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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不分区议员如何分配

发布时间: 2022-12-22 23:13:51

㈠ 上议院 下议院区别

上议院和下议院的区别:

1、定义不同:上议院是两院制国家的最高立法机构,在政府中拥有最高审议和立法功能的公民的议会或理事会。

2、选举办法不同:国会上议院由各州直接选举产生,上议院由各州的立法机构提名选出。下议院的选举原则规定为国会下议院依据各州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

3、职能不同:下议院只有立法权,其所分享的司法权只限于对公职人员的弹劾。上议院协助立法工作,同时也是全国的最高执行机构。

4、人数分配不同:下议院的议员人数是按各地人口的多少比例分配的;而美国每一州于上议院中均有两位议员作为代表,与各州人口无关,全院员额为100名议员。

5、人数不同:下议院内议员总数经法律明定为435名,下议员任期两年,无连任限制;而美国上议院全院员为100名议员,参议员任期六年,相互交错,每隔两年改选约三分之一席。

(1)泰国不分区议员如何分配扩展阅读:

上议院审理案件,只涉及法律问题,不涉及事实问题,同时案件必须具有广泛的公众重要性(general public importance)。

下议院内部组织结构

下院机构有两类:一类为委员会,另一类是管理机构。

下院中设议长、副议长。在新的议会召集之处,就要选举议长,议长由议会中多数党提名争得反对党同意后选出。为表示议长的公正,议员当选议长后就要退出原属政党。

在英国形成了一个习惯,即他在议会中抱超然态度,在两党中不能袒护一方压另一方。议长主持会议进程、解释议事日程时按照一套机械的原则,所以议长是一个有尊严而无实权的职位。

副议长协助议长进行工作。下院还下设常设委员会、全院委员会、特别委员会和联合委员会。此外,议会中还设办公厅、秘书处、图书馆等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上议院

网络——下议院

㈡ 下议院议员如何选举

下议院议员或称众议院议员,通常是通过划分选区、差额选举产生。
划分选区是最普遍的制度,即将全国划分为一定数量的选区,在每个选区里由政党提名和选民连署产生一定数量的候选人,在选举日之前进行辅选活动和其他选举作业,各个地方自治体的选举委员会和司法部门负责监督选举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选举日结束后通过计票每个选区产生一名下议员。这个制度称为单一选区相对多数制。
有的国家和地区则在选区相对多数制后还有比例代表制,即根据各政党实力再按比例分配一定的席位,这部分下议员和选举产生的选区议员一道组成下议院。

㈢ 议员的议员产生

国会议员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或是下一级之地方议会实施间接选举产生,或是依照政党比例产生。
地方之议员由该级地方人民直接选举产生,或由下一级地方之议会实施间接选举产生。
议员对选民或产生他的机构负责,通常投票产生的议员可以被罢免;而依照政党比例(不分区)的议员,除非失去党籍,否则不能被罢免。
议员选举有分单一选区或复数选区。
单一选区即是每一个选区中只产生一名议员,此种制度对于强势的政党比较有利。 复数选区则是每一个选区中可产生多名议员,这种方法可以保障小党或是无党籍的候选人当选。在这种制度下(尤其是不可让渡制),同一政党之候选人们必须避免 其中一两人的票数过高导致该党只有少数人当选,因此产生了配票机 制。

㈣ 议会议员怎么选举

西方国家议员产生的方式有3种:选举、任命和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后两种仅出现于部分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

1.选举产生议员

绝大多数西方国家的议员(包括大多数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都是经由直接选举产生。其具体方式,或采用多数制,或采用比例代表制。

采用多数制的国家,大都采用小选区制(即每一选区只产生1名议员)。采用比例代表制的国家则大都采用大选区制或全国选区制(即将整个国家作为一个选区)。有些国家(如德国、日本等)以混合制方式产生议员时,则全国选区、大选区采用比例代表制,小选区采用多数代表制。

