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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外国公司如何缴税

发布时间: 2022-09-26 04:56:17

Ⅰ 在泰国工作有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我以前在别的论坛发的。
请注意,这里面可以扣除的津贴,外国人大多数用不了。
比如小孩的学费,父母的赡养费。要办下来很麻烦。

当时写的原文:今天详细了解了一下泰国的个人所得税
是以计税年收入为基准来算的。
计税年收入=年实际收入(年薪)-个人消费免征额-津贴

个人消费免征额是年实际收入的40%,但是不可超过法规上线6万(也就是说15万泰币年薪元以上就最多是6万了)
津贴
纳税人津贴,一年是3万
无收入的配偶,一年补贴3万,低收入的配偶,有一个标准线,也可以享受,具体数据记不得了
抚养小孩,每个小孩,每年1万,有最高上限
小孩教育费用, 每个小孩每年1万8,有最高上限
纳税人父母赡养费,
父母医药费 这两个数字都记不住了
父母医疗保险费 这三个加起来记得不超过6万泰铢(一般都是买医疗保险)

无收入配偶的父母的费用,同上
个人包括配偶的人寿医疗保险,每年每人不能超过1万泰铢
社保。一个人一年大概是固定的6K多一点,
学习费用,这个听说很难申请到。但是在免除税责里面是有的。就是你去外面读个什么FLASH课程,这个学费可以从年实际收入里面扣除的。
扣完所有这些以后,就是你的年收入了。

0-150000泰币的部分不收个人所得税(汇率1比4.6左右,大概是年收入低于32000人民币是不收税的)
15万-50万 收10%
50万-100万 20%
100万-400万30%
400万以上 37%

比如年薪100万泰币,配偶没工作,一个小孩读中学,四个老人的话
计税年收入=100万减去-6-3-3-1.8-6-6-1-1-0.6 (个人年消费免征额+个人津贴+配偶津贴+小孩教育费+双方父母赡养和医疗保险费用+夫妻的保险费用+社保免征额)
所以计税年收入是71.6万,需缴税35万*0.1+21.6万*0.2=7.82万

Ⅱ 外资企业在华如何缴税

外国公司在中国的纳税
对于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国投资者来说,税收是需要关注的问题.税收的缴纳方式与商业形式有着紧密的联系.最常见的商业形式是代表处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税务法,这些外企需缴纳相关税收,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对于工商、贸易类的外企,还需缴纳增值税。下面我们将主要介绍在华外企的主要纳税种类和计算方法。

税务登记和税务条目

在收到营业执照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表处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30天之内到相关税务机关登记。一般,申请登记过程要用10个工作日。公司不一定要雇用授权代理人来完成这一程序,可以自己申请。如果投资者使用注册服务提供商来为代表处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那税务申请往往是包括在服务内的。

外国公司应缴的主要税种

1.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有限责任公司从国内和国外的生产、商业运营以及其他来源

中获得的收入所征收的一种税。有限责任公司须按月交此税,适用税率是25%。计算方法如下:

应交税款=[总年收入—开支—损失]× 适用税

2. 营业税

营业税是对某些服务行业的收益征收的一种税。这些行业包括:通讯与运输(适用税率3%),建筑(3%),金融和保险(5%),邮电(3%),文化与体育(3%),娱乐(5—20%),中国国内建筑物销售(5%)和其他服务(5%)。上海在应交税额中增加了附加税,例如从5%提高到5.025%。附加税按区域划分:市区,11%;郊区,9%;郊县,5%。。有限责任公司须每月交此税。注意营业税和增值税属同一税种,例:公司如果是服务提供者则交营业税,如果是生产型或商业型公司则交增值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交税款=营业额×适用税率

3. 代扣所得税

非本地企业须交纳10%的扣押税。代扣税适用的情况如下:

