随着犯人的身体的落下而展开。麻绳系在绞刑架上,通过一个系统可随意伸缩。
最后这个细节正是这种死刑的“优点”所在。活结和打在绞刑架上的结之间的长度,事实上是由犯人的身材和体重决定的。在大多数国家,刽子手都有一些素引表。每次执行绞刑前都先用装满了与犯人的体重相等的一袋沙子仔细验证。
危险也是存在的。要么绳子不够长,颈椎没有波折断,犯人跟以前一样缓慢死亡;要么绳子太长,从高处落下来,断了犯人的头。比较合适的是一个80公斤重的人最好从2。4米处落下。体重每增加3公斤,绳子应减短5厘米。
当然,也可根据犯人的某些特征,比如:年龄、肥胖程度、身体特征甚至肌肉特点等修改“索引表”。
1880年,报界详细报道了一个原籍匈牙利人,名叫塔卡克斯的人的“复活”经过。
那人被吊了十分钟后,被从绞刑架上解下,但半小时后又活了过来,三天后才死去。医生认为绞刑时出现这种“不正常”现象是因为犯人的喉咙极其粗壮、淋巴腺隆起相当厉害,当然也是因为过早被从统刑架上解下。
对罗贝尔。古德达尔施绞刑的刽子手名叫贝利,在此之前他已执行过两百多次绞刑,应该说很在行。他根据犯人的体重进行了计算,认为应从2。3米处落下。但通过检查,他发现犯人的脖子的肌肉很脆弱,他便把绳子减至1。72米,也就是说短了58厘米。然而这种改进仍然不够,因为古德达尔的脖子比表面上看见的更虚弱,最后绳子割断了他的头。
同样可怕的结果在法国、加拿大、美国、奥地利等国都出现过。加利福尼亚圣。昆廷监狱的狱长沃丹。克林顿。达弗曾观看和指挥过一百五十多起绞刑和毒气刑,以下是他对一次绳子过长的绞刑的描述:“旬邑人的脸被撕成碎片。他的头半挂在身躯上,眼球凸出,血管爆裂,舌头已不成形。”他还强调指出尿和正在发干的粪便的臭气。他还这样描述另一次绳子过短的绞刑:“他慢慢地被勒死,一刻钟里,他的呼吸很重,就像一只猪在打呼嗜。
“犯人全身自上而下地抖动,活像玩具约约(一种用线使一小圆盘沿线升降的玩具)。为了不让绳子在颤动中断掉,刽子手不得不紧紧地抓住犯人的腿,犯人浑身发青,舌头肿胀。”
为了避免类似的失望,英国王室的最后一名刽子手皮埃尔波恩习惯在执行死刑前几小时,在他的工作室通过目税环对每个犯人进行听诊。
皮埃尔波恩斯言,他把犯人抓进工作室和操作活动板的撬根之间的时间不会超过十或十二秒。在其他一些监狱,工作室离绞刑架比较远,但他肯定,所用时间从没超过二十五秒。
但快速处决难道是不能否认的效率的证据吗?