多数代表制的“多数”要求,各国并不一致,有些国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即得票最多者当选),而另一些国家则要求获得绝对多数始能当选(即只有获得超过半数选票才能当选)。在采用绝对多数制时,往往会出现第二轮投票,在第二轮投票时通常以对第一轮投票中得票较多的两个候选人再投票,这时仅要求获得简单多数即可当选。采用多数制的国家通常是两党制国家。

比例代表制常见于西欧多党制国家。选举在大选区或全国选区中进行,选民对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投票。名单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选举结果依据各名单所得票数在总选票中所得比例份额分配当选议员名额,再按名单上候选人排列顺序产生当选议员。比例代表制在决定议员时,常伴有极其复杂的公式,且各国所采用的公式也极不相同:阿根廷、比利时采用最大平均数法,意大利、瑞士采用最大余数法。

混合代表制近年来常成为一些国家选举制度改革的一种选择。在这种体制下,半数议员从全国选区按比例代表制产生,另半数议员则从各地小选区中按多数制产生。1999年俄罗斯国家杜马议员选举采用的就是这种体制。各国采用比例代表制时,为防止议会出现因内部政党过多而影响有效运作的局面,大都对进入议会的政党或政党联盟设置了最低限额(一般为总选票数的5%),只有得票超过这个限额的政党或政党联盟才能参加全国选区议席的分配。

间接选举产生议员一般出现在两院制的上院议员选举中,如法国参议员由选举团选出,选举团则按省组成,由本省的国民议会(法国下院)议员、省议会议员、本省各市议会议员组成;荷兰上议院议员也是由省议会议员组成的选举团选举产生。

2.任命产生议员

在一些两院制国家,上院议员常有由国家元首任命产生的情况:如共和制的意大利,总统有权依据宪法任命在社会活动、科学和艺术方面有巨大成就,为国争光的公民为终身参议员,但不得超过5人;君主制的英国,女王有权任命终身贵族,作为终身贵族即成为上院议员(例如撒切尔夫人卸去首相职务后,被女王授予勋爵爵位,进入上议院)。此外,加拿大参议院全部议员都是任命产生的。

3.因特殊身份成为议员

在某些两院制国家的上院议员中,有一些是由于其本人的特殊身份而成为上院议员的。具体情况分为两种:

在共和制国家,有些国家宪法明确规定,总统卸任后进人参议院成为终身参议员,意大利、智利宪法都有此规定。

在君主制国家,特别是英国上院议员,大都属于这类情况。英国上院议员包括这样几部分人:王室贵族(君主的男性亲属)、世袭贵族、大法官(由英王任命的)、高级僧侣(教区大主教)和因功受封的终身贵族,其中教区大主教卸职后则离开上议院,不是终身议员,其余都是终身议员。1999年英国上院进行改革,将取消世袭贵族作为上院议员的资格。

4.因递补成为议员

在一届任期中,当议员因死亡、职业不相容或其他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则出现因递补而产生的议员。各国具体作法不同,通常会采用补缺选举,原选区选民重新选举产生,如英国。但也有其他作法:由原拥有该议席的政党按选举时提出的候选人名单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如芬兰、以色列;另一种作法是在选举时就规定替补者,即候选人在提出竞选申请时,同时提出替补者的名单与资料(替代者所需资格条件与候选人一样),当候选人在竞选中或当选后出现意外,就由原定的替补者替补,比利时、瑞典、墨西哥都采用这种作法。人们通常都倾向于补缺选举,而认为后两种作法只能反映选举当时而不是现时的民意,忽略了可能出现的变化。

㈤ 关于泰国的政治制度

泰国的政治体制:
泰王国宪法规定:泰王国是以国王为国家元首的民主体制国家。
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王家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神圣不可冒犯,任何人不得指责或控告国王。国王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国会为两院制,分上院、下院,均由直选产生,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为其主要职能。政府总理来自下议员,由不少于2/5的下议员提名,经下议院表决并获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国会主席呈国王任命。总理在解散议会前需得到内阁批准并报国王审批;在不信任案辩论期间不得解散议会。内阁成员共36人,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须辞去议员资格,阁员上任、卸任须申报并公布个人财产。上议员不得隶属任何政党,不得担任阁员。