-交给非本地的母公司的分红

-交给非本地外国企业的利息、租金、专营权费和管理费

-外资公司中股份和权益转换所得的净资本收入

要求纳税人从交给非中国公司的款额中扣压应缴税款并将其交给税务机构。

有部分国家同中国签订了税务条约,提供给中国优惠降低的扣押税率。这些国家有:香港、新加坡、毛里求斯、巴巴多斯、瑞士等。如果该实体结构足够良好,有一家控股公司

建立在以上国家之一,那么降低税率还可稍作变动。

4. 印花税

合同和相关文件需交纳印花税。不同的税率适用于不同类型的合同。例如采购和分销合同应缴整个收益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当合同被签署时,印花税票将被附在合同上。

5. 城市房地产税

一年计算一次,分两次交纳,时间在5月和11月。此税只适用于自有的财产。

6.车船使用税

车辆和船只的使用者须交纳车辆和船只的使用牌照税。对船只和卡车所征税是根据吨,而对乘客车征税则是根据车辆的类型和座位数。此税需一年交两次,分别在5月和11月。

7. 车辆购置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车辆购置税范围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代表处征税

按经费支出额计算征税的公式

(1)工商统一税的计算

本期经费支出额÷(1-核定利润率15%-工商统一税税率5%)=收入额×(工商统一税税率)5%=应纳工商统一税额

(2)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收入额×(核定利润率)15%=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外国企业所得税税率=应纳所得税额

这个相对复杂的计算结果就是对运营开支所征收的约10%的税。可作为模板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按月缴税,而代表处按季度交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税收优惠政策

许多在2007年3月16号之前登记的外国公司都享有优惠税收待遇,只要公司位于经济特区或从事生产导向型的业务。然而,自2008年1月1日新的所得税法实施以来,这种优惠税待遇不再生效。而且现在正在享用降低税率的公司会在未来5年内逐渐发现公司的所得税率增长到标准的25%。

但是,对于国家鼓励的某些行业和项目来说,一些税务优惠将继续保持。以下是一些例子:

行业/项目
税率
某些高新技术公司
15%
某些盈利低的小规模公司
20%
从以下所得的收入:
-某些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
-某些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或运营
-合格的环境保护和保育项目
-特定的技术转让项目
非本地的公司
免税或减税

位于某些民族自治区的公司(由相关地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
免税或减税

注: 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办法.

2008年4月14日,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此政策强调,高新技术企业应该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以企业为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建设自主创新能力。该办法还对企业科技人员、研究开发人员的比例,研究开发投入强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销售比重,研究开发管理能力,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企业的成长性做出了明确规定。今后,对全国高新技术企业实行统一认定,只有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特征并同时达到各项认定指标要求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VAT)

1.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

中国税法系统内区分一般和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见下表)。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纳税销售额低于规定限额的纳税人,此规定限额对生产型公司是人民币30万,对从事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是少于人民币180万。申请程序完获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地位以后,该地位可通用于没有超过限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相反,超过以上限额的公司就需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地位。增值税需按月缴纳。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从税务局买到。

2.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缴纳的实际应缴增值税额是销项税多于进项税的部分。有两种适用税率,17%的基本税和较低的13%的税率。计算公式如下:

应交税款=现期销项—现期进项

销项税VAT=销售额*适用税率

如果现期销售额小于现期进项额,不能抵消或减扣的数额可以留到下一个税期。

3.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计算方法简单,计算时算入总销售额和税率而不减除进项增值税。这表明由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向一般纳税人购买商品)承担的进项增值税额税务机构不予退还。另外小规模纳税人不用为其出口商品额交增值税。适用税率对商业型公司来说是4%,对其他是6%(例如生产公司)。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税款=销售额/1+4%或6%×税率(4%或6%)

4消费税

消费税是针对特定消费品的销售额征收的一种税。包括11种大类:烟草类,酒精类,化妆品类,珠宝类,珍稀宝石类,爆竹类,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和小型汽车。适用税率范围从3%到50%,并且在增值税中消费税居首位。生产者将此税包括在产品价格中,意为此税最终由消费者承担。零售商和批发商在进行此类商品贸易时不需要交纳消费税。而且对于出口商品来说,消费税可完全退还。

5. 出口增值税

一般,出口商品价值额可免除交增值税和消费税。如果商品已离开中国领土,并在年末后3个月内所有付款都将完成,那么公司可以到相关税务机构申请退税。官方报关单必须附在申请单后。交增值税的小规模公司不能申请退税,并且当出口商品时之能免除增值税。退税额计算方法如下:

应交税款=国内销项额*增值税率—[采购总投入*增值税率—非退税额*增值税率]

非退还增值税=出口销售额*[增值税率—退税率]

注意某些商品的退税率比增值税率要小,这就意味着对出口商品征收的全额增值税不会被退税。请看以下例子来理解增值税退税的计算方法。增值税和退税的税率是17%。应交税款是负数说明将被退税。

6.进口商品增值税

对于进口商品要征税,计算方法如下:

应缴税款=增值税率*[应课税品的价值+关税+消费税]

进口商品的应课税价值包括购买价格、交通和保险费用。看下例,增值税是17%,消费税是3%,关税税款是12%。

年度审计

代表处和有限责任公司要按年度审计(具有免税资格的代表处除外)。年度审计要在下年的3月底之前提交。在中国的外国公司必须要经过年度审计和完成相关所得税税务责任后才能将其所得利润分派和遣返回祖国。年度审计必须要由注册会计师公司(中国或外国合资公司)来做,该注册会计师公司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规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成立。

下表概括了代表处和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付款日期和付款截止日的义务问题。

Ⅲ 怎样才能在泰国开公司

在泰国可以注册三种类型的公司:合资公司、全外资公司(BOI)、分公司。

一、合资公司

1、营业范围无要求;

2、 注册资本建议至少200万泰铢,无需验资;

(如果你需要聘请外国人或办理自己的工作证,每200万泰铢注册资本+聘请4个泰籍员工就可申请1名外国员工作证名额,根据泰国劳工厅对中国人的通融情况,注册资本为500万铢可雇佣2名外国员工,注册资本在600万至1000万铢可雇佣3名外国员工。);

3、注册合资公司需要至少1名泰籍股东且占股51%以上,外国股东最多1-3名,股东可为法人或自 然人,为了规避风险,建议用三名泰籍股东;

4、需要1名泰籍董事。

二、全外资公司(BOI)

1. 全外资公司营业范围受限,一般为大型生产制造类企业;

2. 注册资金需要1000万-2亿泰铢,开户后需要验资(可请专门的律师交由律师完成);

3. 股东可以为外国法人或自然人;

4. 董事可以为外籍自然人。

三、分公司

1. 营业范围不受限:

2. 注册资本至少300万泰铢;

3. 股东可以为外国法人或自然人;

4. 董事可以为泰籍自然人。

Ⅳ 请教泰国关税及其他营业税问题

一、泰国税制框架

泰国税收的基本法律为《税收法案》(Renenue Code),该法主要调整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和印花税。另外,《燃油所得税法案》管理石油和燃气的特许经营行为,《海关法案》管理关税和进出口行为,消费税和财产税由其他法律管辖。

泰国的税收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石油所得税,间接税则包括增值税、特别行业税、关税、消费税、印花税以及财产税。从税收的归属来说也可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税占主导地位,主要分为六大类,地方税分为两大类。

中央税收包括针对收入和利润征收的所得税、以社会保障分配为目的的工资税、针对财产征收的房地产转让税、增值税、消费税、特别营业税、扑克牌税、针对国际贸易和交易征收的进口关税、出口税等。

地方税收包括对财产课税和机动车税。其中财产税包括针对房地产征收的房产租赁税、土地开发税、房地产转让税,针对货物和服务业征收的增值税附加、特别营业税附加、部分商品的消费税附加,以及对使用某种货物和财产或许可从事某种行为的税收。

二、税务管理机构

泰国财政部是泰国负责财政和税收管理的主管部门,下辖财政政策办公室、总审计长厅、财政厅、海关厅、国货税厅、税务厅、国债管理办公室等8个厅和政府彩票办公室、烟草专卖局、住房银行、泰国进出品银行、扑克牌厂、资产管理公司等16个国有企业。其中负责税收征收管理的主要是税务厅、国货税厅,以及负责关税征收的海关厅。税务厅主要负责征收所得税、增值税、特种行业税以及印花税,国货税厅征收特定商品消费税,海关厅负责进出口关税的征收。地方政府负责财产税以及地方税的征收。