伦敦北区的验尸官对58个被处死者验尸后证明,绞刑后。死亡的真正原因是颈椎脱臼、脊髓被撕碎或压铁。这些情况使犯人立即失去了知觉并很难恢复知觉,而心脏则仍可跳动15至30分钟,但病理学家认为“这纯粹是一种自觉运动”。
在美国,有位法医曾打开过一个绞死者的胸腔,半小时后,他不得不“像阻止时钟的摆一样”用手阻止犯人的心跳。
与绳子有关的风俗习惯绳子的性质和质量在统刑中很重要,刽子手必须细心挑选,这也是他的其中一项职责。治。莫尔丹,绰号“刽子手王子”,在1874年~1894年二十年问郑重其事地做事。
他请人定做绳子。在肯德基州挑选麻纤维,在圣一路易统统,在史密斯堡编成绳子,然后为了让绳子在打结时变得光滑。不再有弹性。他在绳子上涂上一层以植物油为主的混合液。乔治。莫尔丹还保持着一个从未被打破过的纪录;他的一根绳子使用了二十七次、另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是结。一种被誉这接受的看法是要打好一个活节,绳子必须能在十三个螺旋来的流苏中滑脱。然而,从没超过八个或九个流苏,即可做成大约十厘米长的一个“深灰形发卷”。绳子一旦套在犯人的脖子后,必须拉紧。但千万不可对犯人的血液循环施加任何压力。
给打在左颌骨后,就在耳朵下方。结的位置确定后。刽子手冒出一定长度的绳子,绳子的长度根据犯人的体重、年龄、身体条件或某些体貌特征等做相应的调整。1905年,在芝加哥,杀人犯罗伯特。加尔蒂内因为颈椎及其组织严重骨化而不能被处极刑,因而逃过了绞刑。统刑规定:犯人越重,绳子则越短。
为了避免绳子太短时使犯人窒息而死,而太长时“取了他的头”,因此有许多“重量——绳子”索引表。
世界各地的绞刑在七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民法和军事法中,绞刑是合法的。这些国家和地区是:南非、阿尔巴尼亚”、安圭拉、安提瓜和巴尔布达、巴哈马群岛、孟加拉国”、巴巴多斯、百慕大群岛、缅甸、博茨瓦纳、文莱、布隆迪、喀麦隆、独联体”、南朝鲜”、多明戈、埃及”、美国”、埃塞俄比亚、斐济、冈比亚、格林纳达、赤道几内亚”、圭殁那、中国香港、匈牙利”、开曼群岛、英格兰维尔琼群岛、印度”、伊朗”、伊拉克”、爱尔兰、以色列、牙买加、B本、约旦”、肯尼亚、科威特”、莱索托、黎巴嫩”、利比里亚“、利比亚“、马拉维、马来西亚、毛里求斯、蒙特塞拉特、纳米比亚、尼泊尔”、尼日尔爾利亚”、新西兰、乌干达“、巴基斯坦、新几内亚、波兰”、卡塔尔”、中非、荷兰、圣基茨岛和尼维斯岛、至文森特岛和格林纳蒂尼、圣卢西亚岛、萨摩亚、塞拉利昂“、新加坡、斯洛伐克”、苏丹”、斯里兰卡、斯威士兰、叙利亚”、坦桑尼亚、捷克”、汤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突尼斯”、土耳其、扎伊尔”、津巴布韦。国家或地区名后带有“。”,是指在这些国家或地区绞别不是惟一的死刑。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法庭的判决,犯人也可被处抢刑或新首刑。
心仍在跳动!
英国1942年的一条法律规定,碰到这种情况,尸体将至少再吊一个小时,值班医生应对死亡做笔录。直到1968年废除死刑前,奥地利的刑法典仍要求采取三小时的预防措施。
伦敦皇家外科学院是官方机构,该机构的档案保管员证实在三十六起尸体解剖中,有六人在死刑后心脏又跳了七小时,另外两人五小时。