泰王国(泰语:ราชอาณาจักรไทย,英语:the Kingdom of Thailand),通称泰国(Thailand)。是一个位于东南亚的君主立宪制国家。泰国位于中南半岛中部,其西部与北部和缅甸、安达曼海接壤,东北边是老挝,东南是柬埔寨,南边狭长的半岛与马来西亚相连。
泰国旧名暹罗,1949年5月11日,泰国人用自己民族的名称,把“暹罗”改为“泰”,主要是取其“自由”之意。

㈥ 泰国的上议院及下议院有什么区别

泰国国会实行的上下两院制与西方国家的参众两院制比较类似。
泰国2007年制定的现行宪法规定,国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实行上、下两院制。上议院150个议席,其中76个议席由全国76府直选产生,其余74个议席由专门委员会遴选产生,任期6年。巴索素·汶德任国会副主席兼上议院议长。下议院480个议席,400个议席由选举产生,其余80个议席根据各党的选票比例按区域分配,任期4年。猜·奇初任国会主席兼下议院议长。
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国内工作进行监督以及通过王位继承人选、摄政王人选和修改宫廷发有关王位继承条款为下议院主要职能。而上议院的权力只限于审议法律。上议员可以连任,年龄需在35岁以上,不得是任何政党成员,不得担任内阁阁员。下议员则全部来自民选,任期4年,具有泰国国籍的25岁以上男女公民可以参选,军队、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业中供职的任何官员不得竞选下议院议员,非政党成员不得当选。政府总理及内阁成员均来自下议员,总理人选由国会主席兼下议院议长提名,经下议院表决并获半数以上票数通过,再由国会主席呈国王批准任命。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必须辞去议员资格。

http://info.caexpo.com/zixun/touzjh/2008-04-29/1800.html
http://www.nncin.com/caexpo/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04

㈦ 菲律宾和泰国的民主政治特点.

菲律宾是议会总统制国家。
泰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

下面是两个国家政治制度的详细叙述:

菲律宾:

阿罗约总统执政以来,致力于消除贫困,发展经济。政府出台多项措施,推动国内和平进程,打击恐怖主义、整顿社会治安,旨在重建社会稳定与秩序。

2004年是大选年,国内局势复杂因素较多。1月,"新人民军"多次向政府军发动武装袭击。军方宣布全国军队处于警戒状态。5月,菲全国大选在总体平和有序的气氛中进行。6月,国会两院宣布执政联盟候选人胜选。7月,国会选举。8月,阿罗约总统宣布菲处于"财政危机"。11月,阿罗约总统发表声明,菲已摆脱财政危机。阿罗约连任后,将工作重点转向巩固政权、发展经济、促进民族和解等方面,加强了执政地位,顺利完成了内阁改组。

在推进国内和平进程方面,政府与各反政府武装进行多轮和谈,同时加大打击恐怖主义力度。菲穆斯林领导人重申对阿呼吁国家团结、民族和解的支持。国内政局总体继续保持稳定。

【宪法】

独立后共颁布过三部宪法。现行宪法于1987年2月2日由全民投票通过,由阿基诺总统于同年2月11日宣布生效。该宪法规定:实行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政体;总统拥有行政权,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不得连选连任;总统无权实施戒严法,无权解散国会,不得任意拘捕反对派;禁止军人干预政治;保障人权,取缔个人独裁统治;进行土地改革。

【议会】

称国会。最高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参议院由24名议员组成,由全国直接选举产生,任期6年,每三年改选1/2,可连任两届。众议院由250名议员组成,其中200名由各省、市按人口比例分配,从全国各选区选出;25名由参选获胜政党委派,另外25名由总统任命。众议员任期3年,可连任三届。本届国会于2004年7月选举产生。德里隆(Franklin M. DRILON)和德贝内西亚(Jose de VENECIA Jr.)继上届后再次当选参、众议长。