泰国税务厅成立于1915年,是泰国财政部负责税收征管的最高管理机关,主要征收和管理以下税种:个人所得税、法人所得税、增值税、特别营业税、印花税和石油所得税。税务厅实行厅长负责制,并设四个副厅长。税务厅的组织机构在全国分为两个部分,即中央税收管理和各府税收管理机构。

近年来,泰国税务机构通过开发信息技术平台,不断提出更加有效的征收方法,建立更加公平有效的税收征收机制,并保证税收征管工作与政府的政策协调一致。

各府的税收管理包括府税务办公室和曼谷以外的区税务办公室。府以下的税务管理机构直接向府尹或区行政长官报告。

泰国税务厅负责征收的各税种分类情况表

(财政年度1998-2003)

(百万泰铢)

税种\年度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2003

1. 个人所得税 122,946 106,070 91,790 101,146 108,371 117,309

2. 企业所得税 99,478 108,820 145,558 149,663 170,415 208,859

3. 增值税 232,388 201,976 192,512 215,318 228,196 261,306

4.特别营业税 35,241 21,311 17,016 12,852 13,715 12,757

5.营业税 342 185 126 84 99 N/A *

6.印花税 2,991 2,824 3,350 3,410 4,122 5,348

7.燃油所得税 5,316 10,872 10,739 17,154 19,128 21,773

8. 其他 263 258 236 241 236 330

总额 498,964 452,317 461,325 499,868 544,281 627,682

(泰国税务厅官方网站)

国货税厅实行厅长负责制,下设税务管理处、收入处、审计监督局、法律事务局、税收计划局及各府的消费税办公室等部门。主要依据消费税法案对规定的某些商品或服务征收消费税,应税商品或服务主要包括:汽油及汽油制品、非酒精饮料、空调等电器、铅晶制品、汽车、摩托车、游艇、香水、羊毛地毯、电池、赛马场和高尔夫球场等场所等。大部分商品为从价税,对汽油和非酒精饮料则按价或按数量和重量计算。

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部分货物或服务可免征消费税:依据关税法免征关税的货物;出口货物及损坏或变质的货物; 捐赠给慈善机构的货物;外交人员所有的物品;燃料或燃料制品用于国际航空器或500吨位以上的船舶;将所得捐赠给公共慈善事业所提供的服务。

海关厅是财政部直属的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关税的征收,并代征进出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等;负责海关监管工作,打击走私、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及国际贸易便利化。

三、四大主要税种介绍

(一)个人所得税(PIT)

泰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泰国居民或非居民在泰国取得的合法收入或在泰国的资产,均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税基为所有应税收入减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按从5%到37%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根据国际惯例及双边协定,联合国官员、外交人员及一些客座专家免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收入法案第40款的有关规定,部分个人所得可以在税前根据相关标准进行扣除,如租赁收入可根据财产出租的类别,扣除10-30%不等;专业收费中的医疗收入可扣除60%,其它30%,版权收入、雇佣或服务收入可扣除40%,承包人收入可扣除70%,第40款所规定的其它商业活动取得的收入可根据商业活动的性质扣除65%至85%.

(二)企业所得税(CIT):

企业所得税是对依照本国或外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在泰国从事经营活动征收的一种直接税。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以净利润为基础计算,即用所有本会计年度中的经营收入减除税收法典中规定的允许扣除的费用后的余额。对股息收入,一个泰国公司从另一家泰国公司收到的一半股息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如果是证交所挂牌的公司,其所收到的所有股息都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在泰国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都需依法纳税,纳税比例为净利润的30%,每半年缴纳一次。基金和联合会、协会等则缴纳净收入的2-10%.国际运输公司和航空业的税收则为净收入的3%.