一位着名的犯罪学家曾指出:“那些没有研究过绞刑艺术的人的工作是不近清理的,他们让那些不幸的罪犯忍受漫长而无意义的折磨。”我们还记得二923年真正的屠夫汤普森先生的死刑,那实在太可怕了,差点让刽子手也去尝试自杀。
既然美国的刽子手——“世界上最好”的刽子手——也碰到过我们刚刚提到的可怕的灾难,那对一战后世界各国的绞刑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1946年,德国和奥地利在处决纳粹战犯时及纽伦堡诉讼案后死刑的执行中都出现了一些可怕的事。即使使用了“绞刑架下活动的长踏板”这一现代方法,为了结束绞刑,卫兵有时不得不将犯人的脚往下拉。
1981年在科威特的一次公开绞刑中,由于刽子手误算了绳子的长度,犯人下落时力量不足以折断他的颈椎,因此,犯人几乎是在十分钟内窒息而死的。
在非洲,人们更喜欢采用“英式”绞刑,即使用绞架和活动扳,但仍需知道怎样操作。1966年6月在金沙萨对4位前部长施行的绞刑(《巴黎竞赛画报》曾对此次绞刑作了报道),与其说是一次死刑,还不如说是一次酷刑。
犯人被脱到只剩一条短裤,两手绑在背后。“绳子悬挂着,犯人的上半身在门板上方。从下面,可看到他的腿和屁股。整个身体突然僵直,这就结束了。”
埃瓦里斯特。金巴死得很快。但第二个,埃马纽埃尔。邦巴相当强壮,他的颈椎没被折断。他是慢慢地窒息而死的,他的身体不是没有做疯狂的抵抗。最后,他的肋骨突出,血沾满了解剖台。从心电图上看,心跳开始很快,渐渐地均匀了。接着慢了下来,到第七分钟就停止了跳动。
临终前14分钟亚历山大。马翁巴也死得很快,但热罗姆。阿纳尼的死是四人中最长、最痛苦、最可怕的。他垂死挣扎了十四分钟。“他被吊得不好,也许是最后一秒时一个动作让绳子滑了一下,也许绳子本来就没绑好;总之,很明显,绳子是从犯人的左耳上套过的。在十四分钟里,犯人的两腿不停地乱动,一阵一阵地抽动,不停地朝前、朝后、朝各个方向抖动,甚至有两三次还弯曲了起来,肌肉和大腿的努力抽动似乎给了他短暂的、荒谬的从死亡中挣脱出来的希望。但后来,挣扎的幅度突然减小,身体也几乎同时僵直了。”
总统的话阿根廷总统卡尔洛。梅内姆于1991年宣布,他想在他的国家的刑法中恢复死刑。
秘鲁总统阿尔贝尔托。菲吉莫里于1992年考虑将1979年废除的死刑重新适用于和平时期的罪犯。
1991年,巴西,一份修改宪法的建议递交给了国会。要求对某些罪犯处以死刑。
在巴布亚新几内亚。1974年对所有罪犯都免处死刑,但1991年8月政府恢复对犯有血罪和有预谋的杀人犯处以死刑。
菲律宾,于1993年12月对杀人罪、强奸罪、杀婴罪、挟持人质罪和严重的贪污受贿罪等恢复死刑。以前。该国用电椅,这欢选择了毒气室。
最后一餐美国最近出版了一本可怕而荒诞的书,书中列举了一些死囚在被处死刑前预定的最讲究、最开胃的菜单。在美国的卡明斯监狱,一位被带往刑场的犯人指着他的饭后甜食说:“我回来时再吃完它。”
古老的统刑,是把绳索套在脖子上,这也是最传统的绞刑了,但也存在许多更残酷的绞刑。罗马人和许多东方民族是吊位犯人的头发和生殖器来将犯人吊死。吊住生殖器的绞刑流行于中世纪的欧洲,但更难以忍受的绞刑是让铁钩激进肌肉,钧位骨骆,然后再把犯人用在空中、不管约在前面还是后百。一般钧子总是构紧了犯人的肋骨。有时,犯人的胸肌相当发达,则也能承受自身的重量,而不至于被撕破。中世纪的日本的刑法典就曾规定用铁约约住犯人的肋骨直至其死亡。18世纪初的土耳其入施行的绞刑是用约于约住犯人同一边的手和脚、18世纪。英国人在他们的非洲殖民地上也曾这样做过。他们用约子构在叛乱的土着人的胳膊下或肋骨上,将他们吊起来,然后让他们在这种可怕的酷刑中挣扎几天。这也许是沿袭了阿拉伯黑奴贩子的做法。在阿尔及尔、台伊也是这样用钩子将犯人钓位,挂在法院的高墙上的。