【政府】

实行总统制。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本届内阁于2004年8月组成,此后略有调整。目前,内阁成员24名:副总统诺利·德卡斯特罗(Noli de CASTRO),文官长埃杜阿多·埃米尔塔(Eardo ERMITA),外交部长阿尔韦托·罗慕洛(Alberto ROMULO),财政部长凯撒·普里斯马(Cesar V. PURISIMA),司法部长劳尔·冈萨雷斯(Raul GONZALES),农业部长黄严辉(Arthur C. YAP),国防部长阿维利诺·克鲁兹(Avelino CRUZ),贸易与工业部长胡安·圣托斯(Juan V. SANTOS),公共工程与公路部长弗洛伦特·索里奎兹(Florante SORIQUEZ),教育文化与体育部长佛罗伦西奥·阿巴德(Florencio ABAD),劳工与就业部长帕特里莎·桑托·托马斯(Patricia Santo THOMAS),社会经济计划部长罗慕洛·奈利(Romulo NERI),卫生部长曼努埃尔·戴里特(Manuel M. DAYRIT),土地改革部长莱纳·维拉(Rene VILLA),内务与地方政务部长安吉洛·雷耶斯(Angelo REYES),环境与自然资源部长米歇尔·迪范瑟(Michael DEFENSOR),交通与通讯部长雷恩德洛·门多萨(Leandro R. MENDOZA),社会福利部长科拉松·索利曼(Corazon Juliano N. SOLIMAN),预算与管理部长艾米利亚·本科丁(Emilia BONCODIN),科技部长埃斯特莱拉·阿拉巴斯特罗(Estrella ALABASTRO),旅游部长约瑟夫·杜兰诺(Joseph Ace DURANO),能源部长拉斐尔·洛提拉(Raphael P. M. LOTILLA),新闻部长伊格纳西奥·布涅(Ignacia "Toting" BUNYE)。

【行政区划】

全国划分为吕宋、维萨亚和棉兰老三大部分。截止2004年底,全国设有首都地区、科迪勒拉行政区、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等17个地区,下设79个省和117个市。

【司法机构】

司法权属最高法院和各级法院。最高法院由1名首席法官和14名陪审法官组成,均由总统任命,拥有最高司法权;下设上诉法院、地方法院和市镇法院。最高法院首席法官希拉里奥·戴维德(Hilario G. DAVIDE Jr.)。检察工作由司法部检察长办公室负责,总检察长里卡多·加维斯(Ricardo GALVEZ)。

【政党】

有大小政党100余个,大多数为地方性小党。主要政党有:

(1)基督教穆斯林民主力量党(LAKAS-CMD):执政党,也是最大政党,系前总统拉莫斯于1991年底创立,由人民力量党、全国基督教民主联盟、菲律宾穆斯林民主联盟、团结党等整合而成。主张实行两党制,通过修宪扩大地方政府权力,改革选举制度,将总统任期六年一届修改为四年一届,可连任两届;主张通过谈判实现民族和解,促进社会稳定。经济上重视农业发展,增加就业,扶助贫困,加快私有化进程;倡导经济外交,奉行开放政策。1992年该党在大选中获胜,成为执政党。1998年大选中败于菲律宾民众奋斗党联盟。2001年阿罗约就任总统后,该党成为执政联盟的核心。2002年10月,该党针对2004年大选,对执政联盟进行再次整合改组。该党全国主席是阿罗约总统,总裁是众议长德贝内西亚。

(2)民族主义人民联盟(NPC-Nationalist People's Coalition),是前总统埃斯特拉达的执政党联盟-民众奋斗党(LAMP)成员之一。2000年10月,埃被弹劾后,该党成为独立党派。现为众议院第二大党。该党支持修改宪法。为防止总统权力过大,主张实行议会制政体及实行两党制,支持加快国有企业私有化。该党总裁是前众议员圣胡安(Frisco F. SAN JUAN)。