未注册的外国公司或未在泰国注册的公司只需按在泰国的收入纳税。正常的业务开销和贬值补贴,按5-100%不等的比例从净利润中扣除。对外国贷款的利息支付不用征收公司所得税。

公司?部合作所得的?利免征50%的税。对于拥有其他公司的股权和在泰国证券所上市的公司,所得红利全部免税,但要求持股人在接受红利之前或之后至少持股3个月以上。

在允许扣除费用中,研发成本可以作双倍扣除,职业培训成本可以做1.5倍扣除。

在泰国,有各种各样的商业组织经营形式。选择不同的形式注册会影响税率和税收优惠的不同,最常见的是分成泰国公司和外国公司两大类。泰国公司是指依据泰国法律登记的公司,外资比例不高于总资本的49%.外国公司是指公司在泰国经营、但是依据外国法律登记的公司,或虽不在泰国经营、但有来源于泰国的所得的公司。

泰国公司的正常法人所得税税率为30%,但下述情况可得到低税率优惠待遇:

注册资本低于500万泰铢的小公司,净利润低于100万泰铢的,按20%计算缴纳所得税;净利润在100-300万泰铢的,按25%计算缴纳。

在证交所(SET)登记的公司净利润低于3亿泰铢的,按25%计算缴纳。

新在证券交易所或新生股票投资市场(MAI)登记的公司,分别按净利润的25%和20%计算缴纳法人所得税。

设在曼谷的国际金融机构和区域经营总部按合法收入利润的10%计算缴纳。

协会和基金会按总收入的2%和10%计算缴纳。

外国公司在泰从事经营,无论是分支机构、办事处、个人或代理,均应就来源于泰国业务利润的30%缴纳所得税。国际运输公司按照总收入的3%计算缴纳。

不在泰国从事经营业务的外国公司就来源于泰国收入的部分项目缴纳预提所得税,不同收入的税率可以根据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条款得到降低或免除。

国外来泰投资的公司如果注册为泰国公司,可以享受多种税收优惠,如取得BOI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可获3-8年的所得税减免;设在出口加工区和自由贸易区,或取得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降低或免除原料和机器设备的进口关税;取得投资促进优惠待遇的公司,运输及水、水供应成本可在计税时双倍扣除;聘请高级研究人员进行项目研发的成本可在计税时双倍扣除;为提高人力资料水平进行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作1.5倍扣除;中小企业可在获得电脑、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一次分别将成本的40%、25%、40%折旧计入成本。

在泰经营的公司必须每年两次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其中半年度纳税申报表在上半会计年度终了后两个月内报送税务机关,应纳税所得额为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的50%;年度纳税申报表应在会计年度终了后150天内报送税务机关。

(三)增值税(VAT)

增值税制度从1992年元月1日起开始实施,取代原有的商业税制度。1999年,泰国增值税的普通税率由10%下调为7%.

增值税是在生产和销售的每个环节对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间接税。任何年营业额超过120万泰铢的个人或单位,只要在泰国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都应在泰国缴纳增值税。进口商无论是否在泰国登记,都应缴纳增值税,由海关厅在货物进口时代征。

增值税纳税人包括生产厂家、服务行业、批发商、零售商以及进出口公司。增值税按月缴付,应纳税额=销项税 - 进项税。

免征增值税的情况包括年营业额不足120万泰铢的小企业;销售或进口未加工的农产品、牲畜以及农用原料,如化肥、种子及化学药品等;销售或进口报纸、杂志及教科书;审计、法律服务、健康服务及其它专业服务;文化及宗教服务;

实行零税率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出口货物、泰国提供的但用于国外的劳务、国际运输航空器或船舶、援外项目下向政府机构或国企提供的货物或劳务、向联合国机构或外交机构提供的货物或劳务、保税库或出口加工区(EPZ)之间提供货物或劳务。

《税法案》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做了详细规定,对货物来说,一般销售货物的,为货物移送时,或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或收到货款、开出发票的当天;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或收到货款、开出发票的当天;进口货物,为支付关税时,或提供担保时,或设立担保人时,或开出提单时;出口货物的,除同进口货物外,还包括货物移送至出口加工区或从保税库出口时;对应税劳务来说,为款项支付时,或开出发票时,或劳务使用时。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早的为准。

当每个月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纳税人可以申请退税,在下个月可返还现金或抵税。对零税率货物来说,纳税人总是享受退税待遇。

与招待费有关的进项税不得抵扣,但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作为可扣除费用。

(四)特别营业税(SBT):