斩首刑斩首刑的原理是割断脖子,也就是说将头和躯干分离。这种极刑并不是要造成犯人肢体残缺,而是因为被截去部分相当重要,能导致立即死亡。纵观各种极刑的多样性和残酷性,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死刑。斩首刑早在公元前就在亚洲和东方国家出现。人们甚至可以肯定在青铜器时代,随着手持武器的出现,斩首刑也应运而生。
远古的司法允许对某些不属于火刑、勒死刑和用石块击毙的刑罚的案例施以斩首刑。有座浅浮雕告诉我们,在埃及朗塞斯二世统治时期就有斩首刑了。
据《申命记》(《摩西五书》中的第五本)记载,希伯来人的法律对某些犯罪也施斩首刑。
加利利四分省总督埃罗德。菲利浦的女儿、犹太人公主萨罗美曾从她叔叔埃罗德。
昂蒂帕的手中接过圣。让。巴蒂斯特的头颅,后者是按当时王国的现行刑法被处斩首刑的。
在罗马,“铁器死刑”很快得到了贵族的认可。尽管基督教的殉教者名册主要追念的是马戏团中的牲口和耶稣受难像,然而我们还记得当基督教徒还是罗马城邦居民时。
他们却在被处新首刑。
未来的圣。塞西尔和她的丈夫瓦莱西安出身于显赫的贵族家庭,但他们都被杀了头。
侍从官没有把握的三刀没能砍下塞西尔的头,因为法律规定不能多砍。施行者让塞西尔倒在血泊中,半死不活,最后她又活了三天。
圣。费利西泰是罗马贵族,她与她的七个儿子都是基督教徒。费利西泰被告发后,因拒绝放弃原来的宗教信仰,她和她所有的孩子都被判处死刑,其中三个孩子与她一起被杀了头。另一个着名的例子是有关圣。保罗和他的兄弟圣。约翰的,他们都曾是官吏,一个是康斯坦丁国王的女儿康斯坦斯家族的骑术教官,另一个是大管家。根据传统,朱利安。阿波斯泰登基后,他们就辞去了一切公务,过起了隐居生活。
因为他们信仰基督教而被判处死刑,他们要求既然是罗马城民就得在罗马判决。最后他们是在晚上被处斩首的,因为国王担心对他们公开施刑会在罗马引起暴动。
同样被斩首的还有:圣。普拉西德、圣。吕西、圣。克里斯托夫和另外十来个人。
达尼埃尔。罗普斯在他的《基督教堂的历史》中转述一位古代作家的话,他告诉我们要被杀死的基督教徒的人数之多,使刽子手害怕,并怀疑会累着他的手臂和剑。于是他把殉难者排成一条线,“这样,他就能凭一股冲劲将受害者的头一个一个地砍掉”。
“为了不中断他的活计,他想出了这个办法,因为假如他站在同一个地方施行,尸堆会阻止他继续工作。”
在基督教徒国王统治时期,因为对耶稣殉难像不堪回首,经常由斩首刑代替十字架,斩首刑因而也更常见。
某些“斩前者”因滥施这~极刑,他们的名字被记入了史册。查理曼向撒克逊人传教时在威尔登将四千多人斩了首。
里夏尔。科尔。德。利翁在圣地以伊斯兰教徒的赎身金到得不够快为借口,杀了两千五百个伊斯兰教徒。
皮埃尔。勒。格朗一世于1698年下令杀了几百个斯特雷利的叛乱者,他和他的顾问还亲手杀了几十人。
在法国,吉兹公爵不仅杀了几乎所有的勒诺蒂的新教徒团体,还在安布瓦兹将几十个宗教改革者施以新首刑。
但“光荣榜”(假如我们敢用这个词的话)的榜首非中国的始皇帝莫属,他是下令建造长城的人,为了牢固地建立他的政权,公元前234年,他命人杀了十万人。
非洲也有斩首刑。罗朗。维尔纳夫曾提及某个名叫厄斯查尔的人,他是19世纪贝昂森国王的宾客,他曾留下过一个内容很详细的故事,我们可以从中读到以下内容:“他们让我爬上高高的平台,平台的对面是排列整齐的人头。
“所有的土壤都浸透了血。在这些战俘的头上耗尽了穷凶极恶的酷刑的艺术……这还没完!人们拿来八十只柳条筐或篓,每只装一个活人,人头露在外面。