(3)摩洛民族解放阵线(Moro National Liberation Front,简称摩解):南部穆斯林武装组织。1968年创立,旨在棉兰老地区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1987年南部各省举行公投,建立由棉兰老岛四省组成的"棉兰老穆斯林自治区"(ARMM),密苏阿里任主席。1996年,政府与摩解达成和平协议。2001年,密苏阿里与阿罗约政府发生利益冲突,其支持者于11月在霍洛岛发动武装叛乱。政府迅速平叛,宣布密犯有叛乱罪。摩解另一派系的领导人胡安任该党主席。密潜逃至马来西亚沙巴,被马政府逮捕并于2002年1月引渡回菲。

(4)摩洛伊斯兰解放阵线(Moro Islamic Liberation Front,简称摩伊解):菲最大的穆斯林反政府组织。现有武装力量12500人,主要活跃在棉兰老岛。1978年,以哈希姆·萨拉马(Hashim SALAMAT)为首的强硬派从摩解脱离后建立。2003年萨马拉特去世后,穆拉特(Al Haj Ebrahim MURAD)任主席。主张建立独立的伊斯兰国家,坚持武装斗争。摩伊解与政府虽多次签署停火协议,但均未能得到有效执行。2000年4月摩伊解与政府冲突升级为"全面战争",摩伊解的营地被政府军全部攻占,其武装力量溃散后,继续以小股武装袭击政府军和民用设施。自2001年开始,阿罗约政府与摩伊解重开和谈,并曾签署停火协议与和平协议,但双方武装冲突仍时有发生。2003年,南部地区发生多起恐怖爆炸案件,政府认为是摩伊解所为,宣布通缉其主要领导人,威胁要将摩伊解列为恐怖组织。此后,在马来西亚协调下,双方进行多次非正式会谈,迄无明显进展。

(5)菲律宾共产党(Communist Party of the Philippines):成立于1930年,1967年发生分裂。1968年,在何塞·西逊(Jose SISON)主持下进行改组重建,此后发展迅速,20世纪80年代中期党员达到3万多人。主张通过武装斗争和建立统一战线,夺取国家政权。1969年,菲共在中吕宋建立新人民军,开展武装斗争。新人民军现有1.1万人。菲政府自1993年起与菲共举行和谈,使菲共成为合法政党。双方时谈时战,迄未达成实质性和平协议。"9·11事件"后,菲政府对新人民军采取了强硬措施,包括军事打击。2002年,菲政府将新人民军宣布为恐怖组织,并促使美国和欧盟也将新人民军列为国际恐怖组织,冻结其海外资产。菲共与政府关系破裂,双方和谈停顿。2003年底,菲政府与菲共领导的全国民主阵线在挪威奥斯陆进行两次非正式接触,并于2004年2月重启和谈。菲共提出希望菲政府敦促美政府将其从恐怖组织中除名。美方明确拒绝,并要求菲共先承诺停止一切恐怖活动。

其它政党有自由党(Liberal Party)、民主行动党(Aksyon Demokratiko)、地方发展优先党(Promdi-Probinsiya Muna Development lnitiative)、改革党(Reporma)、民主战斗党(LDP-Lanban ng Demokratikong Pilipino)、民族党(Nationalista Party)等。

泰国:

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普密蓬·阿杜德是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最高统帅。1946年6月9日继位,是当今世界在位最久的君主。

