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跟土耳其是什么产地证
❶ 产地证是什么
产地证书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是否能享受关税优惠产地证至关重要,没有产地证就不能减免关税。
❷ 什么是产地证产地证分哪几类每一类适用哪些国家
一般原产地证CO:是证明货物原产于某一特定国家或地区,享受进口国正常关税(最惠国)待遇的证明文件。它的适用范围是:征收关税、贸易统计、保障措施、歧视性数量限制、反倾销和反补贴、原产地标记、政府采购等方面。
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最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
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38个:欧盟27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FORM B:2006年9月1日起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可以签发《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等4个国家。降税幅度从5%到100%不等。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FORM F:自2006年10月1日起,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开始签发《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F),该日起对原产于我国的5891个6位税目产品关税降为零。
中国-秘鲁自贸区使用的优惠性原产地证FORM R:2010年3月1日,《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正式生效,这标志着中国-秘鲁自贸区货物贸易降税进程正式启动,为双边贸易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更广阔空间。按照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于3月1日起正式签发“中国-秘鲁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产品涉及机电、化工、医药、轮胎和轻工等多个行业,企业凭证书可获得3%至100%不等幅度的关税优惠。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2008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两国总理见证下正式签署。并于2008年10月1日起生效。 协定实施后,在货物贸易方面,新方承诺将在2016年1月1日前取消全部自华进口产品关税,其中63.6%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中方承诺将在2019年1月1日前取消97.2%自新西兰进口产品关税,其中24.3%的产品从《协定》生效时起即实现“零关税”。对于没有立即实现“零关税”的产品,将在承诺的时间内逐步降低关税,直至降为“零关税”。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FORM E:自2004年1月1日起,凡出口到东盟的农产品(HS第一章到第八章)凭借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FORM E)优惠原产地证书可以享受关税优惠待遇。 2005年7月20日起,7000多种正常产品开始全面降税。中国和东盟六个老成员国(即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至2005年7月4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07年1月60%税目的关税要降到0-5%。2010年1月1日将关税最终削减为零。老挝、缅甸至2009年1月、柬埔寨至2012年1月50%的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3年40%税目的关税降到零。越南2010年50%税目的关税降到0-5%。2015年其它四国(老挝、缅甸、柬埔寨、越南)将关税降为零。
可以签发《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书的国家有: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等10个国家。
ECFA优惠原产地证:2011年1月1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2009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2010年9月12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明年1月1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800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500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5大类267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产品。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FORM P:对巴基斯坦可以签发《〈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2006年1月1日起双方先期实施降税的3000多个税目产品,分别实施零关税和优惠关税.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的关税将在2年内分3次逐步下降,2008年1月1日全部降为`零,原产于中国的486个8位零关税税目产品实施优惠关税,平均优惠幅度为22%.给予关税优惠的商品其关税优惠幅度从1%到10%不等。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的优惠原产地证FORM CR:2011年8月1日《中哥自贸协定》将正式实施,贸促委同时将开始签发于《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哥斯达黎加的进口商凭借该证书可享受相应的关税减免待遇。
目前,可签发的优惠证书包括以下国家及地区:韩国、印度、秘鲁、孟加拉、斯里兰卡、新西兰、新加坡、中国台湾和哥斯达黎加。为进一步普及优惠产地证的使用,引导企业利用优惠产地证实现进口关税减免、降低交易成本的目的,建议广大进出口企业主动、及时了解各种自由贸易协定及优惠政策。
❸ 土耳其是办一般产地证还是普惠制产地证
土耳其不可以办理普惠制FORM A的哦,只能办理一般原产地证CO。
可以办理FORM A证书的国家如下:
欧盟二十七国: 法国、意大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爱尔兰、英国、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芬兰、瑞典、爱沙尼亚、拉托维亚、立陶宛、马尔他、塞浦路斯、波兰、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
非欧盟的欧洲国家:挪威、瑞士、土尔其、列支敦士登。
其它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加拿大。
前苏联加盟共和国: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土库曼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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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产地证分类有哪些类别
出口货物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主要分为三大类: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书和专用原产地证书。
1)非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原产地证书或普通原产地证书,英文名称为Certificate of origin,简称C/O或CO。
我国主要针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比如中东、非洲、东南亚、中南美洲等地的国家。
2)优惠原产地证书----优惠原产地证是可以享受特定的关税减免优惠的产地证。
优惠原产地证可分为单边给惠的普惠制原产地证(FORM A,39个发达国家,美国除外)和互惠的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如FORM B、FORM E、FORM P等)。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授权的可以签发原产地证书的机构是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各地贸促会,其他机构都无权签发。
3)专用原产地证书----专用原产地证书是专门针对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比如农产品、葡萄酒、烟草等,根据进出口监管的特殊需要而产生的原产地证书。这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产品应符合一定的原产地规则才能合法进出口。