特别营业税是1992年开始实行的一种间接税,以取代原有的营业税。部分不征收增值税的业务划入特别营业税的范畴。

征收特别营业税的业务主要包括银行业、金融业及相关业务,寿险,典当业和经纪业,房地产及其他皇家法案规定的业务,其中,银行业、金融及相关业务为利息、折扣、服务费、外汇利润收入的3%, 寿险为利息、服务费及其它费用收入的2.5%, 典当业、经纪业为利息、费用及销售过期财物收入的2.5%,房地产业为收入总额的3%,回购协议为售价和回购价差额的3%,代理业务为所收利息、折扣、服务费收入的3%.在特别营业税的基础上加收10%的地方税。

免征特别营业税的业务主要包括泰国央行、政府储蓄银行、政府住房银行及农业和农业合作银行的业务,泰国进出口银行、泰国工业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小工业金融公司及二级抵押公司的业务,国家房屋局、政府典当和养老金基金机构的业务,以及在泰国证交所挂牌的证券销售业务。

从事特别营业税业务的单位和个人须在开业后30天内向税务机关登记为特别营业税纳税人,并填写纳税人登记申请表。

无论是否发生业务,特别营业税纳税申报表都须按月填报,并在次月15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和缴纳。有多处营业场所的应分别填报缴纳,除非得到税务厅长的批准。

四、特别鼓励措施和待遇

(一)鼓励出口企业依法经营,并给予优惠待遇。

税务厅根据出口企业纳税的经营和纳税情况认定“优质出口商”和“注册出口商”两类企业,在退税方面给予优惠,及时收到出口退税款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

认定为“优质出口商”的出口企业,通过互联网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可在填报后15日收到出口退税款;在地方税务办公室纳税大厅填报纸质纳税电报表的,可在填报后45日内收到出口退税款,优惠有效期为两年,到期前三个月可提交延续申请。

申请成为“优质出口商”的企业必须是进行增值税税务登记的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泰铢,并在过去的一年里达到一定的出口比例。出口商的出口退税直接存入银行帐户,与分支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必须有良好的纳税记录,无违纪行为。公司聘请的注册会计师须经股东大会一致任命,并向税务厅提报注册会计师的有关情况。

“注册出口商”的申请条件与“优质出口商”类似,部分条件略宽,因此享受的待遇也次于“优质出口商”。通过互联网进行纳税申报的出口商可在30日收到出口退税款,在纳税大厅填报纸质纳税电报表的出口商可在45日内收到出口退税款。

(二)鼓励设立区域经营总部(Regional Operating Headquarters)

ROH是指在泰国注册开展业务,并向其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专有资格服务的股份公司。提供的专有资格服务包括:

经营和管理服务,技术服务,业务规划协调、原料配件调配供应、研发、营销和促销计划、培训和人员管理、经济和投资研究分析等方面的支持性服务等。

在泰国成立区域经营总部(ROH)可享受较多的税收优惠,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免、特殊的折旧率、为ROH工作的人员个人所得税给予特别待遇等。

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向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专用资格服务所得收入减按10%征收所得税;为在泰国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进行研发工作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来自非关联企业的也可享受此待遇;向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贷款的利息所得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来自关联企业的股息所得免税,付给泰国以外的未在泰开展业务的公司的股息免税。

加速折旧许可。固定资产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25%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用于ROH正常经营所购建建筑物的折旧期限不应低于20年。

外派人员待遇。由 ROH派往国外工作的人员,提供服务所得收入在泰国免征个人所得税。但其收入必须是国外机构支付。外派人员也可选择按15%缴纳预提税,这样这部分收入可不纳入年度个人收入申报中。

ROH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前提是符合以下条件: 依泰国法律成立的法人公司或合伙企业;公司上一年度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铢;公司应为3个以上在泰国以外国家的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为国外关联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服务所得收入不应少于其总收入的50%;有关资料在税务厅备案。

(三)鼓励中小企业的发展

为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泰国对中小企业 (SMEs) 提供以下税收优惠措施:

对于实收资本在500万泰铢及以下的泰国公司,降低法人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在100万泰铢以内的,适用20%的所得税税率,净利润在100-300万泰铢之间的,适用25%的所得税税率,利润超过300万泰铢的,按正常30%税率缴纳。