二战后,军人集团长期把持政权,局势动荡。上世纪90年代军人淡出政坛后,政坛党派林立,纷争不断,政府更迭频仍。

2001年,电讯业巨子塔信创建泰爱泰党,在大选中赢得下议院过半席位,组阁执政。2005年2月,泰爱泰党在大选中赢得下议院500个议的席中377席,塔信蝉联总理。

2005年9月起,泰社会掀起“反塔”运动,政局出现动荡。为缓解政治压力,塔信于2006年2月解散议会,提前举行下议院选举,政府转为看守内阁。泰爱泰党在4月的大选中再次赢得过半选票,但因三大反对党--民主党、泰国党、大众党抵制大选,导致国会无法在宪法规定时间内成立。5月8日,宪法法院裁定4月大选中存在违宪问题,宣布选举结果无效。9月19日,以陆军司令颂提为首的“行政改革委员会”发动军事政变,废除1997年宪法,解散国会、内阁,接管政权。10月1日,普密蓬国王御准临时宪法,任命原枢密院大臣素拉育·朱拉暖出任新总理,8日御准新内阁,12日御准立法议会,代行国会职责。政变发生后,他信旅居海外,宣布辞去泰爱泰党党首职务,退出政坛。2007年末,由他信亲信沙马·顺达卫领导的人民力量党在泰国大选中胜出,沙马·顺达卫成为泰国新任总理。

【宪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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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宪法为临时宪法,于2006年10月1日获普密蓬国王御准颁布实施。分为国王、公民权利、自由与义务、议会、内阁、法院、新宪法制定、全国大选等39条。

【议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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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称立法议会。2006年9月19日,泰“行政改革委员会”发动军事政变,宣布暂时接管国家行政权力,废除1997年宪法,解散看守政府和国会。10月1日,普密蓬国王御准临时宪法。11日根据临时宪法任命242名立法议会议员,25日任命米猜·雷初攀为立法议会主席,乍兰·军拉瓦尼上将、普乍尼·塔纳瓦拉尼(女)为副主席。2007年末,由他信亲信沙马·顺达卫领导的人民力量党在泰国大选中胜出,沙马·顺达卫成为泰国新任总理(兼任防长),新一届36人内阁名单已由普密蓬国王批准通过。

立法议会现代行国会职责,下设24个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制定有关法律文件,对政府政策和工作进行监督。立法议会主席兼任国民大会主席,有权任命200名制宪会议委员。

【政 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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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由一名总理和不超过35名部长组成。

现政府于2006年10月成立。34位阁员名单如下:总理素拉育·朱拉暖(Gen.Surayud Chulanont)、副总理科实·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副总理派汶·瓦塔纳西里他(Mr.Paiboon Wattanasiritham)、国务部长坤仁提帕瓦迪·梅莎宛(Kunying Dhipavadee Meksawan)、国务部长提拉帕·社里朗讪(Mr. Thirapat Serirangsan)、国务部长巴实·科威拉军(Mr. Prasit Kovilakool)、国防部长汶洛·颂塔上将(Gen. Boonrod Somtad)、财政部长察隆颇·素桑甘(Mr.Chalongphob Sussangkarn)、财政部副部长颂迈·帕实(Mr.Sommai Phasee)、外交部长尼特·披汶颂堪(Mr. Nitya Pibulsonggram)、外交部副部长雄威倪·孔诗里(Mr. Sawanit Kongsiri)、旅游和体育部长素威·耀玛尼(Mr. Suwit Yodmanee)、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部长派汶·瓦塔纳希里探(Mr. Paibool Wattanasiritham)、社会发展和人类安全部副部长蓬得·炳巴提(Mr.Poldej Pinprateep)、农业与合作部长提拉·素达布(Mr. Thira Sutabot)、农业与合作部副部长隆叻·伊沙朗军·纳·阿育他耶(Mr. Rungruang Isarangkura Na Ayuthaya)、交通部长提拉·浩乍仑上将(ADM. Thira Hao-Charoen)、交通部副部长讪盛·翁猜务(Mr. Sansern Wongcha-um)、自然资源和环境部长格森·沙尼翁·纳·阿育他耶(Mr. Kasem Sanitwong Na Ayuthaya)、信息技术和通讯部长西提猜·颇凯乌东(Mr. Sitthichai Pokai-udom)、商业部长格盖·吉拉派(Mr. Krirkkrai Jeerapath)、商业部副部长奥拉努·欧沙塔暖(Mrs.Oranuj Osatananda)、能源部长比亚沙瓦·阿玛拉南(Mr. Piyasvasti Amranand)、内政部长阿里·翁阿拉亚(Mr. Aree Wongsearaya)、内政部副部长班雅·占塞纳(Mr. Bunyat Junsena)、司法部长禅猜·里奇吉塔(Mr. Charnchai Likhitjitta)、劳工部长阿派·占塔纳尊格(Mr. Apai Chandanachulaka)、文化部长坤仁凯西·西阿伦(Khunying Khaisri Sri-aroon)、科技部长勇育·育塔翁(Prof.Dr. Yongyuth Yuthawongs)、教育部长威集·西沙安(Mr. Wijit Arisa-an)、教育部副部长瓦拉功·讪郭社(Mr.Varakron Samakses)、卫生部长蒙空·纳·宋卡(Mr. Mongkol Na Songkhla)、卫生部副部长莫拉哥·功格社(Mr.Morakot Kornkasem)、工业部长科实·班扁叻(Mr.Kosit Punpiemrat)、工业部副部长比亚布·春威占(Mr. Piyabutr Cholvijarn)。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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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全国共有76个一级行政区,其中包括75个“府”(changwat)与直辖市的首都——曼谷。这76个行政区一般被划分为5个主要地区,包括北部、东北部、东部、中部与南部地区,每个府都是以其首府(mueang)作为该府的命名。在府底下,又有更小的次级行政区划,称为“区”(amphoe)与“次区”(king amphoe),根据2000年时的统计,泰国全国共有795个区与81个次区。至于首都曼谷的次级行政区则与各府的次级行政区在命名上有点出入,称为“khet”总数达50个。