❺ 产地证一共有几种
产地证种类具体如下:
一般原产地证CO对出口国家没有要求,出口到任何国家都可以办理。
中国-欧盟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FORM G 对应的国家有:
比利时、丹麦、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挪威、瑞士、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E对应国家有:
文莱、柬埔寨、印尼、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中国-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FORM B对应的国家有:
韩国、斯里兰卡、印度、孟加拉、蒙古国
中国与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明书,FTA
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F
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FORM N
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 L
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R
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区原产地证书,FORM X
中国-台湾证书原产地证明书,ECFA
中国-瑞士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FORM S
中国-冰岛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I
中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A
中国-韩国自由贸易区优惠原产地证明书 FORM K
中国-格鲁吉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FORM GE
中国-毛里求斯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❻ 原产地证种类
原产地证是由出口国的特定机构出具的证明有关出口货物为该国家原产的一种证明文件。那么,原产地证种类有哪些呢?哪种原产地证能享受关税优惠政策呢?详情请见下文。原产地证种类:
目前上海局可以签发的证书共15种,包括优惠性轿猛原产地证书、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以及专用原产地证书等。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主要是普惠制产地证书(FORMA)和各类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非优惠性原产地证书主要有一般原产地证书,加工装配证书以及转口证书,专用原产地证明书主要是金*利进程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蘑菇罐头证书)。
1、优惠原产地证书
优惠原产地证书是能使出口产品在进口国海关享受关税减免待遇的证明产品原产国/地区的官方证书,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适用于对39个发达国家出口的符合给惠国相关规定的产品。包括:欧-盟27国(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塞浦路斯、马耳他、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土耳其,挪威,瑞士,列支敦士登,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俄罗斯联邦,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克兰。
2)《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目前适用于对印度、韩国、孟加拉和斯里兰卡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E):目前适用于对印度尼西亚、泰国、马来西亚、越南、菲律宾、新加坡、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等国出口并符合相关规定的产品。
4)《中国—巴基斯坦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我国出口到巴基斯坦的该优惠框架项下的产品凭此证书可获得巴基斯坦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5)《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FORMF):自2006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智利的《中国—智利自贸区协定》项下的产品享受智利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6)《中国—新西兰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8年10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西兰的符合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西兰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7)《中国—新加坡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09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新加坡的符合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新加坡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8)《中国—秘鲁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自2010年3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秘鲁的符合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秘鲁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9)自201年1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台湾的符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规则的早期收获产品享受台湾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10)《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明书:自2011年8月1日起,我国出口到哥斯达黎加的符合中国—哥斯达黎加自贸区原产地规则的产品享受哥斯达黎加给予的关税优惠待遇。
2、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1)一般原产地证书(CO证书),出口产品在进口国/地区通关所需,是进口国进行贸易统计等的依据。CO证书对所有独立关税区的国家(地区)都可签发。
2)加工装配证书(CERTIFICATEOFPROCESSING)是指对全部或部分使用了进口原料或零部件而在中国进行了加工、装配的出口货物,当其不符合中国出口货物原产地标准、未能取得原产地证书时,由签证机构根据申请单位的申请所签发的证明中国为出口货物加工、装配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3)转口证书(CERTIFICATEOFRE-EXPORT)是指经中国转口的外国货物,由于不能取得中国的原产地证闭册桥,而由中国签证机构出具的证明货物系他国原产、经中国转口的一种证明文件。
3、专用原产地证书
姿圆1)金*利进程证书,是指在实施金*利进程证书制度成员国之间使用的,用于证明进出口毛坯钻石合法来源地的证明书。
2)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icCommunity)(如:蘑菇罐头证书)是欧-盟委员会为进口农产品而专门设计的原产地证书。
❼ 原产地证书种类各自对应什么国家或地区
原产地证明书一般有三大类:第一类是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简称FORM A;第二类是一般原产地证明书,简称C/O;第三类是某些专业性原产地证明书。
普惠制给惠国:欧盟25国(法国、英国、爱尔兰、德国、丹麦、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希腊、西班牙、葡萄牙、奥地利、瑞典、芬兰、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拉脱维亚、塞浦路斯、立陶宛、匈牙利、马尔他、爱沙尼亚)、瑞士、挪威、土耳其、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保加利亚和美国。目前除美国外,其他国家均给予中国普惠制待遇。
C/O可以针对所有国家与地区。