泰国公司拥有的耐用资产(不包括土地)低于200万泰铢,雇佣员工低于200人的,第一年可获得以下特许优惠:计算机硬件及外围设备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30%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折旧期限不应少于3个会计年度;建筑物和厂房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25%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每年折旧额不应超过总成本的5%;机器设备可在获得之日一次按总成本的30%计入折旧,剩余部分按正常折旧率计算,但每年折旧额不应超过总成本的25%;合格的风险投资(VC)公司投资于耐用资产(不包括土地)低于200万泰铢且雇佣员工低于200人的泰国公司,所获得的股息收入及出售股份的资本收益,全部免缴法人所得税。

五、值得我国借鉴的经验

分析研究于经济全球化的形势,借鉴国外税制改革的特点和趋势,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一)目前我国税制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直接税与间接税比例不合理,间接税比重过大,负担过重,直接税特别是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偏低,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宏观调控功能。因此,应建立适应国际规范的税制结构,适当降低流转税的比重,提高所得税的比重,开征社会保障税,逐步建立以增值税、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通过增值税体现税收的组织收入功能,所得税实现经济调控功能,社会保障税起到稳定社会的功能。

(二)增值税方面,泰国实行7%的低税率,易于实现出口退税,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出口的积极性。我国由于增值税率较高,退税率变动频繁,且拖欠退税款的情况比较普遍。

另外,我国现行不规范的生产型增值税,与世界上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存在差距,存在重复征税和税负失衡的问题,不利于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让国内产品完全以无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公平竞争,也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目前,我国已在辽宁开始尝试转型,采取对机器设备投资进行抵扣的作法,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应尽快在推广,最终实现全部新增固定资产纳入抵扣范围,向消费型增值税过渡。

(三)消费税的征收有较强的时效性,并反映国家的消费导向。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应调整现行的消费税税目和征收范围,对护肤护发品、化妆品等普通消费品停止征税,提高奢侈品、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的税率,并通过消费税调节达到保护资源和环境的目的。

(四)按国际规范完善所得税制。多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内外有别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外商投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内资企业负担沉重,妨碍了内外的公平竞争,因此,应尽快研究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使大家站到同一个起跑线上。

另外,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采取的是9级超额累进税率,许多新生的所得项目未列入个税的征税范畴。因此,应逐步扩大个税征税范围,实行适度的超额累进税率,减少累进税率级次,建立规范、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体系,完善代扣代缴制度。

(五)目前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缺乏统一性,不符合公平原则,且变动频繁,稳定性差,透明度低,不利于操作和执行。应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单独立法,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从区域优惠、直接优惠向产业优惠、间接优惠转变,通过优惠措施达到鼓励对中小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知识经济产业以及能源、资源行业投资,鼓励对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的投资的目的。

Ⅳ 如何给境外企业交税

一、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代表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通常情况下,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场所包括两种:

一种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 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等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长期”机构 、场所;

另一种是外国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建筑安装等活动,依照中 国税法或中外税收协定的规定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这里主要介绍对 外国公司、企业在华机构、场所中的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一)判定的纳税义务的一般原则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 劳务取得的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 在中国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外国企业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受雇的外籍 人员,属于在华有固定工作的常驻人员,其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所得的所得, 不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负担。还是由中国境外企业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国 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 所得,不论是由中国境内企业还是中国境外企业支付,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 得。一般来说,对常驻代表机构外籍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征管有两种办法:

1、对按实征收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机构、场所,由于其帐目清楚,列支的 人员收入情况一目了然,可按帐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采取核实征收即按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核实企业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或按 经费支出额换算收入征收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机构、场所,或者没有营业收入而 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由于其帐簿不实,对在该机构、场所中任职的雇员实际在中 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论在该机构、场所会计帐簿中是否有记载 ,均应视为由该机构场所支付或负担,并就地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境内、境外工作期间的确定分为两种情况。

