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留在泰国多久可以回国
⑴ 在泰国签证过期了滞留8天会有什么影响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5
⑵ 在泰国报警遣送回中国要多久
泰国报警遣送回中国基本上是立刻执行的呀。
你去泰国旅游的话,最好是遵守当地的风俗民情,不要搞破坏之类的呀,
不然的话有可能被遣送回国的。
⑶ 去年在泰国逾期滞留了四个月,交了罚款回国了,当时说了一年禁止入境,现重新办理护照想办落地签会通过吗
1年内禁止入境,那您现在满一年了吗?如果满1年可以办理泰国签证,但是如果不满1年估计是办理不了了。
如果说已经满1年,应该可以落地签但是还是有风险啊。万一落地签下不来怎么办?
建议是提前在国内办理好签证再去吧。有过逾期滞留办理泰国签证会有影响的,现在泰国实施电子签,还是提前先办理好再去吧。
⑷ 泰国回中国入境最新规定2021目前从泰国可以回中国吗可以的话需要些什么手续
摘要 现在没有那么好回哦,由于疫情影响,需要预约,办理各种手续,疫情防控各种证明齐全,才可以哦
⑸ 泰国签证是必须要在签证期限内回国吗
去任何国家,都要在签证有效停留期到期前回国,超时的话就是非法滞留,到时候就麻烦了,可能要被遣送回国,今后再申请其他国家的签证,基本阵亡的可能性很大。
⑹ 滞留在泰国的湖北人可以返回吗
对于来自中国湖北省内的游客,在疫情期间都非常敏感,很多地方都表示会劝返。若是滞留在国外的湖北人,在隔离期结束之后是否可以返回了呢?泰国对于滞留时间已经大家的需求都有所回应。
此前,泰国国家移民局发布最新文件消息显示: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爆发,中国政府下令于1月23日起关闭武汉、黄冈、鄂州机场,致使大量中国游客无法返回国,滞留泰国机场。
对此,移民局为解游客燃眉之急,决定按照入境管理法第54条规定,免除因上述原因滞留泰国游客的滞留罚款费用。
据泰国移民局告,此前针对因武汉、黄冈、鄂州机场关闭而滞留泰国的中国游客,泰国已免除滞留罚款。自即日起上述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所有持旅游签证或旅游落地签证入境、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滞留在泰的中国公民,具体手续在离境时直接办理。泰方强调,该临时政策出台并不表明中国公民可以任意在泰长期停留。
需要注意的是,此项措施仅适用于返程机票和目的地的确是已被关闭的机场周边城市的中国游客以及真正受影响地区的游客,其他没有被关闭机场地区的中国游客还是会被照常处以罚金。
由于所有往返武汉航班停运,中国南方航空于1月24日取消了3趟往返武汉的航班,航班停运造成近7000名游客滞留素万那普机场。
为给因航班取消无法返回武汉的中国游客提供便利,素万那普机场于1月25日-2月9日在旅客航站楼3楼CIP5室设立“协助中心”(AIRPORTOPERATION CENTER),电话号码:0-2132-9950。
如持旅游签证或旅游落地签证入境且受疫情影响滞留的中国公民想要延期签证,需先前往中国驻泰使、领馆开具信函,移民局会酌情处理。同以往各类签证延期一样,泰移民局将收取1900泰铢规费。
鉴于泰方上述政策,中国驻泰使领馆将为计划办理签证延期的中国公民免费出具领事协助信函,具体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资格:
近期持旅游签、落地签入境泰国,确受疫情影响无法回国且计划办理签证延期的中国公民。
二、材料要求:
需提供中国护照原件及信息页、签证页或落地签入境章页复印件并在复印件留下联系方式(建议事先准备好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手写联系方式);
三、办理时间:
中国驻泰使馆工作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请关注使领馆网站放假通知,中国驻泰各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办公时间请查询各馆网站;
四、如多人同时需办理,可由一人携所有人材料代为办理;
五、如需咨询相关政策规定或办理要求,可拨打各馆领保电话:
中国驻泰国使馆领保电话+66-2-245-7010
中国驻清迈总领馆领保电话+66-81-882-3283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领保电话+66-81-766-5560
中国驻孔敬总领馆领保电话+66-80-936-6070
中国驻宋卡总领馆驻普吉领事办公室领保电话+66-94-595-6158
中国驻泰使馆正与泰国移民局协商简化手续事宜,如有消息将另行发布通知。近期泰方签证政策变化较多,请随时关注泰官方公告和使馆网站消息。
⑺ 泰国旅游签证可以在泰国停留多久
以使馆签发的时间为准
个人办理可以落地签也可旅行社代办
落地签在飞机上填写表格即可
⑻ 我在泰国落地签证超了半年,还能回国吗泰国和中国海关有问题吗
能回,去买张机票,然后去劳工厅罚钱,最好买当天机票,隔天的话要在劳工厅拘留一晚
⑼ 在马来西亚逾期滞留经泰国回国可行吗
您需要很小心注意在马来西亚批准逗留的时间。马来西亚移民对逗留的期限非常严格。您可以自行查阅护照以获知批准的停留期限。
在马来西亚逗留过久会违反《1959/63移民法》第15(1)(c)条,该法的第15(4)条。
需求清单
与马来西亚入境事务处办理手续时,请携同下列文件正本及副本:
护照/旅行证件(所有页均完整无缺);
警方报告(如遗失护照);
iii. 任何逾期逗留的证据;
飞机/巴士/渡轮车票(7-14天内出发)
对雇主的额外规定
雇主须与雇员一同出席;
申请书(公司);
iii. 公司营业执照/注册;
身份证(Mycard / 等);
BPA / VPP / BPP / MIDA的备忘录参考(如适用)
注意:
BPA-马来西亚入境事务处外籍劳工组
BPP-马来西亚入境事务处就业通行证科
VPP-马来西亚入境事务处签证、通行证及许可证科
MIDA-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
犯罪:
《1959/63移民法》第15 (1)(c)条(第155号法案)。
在签证/许可证过期或被吊销后居住在马来西亚。
处罚:
《1959/63移民法》第15(4)条(第155条)规定不少于10,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皆施。
罚款:
罚款是对该罪行的另一种惩罚。根据《1959/63移民法》第54条(第155条)所赋予的权力,根据《2003年移民法条例》(复合罪行)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