“人们把他们在国王面前排好,然后一个接一个快速地将他们从平台高处移到广场上,那儿许多人正在跳舞、唱歌、大声叫喊,谈论着这次意外的收获……运气好的达荷美人如果能抓住一个受害者,割了他的头,立即就能用他的战利品去换取赏金——一串小贝壳(一种货币)……最后,人们又带来三组战俘,为了延长施刑时间,用有缺口的刀将他们的脖子一点一点地割断。”
每年七百次死刑我们知道刀剑并不仅仅被用来干净利落地割断脖子。我们得承认,在东方和亚洲,尤其在印度和波斯,经常让犯人在死亡前遭受折磨,这种手段在欧洲鲜为人知。
撕碎或一点一点地切开脖子而不是割断脖子,从而造成或大或小的伤口。另一种死刑是用剑锯下头,也就是说锋利的刀口来回不停地移动,用剑自身的重量慢慢地锯断犯人的脖子。
正如我们上文提到的,在欧洲,斩首刑与酷刑没有任何联系,但却是每个国家都施用的极刑之一。所有欧洲古老的编年史对此都有记载。
因国家不同,斩首刑有用斧头的,比如英国、俄罗斯和德国;也有用剑的,比如法国、意大利、西班牙。阿拉伯王国则更喜欢用刀。使用的工具尽管有所不同,但一般北方国家更喜欢用斧头,而拉丁国家更多地使用剑。
英国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每年有七百多次死刑,其中三分之二用斧头处死。独裁者本身也毫不犹豫地将他相继娶来的六位妻子中的两位—一安娜。博林和卡特琳娜。霍华德施以斩刑。
2554年,奉玛丽。蒂道尔之命,斧头斩断了十七岁公主让娜。格雷、她的丈夫和她父亲的脖子。1587年伊莎贝特一世下令对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尔特施行斩刑,斧头最终夺去了她的生命。1649年英国的查尔斯一世在白厅被斧头砍断了脖子。
斩刑于18世纪初在英国渐渐地消失,并被绞刑所代替。在俄罗斯,卡特琳娜废除了斩刑。但19世纪初斩刑仍在德国莱茵河沿岸地区施行,并于第三德意志帝国时期重新出现,纳粹分子把斩刑与断头刑、绞刑一起使用。比如被控烧了帝国国会的冯。吕博就是被斧头砍了头。他之后直至1945年,几百个犯人都是以这种古老的极刑处死的。在马里尼即如今的比利时,据档案记载,在1370年~1390年的二十年间,共有六百七十五人被处极刑,其中两百七十七人是用斧头处死的。
在法国和意大利也用斧头,但很快斧头和刻就有了区别。某些阶层的犯人渐渐地不再用平民的工具——一斧头处死,而是死在贵族的武器—一剑下。接着,本来面向社会各阶层的斩首刑成了贵族的特权,而平民则主要被处绞刑和车轮刑。
从此,斩首刑只为贵族所用,总之很少执行了。习惯的做法是刽子手将被斩首者的尸体分成四块,然后挂在城门边,在执行死刑的地方头针在支柱的顶端。这种可怕的风俗也于问世纪初消失了。
用其他方式处死,而不是用刀剑处死,这在欧洲是极为可耻的。布朗托姆告诉我们,为了与他宫廷中某些绅士的下流行为作斗争,弗朗索瓦一世许诺将“毫不留情”地对那些冒犯妇女的人处绞刑。奥尔纳事件又是一例。
亨利。德。奥尔纳伯爵是利尼王子的孙子和摄政王的表兄,他在同谋的帮助下,以商谈~笔十万埃居的交易为借口,使一个投机商中了圈套,两个人杀了这个投机商并剥了他的皮。两个杀人犯被逮捕,立案后,法官感到很为难,就去问摄政王的意见,后者回答:“法院应秉公办事。”
被害人是个犹太人这一事实对奥尔纳来说是他杀人的一个借口。法官们也认为摄政王会宽恕他的亲戚,于是就判处两杀人犯与他们的罪行相对应的车轮刑。