1、在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包括兼职、受雇的个人,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 间,应包括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日、个人休假日以及接受 培训的日数;其在境外营业机构中任职并在境外履行该项职务或在境外营业场所中 提供劳务的期间,包括该期间的公休假日。在核实个人所申报的境外工作期间时, 可要求纳税人提供派遣其在境外任职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文件。

2、不在驻华代表机构中任职受雇的个人,其受派到中国工作实际在中国境内 工作期间,应包括来华工作期间在中国境内所享受的休假日。

(三)境内、境外取得的工薪所得来源地的确定。

国税收(1994)148号明确: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工资薪金所得, 应为个人 实际在中国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取得 的工薪收入,不论是由中国境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来源于中 国境内所得,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外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不论是由中国境 内还是由境外企业或个人雇主支付的,均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二、外籍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不同的情况下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一)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工作不超 过90日,或在税收协定规定的期间在中国境内连续或累计居住不超过183日的个人, 由中国境外雇主支付并且不是由该雇主的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免予申报 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前述个人应仅不其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期间,由中国境内企业 或个人雇主支付、或者由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所得申报纳税。凡是该中国 境内企业、机构属于采取核定利润方法计征企业所得税,或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任职、受雇的个人,实际在中国境内工作 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不论是否在该中国境内企业、机构的会计帐簿中有记载,均 应视为该中国境内企业支付、或由该中国境内机构负担的工资薪金。

上述个人每月 应纳的税款应按税法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 虽有所得来源地的判定原则,按国 际惯例,在境内居住时间较短的非居民,其由境外支付且负担的境内所得一般予以免税优惠。

对在中国境内居住不超过90日或税收协定规定的183日的外籍人员, 其取得的中国境内所得,依据支付和负担的不同情况,具体区分五种不同的纳税义务:

第一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和负担均不是在中国境内,即由境外雇主支付并 且不是由雇主设在境内的机构负担的;虽然按所得来源地判定标准和认定方法,其工资薪金所得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但是考虑其在华工作时间较短,按照国 际通常作法,免予纳税。

第二种: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在中国境内,而不管由谁负担,即由境内企业或 雇主支付而不管是由境内还是境外企业或机构负担,均视为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 是属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第三种:工资薪金所得由境内机构负担,而不管是由谁支付的,是属来源于中 国境内的所得,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第五种:也与计征企业所得税相联系,对在没有营业收入而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境内机构工作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由于难以确定是由境内还是由境外支付和负担、且是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以,也不论支付和负担是谁负担均视为 由境内企业、机构负担,应在中国履行纳税义务。

例如,某日本人在某日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工作一年累计在华150日, 其在华 期间的工资薪金由日本公司支付,则判定该日本人在华期间的收入是否应在中国纳税,应分别下列民政部处理:

1、如果该办事处有营业收入且按实征收企业所得税, 那么该日本人的收入不 在中国缴税。

2、 如果该办事处没有营业收入不征企业所得税或虽有营业收入但帐证不健全 而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则该日本人的收入应视同由该办事处负担,应在中国 缴纳个人所得税。

Ⅵ 在泰国上班,工资缴税是怎么样的是多少

假如我在泰国月薪45000泰铢,年薪540000泰铢,那么我年缴个税是多少呢?

Ⅶ 中国公民在泰国工作的话要交税吗所得税之类的,比如年薪20万泰铢的话要交税是多少

要看你有没有在境外缴纳过个税,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义务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准予其在应纳税额中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扣除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义务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根据中国的个税计算方法算出来的个人所得税扣除在境外已经缴纳的部分,对差额征税。

Ⅷ 收到境外公司服务费,如何缴税开票

1、需要缴纳营业税。按照税法规定,提供或接受劳务方在境内,即为境内发生的劳务应该缴纳营业税。
2、按照服务费收入金额的5%,计算缴纳营业税。

Ⅸ 外资企业在华如何缴税

最常见的商业形式是代表处和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国税务法,这些外企需缴纳相关税收,主要是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在收到营业执照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代表处或者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30天之内到相关税务机关登记。一般,申请登记过程要用10个工作日。公司不一定要雇用授权代理人来完成这一程序,可以自己申请。如果投资者使用注册服务提供商来为代表处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那税务申请往往是包括在服务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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