北部地区
清迈府(Chiang Mai)
清莱府(Chiang Rai)
甘烹碧府(Kamphaeng Phet)
南邦府(Lampang)
南奔府(Lamphun)
湄宏顺府(Mae Hong Son)
北榄坡府(Nakhon Sawan)
楠府(Nan)
拍天府(Phayao)
碧差汶府(Phetchabun)
披集府(Phichit)
彭世洛府(Phitsanulok)
帕府(Phrae)
素可泰府(Sukhothai)
来兴府(Tak)
乌泰他尼府(Uthai Thani)
程逸府(Uttaradit)
东北地区
安纳乍能府(Amnat Charoen)
武里喃府(Buriram)
猜也贲府(Chaiyaphum)
加拉信府(Kalasin)
坤敬府(Khon Kaen)
黎府(Loei)
吗哈沙拉堪府(Maha Sarakham)
莫拉限府(Mukdahan)
那空拍侬府(Nakhon Phanom)
呵叻府(Nakhon Ratchasima)
廊磨喃蒲府(Nong Bua Lamphu)
廊开府(Nong Khai)
横逸府(Roi Et)
色军府(Sakon Nakhon)
四色菊府(Si Sa Ket)
素辇府(Surin)
乌汶府(Ubon Ratchathani)
莫肯府(Udon Thani)
益梭通府(Yasothon)
东部地区
北柳府(Chachoengsao)
尖竹汶府(Chanthaburi)
春武里府(Chon Buri)
巴真府(Prachin Buri)
罗勇府(Rayong)
沙缴府(Sa Kaeo)
桐艾府(Trat)
中部地区
红统府(Ang Thong)
大城府(又称为阿如他耶,Phra Nakhon Si Ayutthaya)
曼谷(Bangkok,又称为Krung Thep Maha Nakhon,为一直辖市)
猜纳府(Chai Nat)
北碧府(Kanchanaburi)
华富里府(Lop Buri)
坤西育府(Nakhon Nayok)
佛统府(Nakhon Pathom)
暖武里府(Nonthaburi)
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
佛丕府(Phetchaburi)
班武里府(Prachuap Khiri Khan)
叻丕府(Ratchaburi)
北榄府(Samut Prakan)
龙仔厝府(Samut Sakhon)
夜功府(Samut Songkhram)
北标府(Saraburi)
信武里府(Sing Buri)
素攀府(Suphan Buri)

【司法制度】
[编辑本段]

属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作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司法系统由宪法法院、司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构成:

宪法法院主要职能是对部分议员或总理质疑违宪、但已经国会审议的法案及政治家涉嫌隐瞒资产等案件进行终审裁定,以简单多数决定裁决结果。由1名院长及14名法官组成,由上议院议长提名呈国王批准,任期9年。

行政法院主要审理涉及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及地方政府间或公务员与私企间的诉讼纠纷。行政法院分为最高行政法院和初级行政法院两级,并设有由最高行政法院院长和9名专家组成的行政司法委员会。最高行政法院院长的任命须经行政司法委员会及上议院同意,由总理提名呈国王批准。

军事法院主要审理军事犯罪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司法法院主要审理不属于宪法法院、行政法院和军事法院审理的所有案件,分最高法院(大理院)、上诉法院和初审法院三级,并设有专门的从政人员刑事厅。另设有司法委员会,由大理院院长和12名分别来自三级法院的法官代表组成,负责各级法官任免、晋升、加薪和惩戒等事项。司法法院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政 党】
[编辑本段]

截至2006年12月,共有44个政党在选举委员会登记注册。主要政党有:

1、泰爱泰党(THAI RAK THAI PARTY)。1998年7月24日成立。代党首乍都隆·采盛。秘书长素立亚·曾隆乐吉。执委61人。在全国设有10个党部。党员1439,4404人。

2、民主党(DEMOCRAT PARTY)。1946年4月6日成立。党首阿披实·威差奇瓦。秘书长素帖·特素班。执委49人。在全国设有194个党部。党员407,4792人。

3、泰国党(CHARTTHAI PARTY)。1982年7月8日成立。党首班汉·信拉巴阿差。秘书长巴帕·普素图。执委49人。在全国设有14个党部。党员260,0731人。

4、大众党(MAHACHON PARTY)。1998年2月10日成立(原名公民党,2004年7月19日改为现名)。党首沙南·卡钟巴萨。秘书长汶乐·盖布什。执委34人。在全国设有10个党部。党员230,4324人。

5、皇家人民党(ROYAL PEOPLE PARTY)。2006年1月10日成立。党首沙诺·天通。秘书长素拉蓬· 宋威瑟。执委7人。党员19万人。

㈧ 泰国的兵权掌握在谁手上

谁跟你说在国王手上的,要是在国王手上那还政变什么呢?那岂不是国王不想泰国好,他一生19次政变,你意思说他都看那个总理不爽政变的.泰国国王爱民着称,他会做这种事情吗?

不过国王有自己的军队,数目也不是巨大,军权是在军人手上,以前是宋提,现在是谁不知道,如果没换的话应该还是他.不要都跟我狡辩说在国王手上,因为我女朋友她爸是国王的保镖。

㈨ 泰国政党制度

泰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君主立宪制国家。
现行《宪法》于1997年9月27日获立法议会通过,同年10月11日颁布实施,是泰国第16部宪法。新《宪法》规定泰国实行以国王为元首的民主政治制度;国王为国家元首和王家武装部队最高统帅,神圣不可冒犯,任何人不得指责或控告国王。国王通过国会、内阁和法院分别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国会为两院制,分上院、下院,均由直选产生,立法、审议政府施政方针、国家预算和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为其主要职能。政府总理来自下议员,由不少于2/5的下议员提名,经下议院表决并获半数以上票数通过,由国会主席呈国王任命。总理在解散议会前需得到内阁批准并报国王审批;在不信任案辩论期间不得解散议会。内阁成员共36人,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须辞去议员资格,阁员上任、卸任须申报并公布个人财产。上议员不得隶属任何政党,不得担任阁员。

㈩ 泰国上、下议院的区别

上议院的权利只限于审议法律。上议员可以连任,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上不得是任何党政成员,不得担任内阁阁员。下议员则全部来自民选,任期四年具有泰国国籍的,25岁以上,男女公民可以参选,军队,政府机关和国营企业中供职的任何官员不得去竞选下议院议员,非政党成员不得当选,下议员担任内阁职务必须辞去议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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