很快,两个犯人的家人便明白他们得不到赦免,于是要求至少用斩刑。他们辩护说车轮刑是最可耻的死刑,所有的家人和摄政王本人都为此感到羞耻,因为后者与奥尔纳伯爵有亲戚关系。为此,摄政王用托马斯。高乃依的一句诗来反驳:“可耻的是犯罪,而不是绞架。”
斩首成功与否完全取决于施刑者。根据施刑者不同的能力,头有时是一刀就滚下来了,有时则需连砍几刀。司法的工具通常是一种刀口很宽很长、头上尖尖的沉重的器械。
这把用来执行死刑的剑,被称为“刀片”,得用双手才拿得起,因此需要一些十分强壮的人来操作这种司法工具。有力地砍向犯人。
施刑者在头部上方将器械转动三次以获得冲劲,然后重重地砍向犯人的后脑。
但事情并不简单,因为脖子上有脊柱,因此脖子比人们想象的要结实。许多死刑报告都提及在施斩首刑时剑出现了缺口。比如说,1476年的一份账单告诉我们,巴黎的刽子手花了六十苏“修复了在执行路易。德。卢森堡阁下的死刑时损坏了的老剑”,后者是路易十一世下令被斩首的。1792年,巴黎的官方刽子手向部长呼吁:“剑很容易损坏,每次执死刑后就不能用了。假如同一把剑要同时处决好几个犯人的话,剑绝对需要重新磨利、磨尖。还值得一提的是,在执行这种死刑时,剑经常会断掉。”
用斧头斩首只有一种方法:犯人把他的脖子搁在木砧上,重重的斧头用力地砍下来。
用剑斩首,目的与前者相同,都是让头和身体分离,但有好几种过程。
第一种用斧头斩首,犯人跪着,头靠在木砧上,两手绑在背后。当然,在某些情况下犯人的手是自由的。比如德。图先生和塞克。马尔斯被斩首时,手就是自由的。
第二种,犯人或跪,或站,或坐在脚后跟上,头放在身体中心,下巴放在胸部,这样,施刑者可以看到他的颈部。犯人的双手经常被绑在前面。
第三种,犯人站着受刑。这是最少也是最难的斩首法。这种方式危险很大,刽子手不能保证准确地下刀,犯人则有可能被打在头上或肩膀上。
站着斩首,要求施刑者极其灵巧,这种方式在中国最常用。这主要用来惩处那些有机会见到皇帝的重要人物,而普通犯人则跪着受刑。
某些波斯湾国家和也门也施用站着斩首刑。1962年两个企图谋杀伊马目芒苏尔的犯人在泰兹大广场被公开处以站着斩首刑。
法国的司法史上很少有站着斩首的,最有名的一次大概要数巴雷骑土。有人说这个十九岁的年轻贵族没有向仪式行列行礼,有人说他毁坏了一个带有耶稣像的十字架。因为他“大逆不道,亵绿神明,犯下了可僧可恶的亵渎圣物罪”,在焚尸柴堆中他站着被轨了首。
施刑者的坏心眼1685年在塔山执行的蒙姆蒂公爵雅克。斯科特的极刑十分残忍。第一刀,刽子手让查尔斯二世的儿子只受了点伤。蒙姆蒂抬起头,用责备的目光看着刽子手约翰。凯丘。
约翰。凯丘接着又连下三刀,可头痉挛性地晃动了几下却没有与身体分离。人群中发出了叫喊声。刽子手咒骂了一声,边扔斧头边说:“设勇气了。”郡长要求他接着干,人们威胁着要爬上断头台杀害凯丘。后者只好重新拿起斧头,又砍两刀,可还是不行。最后他不得不拿出自己的小刀将公爵的头割下。
两颗珍贵的头颅爱情让内凡尔公爵夫人和玛格丽特。德。瓦卢瓦这两位高贵的妇人做了件奇怪的事。
前者有个情人,是祖籍皮埃蒙特的阿尼巴尔。科科纳伯爵,后者的情人是莫勒老爷。
这两个男人效力于查尔斯九世的弟弟阿朗索公爵,他们因为一种令人惋惜的激情而在圣一巴尔特勒米出了名。那时国王病得很重,不久将告别人世。为了让国王身边的人在国王死后将王冠戴在阿朗索公爵的头上,而不是不久即位的波兰国王、他的兄弟亨利三世的头上,他们也卷入了这起阴谋。
但阴谋被戳穿了,而科科纳和莫勒老爷则于1574年4月上了断头台。斩首刑过后,内凡尔公爵夫人和玛格丽特。德。瓦卢瓦拿到了她们两位情人的头,为了保存起来,她们叫人使用了防腐香料。大仲马在《马戈尔王后冲把这两位妇人搬上了舞台,而斯汤达在写《红与黑财也曾回想起给头涂防腐香料的情节。
砧板下的奇迹一份署名克莱芒。雅南,于1889年发表在金色海岸地区第戎的档案资料描述了这样一件事(也许是世界上惟一的一次):由于刽子手的笨拙,赦免了犯人的死刑。当时的情形是一位名叫埃莱娜。吉莱的贵族妇女因犯杀婴罪而被判叙首刑。在大堆人群前,名叫西蒙。格朗让的刽子手由于更习惯施经刑而不是斩首,没有砍死受难者。
“人群的叫喊声更让他焦躁不安,他连着砍了好几下,却只是严重地挫伤了这位二十二岁的年轻女子,并没能将头砍下。人群更加愤怒不堪,刽子手丢下剑,逃进建在断头台脚下的小教堂,想躲起来。他的妻子原先在帮助他,想结束极刑。越来越愤怒的人群将大量的石子扔向她,她想用一根绳子勒死犯人,却还是不能结束犯人的生命。女刽子手于是拿起她带来的用来剪犯人的头发的剪刀,试着剪断她的喉咙。仍然没有成功。
她就拿剪刀往犯人身上乱戳。”愤怒的入群拥向了断头台,抓住了女刽子手和她的丈夫,杀了他们。而最难以置信的是,外科医生竟然救活了埃莱娜。吉莱。面对这种独一无二的场面,路易十三签署了一封赦免信,并允许这位被显示过圣迹的人在布尔。昂。布雷斯的女修道院度过她的余生。
他想站着死……
鉴于他的年龄和
⑷ 西班牙螺旋绞刑的历史
螺旋绞刑只在两个欧洲国家使用,也就是西班牙和葡萄牙,发明人是西班牙人。西班牙在对这一刑罚施行了几个世纪之后,在1870年的刑法典中正式采用它作为惩处重罪的刑罚。葡萄牙对其一直沿用到1867年。从1870年起,西班牙把它的行刑方法传到所剩下的殖民地和残存着它以往影响的地区,于是施用于玻利维亚、菲律宾、古巴、波多黎各甚至一些阿拉伯国家。
螺旋绞刑刚产生的时候,犯人是坐在一块平台上,胳臂被紧紧绑住,手系在腹前。他背靠着一根竖着的木桩,桩子上挖了个窟窿,人们从窟窿中放进去一根麻绳,编成环将脖子套住。麻绳的两端则在拉子的另一面打结,从中间插过去一根棍子,当人们转动根子时,环就绪紧,使犯人被勒死。这种原始的勒死人的方式能丝毫不伤颈动脉,却造成人慢慢地窒息而亡。
后来,又出现了第二种绞杀的形式,绳子被金属链所代替,使得择缩带没有任何弹性。这种链条很快又为一种带状的金属颈圈取代,预圈上附着有加工过螺纹的螺丝,它通过一种齿条穿这桩子。螺丝可以减小颈围的直径,并决定了勒紧犯人的程度。这个螺丝是用一根大钥匙后来又改用把手来对其进行控制的。处死犯人,旋三四下螺丝就足够了。但是,这种行刑的过程很长。首先要在螺丝的顶端固定上两根力管,使刽子手像弄平衡棒一样把螺丝转进去。只要猛烈地摇晃力臂,螺丝就会迅速转动,颈部便一下子绞紧起来,而颈部的气管和喉咙也被勒得粉碎。
⑸ 西班牙螺旋绞刑的行刑程序
西班牙螺旋绞刑更适用于处死女死刑犯。一般的处死程序是:女死刑犯光着脚坐在一把椅子或者一块平台上,双手用绳索捆紧或者带上手铐,放在腿上或者腹部,双脚平放在地上,可以用绳索捆紧或戴脚镣,也可不加以束缚并在行刑时任其踢蹬挣扎(这种自由丝毫不会影响到用刑)。背后靠者一根竖着的木桩,木桩上挖一个洞,绳套或者金属圈从中伸出,套在死刑犯的脖子上。就绪后有时会有牧师为她们做宗教仪式来拯救她们的灵魂。待犯人忏悔完毕后开始正式行刑。刽子手旋转后面的绞棍,利用螺旋杠杆原理缓慢绞紧犯人的气管,使犯人因窒息而痛苦的挣扎并死去。另外,也有站姿或者跪姿处死的。
⑹ 西班牙螺旋绞刑的介绍
西班牙螺旋绞刑,是16世纪上半叶,西班牙殖民者实施的一种极刑。如1533年7月26日,皮萨罗(西班牙殖民者)命令手下把国王阿塔瓦尔帕(印加帝国国王,现秘鲁)绑在椅子上,用一种西班牙的螺旋绞刑绞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